毒麻药品领取登记本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二、实行“四专”管理。
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三、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交接班者签全名。
四、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五、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在2h内向药房领取,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六、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床号、姓名、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签全名七、药品标签明显,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房内毒麻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第二条医院成立毒麻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房毒麻药品的采购、使用、储存、配送和处置工作,委员会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及病房护士长组成。
第三章毒麻药品的使用第三条护士长指定专门的护士负责病房毒麻药品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毒麻药品的采购第四条病房毒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医院的统一采购程序,采购过程中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
第五章毒麻药品的储存第五条病房毒麻药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必须专门设置药品储物柜,柜门必须上锁。
第六章毒麻药品的配送第六条病房毒麻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人员负责,配送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七章毒麻药品的处置第七条病房毒麻药品的处置必须经过专门的人员处理,处理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八章毒麻药品的监督与检查第八条病房毒麻药品的监督与检查由医院的监察部门负责,定期对各病房进行检查,确保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九章病房毒麻药品管理的责任第九条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责任由医院的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必须做好本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确保毒麻药品的安全使用。
重症医学科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规范

重症医学科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规范1.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按制度报废销毁。
2.此药品处方每日应分类编号,每月合订一本,单独保存3年备查。
3.负责毒麻药品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4.病室应设置毒麻药品专厨、专屉加锁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需要固定基数,动用后打印二联单,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5.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
6.禁止用批条领取,接交班应认真按数清点。
7.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所有安瓿药必须有原装盒保存。
8.毒麻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9.调配毒麻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10.用毒麻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其一次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字,以示负责。
救援药品使用登记册

救援药品使用登记册
为了保障救援行动中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救援药
品使用登记册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救援行动的医护人员和药品管理人员。
二、管理要求
1.建立救援药品使用登记册,记录每一次救援行动中使用的药
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日期、使用人
员等相关信息。
2.对于限制使用的药品,如麻醉类药品、毒性药品等,登记册
应当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用途、处方医师签名等详细信息。
3.定期对登记册进行审核和盘点,确保登记记录真实有效,药
品使用情况符合药品管理标准和处方要求。
4.救援药品使用登记册需随同药品一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
损坏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三、附则
1.救援行动中必需的药品应当按规定配备,切勿使用无质量保障的药品。
2.药品管理人员应当严格管理药品,确保药品库存数量和药品品质符合药品管理要求。
3.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和法律制裁。
以上即为救援药品使用登记册管理规定,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认真遵守,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保障生命安全。
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

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一、背景介绍在医疗机构中,麻醉药品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
麻醉药品的使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以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是一种记录麻醉药品使用情况的重要工具,它能够帮助医疗机构进行麻醉药品的管理和监控。
二、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的作用1. 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麻醉药品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它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危险性。
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能够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信息,确保麻醉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和法律要求。
2. 提高药品使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通过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可以清晰记录每一次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剂量等信息。
这些信息能够为药品的使用提供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便于管理人员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3. 防止药品滥用和错误使用麻醉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滥用或错误使用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能够记录每一次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目的和使用剂量等信息,便于管理人员对药品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审核,防止药品的滥用和错误使用。
三、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的内容1. 登记表的基本信息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 登记表编号:每一份登记表都应有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追踪。
- 登记表名称:明确登记表的用途和功能。
- 登记表制定日期:记录登记表的制定日期,便于追溯。
- 登记表有效期:登记表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登记表无效。
- 登记表制定单位:登记表的制定单位,明确责任单位。
2. 麻醉药品的基本信息麻醉药品领用登记表应包含以下麻醉药品的基本信息: - 药品名称:记录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 药品规格:记录药品的规格,包括剂型、含量等信息。
- 药品批号:记录药品的批号,便于追溯。
- 药品生产日期:记录药品的生产日期,便于追溯。
- 药品有效期:记录药品的有效期限,过期的药品不能使用。
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登记

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记录本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本目录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小组成员组成 (1)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2)麻醉科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1)麻醉科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3)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流程 (15)毒麻精药品管理情况评估表 (16)麻醉科毒麻精药品管理小组成员组成组长:何冲平成员:李应宏联络员:晏祥远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一)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部等相关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四)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一)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三)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CCU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CCU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保存的毒、麻精神类药品限于本病房使用,不得私自动用或借出,必须遵守医嘱用药。
二、毒麻、精神类药品做到“四定”:
(一)定位:固定位置,分类存放,有明显标签,加锁保管。
(二)定量:药品基数准确,用药有记录,凭麻醉处方及时补充基数。
(三)定人:根据分工,定人管理。
钥匙随身携带。
每班进行药品、钥匙交接查对,并在登记本上登记、签全名。
(四)定时:定时检查药品质量,有无过期失效,并做记录。
过期、变质药品及时与药房更换。
三、毒麻、精神类药品领取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安瓿:患者用药后保留安瓿,领药时同麻醉处方一起交药房。
(二)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红色)麻醉处方。
处方上要写明患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病历号、诊断、药名、用量、用法等,医师签全名。
字迹清晰无涂改,无缺漏项。
四、发生毒麻、精神类药品丢失等意外情况,报告程序如下:病区护士
长
→科主任(科护士长)→医政办公室(护理部)→药学部→主管副院长。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实施“五专”措施,包括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和专用账册。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毒麻药品的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需要有醒目的标识,数量必须固定,责任必须明确,并且需要记录每日每班的交接情况。
钥匙必须由两个人保管,并且需要在班班交接时进行账目核对。
其次,需要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检查药物的性状。
如果发现药品出现沉淀、变色、过期或标签模糊等情况,必须停止使用并交给药房处理。
第三,如果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等情况,必须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第四,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使用,并且必须遵医嘱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借用或取用。
第五,需要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并由护士签名。
护士长需要检查登记本的完整性,并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进行补充。
第六,毒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的红色处方开具,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必须准确无误。
医生签名后,需要保留空安瓶。
最后,需要建立麻醉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必须倾倒销毁,并由两个人进行复核并签名。
护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护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精神类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毒、麻、一类精神药品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要求保险柜管理),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签具体数量及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如有剩余药液须两人核实后销毁登记并签名,及时领取补充。
4、建立毒麻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的姓名、床号、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5、领用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杜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
由于因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负责人。
6、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逐级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