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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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6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6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

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能够安全、稳定、高效地工作,并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风险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管理责任:明确施工机具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他们应负责机具设备的选择采购、使用培训、检修维护、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2. 机具设备购置:明确机具设备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选购。

同时,要做好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3. 机具设备使用:根据机具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操作机具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进场的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拆装方案,并及时履行进场验收手续。

对于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

在现场的巡视检查中,检查大型机械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并检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大型机械的安拆装方案,主要审查以下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的编制和审批人签字及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情况、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安全协议、上报方案封面编制人及编制单位为安装单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过程中的现场责任人、安装方案内容明确。

大型机械的吊装方案审批,需要注意吊装过程中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门吊的轨道基础、电器连接、防脱钩装置、钢丝绳等进行重点的检查。

进场的机械(如汽车吊),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验收表(见安全资料规程)、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现场验收包括对限位器、钢丝绳等进行重点验收,具体内容参照安全资料规程中关于汽车吊验收表中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现场使用为准则。

小型机械的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电动开关是否灵活、资料是否齐全等。

机械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隐患,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司机或相关人员暂停使用,督促现场负责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机械使用的安全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的一个重点环节。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施工项目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施工机械: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程机械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设备、挖掘机械等。

2. 工器具: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器材和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工具、手动工具、脚手架等。

第二章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四条机械采购与验收1. 机械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与审核。

2. 机械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机械的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3. 机械验收合格后,应制作入库记录,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五条机械操作与维护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机械操作证书,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操作机械。

2. 每次使用机械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机械各项指示灯、仪表的正常运行,各项安全设备的完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3. 每日使用结束后,应对机械进行清洁、维护,保持设备的整洁和正常运行。

4. 长期停用的机械,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下次使用前能够安全运行。

第六条机械安全防护1. 所有机械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并正确使用。

2.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3. 在使用起重机械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的安全区域,并标明警示标语,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机械,如发现非操作人员越过安全防护设备进入危险区域,应立即制止并报告。

第三章工器具安全管理第七条工器具采购与验收1. 工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与审核。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管理,提高机械设备、工器具综合效益和使用寿命,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施工安全,降低职业健康安全危害,为了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械设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专业化管理队伍。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应上报上一级施工机械设备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建立起各级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管理职责(一)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是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定期组织开展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应将分包商机械设备纳入本单位机械设备日常安全管理(二)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管理职责(一)项目部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机械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

(二)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组织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专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经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具备机械设备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三)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配置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四)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第六条机械设备应达到安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特种设备还必须有设计文件、制造许可证等资料。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6篇】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6篇】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6篇】【第1篇】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1、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机械,必须配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械设备的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转,培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则。

7、所有机械设备统一管理专人使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得酗酒,打架斗殴,端正行业作风。

8、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警示牌,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开动。

9、测试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验收合格填好测试验收记录,并做好标识,有专业人员操作完成,相关人员参与验收签字。

10、每台设备应进入设备总台账,同时应有跟踪档案,专人管理。

【第2篇】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搅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大型养路机械等机械设备(以下统称大型施工机械)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文件。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的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安全操作措施以及维护保养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提高施工机械的利用效率和工程整体质量,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1. 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施工机械的配备和管理是施工项目成功进行的基础。

首先,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机械设备的配置方案,考虑到工程量、工期和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等因素。

其次,在实施阶段,要建立健全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这包括对机械设备的档案管理、使用登记和维修保养情况的记录等。

另外,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安全操作措施施工机械操作涉及到工人的安全,因此,制定安全操作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对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要领和安全规定。

其次,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另外,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近施工机械,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施工机械,还应根据其特点和使用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事项。

3. 维护保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个方面。

日常维护主要包括设备清洁、润滑和紧固等工作,定期维护包括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换关键部件等。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报废和淘汰随着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增长和技术更新换代,一些老旧设备需要及时报废和淘汰,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和降低施工质量。

制定设备报废和淘汰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施工机械进场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进场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进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机械的进场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施工项目现场施工机械的进场管理。

第三条进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证施工机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设备到位、准确、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施工机械:包括各类机械设备、车辆等,包括但不限于吊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推土机等。

第五条进场管理部门:公司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机械的进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场管理流程第六条申请进场:施工单位向设施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机械进场申请。

第七条审批进场:设施管理部门接收申请后,对施工机械进行审核审批,审批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进场。

第八条进场验收:施工单位携带施工机械到项目现场,设施管理部门对施工机械进行进场验收。

第九条资料备案:设施管理部门将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条整理存放:施工机械进场后,设施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机械进行整理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三章进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机械设备到位:进场的施工机械必须按照验收通过的条件放置到位,不得乱堆乱放,确保施工现场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二条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前,必须与设施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维护:设施管理部门要对进场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整改处理:对于发现的施工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设施管理部门要及时指导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

第四章进场管理责任第十六条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机械进场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保证施工机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准备、进场和使用,确保施工机械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对施工机械的进场管理工作负责,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使用。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安全使用,防止施工机械及车辆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工区所有的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及各项目部、工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识别、预防、控制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危险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培训、教育、监督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养护、维修制度,设置专职机械管理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故障排查和维护保养;对机械人员进行培训和岗前技术操作考核,确保机械的安全操作。

第二章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机械的检查与验收: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专职机械管理员的检查与验收,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械操作证书和相关技术资格证书,且必须经过公司或项目部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条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拆卸机械部件,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第十条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机械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保养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锁定开关等。

第十一条机械的安全操作环境:机械操作必须在平整、干燥的地面上进行,且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第十二条机械操作的安全距离与安全标志:机械操作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必须标明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车辆的检查与验收:公司及各工区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与验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车辆的驾驶员要求: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照和驾驶经验,且必须经过公司或工区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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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必须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内容。

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

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

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

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1)总则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内容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总则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这里汇总后备查。

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分为小修、中休、大修和项目修理: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中休: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问题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气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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