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随政办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档案管理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0〕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有关事项。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是指对决策事项起草论证、会商研究和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以及决策公布、解读的全过程通过一定的载体形成记录,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记录材料进行归档,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并加强档案保护利用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论证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公布、解读等程序的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随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8月10日随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办事机构、直属单位以及各地政府网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随州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市政府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并负责为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地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办事机构、直属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单位)的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电子政务办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运行安全管理第四条健全和落实网站安全测评制度。
由市电子政务办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防范或整改措施,并督促各有关单位限期落实到位。
第五条健全和落实网站设施定期巡检制度。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搞好信息引导和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湖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则(暂行)》有关规定,结合随州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工作职责,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
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直接领导,履行向市政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以及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职能,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办信息科承担。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下列职责:(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二)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活动;(三)拟定政务信息报送要求,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四)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下级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五)完成上级规定的信息报送任务,加强与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的联系,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政务信息资料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七)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助做好政务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建设与应用。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配套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随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27
【实施日期】2006.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促进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随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随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一、预审制度
(一)所有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必须经过预审、复审和审批后方能。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6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6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6•【字号】随政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6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随政发[2006]3号)市政府各部门:加强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促使政府各部门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今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
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实施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现将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分值为:(一)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40分);(二)优化发展环境考核(35分);(三)行政执法责任评议和行政服务工作考核(10分);(四)“三个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考核(15分);(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分)。
三、考核办法(一)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市政府年底组织考核组,根据各部门与市政府签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优化发展环境考核:1、根据市环境办提供的各部门的投诉情况进行考核;2、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区(市)党政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和市属企业法人代表综合测评考核。
(三)行政执法责任评议和行政服务工作考核:1、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根据市法制办考核情况确定;2、行政服务工作考核,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考核情况确定。
(四)“三个一票否决”考核: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情况确定;2、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市综治委考核情况确定;3、计划生育考核,根据市人口和计生委考核情况确定。
(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根据市商务局考核情况确定奖励分值。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09•【字号】随政发[2006]18号•【施行日期】200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随政发[2006]1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随州市委一届九次全会原则通过的《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制定《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宏观背景(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五”时期,全市上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快于、经济增长质量高于、经济效益好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奋斗目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刚诞生的地级随州市迅速迈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全面或超额完成。
1、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十五”期间,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05年,生产总值达到193.1亿元,年均增长10.9%,人均生产总值7680元,年均增长10.7%。
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产业化水平有所提高,“十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
粮棉油生产基本稳定,2005年粮食总产达到128万吨,比2000年增长1.1%,棉花总产1.06万吨,下降7.8%,油料总产6.07万吨,增长20.2%;特色种植业规模扩大,食用菌、特色蔬菜、优质水果、优质茶叶产量持续增长;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其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2%,比“九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农产品出口突破6000万美元,比2000年增长5.03倍。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3•【字号】随政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随政发[2006]1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今后几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市场导向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要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优先目标;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推动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7•【字号】随政办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随政办发[2006]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一、总体应急预案《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专项预案目录(22个)(一)自然灾害类(5个)1、《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商务局、气象局、粮食局、地震办2、《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处、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3、《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地震办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卫生局、水利局、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4、《随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建委、卫生局、水利局5、《随州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林业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二)事故灾害类(6个)1、《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承办单位:市安监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建委、国资委、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处、供电公司、各保险公司、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武警支队2、《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市委宣传部、随州车务段3、《随州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承办单位:随州车务段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武警支队4、《随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电力公司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市委宣传部5、《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处协办单位:市经委、安监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市委宣传部6、《随州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中燃公司、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三)公共卫生类(4个)1、《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外事侨务旅游局、红十字会、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2、《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科技局、药监局、红十字会、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3、《随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4、《随州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农业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监察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四)社会安全类(7个)1、《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粮食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审计局、教育局、商务局、农业局、物价局、工商局、统计局、质监局、农发行、电力公司、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2、《随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银监分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人行随州支行、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3、《随州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宗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银监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信访局、法制办、总工会、随州车务段、人行随州支行、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4、《随州市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卫生局、文体局、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外事侨务旅游局、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5、《随州市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民宗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银监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信访局、总工会、随州车务段、人行随州支行、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6、《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公安局、经委、广电局、文体局、外事侨务旅游局、随州日报社、随州电台、随州电视台7、《随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委宣传部三、部门应急预案(67个)(一)自然灾害类(8个)1、《随州市铁路系统防洪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2、《随州市铁路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3、《随州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4、《随州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5、《随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6、《随州市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7、《随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市气象局制定)8、《随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二)事故灾难类(16个)1、《随州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2、《随州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3、《随州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4、《随州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5、《随州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6、《随州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7、《随州市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8、《随州市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质监局制定)9、《随州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林业局制定)10、《随州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11、《随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12、《随州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13、《随州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14、《随州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15、《随州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16、《随州市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三)公共卫生类(14个)1、《随州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2、《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3、《随州市铁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4、《随州市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由市工商局制定)5、《随州市防治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6、《随州市旅游行业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工作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制定)7、《随州市车船交通工具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8、《随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9、《随州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10、《随州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11、《随州市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制定)12、《随州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13、《随州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14、《随州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四)社会安全类(29个)1、《随州市外事侨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制定)2、《随州市发展改革综合应急预案》(由市发改委制定)3、《随州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由市发改委制定)4、《随州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由省物资储备局373处制定)5、《随州市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6、《随州市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7、《随州市公安局维护稳定情报信息工作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8、《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司法局制定)9、《随州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10、《随州市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11、《随州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12、《随州火车站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13、《随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商务局制定)14、《随州市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文体局制定)15、《随州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人民银行随州支行制定)16、《随州市支付清算系统危机预案》(由人民银行随州支行制定)17、《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由市工商局制定)18、《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19、《随州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由市广电局制定)20、《随州市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文体局制定)21、《随州市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保险公司制定)22、《随州市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银监分局制定)23、《随州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信访局制定)24、《随州市邮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邮政局制定)25、《随州市防空袭应急预案》(由市人防办制定)26、《随州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由市物价局制定)27、《随州市科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科技局制定)28、《随州市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29、《随州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台办制定)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为了规范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保证编修工作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特提出如下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供组织、指导、协调、督办预案编修工作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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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
定工作意见和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制定与发布
【发文字号】随政办发[2006]4号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24
【实施日期】200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和计划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2006
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高效率、高质量地公布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
总结前几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和谐随州的要求。
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重点,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质量,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和政策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运用政策手段调节分配的力度,努力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
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务公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律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功能,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自我规范。
要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更加重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立足现实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