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度海淀区文的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
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率先形成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京海发〔2012〕4号)和《关于调整区文化发展工作领导体系的通知》(京海办发〔2013〕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海淀文化发展繁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第三条专项资金以提升地区文化软实力为目标,主要用于盘活区域文化资源,繁荣文化生产和消费,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提升居民文化幸福指数。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事业项目和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产业项目,注重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注重提高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支持领域主要包括:(一)文化设施配套类。
用于解决地区文化设施布局不均衡、高端文化设施不足等问题,支持街道、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驻区单位、企业的文化设施对社会开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美术馆、博物馆等的配套及运营。
(二)文化服务类。
支持海淀区演出联盟等社团组织、驻区文化单位为辖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区属单位提供的文化服务项目提供支持。
(三)文化活动类。
支持在海淀区举办的创新性活动或有利于提升海淀文化形象的品牌活动;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支持街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
(四)文艺创作类。
支持海淀和中关村题材的各类文艺作品和公益宣传品等的创作和推广。
(五)文化研究类。
支持对海淀文化的历史积淀、本质内涵、发展战略、应用对策等内容进行挖掘和研究的项目;支持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发展课题研究。
(六)文化平台类。
支持文化联盟、文化协会发展,支持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展示交易等公共平台的建设运营。
2016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2016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类项目资料清单一、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二、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三、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预算明细表(补贴类)四、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五、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2016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补贴申请报告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项目征集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2016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项目补贴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业务职能、股东及持股比例、财务状况等);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简介及主要特点等);三、项目基础条件分析(包括项目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资金筹措情况、场地设备硬件环境、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的条件分析,其中项目前期审批如不涉及的须明确注明);四、项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五、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案;六、项目实施进度(包括资金到位情况、工作量及投资完成情况、预计完成时间等;项目整体进度及分项进度情况:主要介绍目前项目整体和分项各自所处项目阶段、投资进度和形象进度,以及其他和项目进展相关的情况。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主要实施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该阶段项目投资金额、项目累计形象进度(%)等);七、投资估算明细与资金筹措方案;申请专项资金的用途、明细及测算依据等;八、投资项目效益分析(一)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介绍项目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在项目期内进行分年度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和利润预测,并进行投资回报率和投资回收期分析;项目间接经济效益;(二)社会效益分析;(三)其他效益(包括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等)。
海淀区文创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一: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管理总体流程(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征集公告的有关要求,在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按要求向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申报附件等纸质版材料。
(二)项目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预审,重点审查内容如下:1.项目主体资格:项目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告等相关规定要求,包括项目申报主体是否在海淀区注册、项目注册等;2.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建设周期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包括奖励类项目是否为已完工项目等;3.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单位是否按公告要求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项目附件等是否齐全、项目方案以及投资构成是否符合联合评审要求等;4.项目实施条件:项目是否具备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具备场地、资金、人员等实施条件,项目产权关系是否明晰,项目自有资金配套是否到位等;5.区级资金是否重复支持:同一个项目获得区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等。
(三)项目初审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通过资料查阅的方式进行开展初审工作。
(四)联合评审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通过现场答辩以及资料查阅的方式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文化发展的提升效果、建设方案、实施条件、投资规模合理性、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最终形成专家意见。
(五)项目现场踏勘及投资审核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联合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项目的真实性等,并根据踏勘情况进行投资审核。
(六)项目决策根据联合评审意见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工作报告,经办公室专题会审定后,报区长专题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专项资金支持方案。
(七)拨付资金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批复,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并及时拨付资金。
(八)项目过程监管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包括咨询管理、季度检查、项目变更审核、项目现场检查等工作。
2011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关于征集2011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为加快海淀文化发展,根据《海淀区关于支持自主创新核心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行规发[2010]20号)、《海淀区促进文化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18号),海淀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2011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是在海淀区依法注册,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二、申报时间截止至2011年5月17日三、支持重点和范围按照《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淀文化强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46号),2011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如下:(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等文化创意产业;(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影视等文化创意产业;(三)文化艺术内容生产和文化品牌的打造;(四)社会力量兴办或社会化运作的重大文化赛事、文化会展和文化活动;(五)公益事业产业化运作项目;(六)具有海淀、中关村元素影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八)文化创意产业高级人才培养及引进。
四、支持方式及条件主要采取直接支持、项目补贴、贷款贴息、评优奖励的支持方式。
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种支持方式。
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或已获得海淀区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或违反《海淀区促进文化发展支持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不得申请。
(一)直接支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11年新落户海淀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或2010年新落户海淀区年上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2、2010年以来由国家相关部委立项或北京市立项落户海淀区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项目总计划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建成后预期年上缴税收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3、在海淀区举办并已经完成的、形成品牌的大型文化创意活动和高端赛事,且形成的一次性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0•【字号】海行规发[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行规发〔2010〕24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0年9月20日第15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月十日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更好地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服务核心区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主导,以服务为保障,坚持高端引领、项目带动、统筹实施、以用为本的原则,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聚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心区范围内的“十百千工程”企业、重点企业和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人员在核心区创办的企业和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核心区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先进的科研开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核心区产业创新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其重点对象是:(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三)近五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四)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惯例,具有突出经营管理业绩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六)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七)核心区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XXXX年度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1年度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根据?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方法?〔海行规发〔2021〕6号〕,发布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一〕鼓励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订标〞〕工作,包括“订标〞资助和“订标〞奖励。
〔二〕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技术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采标证书〔以下简称“采标〞奖励〕。
〔三〕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奉献奖〞的企业给予支持。
二、工程申报条件〔一〕承当标准化实施工程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1.申请企业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创新企业,在海淀区纳税,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同时具备工程顺利执行的科技力量、资金能力等条件。
3.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标准化实施工程支持的工程需符合以下条件:1.“订标〞资助〔1〕现阶段正在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应是主导制订标准的企业,即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且拥有实现该标准的被接受的技术提案。
〔2〕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等证明其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3〕制订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开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订标〞奖励〔1〕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于申报的2021年1月1日以后发布、实施;〔2〕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必须标明申请企业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成员;〔3〕发布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开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3.“采标〞奖励〔1〕申报的2021年以后获得的北京市采标证书;〔2〕采用的标准应现行有效;〔3〕“采标〞产品为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按“采标〞标准组织批量生产一年以上,产品到达“采标〞的技术要求,“采标〞后的年销售量比“采标〞前有显著提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30日第9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O九年四月一日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京海发〔2009〕10号),为支持促进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吸引国内外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及现代服务业企业聚集并投资我区,设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产业升级、融资环境改善、产学研平台搭建、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现代工业服务业等相关方向,系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政府统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各项经济发展资金安排。
第二章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第四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为海淀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科委、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商务局等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的相关办法中规定的使用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发〔2014〕36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发〔2014〕36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日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智慧海淀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智慧海淀顶层设计,强化项目建设和应用的管理,实现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依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北京市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08〕1510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智慧海淀项目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智慧海淀建设项目主要是指:视频和感知终端、网络、机房、智能终端、云计算和云存储等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规划、基础数据库、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系统升级和改造、租赁等信息化项目。
不包括办公类或因扩容等原因购买硬件设备的项目。
智慧海淀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建设库,采取适时入库,即时评审,滚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智慧海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决策机构。
负责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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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名单12345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2009-12-10 10:25读者上传【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在上级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年初支公司提出的工作思路为指导,以提高企业效益为核心,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成本治理和资金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治理,强基础,抓规范,实现了全年业务制度规范化,经营治理科学化,企业效益最大化,有力地推动了支公司财务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财务治理在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
现将2009年公司财务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固定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5xxxx,完成进度计划的117.2xxxx,同比增长27.4xxxx,增加支出2312627.8 xxxx。
2、三项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5xxxx,完成进度计划的136.3xxxx,同比降低10.5xxxx,减少支出171939.2 xxxx。
3、内部利润:1-9月份完成-##.1xxxx元,较计划进度-828.4xxxx元增亏252.7xxxx元。
二、以资金治理为契机,不断增强全员的预算治理意识近年来,随着企业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治理的特点以及财务治理的需要,及时出台了支公司《固定费用治理办法》、《资金预算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
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班站所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
二是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中国电力资料网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
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发生当月还款,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
通过预算治理这一有效的治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带动了财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以培训为动力,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工作的侧重点和基本点也在改变,因此财务会计工作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算账、报账等会计核算上,应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查找不足,保证财务基础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最近几年,分公司一直把人员培训视为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突破口,财务治理工作同样迫切需要素质较高的会计从业人员,因此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结合支公司学分制考核,年初就制定了培训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培训。
并且于5月份开始每周三全员定时参加分公司财务处举办的新会计准则培训,在6月份、9月份还分别参加了省公司和国网公司举办的新会计准则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懂得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何中国电力资料网更好地做好基层财务工作等,进一步激发了干好财务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且也为明年年初即将实施的新准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以考核为手段,促进财务基础治理水平的提高随着企业治理的进一步深入,财务的治理职能逐渐增强,工作总结《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
今年,支公司为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保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双文明考核办法,细化了各项指标和日常工作的考核。
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加大了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
按照分公司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又成立了资金风险安全检查领导组,具体制定了《资金治理办法》、《货币资金治理办法》、《工资资金治理办法》、《工程资金治理办法》等,将内控与内审相结合,每月都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了支公司的财务治理体系。
在今年的财务治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助支公司的考核体系,采取了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的考核机制,将治理的要求与重点,纳入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考核。
将费用预算通过月份考核与工资挂钩,全面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实事求是的体现财务经营成果,做诚信纳税单位。
并顺利通过每年一次的所得税汇算检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开展了电力专项检查。
五、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治理,搞好公司财产物资的清查与盘点随着财务治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治理参与到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材料物资的采购和废旧物资的处理等。
为加强对基层站所各项财产物资的治理,通过现场清查和新领用登记,各班站所建立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安全工器具登记台帐。
今年5月份,财务科材料治理人员加班加点对库存物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规范了材料治理基础工作,确保了库存物资的帐帐、帐实相符,提高了材料物资的利用效能,顺利通过了公司供给站的检查。
下一步,随着新库房的整合投运,以及对二级库房的清理,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材料物资的监督治理,以求全面提升财务治理水平。
六、加强资金治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近年来,为加强对资金的统一归口治理,规范运作,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通过银行账户的清理归并,建立了与国网公司相适应的银行帐户治理体制。
今年为进一步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今年重点对现金流量、未达帐项、应收应付款项、流动资产周转率等一些项目加大了考核力度,并且通过一年的运行发现现金流量明显提高,资金周转率显著加快。
三是建立了统一的财务预算治理制度。
通过建立覆盖支公司所有层次以及业务范围内的资金预算,确保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安全、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现金治理制度,实行财务制约制度。
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更加有效地减少了资金的占用,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七、2010年财务工作计划为全面搞好2010年全面预算治理与财务治理工作,我们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的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治理工作。
预算治理作为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与全面做好财务工作息息相关。
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科室、站所的费用预算指导与预算治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使全面预算治理真正成为全员预算治理,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
随着公司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经营质量不断提高,企业资产得到进一步净化与整合。
结合绩效考核治理,本着"严、深、细、实"的原则,全面强化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在售电收入增收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研究节支,力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同时,围绕盘活资产,对现有闲臵的资产进行盘点;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保证每月电费回收真正结零;减少资金占用率,提高企业资产周转速度。
根据上级公司物资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物资比价采购制度。
(三)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搞好财会基础工作,提高治理水平。
企业越发展进步,财务治理的作用就越突出。
所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财务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国电力资料网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
在提高会计人员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搞好会计的基础治理工作,为更好的参与企业的经营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今年财务科的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在各科室和基层站所的配合下,按照支公司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是,来年的任务会更重,压力会更大,我们财务科全体成员将变压力为动力,做好2010年工作计划,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务治理在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责任编辑:zoe上一篇:行政单位财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引文来源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一、上半年度主要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度,财务部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上年度财务决算、所得税清算、本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在建工程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1、运用公司本部信用优势,发挥资金中心调控作用,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秩序的稳定,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快速膨胀,公司直营项目及所属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财务部利用多年来所积聚的信用优势和资金中心的调控平台,有效缓解紧张的资金供给链。
在资金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公司直营在建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和速度,除外三项目略有节余外,其他工程均按技经原则和资金预算,及时分配和支付工程预收款和进度款;二是,采取委贷和担保等方式,解决上电二公司、上电机械厂和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贷款到期偿付和续借工作;三是,追加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华东送变电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减少子公司各类保函出具的资金占用量;四是,统筹考虑上电二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单位大型施工机具增臵的资金需求;五是,为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提供贷款担保,适度扩大短期借款规模,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六是,缓收上级管理费,减轻所属子公司的资金压力。
通过以上这些财务手段的实施,基本保障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秩序的稳定。
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看,货币紧缩政策对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正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也产生影响,各单位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而下游的劳务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赊销工作难度加大,接下来的资金管理工作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2、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和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下发《预算编制模型说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财务部组织所属子公司编制了财务预算,并行文下达了年度主要财务预算考核指标。
3、持续改进和提高资产质量,协同解决大型施工机具增臵资金需求,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公司施工机械落实会议的决议,按照年初新增固定资产的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和拨付了3000万元专款购臵大型施工机械的款项,并协调解决已交付使用超重设备的尾款,进一步增强和改善所属企业的施工能力和资产质量。
此外,在产权管理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别于以往年度,一是,国家电网公司递延资本级次,直接审定上海电建及所属企业的产权资料;二是,产权信息资料要求十分详荆目前,该项工作已经通过国网公司的审核,但仍有包括建筑公司下属的宏程公司、上电二公司的闵行分公司等单位的基础信息和产权关系需要进一步清理和明确,工作总结《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