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E83-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CTP
汽车应急出口标识 国标

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国标汽车应急出口标识是指车辆上标示的指示标志,用于指示车辆内部乘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选择的安全出口。
根据国标,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乘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并安全逃离车辆。
一、标识设计要求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明显易识别:标识应具有醒目的颜色和形状,以便乘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发现。
2. 清晰明了:标识上的文字、图案应清晰可辨,以确保乘员能够准确理解标识的含义。
3. 防滑防火:标识应采用防滑和防火的材料制作,以确保乘员在逃离车辆时不会滑倒或受到火灾的威胁。
二、标识的安装位置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应安装在以下位置:1. 车厢内部:应在车厢内部的显眼位置设置标识,如车厢门旁的墙壁上。
2. 车厢外部:应在车厢外侧的显眼位置设置标识,如车厢侧板上。
三、标识的使用范围汽车应急出口标识适用于以下车辆:1. 客车: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等。
2. 货车:包括大型货车、中型货车和小型货车等。
四、标识的维护和更换为确保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正常使用,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换:1.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标识表面的灰尘和污渍,保持标识的清晰度。
2. 损坏更换:如果标识因损坏或老化而影响识别效果,应及时更换新的标识。
五、标识的意义和作用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设置对乘员的安全至关重要,它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指示方向:标识能够准确指示乘员逃离车辆的方向,帮助乘员快速找到出口。
2. 预警提醒:标识的醒目颜色和形状能够提醒乘员车辆发生紧急情况,引起他们的注意。
3. 快速逃生:标识的设置能够帮助乘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逃离车辆,减少人员伤亡事故。
六、标识的注意事项在使用汽车应急出口标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不得遮挡:标识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以确保乘员能够清晰看到标识。
2. 不得涂改:标识上的文字、图案不得被涂改,以免造成乘员的误导和困惑。
CSAE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规程CTP

CSAE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规程CTP一、背景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频率也在逐渐增加。
由于电动汽车的电池组内含有大量的锂离子电池,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对于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救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程旨在规范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救援程序和流程,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汽车在行驶中发生火灾、停车场发生火灾等情况。
三、救援流程1.接警通知:电动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110或者119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专业的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2.到达现场:救援队伍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尽快展开救援工作。
在到达现场前,应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3.灭火处理: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做的是灭火处理。
对于电动汽车火灾,由于电池组内含有大量锂离子电池,因此不能使用水进行灭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处理。
同时,尽量避免直接触碰电池组,防止发生二次火灾。
4.疏散人员:在灭火期间,应及时疏散现场的人员,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要避免人员靠近火场,防止发生意外。
5.救援途径:在救援过程中,应选择安全有效的救援途径,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避免盲目进入火场,导致二次伤害。
6.灭火后处理:在灭火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残火。
同时,要做好现场的封锁和警戒工作,防止他人非法进入。
四、救援准备1.人员配备: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队伍应具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包括消防员、医护人员等。
2.装备配备:救援队伍应配备专业的救援装备,包括干粉灭火器、防护服、氧气面罩等。
3.培训要求:救援队伍成员应定期接受电动汽车火灾救援培训,提高救援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结束语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是一种高发事件,对于这类事故的处理需要专业的救援队伍和装备。
本规程围绕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救援流程和准备工作进行规范,旨在提高救援效率,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汽车应急出口标识 国标

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国标1. 背景介绍汽车应急出口标识是指在汽车发生紧急情况时,乘客能够迅速找到并安全地逃离车辆的出口。
这些标识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并且在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的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国标。
2. 国标概述中国的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国标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和发布的。
该国标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乘用车、商用车和客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该国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2.1 标识尺寸和颜色要求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尺寸一般为200mm×100mm,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标识颜色为绿底白字,以提高可视性和辨识度。
2.2 标识形状要求汽车应急出口标识采用长方形形状,以与其他标识进行区分。
标识的边缘应采用圆角设计,以避免尖锐边缘可能带来的伤害。
2.3 标识内容要求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内容包括“Emergency Exit”(应急出口)字样和箭头指示符。
其中,字样“Emergency Exit”应以中文和英文双语形式呈现,以满足国内外乘客的需求。
箭头指示符则指向最近的应急出口位置。
2.4 标识安装位置要求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应安装在车辆内部明显可见的位置,如车厢内侧、车门旁等。
标识高度一般为1.2m-1.5m,以方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发现。
3. 标识设计与制作为了确保汽车应急出口标识的质量和可靠性,制作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3.1 材料选择汽车应急出口标识一般采用耐候性好、防水、耐腐蚀等特性的材料制作。
常见的材料有聚碳酸酯、亚克力等。
标识的字体和箭头图案应采用耐磨性好的涂层或丝网印刷工艺,以保证长时间使用的可读性。
3.2 制作工艺制作汽车应急出口标识一般采用丝网印刷工艺,以保证图案清晰、色彩鲜艳。
制作过程中需要注意涂层的均匀性和附着力,以及标识边缘的圆角处理。
3.3 标识安装汽车应急出口标识在车辆生产过程中应与车身一同安装。
CSAE84-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规程-CTP

Guide of fire fighting for electric vehicle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规程团体标准2018-07-24 发布2018-07-24 实施T/CSAE 84-2018ICS 43. 040T 09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消防协会联合发布T/CSAE 84 - 2018目 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规定 (2)4.1 救援人员 (2)4.2 现场警戒 (2)4.3 车辆识别 (2)4.4 车辆侦查 (2)4.5 车辆固定 (3)4.6 电源切断 (3)5 火灾事故扑救 (3)5.1 处置程序 (3)5.2 灭火药剂 (3)5.3 灭火方法 (4)5.4 充电情况下火灾事故救援 (4)5.5 现场清理 (4)IT/CSAE 84 - 2018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公安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丽英,顾耀耀,张永丰,黄昊,张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II1T/CSAE84 - 2018电动汽车火灾事故救援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火灾事故的救援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3 3.1 3.2 主动式灭火 offensive attack在有人员被困或高压电池未起火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采用的一种主动的灭火战术。
3.3 控制式灭火 defensive attack当高压电池发生燃烧且没有人员被困时,在灭火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控制现场、稳定燃烧的处置战术。
汉中2022危险品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B、错误
正确答案:B
分析:《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1806-89)明确指出,放射性货物不可同其他危险货物同车装运。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排气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四模块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中指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排气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30、《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05) 中,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为5.1项氧化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二模块一中得出:《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为5.1项氧化性物质、5.2项有机过氧化物。
16、道路运输易燃液体的驾驶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可穿着一般工作服和工作鞋。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四篇单元三模块一各类危险货物装卸安全及事故应急处置中指出:进入装卸作业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禁止穿着易产生静电或火花的工作服和工作鞋等。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参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一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中提到“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发现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导言: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创新型绿色交通工具,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国际贸易发展,制定和遵守国际标准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本技术指南旨在提供关于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帮助出口商了解和满足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要求,促进贸易顺利进行。
第一章: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分类1.1 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传统燃料作为能源的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1.2 新能源汽车的分类根据不同能源的特点和使用方式,新能源汽车可分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多种类型。
出口商应了解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的法规要求。
第二章: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概述2.1 国际标准法规的重要性国际标准法规是指为了确保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环保和可靠性,各国和地区制定的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规范和测试要求的法规和标准,包括欧盟CE标准、美国DOT标准等。
出口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其出口产品符合目标市场的要求。
2.2 新能源汽车相关国际标准法规的主要内容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国际标准法规主要包括车辆安全性标准、电池安全性标准、充电设施标准、碳排放标准、能效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出口商应详细了解并确保其出口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的具体要求3.1 车辆安全性标准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出口商需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车辆安全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结构安全、碰撞安全、电池安全、电子系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2 电池安全性标准要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保证电池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出口商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电池安全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池性能、充电安全、放电安全、电池包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3 充电设施标准要求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出口商需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充电设施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接口、充电功率、充电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The emergency exit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us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团体标准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T/CSAE 83-2018ICS 43. 040T 09(报批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该标准所涉必要专利信息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消防协会联合发布 IT/CSAE83 - 2018目 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设置要求 (1)4.1 应急出口数量 (1)4.2 应急出口设置 (2)T/CSAE 83 - 2018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汽万向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也,黄昊,曹光宇,张永丰,洪亮,杨君涛,梁静,于彦飞,贺俊杰,何其泽,陈军。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II1T/CSAE83 - 2018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应急出口的数量、尺寸、位置和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 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4 4.1 4.1.1 整车应急出口的数量需结合乘客门数量一起考虑。
4.1.2 为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乘员撤离和车外救助,每个分隔舱(不含卫生间或烹调间)的出口(含乘客门和应急出口)最少数量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出口的最少数量乘客及车组人员的数量(个)出口的最少数量(个)9~16317~30531~45746~608T/CSAE 83 - 2018续表 乘客及车组人员的数量(个)出口的最少数量(个)61~75976~901091~11011111~13012>13013注:不论撤离舱口数量有多少,只能计为一个应急出口。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 10294—2008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7578—2013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 20071—2006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QC/T 29106—2014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ISO 6487 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Road vehicle-Measurement techniques in impact tests-Instrumentation)3 术语和定义GB 13094、GB/T 18384.3—2015、GB/T 1959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象。
3.2热失控扩展 thermal runaway propagation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热失控的现象。
3.3热事故信号 thermal event signal蓄电池系统内发生热失控时发出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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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mergency exit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us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团体标准
2018-07-24 发布2018-07-24 实施
T/CSAE 83-2018
ICS 43. 040
T 09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消防协会联合发布
T/CSAE 83 - 2018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设置要求 (1)
4.1 应急出口数量 (1)
4.2 应急出口设置 (2)
I
T/CSAE 83 - 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汽万向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也,黄昊,曹光宇,张永丰,洪亮,杨君涛,梁静,于彦飞,贺俊杰,何其泽,陈军。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II
1
T/CSAE
83 - 2018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应急出口的数量、尺寸、位置和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 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4 4.1 4.1.1 整车应急出口的数量需结合乘客门数量一起考虑。
4.1.2 为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乘员撤离和车外救助,每个分隔舱(不含卫生间或烹调间)的出口(含乘客门和应急出口)最少数量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出口的最少数量
乘客及车组人员的数量(个)
出口的最少数量(个)9~16
317~30
531~45
746~608
T/CSAE 83 - 2018
续表 乘客及车组人员的数量(个)出口的最少数量(个)
61~759
76~9010
91~11011
111~13012
>13013
注:不论撤离舱口数量有多少,只能计为一个应急出口。
4.1.3 车长大于7m的客车应设置撤离舱口(双层客车应设在上层车顶)。
A级和Ⅰ级客车应至少设置1个撤离舱口,B级、Ⅱ级和Ⅲ级客车撤离舱口的最少数量应符合表2。
表2 Ⅱ级和Ⅲ级客车撤离舱口的最少数量
乘员数量(个)撤离舱口数量(个)
≤501
>502
注:双层客车指上层。
4.1.4 紧急情况下,双层客车下层的所有乘员应有不经上层而撤离到车外的路径。
4.2 应急出口设置
4.2.1 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乘客门且在车身左侧未设置驾驶人门,应在车身左侧或后部设置应急门。
车长大于7m的客车应设置撤离舱口。
4.2.2 客车左右两侧的出口数量应基本相同,同一侧面的出口应沿客车长度方向合理分布。
4.2.3 撤离舱口开启以后,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仍能保持完整隔离。
隔离部分应使用防火隔热材料,电池包边缘距撤离舱口宜大于或等于500mm。
4.2.4 应急门
4.2.4.1 应急门的净高应大于等于1250mm,净宽应大于等于550mm;但车长小于等于7m的客车,应急门的净高应大于等于1100mm,如自门洞最低处向上400mm以内有轮罩凸出,则在轮罩凸出处应急门净宽可减至300mm。
4.2.4.2 车辆侧面的铰链式应急门应铰链于前端,向外开启角度应大于等于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开启。
如在应急门打开时能提供大于等于550mm的自由通道,则开度大于等于100°的要求可不满足。
4.2.4.3 应急门应有锁止机构且锁止可靠。
应急门关闭时应能锁止,且在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不会因车辆振动、颠簸、冲撞而自行开启。
应急门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4.2.4.4 当车辆停止时,应急门不用工具应能从车内外很方便打开,应急门宜兼具由驾驶员遥控开启和乘客手动开启两种车内开启模式,并设有车门开启声响报警装置,在应急门未完全关闭时提醒驾驶员。
允许从车外将门锁住,但应保证始终能用正常开启装置从车内将其打开;门外手柄应设保
2
T/CSAE 83 - 2018
护套或其他能手动拆除的保护装置,且离地面高度(空载时)应小于等于1800mm。
4.2.5 应急窗和撤离舱口
4.2.
5.1 应急窗和撤离舱口的面积应大于等于(4×105)mm2,且能内接一个500mm×700mm(对车长小于等于7m的客车为450mm×700mm)的矩形;如应急窗位于客车后端面,则能内接一个350mm×1550mm、四角曲率半径小于等于250mm的矩形时也视为满足要求。
4.2.
5.2 铰链式或弹射式应急窗应向外开启。
水平铰链于上端的应急窗,应有一个适当的机构保持其充分开启。
弹射的型式不应是操作时整个从车辆上分离。
弹射式应急窗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4.2.5.3 对驾驶员不能从其座位处清楚看见的铰链式应急窗,应安装声响报警装置,该警示装置应由窗锁(并非窗子本身)的运动来启动,当应急窗未完全关闭时提醒驾驶员。
4.2.
5.4 应急窗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的装置;或采用自动破窗装置;或采用易击碎的安全玻璃(而不是夹层玻璃或塑料),并在玻璃上标明易击碎的位置,在每个应急窗的邻近处提供一个应急锤以方便击碎车窗玻璃,且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
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车身两侧的车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等于800mm×900mm的矩形时,应设置为推拉式或外推式应急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等于500mm×700mm的矩形时,应设置为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并在附近配置应急锤或具有自动破窗功能。
4.2.
5.5 撤离舱口应易于从车内、外打开或移开。
撤离舱口开启后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
允许锁住撤离舱口,但必须保证始终能用正常的开启或移开机构将其从车内打开或移开。
对易于击碎的安全顶窗,应在邻近处提供一个方便用来击碎安全顶窗的工具。
4.2.
5.6 撤离舱口的弹射型式不允许操作时整个从车辆上分离,并不应对车外人员构成危险。
弹射式撤离舱口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弹射式地板出口应只能弹向乘客舱。
铰接式撤离舱口应铰接于朝向车辆前或后的一端,并应开启至少100°。
铰接式地板出口应折向乘客舱。
4.2.
5.7 地板出口应是铰接式或弹射式,并装有声响报警装置,当其未完全关闭时提醒驾驶员。
该警示装置应由地板出口的锁止装置(而不是地板出口本身)的运动来启动。
地板出口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此要求对车速超过5km/h时能自动锁住的地板出口不适用。
4.2.6 标志
每个应急出口处应在其附近标示“应急出口”字样,字体高度应大于等于40mm。
乘客门和所有应急出口的应急控制器(包括用于击碎应急窗车窗玻璃的工具)应在其附近用符号或清晰字样标示,并注明操作方法,字体高度应大于等于10m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