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2024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

2024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2024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县城的发展速度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卫生问题。
为了提高县城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卫生设施和卫生服务,我国决定在2024年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改善卫生条件,提升卫生意识,打造一个健康、宜居的县城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建设卫生设施为了改善卫生条件,我们将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投入。
首先,要修建更多的公共厕所,并确保其数量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其次,要修建更多的卫生洗手间,并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
此外,还要建设更多的公共垃圾桶,并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卫生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加强疾病防控为了提高县城居民的健康水平,我们将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首先,要加大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力度,及时发现疫情并采取措施。
其次,要加强慢性病的防控,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健康饮食和锻炼习惯。
此外,还要加强对儿童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提供定期体检和健康教育,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
3. 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首先,要制作宣传材料,如宣传画、宣传册等,向居民普及卫生知识。
其次,要定期举行卫生讲座和健康讲座,邀请专家进行讲解。
此外,还要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卫生管理机制为了保障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制。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其次,要加强卫生督查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此外,还要加强卫生培训,提高卫生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在2024年创建出一批国家卫生县城,取得以下预期效果:1. 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厕所、卫生洗手间和垃圾桶的增加,将有效减少卫生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相关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密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2日高密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2018年,全市城市建设按照“民生优先、量力而行、以收定支、先急后缓、适度超前、产业优先”的原则,深入实施中心城区路网完善提升、公益事业建设、市政设施维修、房地产开发、棚户区征收改造五大类工程。
一、中心城区路网完善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54亿元,主街主路继续进行上档升级改造,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1、主街主路提升改造,计划投资2.22亿元(PPP)。
(1)密水大街建设工程。
东至月潭路,西至夷安大道,全长2580米,投资5200万元。
(2)百脉湖大街建设改造工程。
东至潍胶路,西至月潭路,全长3150米,投资5969万元。
(3)花园街综合改造工程。
东段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月潭路;西段东至晏子路,西至夷安大道,全长3100米,投资4692万元。
(4)密州街建设工程。
东至祥云路,西至晏子路,全长1715米,投资2623万元。
(5)康成大街改造工程。
东至铁路桥,西至胶河桥,全长1660米,计划投资3692万元。
2、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计划投资3205万元(PPP)。
(1)府东路改造工程。
北至花园街,南至密州街,全长1000米,投资1258万元。
(2)祥云路改造工程。
北至凤凰大街,南至花园街,全长520米,投资719万元。
(3)滨河西路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
北起人民大街,南至立新街,全长631米,计划投资1028万元。
高密创城实施意见(定稿)

中共夏庄镇委夏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意见(2011 年月日)为进一步加大我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集中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参与,以群众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全面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促进镇区环境显著改善、公共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城镇综合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测评指标要求,力争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三项整治”(镇容镇貌、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四个提升” (群众文明素质、公共服务水平、社区文明创建水平、志愿服务工作水平)集中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集中整治市容环境。
(1)搞好城镇公共设施普查检修。
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对镇区主干道、商业大街、社区街巷、广场公园、文化场所和党政机关、商业、学校、医疗等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设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力解决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不健全、被损、被占,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不健全,公用电话、邮箱等设施不全、被损,道路指示牌缺失和背街小巷坑洼积水、窨井盖、路沿石等设施被损问题,建立健全全天候监控和即时维修维护工作机制,确保各种公共设施健全完整、正常使用。
(2)净化美化镇区环境。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和公共卫生义务清理活动,整治卫生死角,净化镇区环境。
加大对镇区道路、公园、广场、公厕等公共场所保洁力度,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见缝插绿植树、以绿治脏系列化绿化美化生态家园活动,集中清理解决乱涂乱画、城市“牛皮癣”等突出问题,建立门前“五包” (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责任制,强化沿街单位、业户责任意识,建立形成城镇形象维护长效机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1•【字号】潍政办字〔2023〕66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3〕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5月12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日潍坊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政领导、全民参与,属地主责、部门同责,条块结合、协同联动”工作方针,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大数据应用,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
二、工作目标完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管理模式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顺利通过每3年一个周期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
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高密的开发趋势

高密的开发趋势
作为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城市聚集区,高密市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开发趋势:
1. 智能制造:随着工业4.0、5G时代的到来,高密市的制造业不断优化升级,发展智能制造,实现生产自动化和数字化。
同时,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打造数字化工厂,提升核心竞争力。
2. 生态城市建设:高密市积极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绿化、水环境治理和城市垃圾处理等工作,提高城市品质。
同时,加强城市规划和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城市。
3. 旅游业发展:高密市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加大旅游业发展力度,打造山海名城旅游品牌。
同时,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4. 电子商务:高密市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物流配套建设,提高电商平台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积极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5. 人才引进:高密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核心技术和产业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来到高密。
高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法制办)110802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规划局《高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咸家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市规划局《》高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证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建设工程。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规划编制、管理中,涉及消防、人防、抗震防灾、环保、交通、教育等相关专业的,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其他专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五条本规定由条文内容、附表、附图、术语解释和计算规则等组成,各部分内容均具有同等效力,须一并遵守。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本规定中的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性质实施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的规划管理。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的确定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
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须符合上一级规划。
建设用地界线及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设用地的界线以规划用地范围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依据;(二)建设用地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依据规划用地范围图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第八条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严格限制零星插建项目。
小于3公顷的建设用地,应按相应要求与周边用地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建设工程用地未达到以上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妨碍城乡规划实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以核准建设:(一)毗邻土地已经完成建设,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乡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三)为了公共利益,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的;(四)因其它特殊情况,难以达到前款规定面积的,须经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6•【字号】高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6日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投资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民生,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提供有力支撑的骨干项目。
具体包括:(一)列入高密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二)列入国家重点、省重点和潍坊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第三条根据国家、省、潍坊市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示范支撑、引导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续建、新开工、洽谈储备和谋划论证项目为市重点项目。
第四条按照分级负责、重点保障、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一)成立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局作为全市重点项目的总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承担重点项目计划编制、日常管理、调度推进、协调服务、稽察考核等工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3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一)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1. 确立目标和任务- 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建设健康、干净、宜居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 任务:通过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
2. 建立组织机构- 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统筹协调卫生城市工作。
- 建立专职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卫生城市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3. 加强城市卫生管理- 完善卫生城市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城市卫生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 建立城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城市卫生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预警和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4.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 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推动个人健康管理。
5. 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完善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城市内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并加强监管。
- 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治理,提高城市空气、水质等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6.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
- 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健康信息和养生知识,提供科学的健康指导。
7.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卫生城市组织和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卫生城市工作的发展。
- 加强与国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跨国卫生问题,推进全球卫生事业的发展。
8. 持续监测与评估- 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城市的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 充分利用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监测与评估工作的效能,为卫生城市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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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2018—2020年)为打造美丽、整洁、健康、宜居的城市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条作战、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办法,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塑造“整洁、现代、生态、健康”的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三)《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四)《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1997〕5号);(五)《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1997〕28号);(六)《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本);(七)《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办关于印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鲁爱卫办字〔2014〕7号);(八)《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办关于印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鲁爱卫办字〔2014〕8号)。
三、规划原则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四、规划围东至月潭路、西至豪迈路(沿谭伍屯上村、吉村、苗家村至天翔街)北向永吉路、北至百脉湖大街、南至大街,分别外延500米围的所有社区、单位,涉及经济开发区、密水街道、醴泉街道、街道、柏城镇、夏庄镇、庄镇(简称“七个镇街区”)。
五、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4月)1.摸清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底数,评估创建可行性;2.编制高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3.制定高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动员阶段(2019年5月上旬)1.召开启动会议。
召开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印发《高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标准,进行动员部署。
2.广泛开展宣传。
在政府公共信息平台设立爱国卫生工作网页和投诉互动平台,及时发布创卫工作动态信息。
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开展大题量、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发动。
在市区各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两侧、主次干道十字路口、车站、公交站亭、建筑围挡、道路隔离护栏、大小型(健身)广场、大小集贸市场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各部门单位驻地、镇街区辖区所有大小门店,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防病为主要宣传容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组织全员培训。
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培训会议,邀请有关专家详细解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具体讲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镇街区承担的职责任务、创建的标准要求等。
创卫办重点培训一批掌握创建标准的骨干人员,并分行业类别分别组织培训。
相关镇街区、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相关人员的重点培训工作。
(三)创建组织实施与迎接省级暗访和技术评估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6月上旬)在创建指挥部的领导下,七个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限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暗访和技术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省级暗访、技术评估和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6月上旬至2019年6月底)省爱卫办组织对我市进行暗访和技术评估,并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反馈。
我市针对暗访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整改达标后,省爱卫办将我市创建材料上报国家爱卫办。
(五)迎接国家暗访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1.专家评估。
2019年7月上旬,根据创建工作进度,邀请专家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模拟暗访,对创建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国家调研(暗访)。
2019年9月中下旬,根据工作创建情况,提请国家爱卫会进行调研(暗访)。
3.问题整改。
2019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家调研(暗访)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意见,对照创建标准和反馈意见组织进行整改。
(六)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阶段(2020年1月至6月)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采取正式行文通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包括资料考核和现场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经常治理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力靠上,狠抓落实,力争一次性通过考核鉴定。
六、工作任务根据创建标准,创建任务分为8大项40分项208小项,重点是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实施“六大工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城市道路建设工程。
重点抓好创建围的所有主次干道道路硬化建设。
所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背街小巷要进行硬化, 城区破损的道路路面要实施修复,达到路面平整,卫生整洁。
二是环境绿化工程。
按照创建标准要求,抓好所有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以及城市出入口的绿化。
要充分利用庭院、房前屋后的可绿化空地,统一栽植花草树木,增加城市绿地,确保城区航拍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
三是垃圾处理工程。
彻底清除铁皮垃圾桶,完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桶等各类环卫设施。
垃圾桶要加盖密闭,不渗不漏,垃圾日产日清无外溢。
垃圾中转站外场地要整洁,有防鼠、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恶臭,无蚊蝇滋生。
四是污水处理工程。
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对建成区域小辛河段沿岸的护坡、河漂浮物、沿岸两侧的垃圾进行彻底治理。
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排污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五是公厕改造工程。
按照建成区每平方公里设置两座标准化公厕的创建标准,对现有公厕进行改造,不足部分按标准合理布局进行标准化建设,确保二类以上公厕比例达到10%以上。
同时,把城区围所有旱厕改建成水冲式厕所。
六是旧城改造工程。
全面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改造步伐,2019年9月底前六个镇街区要按照创建标准,全面落实改造任务,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设施差、卫生差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六个镇街区)(二)开展“十项整治”,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整顿方案,做到突击与常规、群众与专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标本兼治,严管重罚,彻底解决市容环卫方面多次治理又多次反复的难题。
一是沿街建筑专项整治。
彻底清除城区的违章建筑,整顿有碍市容观瞻的沿街门店和设施。
规设置建筑工地隔离围挡、车辆冲洗、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出口处实施硬化处理,落实工地扬尘降尘措施。
二是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以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无主)小区、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沿线、绿化带、河道、铁路沿线、废弃院落等为重点,彻底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坚决取缔城区的废品回收站点,实行垃圾收集袋装化、分类化,规垃圾的收集和运输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增加垃圾运输频率,使城区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三是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取缔一切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从事车辆清洗和维修、门窗加工、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等违规行为。
四是集贸市场(大小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水产副食批发市场、临时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旧货市场、建材装修市场、商贸城、寄递物流业市场等)专项整治。
规设置集贸市场卫生制度、功能分区、农药残留监测等公示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
各摊位设置加盖垃圾桶,无散落垃圾。
完善市场上下水、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垃圾收集设施规,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滋生,市场外车辆划线停放,专人管理。
五是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乱贴乱画专项整治。
加强广告牌匾审批和管理,规商铺户外门头广告牌匾,做到“一店一牌、整齐统一”,全面清理店铺玻璃门窗、外墙贴的各类违规广告。
彻底清除单位建筑物墙外、住宅小区墙体及楼道的各类小广告和乱贴乱画等现象。
六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治理整顿车辆乱停乱放,坚决制止渣土车夜间横冲直撞现象,取缔代步电瓶车、电动三轮车、无牌照电动小车。
规划和建设部分停车场点,在重点暗访场所(车站、医院等)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和出租车黑车围堵出入口现象。
七是重点场所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三小”(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和公共场所“五小”(小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专项整治,确保经营业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等证照齐全有效。
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
八是社区、单位、家庭卫生专项整治。
社区、单位既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又要根据实际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保持外整洁卫生。
整治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
做好家庭卫生清洁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搞好家庭卫生。
九是城区绿化带专项整治。
彻底根除绿化带苗木死苗缺株、绿化带不完整、绿化带和绿化带高杆植物下存放大量垃圾现象。
十是老旧(无主)小区专项整治。
建立“网格兜底、部门帮扶”的工作机制,彻底清除积存垃圾、非法小广告、乱植乱种、散养家禽等现象,规垃圾收集运输,平整硬化小区道路,粉刷墙壁,清除旱厕,彻底改变老旧落后面貌。
十个专项整治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包到底,六个镇街区落实兜底责任,确保全部达标,并防止反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六个镇街区)(三)坚持“三个结合”,深入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按照“谁的辖区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治理”的原则,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突击与经常消杀结合、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全民灭蝇、灭鼠、灭蟑、控蚊活动即除“四害”活动。
在灭鼠工作方面,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都要认真落实灭鼠制度,室外环境要配备灭鼠毒饵站、毒饵盒、防鼠网,室除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外,都要坚持常年投放灭鼠毒饵,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常年放置灭鼠夹等捕鼠工具,有效消灭鼠害。
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住宅小区、医院、饭店、宾馆、车站、公园、集贸市场、工地等)除“四害”防制措施。
坚持以滋生地治理为主,适时开展药物消杀,将鼠、蚊、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确保6月底前达到全国除“四害”先进市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