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方案
专硕联合培养协议书模板

甲方: [甲方单位全称]地址: [甲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 [乙方单位全称]地址: [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和乙方都致力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标1.1 双方共同建立专硕联合培养基地,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2 通过联合培养,提高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培养计划:2.1.1 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专硕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等内容。
2.1.2 甲方负责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术指导,乙方负责学生的实践环节和就业指导。
2.1.3 双方共同设立导师团队,负责学生的全面培养。
2.2 招生与选拔:2.2.1 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名额、选拔标准、录取程序等。
2.2.2 双方共同组织选拔考试,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
2.3 教学资源:2.3.1 甲方和乙方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
2.3.2 双方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2.4 实践教学:2.4.1 乙方提供实践教学基地,甲方负责安排学生进行实践学习。
2.4.2 双方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实践环节的质量。
2.5 科研训练:2.5.1 甲方和乙方共同设立科研基金,支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2.5.2 双方共同指导学生进行科研训练,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甲方和乙方共同设立联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合作项目。
3.2 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合作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3 双方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合作项目相关信息。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海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总结报告

研究生处意见:
□履行资助□收回资助□其他:.
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
海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总结报告
姓名
学号
学生层次
所在学院
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校内导师
联合培养单位
联合培养时间
年月至年月
结束返校时间
年月日
获批(人民币)
联合培养总结(2000字以上,包括:联合培养日程和内容;联合培养期间的学习、生活和研究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所获得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联合培养的收获感想等等,可另附页)
研究生姓名
研究生层次
学号
联合培养单位评语(合作单位或导师对该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表现、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等写出书面评语):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校内导师审核意见(包括该生联合培养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违约行为等):
校内导师(签字)年月日
所在学院审核意见(包括该生联合培养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同意资助经费等意见,以及返校后在学院所做报告的情况):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暂行管理办法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不同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实现不同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师资优势互补、科研合作等目标。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高校共同建设的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单位或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合培养基地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授权授予硕士学位的资质;2.有明确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能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3.有具备较强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教师团队;4.有完善的学术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5.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机构。
第二章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第五条各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学科特点和优势,选择适合联合培养的学科领域和合作高校,进行协商和共识达成。
第六条联合培养基地应明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高校之间的合作关系,组织和协调联合培养基地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七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各高校共同承担。
明确各高校的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和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联合培养基地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实施计划。
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进行教学大纲的编写和修订。
第九条联合培养基地应建立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条件,为培养学生提供实践和科研机会。
第十条联合培养基地应建立完善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机制,鼓励学生到其他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和合作研究。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的招生工作由各高校分别负责,联合培养基地负责协调和督促各高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的培养工作由联合培养基地负责组织和协调。
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和教学任务分配,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须完成各高校的学分要求和课程学习,同时进行科研和实习工作。
海南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海南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培养环节和课程设置,提高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全面重新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规划,并自2008级研究生起正式启用新的培养方案。
为做好我校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的精神,以培养拔尖人才为根本、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提高质量,适应需求的方针,组织修订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制订培养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基本的教学文件,也是进行教学管理、检查和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1、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要出发,本着科学、系统、优化的原则对各学科、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全面修订课程规划,杜绝因人设课。
2、培养方案应加强基础,同时能体现现代科技的最新发展,体现我校的优势和特色,注重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
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专业,要本着“宽基础、重应用”的原则,课程设置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建立“宽、精、新”的课程体系,公共课要广而精,专业课要突出主干,形成系统。
3、根据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确立合理的课程体系、教学环节和课程时数。
所有拟新增设的课程,其教学内容需经过研究生处及学院学位点审核通过,方可开设;注重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在保证必须的实验和实践学时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教学学时。
4、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箱: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六、保密条款
6.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6.2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至合作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作关系之日止。
七、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7.2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作目标
1.1促进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2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1.3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二、合作内容
2.1双方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内容。
2.2双方共同选拔优秀研究生,参与联合培养项目。
2.3合作单位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项目、实验设备、指导教师等。
2.4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教学安排、学位授予等工作。
2.5双方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合作期限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讨论稿)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要求研究生做到: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专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译的能力。
3、身心健康。
二、学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其中,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和公益劳动等)和学位论文工作。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标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必须按规定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报告,经研究生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延长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培养方式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注意加强实践环节,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能力。
2、要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双方的积极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
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培养方法可以灵活多样,并强调培养方法的创新。
3、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既教书又育人。
研究生应当积极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等活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工作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工作部)关于“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于2012年12月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复,建设期为2013-2015年,获中央专项资金4亿元,省财政配套6335万元,目前项目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
依托此项目,学校立项资助了一批培养研究生自主创新意识、能力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项目,以此为契机,创新我校研究生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
目前,各类立项资助的项目在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广大研究生的共同努力下,正在顺利进行。
为响应学校《对我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项目进行校内自查的决定》,经学校研究生处(工作部)研究,决定于2015年*月*日-*月*日对各立项资助项目进行自查,为迎接国家部委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成立检查工作组研究生处(工作部)成立“海南大学中西部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检查工作小组”,负责自查及迎接部委验收的协调组织工作。
具体如下:组长:张银东处长副组长:蒋国洲部长阎二鹏副处长成员:各学院分管副院长、研究生处(工作部)各科室负责人二、自查的方式和内容1、自查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交自查报告、集中汇报以及现场考查的方式进行。
2、自查的主要内容本次自查的立项项目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资助项目,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资助项目(第一批),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立项资助项目(含第一批和第二批),研究生创新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具体自查内容如下:(1)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建设各项目和子项目执行情况以及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成效:各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项目成果仅限于该项目经费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各子项目成果独立提交,不得重复计算,交叉使用。
(3)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包括项目及各子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开支内容等。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方案

x'x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培养环节和课程设置,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教研办(年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号)以及xx大学年《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之规定,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及发展趋势xx大学法学学科发展迅速,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年获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年获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目前xx大学招收三种类型法律硕士,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二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年诉讼法学科成为xx省省级重点学科,年民商法学科成为xx省省级重点学科,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年法学学科成为xx省省级重点学科,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年xx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年xx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入选教育部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年获批xx省特色优势学科(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年法学教师团队获批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法学学科正向着国际化、有特色、深层次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举的方向发展,努力将本学科建设成学术水平较高的智库型学科。
二、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本学科以培养和造就法学专业高级学术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博士研究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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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方案
为了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提高海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 增强研究生实践动手和科研创新能力,搭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项目建设应立足于切实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着眼于海南发展和战略的需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海南大学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创新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促进“产学研”联盟的形成,加大联合研究生培养力度。
(二)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落实科教兴省战略、构建“产学研”联盟的重大举措,是海南大学“产学研”联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社会平台,并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封闭办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建设的有效沟通与有机结合,推进与完善“产学研”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应该紧紧围绕海南大学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充分利用联合单位人才、资源和条件优势,并使其能在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具备的条件
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为出发点,以具有硕士、博
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为主体,联合具有优质资源的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研发型、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多学科相互融合的研究生培养平台。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人员
具有若干名在产业、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人物或一批学术造诣精深、研发成果突出、具有指导研究生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科学研究
1、科研机构应在近五年中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或多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等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在为我省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做出较显著的成绩和贡献的;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要价值、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开发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2、企业应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工艺技术或开发产品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近五年来曾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的奖励或取得多项国内外专利,经济效益显著,目前承担有一批处于科技前沿的研究项目或者科技开发项目,有充足的研发经费。
(三)工作条件
1、拥有可供研究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所必需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这些设备应能够较好地满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
2、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条件,包括基本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食宿安排等。
3、根据研究生工作情况,能为研究生提供适当的奖助学金。
三、申请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1、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是海南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单位,基地的遴选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侧重于海南经济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重点领域。
牵头学科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的优先考虑。
2、合作单位应满足上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合作双方具有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
4、已获批准且建设效果好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予以优先资助。
(二)申报单位须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方案;
2、《海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方案;
4、与合作单位相关的合作协议书。
(三)评审程序
1、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组织,实行限额申报,基地名称统一为“海南大学××学科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各申报单位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与合作单位签订联合建设协议书。
3、各单位申报联合培养基地需填写《海南大学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连同可行性论证报告、建设方案和联合建设协议书各一式3份报送研究生处。
4、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海南大学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基地项目进行评审。
5、研究生处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立项的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基地建设与管理
1、建设经费。
学校共资助10个左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建设期限结止至2017年12 月。
每个基地将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建设经费30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15万左右,建设经费主要由中西部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学院和合作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配套。
2、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应根据双方的需求,制定完善的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与管理。
经批准建设的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求,从合作单位的人员中遴选导师,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可以聘请其担任研究生培养工作。
3、检查评估。
各基地根据建设目标、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企业攻关和技术改造成果、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办法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自评,并提不少于3000字交自查自评报告,不上报自评报告者视为不合格。
根据自评结果,研
究生处还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查、评估,并给出检查评估意见,公布检查评估结果。
4、研究生管理。
在联合培养基地的研究生要按照双方导师的要求,认真开展实习实践、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等工作,并承担合作单位一定的工作任务,并定期向学校和双方导师汇报工作和生活情况。
自觉遵守学校和合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其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0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