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交通局关于上杭县龙田桥、妈祖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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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龙岩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1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龙岩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1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龙岩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1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8.11•【字号】龙交建〔2021〕91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龙岩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1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王永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第20211023号)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十三五”期间,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推进龙岩“一市两区”同城一体化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交通骨干网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通车永定至上杭高速公路、莆永高速公路新增坎市互通,为推动永定融入龙岩中心城市发展做了有力的交通保障。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持续加强谋划、加大力度,推动项目建设,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持续加快靖永高速项目建设,力争2021年底前主体基本建成,2022年6月全线建成通车;(二)督促指导永定区加快推进同城大道建设进程。

根据我省普通国省道建设体制,县级政府是普通国省道的建设主体。

经了解,下一步永定区将按照前期工作成熟一段开工一段的思路推进。

目前,高陂黄田至大水坑段2公里已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总体进展顺利,计划2021年底建成通车;高陂大水坑至坎市文秀产业园段2.65公里已完成工可批复,正有序推进初步设计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力争2021年底开工建设;坎市文秀经抚市至永定段已完成方案设计,在省、市、区共同努力下,G235线永定高陂黄田至大水坑段、G235线永定高陂大水坑经坎市文馆至洽溪段等2个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可获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永定区加快推进同城大道特别是已列入交通部“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视区域经济和交通需求的发展情况适时动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向部、省交通部门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龙政综[2009]321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意见(龙政综〔2009〕3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危桥改造管理,推进危桥改造实施,尽快消除桥梁通行安全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李盛霖部长指示进一步推进危桥改造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09〕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进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2009年省下达我市二批危桥改造6355米/185座,其中:四类危桥2018米/55座,五类危桥2446米/75座。

要求国省道及县道中桥、乡道大桥以上四、五类危桥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改造,其余危桥改造工程必须于2010年底前改造完毕。

2009年7月检查新增危桥3419米/85座,其中:四类危桥656米/12座,五类危桥2575米/67座,待省核查确认后,要求在2010年底前改造完毕。

二、落实工作职责桥梁通行安全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社会和谐。

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做好危桥改造,是各级交通部门服务公众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危桥改造工程负总责,各县(市、区)交通局具体负责危桥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所有未改造或正在改造的四、五类危桥,要全面建立“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双岗负责制,行政责任人由桥梁管养(或改造)责任主体的行政一把手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所负责危桥的安全状况评价,负责危桥的通行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的任务期限组织开展危桥改造等。

技术责任人由管养单位指定(或聘请)桥梁管理技术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跟踪检查桥梁病害发展状况,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督促桥梁养护,及时审核桥梁改造方案和对策措施;制定桥梁应急预案。

专家评审意见(现浇箱梁)

专家评审意见(现浇箱梁)
8、补充防火预案。
专家组:
龙岩永杭高速公路A6合同段
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工程名称
龙岩永杭高速公路工程
论证日期
2019年4月27日
编制单位
中建路桥集团永杭A6项目部
论证地点
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龙岩)
论证内容
观音井互通A匝道桥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
2019年4月27日,龙岩永杭高速公路福建新路达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J2总监办组织召开A6合同段观音井互通A匝道桥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对上述专项方案的介绍,经认真质询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3、补充支架基础平面、结构图及排水措施。
4、钢管柱头加固措施及钢管柱的剪刀撑布置不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补充钢管柱横向及斜撑支撑体系。。
5、补充钢管接长的连接方式。
6、贝雷梁顶的横向分配梁不得采用方木,应采用槽钢设置;横坡较大处增设限位装置。
7、支架预压采用沙袋,按混凝土浇筑加载过程进行预压和卸载并增加防雨和防撬起措施。
一、总体评价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永杭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行业规范、《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编制的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已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批,控制措施基本可行,按如下意见核实补充后可指导施工。
二、具体意见
1、补充、查新编制依据。
2、、钢管柱进行整体建模计算。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闽政办[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交通运输厅制订的《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〇年六月)为尽快恢复灾区经济生产、群众生活正常秩序,全力保障抗洪救灾胜利,针对我省6月中下旬水毁公路的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好与全省灾后重建总体方案相衔接、与交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2011年交通建设计划相衔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发扬交通人“不畏艰险、顽强拼搏、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加快推进水毁公路设施修复,全面提升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二、目标任务(一)目前受阻路段的抢通高速公路各水毁路段6月30日前抢通(个别路段单幅通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救灾线、生命线6月30日前完成沿线溜塌方清除,7月10日前完成阻断路段便道修筑,恢复通行;其余农村公路7月5日前完成沿线溜塌方清除,7月15日前完成阻断路段便道修筑,恢复通行。

(二)修复重建高速公路除特别严重地质灾害点外其余水毁路段7月30日前修复完毕,恢复灾前水平。

国省干线9月30日前完成一般水毁点(含路基缺损、路面毁坏、边坡溜塌、挡墙防护工程、涵洞、中小桥局部损毁等)修复重建,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龙岩市“尼伯特”台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补资金的通知-闽交建〔2016〕91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龙岩市“尼伯特”台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补资金的通知-闽交建〔2016〕91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龙岩市“尼伯特”台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补
资金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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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龙岩市“尼伯特”台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补资金的通知
闽交建〔2016〕91号
龙岩市交通局:
近接漳平市政府《关于请求给予漳平市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资金补助的请示》(漳政综[2016]114号)。

2016年第1号“尼伯特”台风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你市漳平公路水毁严重,为尽快抢修受毁公路及设施,保障公路正常通行,经研究,决定拨付你市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漳平市公路灾毁抢修保通),资金随文下拨,列厅水毁基金支出。

请你局尽快将补助资金转下拨,并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受毁路段尽快恢复通行;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上述补助资金建立使用台帐表(即安排到具体项目情况,格式见附件),在省级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省公路局(农村公路处)汇总备查。

附件:普通公路水毁省补资金使用明细表-灾毁保通类(格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8月28日
——结束——。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13•【字号】龙政综〔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13日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8〕8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二)改革内容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用地预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都纳入改革范围,既覆盖政府投资工程,也覆盖社会投资工程;在办理事项上,覆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管理、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等依申请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6月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省审批管理系统对接。

县交通局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纪要

县交通局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纪要

县交通局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纪要县交通局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纪要县交通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本次会议于4月15日下午在我局六楼会议室召开。

到会人员为交通局全体工作人员、公路分局安监员、各运输、维修企业和公路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安监员(详见会议签到表,附后)。

会议由交通局党总支余求进书记主持。

一、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市交通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2、学习《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治理及大检查的文件精神。

3、部署汛期公路、水路防汛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防汛备汛各项措施;4、落实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三个集中两个加强”活动措施;5、部署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部署五一、端午期间我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二、具体要求:(一)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强化监管。

要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以预防为主、突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

要继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狠抓三个《暂行规定》的落实。

要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特别是要以落实“世博会”安全保障工作为契机,促进安全生产监管。

要克服春运之后松一口气的思想,认真分析今年来安全生产态势,以“4.3”事故为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吸取教训。

从这起事故中我们感到基层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够扎实,有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各级务必狠抓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努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不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水上交通安全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公路及水运工程施工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直属单位不发生火灾和工伤责任事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7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7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闽交规函〔2024〕84号•【施行日期】2024.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7号建议的答复闽交规函〔2024〕84号张春志代表:《关于支持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枫亭码头进港航道建设的建议》(第1657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湄洲湾港总体规划》,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规划3000吨级及以下港口岸线长1.6公里,目前已建有500吨级码头1个。

由于福厦高铁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占据了枫亭原天然习惯航路,我厅赞同您提出建设新的枫亭进港航道的建议。

目前,仙游县已组织开展枫亭进港航道研究论证工作,初步计划建设航道约7公里,优先实施跨海大桥桥区段1公里,以满足枫亭现有泊位通航、临港产业发展及当地群众生产需要。

我厅已组织省湄洲湾港中心对该航道设计方案、前期报批工作等给予技术指导。

由于桥区段航道水域涉及泉港区海域范围,项目用海预审审批、项目立项和环评批复等手续报批及项目施工建设需泉港区政府及泉州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我厅已会同省发改委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争取泉州市及泉港区的理解和支持。

鉴于该航路水域涉及养殖征迁,影响渔民切实利益,泉港区政府表示难度较大。

建议莆田市也加大与泉州和泉港区的沟通协调力度,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发改委帮助协调,争取支持该项目建设。

同时,我厅也将认真研究论证枫亭码头及余下航道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积极争取项目列入我省“十五五”交通运输相关规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联系人:张运东联系电话:0591-87077128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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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交通局关于上杭县龙田桥、妈祖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2010年6月30日下午,龙岩市交通局在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上杭县南阳镇龙田桥及妈祖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会,上杭县交通局及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名单附后)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了上述桥梁相关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介绍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龙田桥
1、旧桥病害情况
本桥位于上杭县南阳镇集镇,县道南涂线距南阳镇政府2km处。

原桥长39m,宽4.5m,上部结构为2-15m石拱桥,由于近年交通车辆不断增加,当地政府在原桥左侧新建一座与原桥跨径一样的石拱桥。

今年6月中旬产生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后建的拱桥出现垮塌。

拟建桥在原桥址上,梁长44.92m,上部结构为2×16m后张预应力空心板,下部墩台为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2、拟建新桥技术指标
设计何载:公路- II级;桥面总宽12m: 2*4.5 m行车道+ 2* 1.5m人行道;设计洪水频率:1/100。

二、妈祖桥
1、旧桥病害情况
本桥位于上杭县南阳镇集镇中,是集镇通往南阳村的主要桥梁,原桥长39m,宽4.5m上部结构为2-15m石拱桥。

因该桥拱脚处出现裂缝、2009年列入危桥改造计划。

今年6月,本地发生百年一遇的洪灾,该桥已被冲毁。

拟建桥梁在原桥址上,长44.92m,上部结构为2×16m后张预应力空心板,下部墩台为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2、拟建新桥技术指标
设计何载:公路- II级;桥面总宽12m: 2*4.5 m行车道+ 2* 1.5m人行道;设计洪水频率:1/100。

三、本次会议对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提出了以下要求
(1)由于该两座桥属于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程序可以按《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不采用招标”形式对待。

(2)因在本次审查中设计单位尚未提供地质勘探资料,会议要求业主在施工过程前探明地质状况来确定基础深度。

(3)设计单位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内容中所提出的方案尽快修改完善施工图(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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