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控制水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二、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1.1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建议。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过程的自查自控,并定期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1.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2.质量验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2 建设单位应当参与质量验收过程,对质量验收结果负有最终审核义务。
2.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报告。
3.质量监督3.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告建设单位。
3.2 建设单位应当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3.3 监理单位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汇报评估结果。
三、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1.1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工程的各个阶段和关键节点,并确定施工单位的工期要求。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馈进度情况。
1.3 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问题。
2.进度控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利用资源,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完成。
2.2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进行监督,对延迟的部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进度计划。
2.3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办法

第一部分工程质量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项目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作业班组管理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协助工程部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在工程部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考核、管理方法煤矿工程建设是煤炭企业进展的紧要支撑,也是实现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要手段。
无论是改造提升原有产能,还是新建矿井扩大规模,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是企业重点考核指标。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启程,介绍煤矿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考核和管理方法。
一、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考核与管理方法1.安全责任制:煤矿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
实在要求:工程施工方应建立专业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识别工程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安全记录等制度。
2.安全评估:煤矿工程建设应依照《建设工程安全评价标准》进行安全评价,科学评估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确保工程施工阶段不发生重点安全事故。
实在要求:安全评价应订立专门的评价方案,对工程安全风险进行科学、专业、全面的评估;编制安全管理手册,订立应急预案;在工程建设项目前,应依据安全评价结果确定工程施工范围、施工阶段和安全措施等。
3.施工现场管理:煤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实在要求:建立专业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并订立相应的管理方法;加强现场安全言行考核,设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
二、煤矿工程建设质量考核与管理方法1.工程设计:煤矿工程建设的设计于施工、投产、运营的各个环节都有侧紧要的影响,确保工程设计合理是保证安全、质量、进度的一项基本措施。
实在要求:工程设计必需遵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工程建设和运行实际需求,充足工程的效益、经济性和可行性;工程设计需经过工程技术评审、设计审核等程序。
对于高风险、关键过程、紧要部位等工程设计应进行专项审查。
2.工程施工:煤矿工程建设的施工是工程设计在现实中的体现,质量的保证是基本保证。
工程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进度考核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目录第一章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组织机构.. (1)第三章组织形式 (1)第四章进度目标制定 (1)第五章考核验收条件 (2)第六章抽查及验收程序 (3)第七章奖罚措施及金额 (3)附件: (4)第一章指导思想按照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工程总体策划的要求,以计划目标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前提,以突破工期节点为中心,以创优创标为目标,通过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考核活动,充分调动本项目全体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本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现场进度考核成立领导小组,由项目公司领导集体组成,负责进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进度考核验收小组(由工程部派员组成),负责进度考核活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考评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成立由项目经理、总监牵头的进度考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第三章组织形式现场进度考核逐月开展,每阶段主要考评工作如下:第一,每月进度考核验收小组派专人进行现场考核,对各单位当月进度节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统计,形成月度考评基础资料。
第二,每月末进度考核验收小组对当月的考核情况依据奖罚办法开展评比。
第四章进度目标制定各阶段现场进度目标(见附件一)依据工程筹划总体安排,结合建设实际推进情况,充分考虑“适度从紧”原则制定而成,目的在于清晰思路、梳理矛盾、突出重点,把握本项目建设的关键线路。
进度目标制定思路如下:1、根据总体工程筹划排定各年度重大计划节点。
2、根据年度建设计划排定各季度关键目标节点。
3、根据季度建设计划排定各月度关键目标节点。
进度考核目标审定具体程序如下:1、由考核验收小组牵头,项目公司分管部门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根据项目公司提供总体目标计划,排定各月度进度考核目标,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2、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进度考核目标,由验收小组下发各参建单位。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和行业发展,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1.工程质量考核(1)设计阶段质量评估:评估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评估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序检验等。
(3)验收阶段质量评价:评估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验收资料等。
2.工程安全考核(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估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得当,包括施工区域划分、安全警示标识、用电安全、防火防爆等。
(3)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评估施工单位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规定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考核,包括设计质量考核、施工质量考核、竣工验收质量考核等。
2.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3.评审会议: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和安全评审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考核结果处理1.良好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表扬,鼓励其继续保持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一般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一般的单位给予警告和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整改并提升管理水平。
3.不良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不良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暂停资质、吊销证书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现代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附件为了促进XX现代城的项目管理,规范现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管理,保证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量和进度目标,制定本规定。
∙质量方面1、工程检验批验收不合格,整改经监理验收仍不合格的,罚款 500元。
经监理验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并返工至合格。
2、进场材料、机械、构配件经监理或甲方人员验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场,罚款500元。
不听劝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处10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未根据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罚款1000元,如仍未执行,监理下发《工程暂停令》进行整顿,每停工一天罚款5000元,直到整改合格。
4、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处罚1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书面上报处理方案至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方可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5000元罚款。
5、每月的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超过三项,每超一项罚款100元。
6、无成品保护意识,对班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坏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
经甲方、监理质监、安监部门检查,获得一至好评的奖励500元,如能获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杯,获市优工程奖奖励2000元,获省优奖励5000元。
∙进度方面1、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周、月进度计划。
未按时间规定上报的每迟报一天罚款100元。
2、实际完成情况与所上报的周进度计划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100元,到月底能赶回工期(参考月计划)的,本月所有罚款如数退还。
3、实际完成情况与所上报的月进度计划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500元,到工程进度节点(地下室节点、主体一半节点、主体验收节点、竣工验收节点)能赶回工期的,如数退还本节点的月进度款。
对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5000元。
4、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实际完成情况滞后总进度计划的,每滞后一天罚款10000元,超过20天,自20天以后20000元/天。
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合集5篇)

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烯烃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宝丰能源烯烃项目建设的各单位。
2 职责 2.1 项目部2.1.1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年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2.1.2 负责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组织情况和到场情况。
2.1.3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不足情况及时督促到位,保证施工工作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2.1.4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确保与工程实体同步,并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
2.1.5 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或其它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进行考核和处罚。
2.2 监理单位2.2.1 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2.2.2 熟悉工程合同,全面收集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2.3 负责审核、控制进度计划,并提出施工滚动进度计划。
2.2.4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5 负责组织监理例会,根据监理例会的安排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2.2.6 对施工单位反馈的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理单位无法协调处理时应及时报业主协调处理。
2.2.7 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项目部。
2.3 施工单位2.3.1 根据项目施工年度计划编制周、月、年工程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
2.3.2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上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工程计划管理部门审核。
2.3.3 在工程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以便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及时协调处理,促进工程进度。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安全质量方面动态监管职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质量评价考核是指公司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进行的过程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主要为项目经理和书记,考核工作由公司评价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
第三条评价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在建项目及新开工项目。
第二章工作组职责和权力第五条工作组组成在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前,成立项目安全质量评价考核工作组,设置组长1名,副组长1 名,组员4〜5名。
组长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质量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安质部及相关部室人员组成。
第六条工作组职责1.制定评价考核计划,按评价考核计划对项目进行督查,负责对发现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并形成书面记录。
将评价考核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经批示后进行公示。
2.宣贯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有关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办法。
3.对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排查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并监督项目部落实整改;实施安全质量奖罚。
第七条工作组权力1.有权调阅、复制相关资料,通过问询、现场检测、拍照及摄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记录相关事项。
2.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或上报公司纪委。
处罚标准按工程公司、集团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3.对有可能造成严重安全、质量问题的隐患,有权要求项目部停工整改。
对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下达隐患整改或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4.对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成绩、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的有功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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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相关合同执行。
1.3考核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负责以书面形式执行(见附件)。
1.4 本办法将随着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1.5本办法各项条款由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执行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调试阶段。
3.职责3.1 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含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资料管理、消防、保卫及治安管理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负责检查、考核。
3.2 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整改(考核)通知单,整改(考核)通知单应详细填写整改(考核)内容、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及考核处理结果。
3.3 所有考核金额均以现金方式支付,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单3天内向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交付(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复印件交与监理单位存档)。
4.具体规定4.1安全、文明施工考核4.1.1施工承包商安全第一责任者考核4.1.1.1不能按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没有相关学习记录的考核500~2000元。
4.1.1.2不能及时参加安委会工作例会的,考核300~1000元。
4.1.1.3安全投入方面应满足安全施工基本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投入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每次考核800~3000元。
4.1.1.4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没有按程序进行事故处理,每次考核1000~20000元。
4.1.1.5没有年度安全计划、工作规划、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落实不到位的,每缺一项考核200~1000元。
4.1.1.6目标管理方面,年初有目标,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罚;无目标、无检查和考核,缺一项考核500~1000元。
4.1.2安全机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考核4.1.2.1施工承包商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考核5000元。
4.1.2.2施工承包商开工前应将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人员名单报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未报送者考核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如未整改,加倍考核。
4.1.2.3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未制定者考核2000~5000元,并限期制定落实,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加倍考核。
4.1.2.4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健全者考核1000~2000元,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加倍考核。
4.1.2.5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并有详细记录,每缺一次考核200元。
4.1.2.6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分包单位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进行安全检查,每次考核500元;没有及时传达上级、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通报等,每次考核1000元。
4.1.2.7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否则,每人每次考核1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离岗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有年检记录,无档案、记录不全的考核1000元。
4.1.2.8施工承包商认真开展危险源和危险点的辨识和控制,有记录并形成闭环,未做记录的考核1000元。
4.1.2.9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批准。
存在违法(规)分包的以包代管现象,考核20000元。
4.1.2.10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能够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各级安全人员,如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资质不符合要求,考核每人次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4.1.3施工现场考核4.1.3.1 施工承包商进场开工前,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就进行施工者,考核5000~20000元,并限期补签,如未在限期内补签,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4.1.3.2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商、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等,违者考核2000~5000元,并限期落实完善,如未在期限内落实完成,可勒令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合同。
4.1.3.3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高峰期内要坚持实行领导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每次考核200元。
4.1.3.4 施工承包商未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计划考核1000元,并考核第一安全责任人200元。
4.1.3.5 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项目缺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者每次考核1000~3000元,并限期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未履行审批手续开工者,考核500~2000元。
4.1.3.6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测,或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项考核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4.1.3.7 凡违章作业者,一经发现,每处考核200~5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视情况加重处罚直至清退。
4.1.3.8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对人员、设备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隐患,未按建设单位(含监理公司)的要求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未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承包商,每次考核2000~10000元。
4.1.3.9 “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到位者,每人次考核200~500元。
4.1.3.10 对分包单位,主包单位未设安全监督员或不到位者,每人次考核300~1000元,并限期到位。
4.1.3.11 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每次考核1000~2000元。
4.1.3.12 未经许可,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考核1000~5000元,损坏的路基、路面维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擅自损坏绿化者,每次考核500~2000元,并限期恢复完好;擅自破坏围墙者,考核1000~5000元,并限期恢复完好。
4.1.3.13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私自占用场地、道路,搭设临建,损坏地下或地上设施者,每次考核500~2000元,并限期整改;所造成的拆除、转运费以及地上或地下设施的维修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4.1.3.14 施工承包商必须按规定区域存放物资设备和施工器具,不得占用其他单位的生产、生活场地,违者每处考核500~2000元,并限期清出。
4.1.3.15 脚手架、围栏、扶手、安全网、盖板等不符合“安规”要求,每查得一处考核500~2000元,并限期整改。
4.1.3.16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考核200元,安全帽佩戴不正确每人次考核1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挂设不规范,每人次考核500元。
4.1.3.17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当,每次每项考核500~2000元,并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
4.1.3.18 未经批准在钢结构和平台及设备上焊临时支吊架和开孔洞,每处考核1000元,并负责恢复原结构强度、油漆等。
4.1.3.19 超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视情况每次考核500~2000元。
4.1.3.20 高处施工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物件等,违者每次考核500元。
4.1.3.21严禁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考核100~200元。
4.1.3.22 各单位现场施工人员服装必须规范,并按规定佩戴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每查得一次考核100元。
4.1.3.23 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每查得一处考核500元。
4.1.3.24 施工的电动工器具不按规定接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的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每次(件)考核500元。
4.1.3.25 施工电源配电盘必须上锁、刀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配电盘必须符合“安规”要求,违者每次考核200元。
4.1.3.26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未设立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的,每次考核500元,并限期整改;在施工现场吸烟,每人每次考核200元,发现烟头考核责任单位50元/个。
4.1.3.27 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每处(次)考核200~1000元。
4.1.3.28 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每项考核200~1000元。
4.1.3.29 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和驾驶车辆,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违者每项每人次考核200~1000元。
4.1.3.30 各参建单位的车辆违反规定在工地有效路面上乱停乱放影响交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超速行驶,每次考核200元。
4.1.3.31一切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专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规”的要求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来进行工作和操作,违者每次考核500元。
4.1.3.32 高压配电室、变电站不关门上锁,造成闲杂人员进入,每人次考核500元,如发生伤害,扣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造成事故者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4.1.3.33 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场所,由施工承包商做好安全措施,不做安全措施或乱动安全措施者每人每次考核200~500元,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措施。
4.1.3.34 锅炉压力容器按下列规定考核:4.1.3.34.1有压力容器的单位如未按要求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网或未明确专人监督,考核1000~3000元,同时考核安全第一责任人500元,并限期整改。
4.1.3.34.2新压力容器(安装合格、试验合格)投入使用前未按规定登记申请手续或已装锅炉、压力容器(包括仪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考核1000~3000元,并考核安全第一责任人500元。
4.1.3.34.3 已注册和领取使用证的压力容器,如台账记录、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启、停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全的,每项每次考核500元。
4.1.3.34.4 违章使用压力容器,考核1000~3000元,并勒令停止使用。
4.1.3.35 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调度,接受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不服从调度或妨碍安全监察工作者,每人次考核300~5000元。
4.1.3.36 凡发生以下事故,除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外,还须对事故单位作考核处理:4.1.3.36.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次扣责任单位工程安全保证金100%;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塌(坍塌)事故、食物中毒或大面积传染病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责任单位工程安全保证金50%;以上条款如果同时出现两条及两条以上则扣工程安全保证金的100%,并同时考核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