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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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2 业绩要求
附录1-3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资格及数量最低要求
1、资格审查要求中的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监理岗位兼职的应同时满足兼职岗位的资格要求。

附录1-4 财务要求
附录1-5 信誉要求
附录1-6 拟投入本工程试验、检测、测量、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1、试验设备
1、以上试验检测设备为基本配置,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和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皖交质监局《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2012】06号文要求,对未列入的设备需自行增加,业主不支付增加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2、监理单位在合同协议书生效后28天内完成上述试验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标定工作,否则,业主可指定他人代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从监理单位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

2、办公、生活用房
监理单位应提供、配备(总监办、驻地办)不小于上表所规定标准面积,并进行适当装修,满足办公、生活及环境的需求。

试验室的要求应同时符合《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皖交质监局〔2012〕6号)的要求。

监理单位车辆最低配置表。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位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总投资为【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

二、资格审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特制定以下资格审查条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②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因履行合同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

(2)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项目经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计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设计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监理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应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判等级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④业绩应为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并提供最新的网页打印件。

上述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说明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表达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2、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3、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1资质
附件1-2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中的承包人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人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类似桥梁项目业绩和类似海堤项目业绩可为不同一工程,但两项内容的业绩均须具
备。

附件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工作内容,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检测监测报告,未提供证明文件,其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要求为近三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殳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
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且在通报发文6个月内
的(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5、类似桥梁项目业绩和类似海堤项目业绩可为不同一工程,但两项内容的业绩均须具备。

附件1-4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财务要求(1)2017年末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若财务状况不能满足要求时,投标人须提交银行信贷证明);(2)近3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3)近3年连续盈利。

注:近3年指2015年、2016年、2017年。

(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投影面积均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高速公路收费大棚制作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1)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则其业绩也不予计算;(2)项目完成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

(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情形。

(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工程师,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收费大棚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持有公路或房建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高级工程师,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收费大棚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二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 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高的优先;(3)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公路施工招标通知抄送: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9年5月12日印发使用说明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并经审定形成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号资质要求XWJD-1 XWJD-2 XWJD-3 XWJD-4(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号财务要求XWJD-1XWJD-2 XWJD-3 XWJD-4(1)投标人最近一年度(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2)投标人近三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注:近三年度指2015、2016、2017年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号业绩要求一般业绩要求XWJD-1XWJD-2XWJD-3XWJD-4(1)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其中XWJD-4标段至少1个项目包含隧道机电工程。

(2)以上业绩中,至少有1个项目交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前。

专项业绩要求XWJD-3投标人所选择的计重设备供货厂家须具备不少于100套轴组式和500套整车式计重设备供货业绩。

注:1、“近5年内”指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近5年内)。

2、专项业绩要求仅适用于特定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一般业绩要求和专项业绩要求(如有)。

3、对于专项业绩要求应按投标人须知1.4.1项(6)目的规定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附件4-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附件4-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附件4-3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试验检测效劳〔试验检测中心〕
附件4-4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仪器最低要求〕
附件4-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试验检测效劳〔试验检测中心〕
2 机〔有线〕
台 2 3 机 台 1 4 激光打印机
台 2 5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台 2
6 数码摄像机
台 2 7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台 4 8
复印机〔可复印A3〕

2
二、交通设施
1 交通车辆〔吉普车〔行驶里程<10
万km 〕〕 辆 4 2
双排人货车

2
三、办公、生活用房
1 会议室 m
2 ≥150 2 综合办公室 m 2 ≥300
3 档案室 m 2 ≥40
4 试验室 m 2 ≥400 5
生活用房
m 2
≥300
附件4-6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附件4-7资格审查要求〔诉讼与履约最低要求〕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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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资格审查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附件4-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须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为证。

注:须同时提供业绩原件为证。

附件4-3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单位自有人员,须同时提供资格证件及业绩原件为证。

附件4-4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附件4-5 财务注:须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证。

附件4-6 诉讼和履约附件5 评标办法1 .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 年第12 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第24 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6)财务评审;(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已签署的除外);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自律承诺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 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 分、50 分、10 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40 分):1 、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

本项分值分配如下:(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4分)(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2分)(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

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 分)(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 分)(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3分)(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 分)2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各 1.2~2 分)。

3 、对本工程的建议(5 分)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6.3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50分):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2分;(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12分)专家根据技术职称、监理资格、监理经历、年龄及健康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8分)专家根据人数、技术职称、监理资格、监理经历、年龄及健康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

(3)监理员(6分)专家根据人数、技术职称、监理资格、监理经历、年龄及健康状况等情况综合打分。

(4)监理机构设置(6分)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本工程实际设置的情况进行打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8 分):(1)办公、生活设施(2分)(2)交通与通讯设备(2分)(3)试验检测与测量设备仪器(4分)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1)企业近四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证明业绩工程的加1分,最多加4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及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已交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原件同时为证)。

(2)已完监理项目获得国家或部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以上得分只计一个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以获奖文件以及证书原件同时为证,同时附合同原件,)(3)质保体系: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加1分。

获得ISO14000环保认证加1分。

获得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加1分。

(以原件为证)6.4 财务评审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2)账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财务建议书中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4)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

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1.5 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E D D DF F ⨯⨯--=100//11式中:F 1——投标人财务得分;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10; D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 D 1 ≥D ,则 E =1.5;若 D 1 <D ,则 E =1。

财务得分最低为 0 分。

7 .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和说明。

8 .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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