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条件:1.1、资质要求:【模板】
资格审查标准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2 业绩要求
附录1-3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资格及数量最低要求
1、资格审查要求中的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监理岗位兼职的应同时满足兼职岗位的资格要求。
附录1-4 财务要求
附录1-5 信誉要求
附录1-6 拟投入本工程试验、检测、测量、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1、试验设备
1、以上试验检测设备为基本配置,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和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皖交质监局《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2012】06号文要求,对未列入的设备需自行增加,业主不支付增加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2、监理单位在合同协议书生效后28天内完成上述试验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标定工作,否则,业主可指定他人代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从监理单位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
2、办公、生活用房
监理单位应提供、配备(总监办、驻地办)不小于上表所规定标准面积,并进行适当装修,满足办公、生活及环境的需求。
试验室的要求应同时符合《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皖交质监局〔2012〕6号)的要求。
监理单位车辆最低配置表。
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办法

公告附件一、项目概况及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 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的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响应保证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响应保证金工期、质量目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价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的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1.2 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2.2 评审价格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40分(2)技术部分:40分(3)报 价:20分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1)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位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总投资为【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
二、资格审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特制定以下资格审查条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②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因履行合同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
(2)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项目经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计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设计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监理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1资质
附件1-2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中的承包人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人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类似桥梁项目业绩和类似海堤项目业绩可为不同一工程,但两项内容的业绩均须具
备。
附件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工作内容,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检测监测报告,未提供证明文件,其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要求为近三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殳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
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且在通报发文6个月内
的(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5、类似桥梁项目业绩和类似海堤项目业绩可为不同一工程,但两项内容的业绩均须具备。
附件1-4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号资质要求XWJD-1 XWJD-2 XWJD-3 XWJD-4(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号财务要求XWJD-1XWJD-2 XWJD-3 XWJD-4(1)投标人最近一年度(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2)投标人近三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注:近三年度指2015、2016、2017年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号业绩要求一般业绩要求XWJD-1XWJD-2XWJD-3XWJD-4(1)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其中XWJD-4标段至少1个项目包含隧道机电工程。
(2)以上业绩中,至少有1个项目交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前。
专项业绩要求XWJD-3投标人所选择的计重设备供货厂家须具备不少于100套轴组式和500套整车式计重设备供货业绩。
注:1、“近5年内”指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近5年内)。
2、专项业绩要求仅适用于特定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一般业绩要求和专项业绩要求(如有)。
3、对于专项业绩要求应按投标人须知1.4.1项(6)目的规定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 注册资格审查条件: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 资质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3. 经验要求: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
4. 技术能力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 财务状况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
6. 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的详细描述:1. 技术方案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等方面。
2. 价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合法,并进行价格比较。
3. 经验评审:评估招标单位过往项目的质量和业绩,以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
4. 财务状况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以确保其能够履约完成项目。
5. 资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包括注册资格、资质要求等方面。
6.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评审结果,综合评价招标单位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7. 评标方法:评标可以采用打分法、加权法、层次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8. 评标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方面进行评分或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0. 评标结果公示: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件:本项目资格审察条件及评标方法附录 1资格审察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目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而且合法有效。
拥有公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保护养护检测机构暂时二级或二资质等级级及以上资质基本帐户开户同意证拥有基本帐户开户同意证,而且合法有效。
注:1.本次参加招标的招标人可不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薪水质企业名录的单位。
2. 招标人的执业范围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文件相关要求。
附录 2资格审察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需供给上一年度(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
2、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注:流动比率 =流动财富 / 流动负债× 100%。
附录 3资格审察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无业绩最低要求附录 4(信用最低要求)信用要求1.招标人未处于被责令休业、停产的行政处罚,招标资格被暂停或撤消,财富被接收或冻结,破产状态;2.招标人在贵州省市场未发生重要违约问题;3.招标人在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招标资格或休业整改的有效期内。
4.招标人在最新宣告的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议论的综合查鉴定级中,未被议论为未进行议论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议论实行细则行)〉的通知》(黔交建设〔 2016〕 279 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议论结果引用的增补通知》(黔交建设〔 2016〕 291 号)文件规定确立的信用等级不为 D 级。
D 级;(试5.招标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17 年1 月1 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盘问结果见告函》的日期)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盘问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附录 5 资格审察条件(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具备暂时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商务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司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标段投资额最大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相应顺延推荐给得分第二名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附件: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为综合甲级资质,并持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评标基准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偏差率每高于1%,扣0.15分,扣分为止;每低于1%,扣0.1分,扣分为止。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4、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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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条件:
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指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或具备其中部分货物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指获得了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备其中部分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供应商为制造商时不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准入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市场准入制度或特种行业的产品提交)(如有) 】;
1.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指2015-2017年。
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查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其中要求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5 年至2017 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3000 万元。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前三个季度);
1.3、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但作为评分标准。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以下承诺:
(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由投标人出具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信誉承诺)
(4)在最近三年(指2016年1月至今)内制造或代理的产品未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与招投标有关的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应按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逐条进行承诺;
2、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
信息为准;其余所有材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详见附件2)。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评审中所需要的所有佐证资料(业绩证明材料、认证证书等)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
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