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六月测试版)(第三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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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六月测试版)(4)

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六月测试版)(4)

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六月测试版)(4) 31、2007年10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该年11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

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都愿购买,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2、2000年3月7日,甲商店同乙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

双方约定以本票进行支付。

3月20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本票。

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

甲商店将该本票交付乙公司。

后来,乙公司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2000年9月4日,丙公司持该本票向A银行提示见票,要求付款。

A银行以甲商店存款不足支付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本票为有效票据 B、本票上关于提示见票期限的约定有效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进行追索 D、丙公司只能对A银行进行追索 33.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B.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C.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不予准许 D.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4.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 B.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15日内通知驳回申请 C.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提起诉讼的,应当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D.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支付令自然失效 3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合议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不适用合议制度 B.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C.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一律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D.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一律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36.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B.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起诉 C.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或者其他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可以向我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37.甲有一架钢琴,借给乙使用。

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2

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2

2023年____《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2023年____《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一、(此题23分)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

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

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

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

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

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

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那么主张甲演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那么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

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2.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演出公司可否恳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恳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5.丙运输公司可否恳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恳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二、(此题20分)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结合组建立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

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23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

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23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到达1亿元,董事会提出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假设甲不能补足差额,那么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

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

1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

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去了,一直也没有联系过。

转眼到了2002年4月,王某仍然音讯皆无。

同村去打工的人都传说王某出车祸死了。

2002年8月,李某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法院查明情况后,发出了寻找王某的公告,公告期满后,王某仍未出现。

法院遂宣告王某死亡。

4年后,王某突然回到村里,他听说自己已被宣告死亡之后,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决。

法院受理后,裁定撤销了原判决。

问题:1.根据现有条件李某是否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正确答案:李某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本案中,王某自1997年6月外出打工,至2002年8月一直音讯皆无,其下落不明已满4年,其妻李某作为王某的配偶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涉及知识点:特别程序2.法院公告期应该多长?正确答案:法院公告期应为1年。

涉及知识点:特别程序3.法院受理王某撤销原判决的申请后是否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正确答案:在本案中,法院受理王某申请后撤销原判正确,但程序是不对的,法院不能用裁定撤销原判决,应该用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

本案中,法院受理王某申请后撤销原判正确,但应该用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而不能用裁定。

因为这是对实体权利的处分。

涉及知识点:特别程序甲与乙离婚后,双方共有的房产归甲所有,价值100万元,二人共育一子,现年22岁。

离婚后,甲将离婚分得房产以20万元的明显低价出售但尚未交付,现买主向法院起诉请求交付房屋。

其前妻和儿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甲的卖房行为无效,理由是多年来甲一直精神不正常,同时申请宣告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4篇)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4篇)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4篇)2021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本店铺特为大家带来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答案1[案情]赵某(男)与李某从小青梅竹马,各自读大学时也曾信誓旦旦,非此不娶,非彼不嫁。

可惜偏偏阴差阳错,李某最终另嫁了他人。

赵某一气之下,也于2021年1月与宋萍登记结婚。

2021年6月,赵某出差邻县,恰遇李某,而此时李某丈夫己因车祸去世,两人很快旧情复发,如胶似漆。

赵某遂即出面租了一套房子、购买一些家俱,李某也挑了一些原有的东西搬入居住。

此后,赵某常借口出差、开会,或利用节假日、周末,常前去与李某同居一日或数日。

两人虽深居简出,但有时一同外出吃饭或买菜,一同访亲探友。

由于在外表现关系甚为亲密,尽管两人从未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相称,但除同学、密友外,周围的其他人都认为两人是夫妻,只是以为赵某“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

两人还共同购买家用电器及日常用品,赵某的部分、李某的全部工资共用。

期间,赵某与妻子宋萍的关系持续恶化,但宋萍不明真相。

直至2021年1月2日,宋萍从好友处得知后,前往捉*,始东窗事发,两人亦供认不讳。

宋萍遂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赵某与李某的重婚罪。

[分歧]审理中,就赵某、李某是否构成重婚罪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由是观之,只有两种情形构成重婚: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资料仅供参考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李某在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身份证送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再由李某交给购买者。

李某和何某有分工和协作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共同犯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题中李某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入网手续,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其行为符合该解释的规定,故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处理。

李某携带三角刮刀进行抢夺,构成抢劫罪。

李某妨害赵某履行公务,并将赵某刺成重伤,系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即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李某携带凶器抢夺,已经构成抢劫罪,因此,不存在由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问题。

李某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而且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她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

二、(本题10分)陈某夺取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题中陈某因揭发她人违法行为,而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逃跑的过程中迫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夺用丁的摩托车逃走,虽损害了她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较大的合法利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一、导言本文档为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的题目和答案,旨在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内容和提高应试能力。

卷四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重点领域: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国际私法。

题目分为选择题和简答题两个部分,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进行答题。

以下是卷四的具体内容。

二、选择题1. 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几种形式?• A.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 B.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C.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 D. 公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自诉案件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A. 可以自由选择辩护人和证人• B. 可以主动申请撤换法官和检察官• C. 可以提出异议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D.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2. 行政诉讼法1.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B.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C.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环境权益原则• D.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知识产权原则2.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哪些?• A.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跑冤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B.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内部的纠纷、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C.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D.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设置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3. 国际私法1.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财产法• B.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 C. 国际私权法、国际差别法、国际合同法• D. 国际私权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2.当两个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A. 适用递进原则• B. 适用最有利原则• C. 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D. 适用当事人选择原则三、简答题1. 刑事诉讼法1.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标准。

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卷及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卷及参考答案
五、 2005 年 9 月 8 日凌晨二点钟左右,宋某、蒋某和张某三人蒙面闯进庞某家。三个人进 了庞某睡觉的房间,宋某从身上抽出砍刀,用刀背猛敲庞的脑袋。一阵剧痛使庞某惊醒过来: “你们是谁?要干什么?”随后,三人将庞某按在床上,并一齐举起手中的利刃, 朝他身上一顿乱捅,可怜的庞某还没有看清对方的真面目就魂归黄泉。溅起的血花将庞妻和 庞儿惊醒,庞妻刚要张嘴惊叫,便被蒋某用胶带纸封住了嘴巴,张某见庞妻长得有几分姿色, 便当着蒋某和宋某的面将其奸污。事后,庞妻弄下嘴上的胶带,喊了一声“抢劫啊! ”宋某上前朝着她的胸口就是一刀,庞妻倒地死亡。三人从庞某身上搜出钥匙,打开
二、 张三、李四、王五于 2005 年 6 月继承祖传下来的家宝——价值 10 万元的 一幅名画。根据祖训,三人不得将此画流转入他人之手,也不得将其分割。于是三人约定由 张三保管此画。同年 8 月,一位对美术深感兴趣的朋友赵六到张三家中做客,发现此画,就 急于购买,当即提出可以 15 万元的价格购买此画,张三顾于面子,而且觉得价格也合理, 就决定将画卖给赵六。事后,张三告知李四、王五。李四、王五要求将卖画的款项分给他们, 于是张三就分给李四、王五各 5 万元。 赵六购得此画后,由于资金紧张,于同年 12 月又将该画以 20 万元的价格卖给牛七。但 是两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赵六将该画交付给牛七,但赵六打算举行个人收藏品展,故与 牛七约定,如果该画交付后半年内展览会举行,该画的所有权就转移给牛七。根据此约定, 赵六将画交付给牛七,牛七先期支付 12 万元价款,待支付剩余的 8 万元价款后所有权才转 移。牛七的朋友己见此画后也很喜欢该画。于是己以 22 万元的价格从牛七处买得此画。己 嫌该画装裱的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去庚装裱店进行装裱。因己未按期支付庚装裱店相关费 用,该画被庚装裱店留置。庚装裱店通知己应在 30 日内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但己未能按 期支付。庚装裱店即将该画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己,但己不同意庚装裱店的 这种做法。 又,赵六与牛七签订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将该画质押给辛,辛以前即知赵六拥

2022年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4套(三卷)

2022年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4套(三卷)

2022年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4套(三卷)2022年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4套(三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1分,共50分。

)1.以下哪些为民法所调整:[1分]A.甲邀请乙一起旅行,后来甲取消了旅行计划B.公民甲与公司乙签订一份买卖田鼠的合同C.税务局多收个体工商户甲500元税款D.工商局吊销某公司的营业执照2.甲于2022年5月5日过失将乙致伤,乙因治伤花去医药费5000千元。

2022年3月6日,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医药费5000千元。

经查,甲于1988年3月2日出生,初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没有经济收入,其父在某行政机关工作。

该案应如何处理?[1分]A.李某承担民事责任,但需待其有经济收入后支付赔偿费用B.李某之父承担,因李某没有经济收入C.李某之父只承担部分责任,剩余的有李某承担D.李某承担,但因其没有经济收入,由其父垫付3.甲公司将一批价值60万元,并被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空调交给乙仓库保管,保管费5万元。

甲公司未按时付款,乙仓库留置了价值约6万元的货物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在一个月内付款。

一个月后,甲公司仍未付款,乙仓库就把留置物依法拍卖,得款5.5万。

在扣除保管费5万元和其他费用3000元后,将其余2000元退回甲公司。

甲公司表示此事未通知他们,他们不能接受乙仓库的处理。

丙公司也对乙仓库的行为提出异议。

在这一事件中,不合法的行为是?[1分]A.乙仓库留置价值6万的空调B.乙仓库要求甲公司在一个月内付款C.乙仓库不通知甲公司即拍卖货物D.乙仓库扣除5.3万元后才将2000元退回甲公司4.自然人甲乙为夫妻,有一未成年之子丙。

某年甲乙两人离婚,后乙因病死亡,乙在死前因怕性格暴燥的甲会影响儿子的健康成长,而指定乙的妹妹丁为丙的监护人。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作为丙的监护人。

丙的祖父戊亦要求作为丙的监护人。

法院应当指定谁为监护人:[1分]D.甲的朋友5.王经理的一台电脑损坏,让其助理张某扔到垃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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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题: 案情:“在人类法律制度的发展史上,实体法和程序法原本不是合体并存的。不 管是中国古代的《法经》、《唐律》,还是西方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世纪的《加洛林纳 法典》都是既有实体法的规定,也有程序法的内容。只不过是近代,随着人类法律关系的日 益复杂,才产生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立的需要,并因之有了各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 和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实践。” “罗马《十二铜表法》的次序为,第一表规定对当事人的传唤;第二表规定对证 人的传唤以及缴纳诉讼保证金等事项;第三表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式。前三表的内容属 于诉讼法,从第四表到第十表的内容才属于实体法。”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 500 字。 参考答案: 乙题: 参考范文: 程序展,社会观念的巨大变化,代表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引 导着法的实施——司法的方向。同时,“许霆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必将推动立法者对此案暴露出的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法的滞后性加以修复。 (2)法律可以调整社会,因为法律调和社会利益冲突,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许霆 案”从案发到判决,就是法的实施过程,是法调整社会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体 现。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建立理性的法律,即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起的 法律保障自由、平等、体现公平和正义以及保护人权等,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是法 治的灵魂。程序内容完善是指法不溯及既往、法的明确性、公开性、法律的普遍性(不得制 定针对具体个人的立法),不矛盾性(法律不得相互矛盾)、法律的可操作性、法律的稳定性 等。 然而,法的作用具有有限性,主要体现为:(1)不是概括性的规范,不可能涵盖所有 应当由法加以调整的方面。(2)法由人创制,会存在某种不合理、不科学之处。(3)法具有 稳定性和保守性,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4)法讲究程序规范,缺乏对社会事件及时处理。 “许霆案”就暴露出法律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实现法与社会的有效调整,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尽可能做到各种行为都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必须使法律与其他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俗话说,“徒法不足以自行 ”,就是在讲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由于法本身是会存有一些漏洞和空白,社会生活总 存在一些法触及不到的领域,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这就要 将法律与道德、政策、人权等因素相结合,充分发挥对社会的调节作用。
程序法和实体法两者在法律的进程中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程 序法要重要于实体法,因为程序法所代表的程序价值是法律更加重视的价值。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之所以重视法律中的程序,是因为程序法的公正是法律公正的必要条件,它 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程序的存在,使得每个人都必须 按程序办事,人的恣意行为得到了控制,社会秩序得到了维护,这也是法律程序的基础价值。 其次,公正法律程序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形式合理性和形式正义。因为实质正义本身是一 个很难界定的抽象范畴,由于社会价值观念的不断变迁,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偶然性、巧 合性和特殊性的事实和情况,所以使得真正的实体争议很难如期实现。而只要法律行为的程 序具有正当性、合理性,行为的结果就应视为正当和合理,也就造就了一种为大众认可的形 式正义。同时,公正法律程序保障了所有参加诉讼的人的权利,限制了国家权力的滥用,使 得通过程序所得出的结果更加合理,更加能被当事人所接受。 再次,公正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效率和保障社会秩序。没有时间限度的正义保护是不必 要的,也是不可能的。法律所保护的永远只能是特定时间内的实体权利;法律也没有永远的 责任,超过了一定的时间限度,责任也将消逝。如果为了保证个别正义的实现而不顾及为此 付出的代价——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全,其实是对法的真正价值追求的 背离。 最后,公正法律程序的完善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治的核心问题就是程序问题,程 序可以为所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正常、合理、有效率的渠道和途径,在现代法治国家中, 一个程序制度化的体系已然形成,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法治社会,必定是一个具有各方面 程序制度的社会或者是一个有足够程序和制度以处理人们内部以及外部关系的社会。程序体 系的严密化可以促进法的发展,而随着程序化法律操作过程的展开,依法治国也更容易实现。 综上所述,程序的存在,是注重过程价值,而不是结果价值,而这正是法能够最终维护 社会正义、安定、秩序的原因,所以程序法的重要性要大于实体法的重要性。这同时也要求 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重视程序法的作用,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六月测试版)(第三套 )(4)
七、(本题 25 分)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 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 案情:2006 年 4 月 21 日,山西青年许霆利用位于广州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州市 商业银行 ATM 故障,进行恶意提款。当然,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 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 171 笔,合计 17.5 万元;郭安山则取款 1.8 万元。同年 11 月 7 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 赃款 1.8 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而潜逃 1 年的许霆,于 2007 年 5 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2007 年 11 月 6 日许霆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 认为,被告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 17.5 万元归还广州市商业银行。2008 年 1 月 9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广州中 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2008 年 2 月 22 日,“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院再次开庭审理。在开庭 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争论的焦点是实名取款是不是 盗窃?ATM 机算不算金融机构?3 月 31 日下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 刑 5 年,罚金 2 万,追讨其取发的 173826 元。 此案在法庭之外引发了广泛的思考和争论。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大代表黄 龙云指出,当前广东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思想观念都存在很大变化。“许 霆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折射出社会观念的巨大变化,代表着社会的价值取向, 法院如何审判是对社会价值的一种引导。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说, “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但这是一个特殊的盗窃案件,判 处盗窃金融机构罪显然不合适,应该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姜兴长表示,最高 人民法院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请谈谈对此案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评议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 字。 参考答案: 七、(本题 25 分) 甲题: 我想从法与社会的角度,谈谈对此案的看法。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是:(1)法以社会为基础,社会决定了法律的性质和功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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