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一环。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下是一些实施意见。
一、制定严格的师德师风规范学校应在教师管理制度中制定更加严格的师德师风规范,明确教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包括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人际关系等方面。
二、加强对师德师风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应组织各类专业学科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帮助教师了解师德师风的内涵和重要性,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
三、落实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加以表扬和奖励。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设立师德师风监督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确保教师的行为符合标准。
五、弘扬优秀师德师风的典型学校应积极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师风的典型,以激励更多教师争做“楷模”,构建崇尚优良师德师风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学生的师德师风教育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让学生深刻理解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总之,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当下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务,师生共同努力,切实描画出一幅崇尚优良师德师风的美好画卷。
七、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研究和创新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积极推动教师参加各种教育研究和创新课程,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教育水平,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八、加大对新教师的师德师风培养和引导新教师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对象,学校应该对新教师进行引导和培养。
给新教师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帮助,让新教师能够快速适应学校的管理机制和文化氛围。
通过激励等方式加强教师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参与。
九、倡导教师在日常生活中树立好的形象教师是学生模仿的对象,而教育是塑造人的终身事业,因此,教师的树立好的形象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日常言行举止的管理,要求教师言谈举止科学、文明、符合常理。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11.15•【文号】教师〔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11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1.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接受到系统的师德师风教育。
2.强化师德师风典型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四、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公众满意度
1.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2.优化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的展示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教育行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3.通过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效,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是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建设目标、加强教育管理、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教师素养、深化教学改革、优化队伍建设、结合校园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评估等方面,全面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最终实现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提升公众满意度,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十九、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1.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具有特色的校园师德师风文化。
2.通过举办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3.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校园氛围,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良好的文化土壤。
二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3.推动国际师德师风标准互认。积极参与国际师德师风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的国际认可。
十六、持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外部环境
1.优化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八、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步骤
1.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
五、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制度建设
-完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德师风建设的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
-定期对师德师风相关制度进行修订,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
2.激励与约束并重
-建立师德师风激励机制,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加大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
(2)关心学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5.规范教师兼职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1)明确教师兼职的界限,禁止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
(2)加强监管,对违规兼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1.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
2.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设立师德师风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教师行为合规。
3.强化师德师风培训
-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主题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引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多元化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4.优化教师评价体系
-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流程。
-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严肃处理。
你对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建议(共3篇)

你对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建议(共3篇)篇: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建议一、语言示范,教师时时要以饱满的情绪和高涨的热情去感染每一个学生。
二、性格示范,教师对现实生活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稳定的情绪,坚韧的意志。
行为示范,讲课时应体现语言美,教态中展现气质美,运动、劳动和其他活动中的动态美。
四、人格示范,教师要做到诚实守信,求真求直。
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做到;凡是答应学生的事情一定保证做到,做好,决不失去言。
考核办法,通过学生抽样进行问卷调查或实践调查考核教师,根据考核结果为准在年度考评分中加分或扣分。
第2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2023年塘湾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理念,强化师德素养,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目标: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
以活动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1、学校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活动效率。
2、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每学期保证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即六学时。
3、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分层管理,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对于工作热情高,爱岗敬业、爱校胜家、爱生胜子的教师要适时给予表扬鼓励;对于性情急躁、工作尚缺乏经验的教师,经常过问、指导、提醒,使他们迅速成长起来。
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一、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
而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系统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探讨新时代下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强化师德建设
1. 树立正确导向
教师是社会的引路人,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2. 加强教师道德培养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师德培训,提升教师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3. 建立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的师德评价机制,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激励教师发扬师德光荣传统。
三、加强师风建设
1. 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学校应当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共同努力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 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维护师风师德的底线。
3. 增强教师专业发展
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结语
新时代下,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才能为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推动国家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大教师持续努力,共同创造教育发展的美好未来。
师德师风实施意见

师德师风实施意见1.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创新的教学方法,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 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人文氛围。
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修养,鼓励教师互相学习、相互协作,形成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
3. 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制定和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估,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惩处。
4. 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力度。
学校要组织定期的师德培训和专业发展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帮助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
5.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培养学生。
学校和家长要形成合力,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学习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6.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
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的评价反馈,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7. 加强对教师的关怀和激励。
学校要制定激励机制,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待遇保障,给予教师充分的关心和支持,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
8. 强化校园文化建设。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9.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师德师风的宣传和教育,推动全校师生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10.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建立起长效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推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

3.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师德师风建设学术研讨会,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十八、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效能
1.强化实践环节。通过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服务实践,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
3.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4.强化师德监督。建立健全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师德行为。
5.加大师德问题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2.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本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推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严格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等措施,构建起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师资队伍。同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实践效能、加强保障措施等手段,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实施,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
2.发挥学科优势,推动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各学科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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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师德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强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特制定《**中学师德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敬业精神、提高育人水平、塑造师德风范”为根本宗旨,以培养教师成为关爱型、学习型、双师型、创造型的现代教师为目标,以强化师德教育的过程性管理和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性为方向,弘扬陶行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活动。
二、建设目标:通过“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主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校风。
三、主题内容和形式1、发动、学习。
召开师德建设动员会,观看《师德启示录》录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2、座谈、论坛。
定期召开“立师德,树师表,创实绩”为主题的师德论坛;教研组开展“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师德建设研讨活动;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座谈会。
3、自查、反思。
采取个别谈话、设“师德投诉箱”、问卷调查,以便发现问题,随时整改,随时纠错,使广大教师成为教书育人的表率。
4、评比、小结。
在评比的基础上,分别开展谈话活动;举行师德建设活动经验交流会,学校师德领导组对本学期师德建设活动进行评价总结,并布置后一阶段的工作。
四、工作措施1、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
2、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对犯有下列条款之一的,经核实后给予“一票否决”;(1)在教育教学中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教师法有关规定的言论的;(2)在教育教学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3)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并在学生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的。
3、执行“十五条禁令”:为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发出如下禁令:(一)、严禁拒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学生入学年龄的规定,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二)、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公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合理的办学支出要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除国家和我省相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的费用外,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要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受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
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三)、严禁改变公办学校性质。
任何部门不得改变和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学校出售、转让;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批准利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举办的民办性质的教育机构。
(四)、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不得人为的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和理由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快班和慢班。
(五)、严禁出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用房和教学设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举办补习班,也不得将教室、实验室、操场等资源出租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办班。
(六)、严禁举办各类实验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部门、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各类实验班。
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并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
(七)、严禁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日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学,严格执行我省关于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补课各项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和统一集中补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指导,发现违规现象坚决制止,并对补课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八)、严禁让学生订购和变相订购教辅教材。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让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订购。
(九)、严禁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各地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不得统一组织各类学科竞赛,也不得统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以各类竞赛奖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十)、严禁以学习成绩给学生排名。
教师要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学习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次,不得单纯以学习成绩作为奖励学生的依据。
(十一)、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校排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评估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高低,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数量对学校排名,也不得向媒体发布和提供学校考试成绩和相关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用以质量分析的相关数据和材料,不得向外界公布。
(十二)、严禁频繁组织考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管理,不得以质量检测期中和期末等测试的次数,不得以加强初中毕业班教学名义举行统一的模拟考试。
各地教研针对初中学段举行教研质量检测、调研等形式的统一考试、测试,必须按学期制定计划,报经上级教研行政部门批准。
(十三)、严禁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要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原则上超过六到七个小时,夏季小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下午不得早于14:10,中午和下午放学不得迟于12:10和15:30,初中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45,下午不得早于13:45,中午和下午放学不得迟于12:30和17:30分。
冬季作息时间各地要根据实际再做推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上制定的中小学学期、寒暑假和学校作息时间,制定具体办法。
(十四)、严禁擅自调整课程方案。
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不得擅自减少课目,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
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关于开展文、体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锻炼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学年20天和10天的社会活动时间。
(十五)、严禁驱赶和开除学生。
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学习困难的学生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驱赶学生、强迫学生转学或假休学。
对有违犯学校管理制度,思想品行有问题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同家长的沟通,努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不得开除学生。
五、建立师德建设评价体系完善师德建设机制,完善《**关于师德标兵的评选标准》、制定《**师德评价表》(附后),组织评价师德活动,采取学生评议、教师间相互评议、年级组评议、学校评议等方式进行,并在考核成绩前1/3的人员中按既定的评选办法评选师德标兵。
评价办法:(1)自评:教职工写出自我鉴定,反思自己在师德建设过程中的思想及做法,按合格、不合格自评。
(2)学生评价:师德教育的实效性最终在学生身上得到体验,基于这点认识,学生对教师评议最有说服力,因此,利用评教评学方式评价师德。
(3)年级组评议:学校各教研组(班组)、处室主任评议本部门教职工师德情况。
(4)校委会考查认定:核实认定。
六、加强领导和督查1、加强领导。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此项工作。
具体校长牵头负责,领导组成员由教导处,德育处成员组成,由校长任主任。
2、加强督查。
由德育处加大对教师建设的督促力度,并及时反馈给每一位老师,发扬成绩,弥补不足。
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一、热爱每一位学生是**教师的天职。
㈠关心、爱护、教育好每一位学生1.以父母、兄弟、朋友之情,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
2.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一视同仁。
3.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4.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不歧视,不简单粗暴,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拉出教室外等),严格按照《**教师“十不准”》要求自己。
5.认真、定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㈡主动救护学生、处理事故、矫正不良行为。
1.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发生火灾、水灾、台风,以及触电、溺水等灾害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在第一线抗灾救险,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3.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4.学生处在险情或者急重病之中,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救护学生,排除险情,制止事故的发生,实行首视责任制。
5.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应主动教育处理,无法处理的应报告有关处(室)。
6.教师实行首视责任制。
㈢按时按课表上下课,保证学生课余休息。
1.严格按照学生作息时间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一日生活、学习、活动的正常秩序。
2.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专课专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接受每一学科教育的权利。
教师不得私自停课、调课,不得占用学生学习其它科目的时间。
凡调课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属于学生的课间、课余休息和睡眠时间,都应给予保证。
教师不得拖堂,不得任意加大作业练习量,占用全体学生的休息时间。
凡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对个别学生进行补课的,都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学生眼保健操的指导与督促由相连课节的任科教师负责。
如相连的是室外的体育课,则可免做眼保健操,其它需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科目,该教师仍应指导与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
二、热爱**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
㈠关心学校,提出学校改进工作的建议。
1.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关心学校,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学校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