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放矿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并时刻注意安全,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三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放矿工,各级放矿工需按照相应的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各级放矿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并执行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必须熟悉各种矿石爆破的规则和方法,并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知识。
第六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应及时报告。
第二章爆破安全操作第七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熟悉地形、设备和矿石特性,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第八条非煤矿山放矿工操作爆破设备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操作。
第九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防护眼镜和耳塞,并确保爆破区域内无其他人员。
第十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装药量进行操作,不得超量装药,以免引发事故。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完成后,应及时检查装药位置是否正确,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引爆药包前,应确保周围没有其他人员,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引爆药包后,不得返回现场进行检查,必须等待爆炸声消失后方可返回。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处理未爆的药包时,必须注意防护措施,严禁用锤子等硬物敲击药包。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发现药包引爆失败时,应保持冷静,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防止药包发生误爆。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爆炸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爆破产生的煤尘或毒烟较多时,应佩戴防护面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组织救援力量,保护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8)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1)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1)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7)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9)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7)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8)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9)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0)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7)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8)二十三、球磨机、分级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0)二十四、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41)二十五、主扇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2)二十六、颚式破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3)二十七、皮带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44)二十八、振动筛工安全操作规程 (45)二十九、柴油机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6)三十、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 (47)三十一、竖井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3)三十二、竖井设备、材料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54)三十三、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55)三十四、选产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1)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
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外的其他种类矿山,它们的开采和生产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矿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下是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1. 安全培训:所有进入矿山工作的员工必须参加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矿山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设施:矿山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瓦斯检测器、透水检测仪、救生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危险并采取措施。
3. 环境监测:定期对矿山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矿山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4. 作业规范:制定合理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禁止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保证工作安全和生产稳定。
5. 通风通风:加强矿山通风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保证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并降低瓦斯爆炸和透水事故的发生概率。
6. 瓦斯防治:对矿山内部的瓦斯进行监测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7. 透水管理:定期对矿井内部的透水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修复漏水点和排水口,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8.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培训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以上八大安全操作规程,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矿山企业和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程,持续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只有在严格依照规程操作的情况下,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和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企业领导、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对矿山生产造成安全隐患。
第四条本规程的制定及修订由矿山企业负责,并报当地矿山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章生产操作规范第五条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周边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进行周边地质与水文勘探,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标示牌。
第八条挖掘机、破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运行。
第九条在进行矿山巷道开拓时,必须进行稳定性分析和支护设计,确保巷道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划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本规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非煤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包括非煤矿山的采矿、爆破、运输、施工、维修等过程。
第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程的义务,禁止违反和规避本规程内容。
第二章人员安全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步骤。
第六条高空、井下、斜井等危险区域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七条人员进入非煤矿山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靴、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确保人员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章设备安全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选择和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第十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定,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爆破安全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取得资质证书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严格的安全距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环境安全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防止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确保水源的安全,并对水进行净化处理,防止水污染。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程内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能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以外的各种矿石资源开采,常见的有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在开采过程中,安全操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山的持续发展。
为此,制定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规范生产活动、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 所有进入矿山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且经过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作业区域。
2. 各作业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作业人员对安全操作的认知和理解。
3. 严禁未经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的人员进入矿山作业区域。
三、矿山生产设备安全操作1.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2.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手册要求。
3. 对于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维修。
四、作业现场安全防范1. 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2. 作业现场不得乱堆乱放材料或工具,确保作业过程有序、整洁。
3. 禁止在不允许区域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况下进行作业。
五、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所有作业单位需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与处理。
2. 对于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通知相关部门展开救援工作。
六、结语非煤矿山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矿山生产活动安全、有效开采资源的关键。
制定和执行该规程,不仅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能保障工人的安全,促进矿山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各矿山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该规程,并且不断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培养,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是指以非煤矿石等非金属矿石资源为主开采的矿山。
为了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下面是非煤矿山的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程是保证全体员工安全的基础,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
二、通风规程通风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通风规程要求矿山设备完好,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畅通,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并保持空气清新,防止矿井发生有毒气体积聚、缺氧的情况,保障矿工的安全健康。
三、井下工作规程井下工作规程要求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作业程序,保证安全生产。
其中包括井下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矿石开采作业的操作规范、井下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等。
四、防火防爆规程非煤矿山防火防爆规程要求严格执行矿井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使用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保障设备的有效性。
同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加人员的防火防爆意识,做好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安全管理规程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程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等。
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管理,加强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六、应急救援规程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规程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
同时,要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非煤矿山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要求矿工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八、个人防护规程非煤矿山个人防护规程要求矿工在工作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以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三)人工搬运爆破器材要做到: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雷管脚线必须短路;2、必须使用专用袋或箱装运雷管炸药,雷管、炸药必须分开;3、不许在途中随意停留、休息;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应轻拿轻放,不能接触火和电,雷管和炸药要分开搬运;5、禁止携带爆破器材乘坐班车。
(四)起爆药包的加工1、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与当班爆破需要量相等。
2、雷管插入药包前,应用与雷管直径相等的竹(铝、铜)锥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将雷管轻插入孔。
(五)警戒与信号1、警戒与信号按《爆破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露天危险区的确定:人工与爆破点最小距离:深孔爆破的正面方向300m,左、右、后侧200m;二次破碎和根底炮,四周各4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应按计算确定。
对设备的撤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以外,后侧为60m以外。
(六)爆破操作1、严禁边打眼边装炮;2、必须用木(竹)杆装炮;3、起爆药包装入孔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索或雷管脚线,轻轻地送入孔;4、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或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5、填充物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不准用小石块;6、露天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进行装药,装药时禁止在卿m进行其它爆破;7、露天爆破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起爆,黄昏、夜晚、大雾天禁止爆破。
(七)起爆方法甲电力爆破1、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上,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2、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准在炸药装完后,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器开关处放线。
3、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用测电笔将母线两线接头对碰一下,检查是否有电。
4、用电桥测量电阻按电桥按钮时,一次时间不得长于3秒钟。
5、露天爆破有雷雨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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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1、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4、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5、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6、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7、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8、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9、钻机安全操作规程10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1、领取爆破材料时,严格手续当班清点好数量,如有遗失或失盗,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
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必须将材料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专用的临时保管箱(有锁),严禁他人代运代管。
炸药和导爆管必须分开运送和存放。
2、必须详细检查炮眼的深度,方向和炮眼排列是否合理,个别炮眼打的深度不符合要求要补齐,药要送到炮眼底。
装药时只准用木棍装药,禁止用金属物品代替木炮棍。
炮眼端部必须堵炮眼泥或其他技术规定允许的充填物。
炮泥填塞物长度不小于250毫米,不准用纸、布、炸药等代替充填物。
填塞时注意不要破坏了导爆管。
3、同一个工作面禁止打眼和装药同时进行,必须将全部炮眼打完,一切无关人员撤出后再装药,装药爆破禁止单人作业。
4、爆破前要检查起爆器、起爆针、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确认合格后,将放炮母线的一侧两股铜线连接在一起,由爆破点向安全地段铺设放炮母线,铺设时尽量沿不易被爆破损坏、踩踏碰触的地段铺设,且不得与照明线路、铲运机电缆、架线等用电设施及线路相接触,并避免掉在积水中。
铺设过程中要仔细检查放炮母线是否有破皮、裸露明线等现象,发现破皮、裸露必须进行绝缘包扎,若母线破皮较多应适当去除,但必须保证最小安全距离所需的长度。
5、起爆前,爆破员要大声呼喊“放炮了”至少三遍以上,并按规定设置好放炮警戒。
放炮结束后,并按规定警戒15分钟后方可离开。
若起爆器引爆后作业面未起爆,要查明原因并重新起爆。
6、发现盲炮时必须及时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应详细交代给下一班处理,否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处理盲炮应确定由有经验的爆破员进行,难处理的盲炮,应在爆破小组负责人或成员指导下进行,在盲炮未处理好以前和处理盲炮时,禁止在工作面从事任何无关的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电力起爆产生的盲炮,应立即切断电源,线路破坏时应及时断。
2、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监督爆破员、保管员、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发放、领用、清退、装卸、运输等相关规定,监督爆破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装药、放炮,确保安全。
3、爆破时,要按规定设置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炸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4、及时纠正发放、领取、装卸、运输爆破、清退等环节的违规作业行为,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5、核对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数量,在相关台账或日志上签名。
6、发现爆破器材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相关机关。
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器材保管员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其包装情况,要按规定做性能检查,变质或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入库或发放使用。
2、保管员严格按公安部门发放的爆破器材收发登记表登记账簿,做到账物相符,专人领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仓库负责人或安全部门同意才可代领、代发),并对仓库的日常安全负有保卫责任。
严禁迟到早退,保证做到24小时不脱岗。
3、保管员在库区内严禁使用烟火和明火照明(包括一般的白炽灯),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贮存,尤其是雷管库必须严密,杜绝鼠害,并与贮存室的距离达20米以上。
4、保管员对爆破器材堆放点100米范围内,有权查禁烟火并标设醒目的警示牌。
5、保管员如发现民爆物品缺、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4、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1、装卸爆破材料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要设专人监督,不准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2、暴风、雨、雪、雷电等气候恶劣的天气,不准装卸爆破材料。
3、装卸作业的场所要严禁烟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准添加燃料。
5、同一作业场所不准装卸两种爆破材料,也不准与其他货物同时装卸。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化纤制品服装和钉子鞋、高跟鞋等,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踢包装箱(袋)或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材料不准发放和入库。
9、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准遗留爆破材料。
5、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扩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米/分钟。
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6、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开车前应作好如下准备工作:1、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并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
油尺及注油器所用润滑油的牌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检查各运动部位是否灵活,各联接部位是否紧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电机及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3、检查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4、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
5、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二、长期停用后首次起动前,必须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
新装机械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试车。
三、机械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空气压缩机进入负荷运转。
四、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予以调整,主要数据范围如下:1、润滑油压力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
2、I级排气压力为~,不得低于;II级排气压力为,不得超过,高压空气压缩机排气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值。
3、风冷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于180℃;水冷应低于160℃。
4、机体内油温不得超过60℃。
5、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
冷却水温度应低于40℃。
五、工作中还应检查下列情况: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各电表读数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1、各机件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2、吸气阀盖是否发热,阀的声音是否正常。
3、各种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可靠。
六、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桶内油水每班排放一次。
七、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
1、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
2、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
4、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
5、机械响声异常。
6、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
八、正常停车时应先卸去负荷然后关闭发动机。
九、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
冬季低温时须放尽气缸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贮风筒内的存水,以免发生冻裂事故。
十、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十一、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动力部分的操作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空气压缩机停车10日以上时,应向各磨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
停车一个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
十四、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坚固。
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十五、空气压缩机所设贮风筒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筒安全技术的要求。
十六、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
十七、空气压缩机若用于喷砂除锈等灰尘较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7、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矿山测量知识,熟悉经纬仪、水准仪基本构造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生产测量时的工作顺序。
5.了解测量仪器的保养方法,使用测量仪器时做到轻拿轻放,防潮、防震、防尘。
6.必须熟悉各等级控制点的准确位置及点周围的地貌情况。
7.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8.炮孔测量时要了解爆区内设备情况及前排孔距采面上沿的距离。
9.测量炮孔时,应注意防止塔尺及碎石掉入孔内堵孔。
10.进行验收测量时,跑尺人员应注意采场内矿车行车路线及电铲位置,禁止电铲作业时进行采面立尺测量。
11.立尺人员在采场上沿立尺时,应注意查看脚下的岩石是否牢固,在下沿立尺时应注意观察采场料堆是否稳定,防止滑落碎石。
12.使用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远离高压输电线路,防止因电磁干扰影响测量结果的精度。
13.雨季进行生产测量时应远离电缆、变压器等电气设备。
靠近采面及边坡工作时必须先查看料堆及边坡是否稳定,防止滑坡。
14.布设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时应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15.进行工程测量和其他测量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
8、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