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第三章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二部分(加工)解读XXXX04
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化学物质,通过自然循环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持土壤、水源和空气的健康,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首先,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明确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要求严格控制,保持生态平衡。
此外,有机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要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保护农作物和动物的健康和生长环境。
其次,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的加工要求。
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保证食品的纯天然和健康。
同时,加工厂要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避免污染。
另外,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还规定了有机食品的认证和标识要求。
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才能使用“有机食品”标识。
这样可以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清晰地辨别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认证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也提升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信心。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有机农产品的“身份证”,是保障有机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才能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因此,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综上所述,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认证的基本依据,对于保障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希望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落实,为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

受控状态: YL/YJSC-2005发放编号:版本/修改:A版/0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yzsc WZLY-001—A/0 修订状态:版本/ 编制:审核:批准:实施发布 2005-09-25 2005-09-23目录0.1 发布令本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有机产品》,GB/T19630.1-2005《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结合本中心生产有机肉用羊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了《有机产品质量管理手册》,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机产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并使产品的安全卫生。
既满足法规及市场要求,又达到可持续的发展的目的。
本手册也是中心向顾客证实有机产品保证能力的有效依据。
经审定,本手册切实可行,从即日起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现予以批准颁布,并于2005年9月25日实施。
主任2005年9月23日0.2 手册管理说明1.目的对有机产品质量手册的编写、批准、发放、更改、换版以及使用保管进行控制,以确保质量手册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2.职责2.1办公室负责手册的编写、发放、更改及换版。
2.2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手册和使用与保管。
3.管理程序3.1编写:本质量手册由本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负责编写。
3.2批准与发放主任在手册的批准页上签发颁布命令,予以批准发布。
手册由办公室负责发放,按发放登记表进行发放,领用部门和人员要签名,并与分发号相对应。
现场使用的受控文本要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受控章”。
非现场使用的手册(如发放给顾客或用于投标等)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非受控”章。
3.3更改与换版手册中的内容需要更改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更改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质管部负责更改,更改时要收回所有的受控手册。
按批准的更改内容对每一份手册进行更改,做好更改标识,并在修改状态栏内表述更改后的内容。
国家标准 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有机产品有机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激素、转基因技术等,以及不添加人工合成的防腐剂、色素、香精等化学物质,符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农产品和食品。
有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才能获得有机产品标志认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标准对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在生产环节,有机产品必须采用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等,严格控制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保证农产品的纯净和天然。
其次,在加工环节,有机产品的加工过程也必须符合有机产品加工技术要求,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防腐剂、色素、香精等化学物质,保持产品的原汁原味。
最后,在贮存、运输和销售环节,有机产品必须与非有机产品分开存放、运输和销售,以免受到污染。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还规定了有机产品的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有机产品标志的设计、使用、管理等都有详细规定,以保证有机产品标志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有机产品标志是有机产品的象征,也是有机产品的保障,只有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有机产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可以通过有机产品标志来识别和选择真正的有机产品。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化学物质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减少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业的转型升级,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对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认真遵守国家标准,共同推动有机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目录前言 (5)1 范围 (6)2 引用标准 (7)3 定义 (8)4 有机生产和加工的要紧目标 (11)5 有机生产和加工治理体系的要求 (12)5.1 总要求 (12)5.2 文件要求 (12)5.3 资源治理 (15)5.4 采购和追踪体系 (15)5.5 内部检查 (15)5.6 改进 (16)6 作物生产 (17)6.1 农场范畴 (17)6.2 平行生产 (17)6.3 转换期 (17)6.4 缓冲带 (17)6.5 作物品种的选择 (17)6.6 作物栽培 (18)6.7 病虫草害防治 (18)6.8 污染操纵 (19)6.9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爱护 (20)7 畜禽养殖 (21)7.1 转换期 (21)7.2 畜禽的引入 (21)7.3 饲料 (21)7.4 饲料添加剂 (22)7.5 配合饲料 (23)7.6 饲养条件 (23)7.7 疾病防治 (24)7.8 非治疗性手术 (24)7.9 繁育 (25)7.10 运输和屠宰 (25)7.11 奶制品 (26)7.12 禽蛋生产 (26)8 蜜蜂饲养和蜂产品加工 (27)8.1 转换期 (27)8.2 采蜜区 (27)8.3 蜜蜂的饲喂 (27)8.4 疾病防治 (27)8.5 蜂蜡和蜂箱 (28)8.6 蜂蜜收成处理 (28)8.7 蜂蜜、蜂蜡、养蜂架和蜂箱的贮存 (29)8.8 蜂王和蜂群的饲养 (29)9 特定作物 (30)9.1 食用菌 (30)9.2 茶叶 (30)10 野生植物 (33)11 水产养殖 (34)11.1 转换期 (34)11.2 养殖 (34)11.3 开放水域捕捞区 (35)11.4 捕捞 (36)11.5 鲜活水产品的运输 (36)11.6 环境阻碍 (36)12 纺织品 (37)12.1 原料生产 (37)12.2 加工 (37)13 食品加工和贸易 (40)13.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0)13.2 加工 (40)13.3 有害生物防治 (41)14 贮藏和运输 (42)14.1 贮藏 (42)14.2 运输 (42)15 包装和标识 (43)15.1 包装 (43)15.2 标识 (43)附录A 承诺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44)附录B 作物病虫害防治中承诺和限制使用的物质/方法 (45)附录C 评估有机生产中使用其它物质的程序 (46)附录D 承诺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饲料添加剂 (50)附录E 承诺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51)附录F 食品加工中承诺使用的非农业源配料 (52)附录G 食品加工中承诺使用的加工助剂 (54)附录H 评估有机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准则 (55)前言以生态友好和环境友好技术为要紧特点的有机农业,差不多被专门多国家作为解决食品安全、爱护生物多样性、进行可连续进展等一系列问题的一条可实践途径。
第四章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三部分(标识与销售)解读

“有机产品”和“有机转换产品”的要求不同,不得 在标识中误导消费者将常规产品作为有机转换产品或者 将有机转换产品作为有机产品。
第四节 产品标识要求
[标准条款] 5 产品的标识要求 5.1 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并获得有机产
品认证的产品,方可在产品名称前标识“有机”,在 产品或者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Q V1 100%
(2)
V
式中:
Q — 有机配料百分比,单位百分比(%); V1 — 产品有机配料的总体积,单位为升(L); V — 产品总体积,单位为升(L)。 注:计算结果均应向下取整数。
6.4 对于包含固体和液体形式的有机产品,其 有机配料百分比按照式(3)计算:
QW1W2 1 0% 0
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 产品所作的标示。 3.2 认证标志 certification 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 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 及文字的组合。 3.3 销售 marketing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产 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第六节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标准条款]
7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7.1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图形与颜色要求如图1所示。 7.2 标识为“有机”的产品应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
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名称 或者其标识。
图1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7.3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可以根据产品的特性, 采取粘贴或印刷等方式直接加施在产品或产品的最 小包装上。对于散装或裸装产品,以及鲜活动物产 品,应在销售专区的适当位置展示中国有机产品认 证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 可以不加施。
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解读

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解读在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发布之际,记者采访了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就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统一管理加强监督明确四统一的认证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规定,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明确行政监管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管。
为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有效监管,《办法》第五章增加了两项内容:1、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中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责分工;2、七项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
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外资认证机构、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和销售,以及出口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质监部门负责对中资认证机构、在境内生产加工且在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方式为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是否符合本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对获证产品认证、生产、加工、进口、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对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是否符合规定的监督检查;对有机产品认证和认证咨询活动举报的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完善罚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第六章通过对存在的问题设定罚则,加大对认证机构、获证产品认证委托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解决了有机产品认证行政执法中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
建立退出机制。
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
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是指中国政府为了规范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和管理,保障有机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有机产品的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明确了有机产品的生产要求和标识规定。
有机产品的生产要求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管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有机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有机农业的要求。
同时,有机产品的标识规定包括有机产品标识的形式、内容、使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保障有机产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其次,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的加工要求和管理规定。
有机产品的加工要求包括加工工艺、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有机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受污染,保持其有机特性。
有机产品的管理规定包括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的抽检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外,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还规定了有机产品的认证和监督管理制度。
有机产品的认证制度包括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认证程序和标准、认证结果的公示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有机产品的认证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有机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抽检、违规处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有机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总的来说,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为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规范指导,有利于提升有机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增强了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信心和认可度。
在未来,随着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相信通过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执行,中国的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管理体系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第4部分: 管理体系前言GB/T 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第2部分:加工;—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第4部分:管理体系。
本部分为GB/T 19630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春敏、李显军、高秀文、时松凯、王茂华、陈云华、徐娜。
1范围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必须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GB/T 19630.2 有机产品第2部分:加工GB/T 19630.3 有机产品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4的本部分。
3.1有机产品生产者 organic producer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种植、养殖以及野生产品采集,其生产单元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3.2有机产品加工者 organic processor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产品加工,其加工单位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的单位或个人。
3.3有机产品经营者 organic handler按照本标准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储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获准使用认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3.4生产基地 production base从事有机种植、养殖或野生产品采集的生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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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加工过程应尽可能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 性。
有机产品加工过程不得采用物质和技术复原有机产 品在加工和贮存时失去的特性。
有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全过程的有效控制除了应做 好有机产品加工过程自身的控制外,最主要的就是要做 好平行生产(包括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的有 效控制。平行生产是指加工者或贸易者同时从事难以区 分的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的加工或贸易。
[解读]
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有机产品认 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标准和《有机产品 认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样需要遵 守食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 要求,在守法的前提下实施有机产品的认证。
添加剂中首先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否是食品添 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是一种违法行为。例如: 某种食品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苏丹红1号色 素,连常规食品的标准也不符合,就更不应认证 为有机食品了。
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解读] 标准的本部分仅列出了4个术语,但在标准其他部分中的术语,
只要相关,也都适用于本部分,避免在同一标准中重复出现同一 定义,例如标准第一部分中提及的“辐照”。
国际上通常将有机加工中的所有原料统称为配料,即只要是在 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使用并以各种形式在终产品中存在的物质, 无论所占比例大小,皆属于配料。故在本标准里“配料”是一个 添加物质的统称,而非与“主料”相对应。
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3.3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s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
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3.4 加工助剂 processing aids 本身不作为产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料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
【解读】
有机产品应具有良好的可追溯性,无论有机农 业措施多么扎实,有机原料质量多么有保证,如 果不能保证其后的加工和贸易过程的有机完整性, 仍然会造成事倍功半甚至前功尽弃的后果。因此 有机产品的加工者必须严格控制有机产品的加工、 包装、储存、运输过程。
有机产品不仅包括有机食品,而是包括有机食 品在内的所有经过认证的有机产品的总称,本次 标准修订时将有机加下产品的范围确定为以按GB /T19630.1生产的未加工产品为原料进行的加 工及包装、储藏和运输的食品、饲料和纺织品。
对有机产品加工所用的配料有严格的规定,首先需要满足国家 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其次需要注意的是配。
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也是配料的一部分,只是所占的比例 一般都较小。添加剂虽然不是组成产品的主要成分,但最终还是 要进入产品,并被人类或动物消费,因此对添加剂也不能掉以轻 心。
例如,植物油加工厂在生产大豆油时使用了某种 浸出液作为脱色剂,虽然这些浸出液从工艺原理上讲 并不应进入终产品,但实际操作中难以保证没有其本 身或者衍生物残留进入终产品。更何况有机产品认证 是基于对生产过程的认证,不能仅凭对终产品的检测 来确定系统的有机完整性,因此,对使用加工助剂的 控制也是有机产品加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 标准对加工助剂的使用也作出了规定。
第三节 通则
[标准条款]
4.1 通则
4.1.1 应当对本部分所涉及的加工及其后续过程进行 有效控制,以保持加工后产品的有机属性,具体表现 在如下方面:
a) 配料主要来自GB/T 19630.1 所描述的有机农业生 产体系,尽可能减少使用非有机农业配料,有法律法 规要求的情况除外;
尤其是近年来,屡屡出现的非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问题 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对配料的检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
加工助剂则与添加剂不同,使用加工助剂的目的 并不是产品本身的成分需要,而是工艺过程的需要, 如催化剂、过滤用介质等就属于加工助剂。
加工助剂在理论上说应该在使用结束后全部脱离 终产品,因此不应该在终产品中存在,但现实中往往 难以实现。
[标准条款]
第二节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配料 ingredients 在制造或加工产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
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添加剂。
3.2 食品添加剂 food additives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
第三章 有机产品国家标 准第二部分 (加工)解读
第一节 适用范围与引用文件
[标准条款] 1 范围 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加工的通用规范
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以按GB/T 19630.1生产的未加工 产品为原料进行的加工及包装、储藏和运输的全 过程,包括食品、饲料和纺织品。
[标准条款] 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 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 18885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T 19630.1 有机产品 第1部分: 生产
b) 加工过程尽可能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性;
c) 有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在空间或时间上与非有 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分开。
4.1.2 有机产品加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有机食品加工厂应符 合GB 14881的要 求,有机饲料加工厂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其他加工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