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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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11803【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4【实施日期】2015.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14日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更多地管总量、管标准;改变机构编制单一审批制管理,逐步形成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相结合、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二)控制总量、优化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潜力,着力调整编制结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将调剂出来的编制用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三)区别功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分别实行编制审批制管理、备案制管理或不纳入编制管理,相应实施不同的登记管理方式。

(四)创新管理、强化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切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可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

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研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额度管理,着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江苏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江苏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江苏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引言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其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方案。

本文将对江苏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背景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江苏省事业单位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迅速增长。

然而,长期以来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求。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设置不合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2.缺乏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机构职责不清晰、权责不统一。

3.缺乏市场化运作和竞争机制,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4.因公车私用、贪污腐败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方案,以下将逐一介绍。

改革方案一:机构优化针对机构设置不合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江苏省提出了机构优化的方案。

主要包括:1.减少冗余机构:对于存在重复职能的事业单位,通过整合、合并或撤销等方式,减少冗余机构的数量。

2.资源合理配置:对于同一类职能事业单位,统筹考虑各单位的资源利用情况,统一安排和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3.优化职能设置:对于职能重叠或过于繁琐的职责,进行职能再划分和精简,优化机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机构优化,江苏省旨在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效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改革方案二:管理创新为了解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过于僵化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江苏省制定了管理创新的方案。

主要包括:1.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化:将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化改革,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和管理自由度,提高其运行效率和适应能力。

2.引导市场化运作:鼓励事业单位走市场化运作道路,推行高效灵活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运营效益。

3.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事业单位考核机制,以绩效为导向,激励事业单位内部的创新和改进。

4.加强人才培养:通过推行人才流动、人事制度改革等措施,培养和引进更多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提升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深圳事业单位将告别行政级别:级随岗走薪随岗变讲解

深圳事业单位将告别行政级别:级随岗走薪随岗变讲解

深圳事业单位将告别行政级别:级随岗走薪随岗变近日,深圳市推出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7项专项改革方案,包括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实行人员岗位聘用制、财政对事业单位从“养机构、养人、办事”转变为“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等,以期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是深圳市继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城市化后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项改革。

”在26日召开的事业单位改革动员会上,深圳市领导认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体制和机制创新,将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此次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具有诸多创新之处,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个人待遇与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密切相关,实行“级随岗走、薪随岗变”。

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确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待遇,从而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从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政府的角色由过去的行政领导变成参与、监管、服务。

依据《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规定,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事业单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事业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

具体做法是:通过建立理事会、执行层以及相关体制,可以让社会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凸显出来;再以年度报告、绩效评估、信息公开三大制度创新,使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就像上市公司一样,定期披露运行的相关信息,各种社会主体可据此对其绩效进行监督、评价,促使事业单位决策更透明、更民主、更科学,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在财政经费供给方式上,也将通过实行改革,逐步实现“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2•【文号】•【施行日期】2011.08.0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8月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1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2.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分类推进,充分体现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事业单位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事业单位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事业单位政策执行效果分析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的执行效果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的有效执行能够推动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反之,政策执行不力则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甚至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

因此,对事业单位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的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这些政策的目标通常包括优化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其活力和创新能力;加强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等。

二、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的主要方式(一)宣传与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如会议、文件、网络等,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了解政策的内容和要求。

同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帮助他们准确理解政策内涵,掌握政策执行的方法和技巧。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等,确保政策能够落地生根。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打折。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政策执行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政策执行氛围。

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效果的具体表现(一)服务质量提升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事业单位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例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1•【字号】晋市政办[2003]120号•【施行日期】200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3]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晋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制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不同岗位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和具体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力度,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增强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总体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事业单位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服务体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适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和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方案是指对事业单位体制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政策。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要推动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效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首先,新方案提出了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

通过设立事业单位董事会或监事会,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推行一人一岗,岗位间的角色划分更加明确,减少冗员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新方案还提出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估。

并且,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和职称晋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新方案还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改革。

明确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权,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同时,推行责任账务制度,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此外,新方案还强调推进事业单位的科研创新。

通过设立科研项目评审机构,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投入和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研创新工作。

同时,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社会效益。

最后,新方案还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和沟通渠道,加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

同时,鼓励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引入市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改革的最新方案包括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财务管理改革、科研创新推进和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将实现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提高绩效和效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一、背景和现状分析近年来,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事业单位在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民生改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云南省的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云南省决定进行事业单位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改革,推动云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优化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2.原则:改革应坚持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市场导向、依法管理、效能优先的原则。

三、改革内容和措施1.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按照机构设置和职能特点,将云南省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分类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各类事业单位的特长和优势。

2.优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导向为主导的优化管理体制,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强化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更加灵活、公正、激励性的用人政策,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提升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4.创新事业单位的融资模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事业单位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加强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共享:鼓励事业单位之间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整体运行效益。

四、改革的影响与挑战1.正面影响:事业单位改革将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行业创新和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2.挑战与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部分事业单位不适应变革、管理机制不完善、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沟通和培训,提高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改革的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进程的统筹协调,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2.完善法规制度: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舆论引导和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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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7〕17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市属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改革方案》、《关于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化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方案》、《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现就在我市推行法定机构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以特定立法的方式,合理界定法定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其法律地位、职责任务、人员配备、薪酬机制、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推动政府依法监督管理与单位依法运作,实现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的转变。

基本要求:(一)机构法定。

法定机构是依特定立法设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监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

特定立法是该机构设立并独立运作的基础和依据,每一个法定机构均有一个法规或规章,有关机构的设立、职责任务、管理运作、财务管理、监管等内容由法规或规章细化规定。

(二)运作独立。

法定机构以机构法规或规章为准则,享有法定事权,拥有管理、人事聘用和分配自主权,依法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治理规范。

法定机构应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明确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制衡。

(四)权责相应。

依法建立与法定机构事权相适应的严格监管体系,法定机构应当接受来自立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监督以及内部制度监管,确保其机构宗旨的实现,职责任务的履行。

二、主要内容(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法定机构的内部组织架构主要由两个层面组成:一是决策权力层,即理事会(或管委会,下同)。

理事会作为法定机构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法定机构的发展战略规划,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其具体职能权限、人员组成和任期等具体事项在机构法规或规章中规定。

二是执行层,即以行政执行人为核心的高级管理层。

行政执行人作为法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参与理事会决策,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机构运行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其具体权限、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程序以及任期等亦须在机构法规或规章中明确规定。

(二)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

法定机构享有用人自主权,可依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人员岗位、确定人员结构比例、设定人员聘用条件,并按公开招聘程序聘用人员。

具体用人数量由执行层提交理事会确定,对经费主要来自于财政性资金的法定机构,其用人数量在经理事会审议后,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

在具体人员管理上,除部分重要岗位可根据需要采用委任制外,其余按《劳动合同法》管理。

同时,参照企业年金的做法,建立年金制度,促进人才的引进与合理流动。

(三)实行形式多样的经费筹措模式。

法定机构均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法定机构的经费来源可以采取政府资助、政府购买或自筹资金等多种形式,具体因机构职能不同而不同。

承担政府有关公益服务的,政府视其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适当资助或购买其服务;可在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的,所取得的收入除维持机构正常运作外的盈余部分,必须用于事业发展。

法定机构的财务制度必须向社会公开。

(四)建立灵活的薪酬分配机制。

法定机构的人员薪酬由理事会根据员工履行职责的轻重、所需专业及经验等因素来确定。

薪酬及其调整与经费来源相挂钩,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的法定机构,原则上其员工薪酬与事业单位相类职系人员的工资相当;经费主要来自于自我筹措的法定机构,其员工薪酬要同市场同类劳动力价格水平相适应,以确保能吸引并留住具有合适才能、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但与事业单位相类职系人员的工资差距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同时,建立经常性的薪酬检讨机制,确保薪酬确定的合理化、调整的及时性及公开透明性。

(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包括理事会对行政执行人的监督及对财务的审计监督;外部监督包括由有关部门依法对法定机构的监督,以及由公众、媒体所形成的社会监督。

政府通过委派理事会成员并出席理事会会议来监管法定机构的运营,并可通过行使对法定机构高层重要职位的人事管理权及对法定机构账务账目的定期审计,对法定机构进行管理。

公众对法定机构的监督主要通过单位的年度报告制度、绩效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来实现。

三、配套措施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选取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公证处、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和拟整合的检测机构等单位作为试点先行推进,待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以上纳入法定机构试点范围的单位,其人员管理、收费管理、社会保障等按以下配套政策执行。

(一)人员管理。

试点单位原在编人员行政待遇保留,员工工资待遇按所在岗位确定;新聘用人员不实行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

(二)收费管理。

试点单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其收费价格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收费事项须进行价格听证;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社会保障。

参照企业年金的做法,试点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参加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另行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金);原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编人员可以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留档案工资),也可以选择年金制度。

四、稳步推进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推行法定机构试点是深化我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把这一改革推向深入。

(一)各试点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态度,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要深入了解把握法定机构的核心理念、基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抓紧推进;要做好本单位职工有关试行法定机构管理运作模式的解释、说明等宣传工作,营造改革试点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改革的推进工作。

(二)各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开拓思路,积极指导、协调、配合试点单位的法定机构试点改革工作。

市编办、法制办、改革办、财政、劳动保障、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要切实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有关试点配套工作,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研究积极出台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2006〕11号),现就在我市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事业单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事业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

具体要求是:(一)分权制衡。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应主要体现事业单位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运作独立。

事业单位独立运作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享有较大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

信息公开透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则,事业单位在依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要内容根据决策权力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事业单位建立适用于举办主体、管理层、利益相关者及监督者之间关系,以理事会(或管委会,下同)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

1.理事会的组成和理事(或委员,下同)的产生。

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

理事会对举办主体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产生。

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其他理事由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履行任免程序,其中,政府部门代表由与事业单位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推荐,社会人士由行业组织或事业单位举办主体认可的其他民间组织推荐。

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定期召集,一般一年不少于两次,如理事长不能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理事会召集义务的,由副理事长或其他理事共同推举召集人召集理事会会议。

会议决议实行多数表决原则,当表决票数相同时,理事长或其他会议召集人有权投决定票。

理事的任职条件、选任更换程序以及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等由各事业单位章程具体规定。

2.理事会的基本职能。

审议决定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如有)的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绩效指标和服务标准,以及用人计划、激励考核机制、财务预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尊重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对已派员参与理事会的,应在决策中充分表达本部门的意见,有关重大决议事项可由事业单位在事后履行备案手续;未派员参与理事会的,有关重大决议事项由事业单位按规定报有关职能部门核准。

3.理事的基本权利。

对本单位管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或者理事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理事的基本义务。

秉持诚信和勤勉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决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理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咨询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可设立咨询委员会或人力、财务、审计等各类专业委员会,聘请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管理咨询服务。

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能、选聘办法和权限应经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并予以公示。

委员会成员受聘期间,向理事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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