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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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技术规范

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技术规范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为了规范和指导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制定了《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在设计、安装和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编制依据下列文件凡注日期的,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2013.1-20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GB14161 矿山安全标志GB2893 安全色GB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Z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2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六大系统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避险提供支持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积量采集、传输、储存、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主要工作地点风速、风压、大面积采空区地压、提升系统运行状况等,并实现超限声光报警,由主机、传输接口、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地下矿山是金属和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主要开采地,为了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建设规范的安全避险系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六大系统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规范的建设。

1. 监测系统监测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核心。

通过安装地质监测设备、地下水位监测仪等设备,实时监测地下矿山的地质构造、地震活动、气体浓度等情况,及时预警地质灾害和事故风险。

2.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合理设计通风管道布局,安装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畅通,降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率。

3. 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配置足够的急救设备和应急物资,培训矿工应急逃生和救援技能,提高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的能力。

4. 消防系统消防系统是地下矿山火灾防控的关键。

设置火灾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灯等设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演练,提高矿井内火灾的发现和扑救速度。

5. 输送系统输送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保障之一。

保持矿井内巷道畅通,定期检查输送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运输设备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生产中断。

6. 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矿山生产作业和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提高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规范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只有全面规范地建设以上六大系统,才能有效避免矿山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实现矿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愿各矿山企业引起重视,积极推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规范,共同促进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

鄂州金盆地铁矿六大系统介绍

鄂州金盆地铁矿六大系统介绍
一、建设要求: 1.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每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进、回风巷靠近采场位置应设置一氧化碳 或二氧化氮传感器; --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回风出口5~10m回风流中 设置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抽出式和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 道,应在风筒出风口后10~15m处设置 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 2.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3.主要通风机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AQ2013.3中主 要通风机风压的测点布置要求。 4.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
换能器工作频率
外形尺寸及质量
140-150KHz
370mm×160mm×55mm 2kg
设备开停传感器实物及参数
防爆型式 开停动作值 输出信号 输出信号误差 工作电压 工作电流 结构形式 输出信号负载阻抗 被测设备供电电缆种 电缆外径 外形尺寸及质量 矿用本质安全型“Exibl” 5A,误差不大于10% 恒流+5mA/0mA 不大于20% 本安DC12V-18V 不大于10mA 二线制 ≥1KΩ 橡套、钢网、铠装及屏蔽等 16~80mm 134.5×105×80mm
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原则 监测监控系统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视频监控系统
一、建设要求: 1.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 人员进出场所,应设视频监控。 2.紧急避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安装在井下爆破器材库和油库的视频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 3.井口提升机房应设有视频监控显示终端,用于显示井口信号房、井口、 马头门(调车场)等场所的视频监控图像。
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图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8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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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总3页)--本页仅作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距巷壁不得小于。

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根据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文要求,地下矿山应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控装置、通风系统动态监测装置、地压监测监控装置、作业人员出入视频监控装置。

本石场不属于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不属于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企业,不属于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

按照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要求,本石场需要安装一氧化碳浓度监控装置、通风系统动态监测装置及作业人员出入视频监控装置。

监测监控系统在井口值班房设置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的监控终端,所有监测监控装置通过信号电缆连接至监控终端,所有监测监控结果及数据均能及时反馈至监控终端。

一氧化碳浓度监控装置本石场开采矿体为中厚层状生物碎屑白云质灰岩,围岩为灰岩或石英砂岩、粉砂岩,矿岩岩性稳定,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但开采过程中,由于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并采用内燃设备装运矿石,火药燃烧后产生的炮烟及内燃设备排出的尾气含有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物质,当其大量积聚于采场、运输巷道等作业场所而不能及时排出地表,超过一定浓度时,容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

为实现对井下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动态监控,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设计选用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按要求安装于井下各部位。

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是新一代智能型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换行]标准信号输出,可与各种监控系统配套使用,连续监测工作环境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具有通讯距离远、接点输出功率大、就地显示、声光报警、红外遥控调校、安装使用方便等特点。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发文号: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 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

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六大系统

金属非金属矿山六大系统

金属非金属矿山六大系统
简介
地下矿山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是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建设坚实的矿山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识别卡、传输线缆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对写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种地那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进行监测、显示和打印、存储、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紧急避险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是在矿山井下发生灾变时,为避灾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由避灾路线、紧急避险设施、设备和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是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是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生活饮用水的系统,包括水源、过滤装置、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

通信联络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是在生产、调度、管理、施救等各环节中,通过发送和接收通信信号实现通信及联络的系统,包括有线通信联络系统和无线通信联络系统。

具体工程案例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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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为了规范和指导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制定了《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在设计、安装和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编制依据下列文件凡注日期的,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2013.1-20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GB14161 矿山安全标志GB2893 安全色GB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Z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2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六大系统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避险提供支持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积量采集、传输、储存、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主要工作地点风速、风压、大面积采空区地压、提升系统运行状况等,并实现超限声光报警,由主机、传输接口、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显示、打印、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人员活动信息,由主机、传输接口、读卡器、识别卡、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由避灾线路、避灾设施、避灾设备、避灾措施等组成,在灾变时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系统。

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的自救器、井下避灾设施(避灾硐室、救生舱、其他新型避灾设施)、合理设置的避灾路线、科学制定的应急预案等。

压风自救系统由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呼吸装置等组成,在灾变时,通过地面输送空气,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空气,改善避灾场所生存环境的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由水源、饮水净化装置、供水管道、三通、供水接头、控制阀门、检修阀门等组成,在灾变时,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遇险人员提供洁净饮用水的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使调度与设在各环节的被调度之间能直接通话联系,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供通信联络的系统。

4技术要求4.1监测监控系统4.1.1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验收。

设计内容包括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光缆敷设等,并绘制布置图。

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4.1.2主机应安装在中心站,井下分站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装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地板不小于300mm。

地面调度室应设置显示终端。

4.1.3地面调度室应安装显示终端。

4.1.4监测监控系统应能连续运行。

4.1.5传感器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因爆破作业产生的冲击波、飞石等破坏。

4.1.6连接传感器的电(光)缆应留有一定余量,方便随着采掘面的变化进行移动。

具体余量在设计中明确。

4.1.7一氧化碳监测监控。

4.1.7.1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2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4.1.7.3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4每个采场入口处10-15m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5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4.1.7.6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4.1.7.7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体积)浓度应设定为0.0024%。

4.1.7.8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8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监测监控。

4.1.8.1开采高硫等有自燃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

4.1.8.2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出口10-15m范围内。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硫化氢、二氧化硫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壁上,且距离巷壁不小于200mm,悬挂高度应位于巷道中部偏下位置。

4.1.8.3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8.4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设定为30℃;硫化氢报警(体积)浓度设定为0.00066%;二氧化硫报警(体积)浓度设定为0.0005%。

4.1.9风速、风压监测监控。

4.1.9.1地下矿山每个采掘工作面(掘进、回采工作面)应根据工作断面大小及作业面条件在5—10m距离内设置1个风速传感器。

为获得断面的平均风速,应事先测得断面平均风速与该测点处风速的比值。

当断面平均风速低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4.1.9.2主通风机站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取压点应设置在距风机出口约2m的风道内。

4.1.9.3风速传感器宜安装在风硐断面上高、宽大约1/3处,并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4.1.10地压监测监控。

4.1.10.1存在5000㎡以上采空区,工程地质有断层、裂隙发育、构造复杂、矿岩不稳固、巷道顶板及边帮有明显的开裂、变形现象,底板有隆起,采场及采空区顶板有明显的开裂、沉降变形现象,矿柱有明显的压裂变形破坏现象的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

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1.10.2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包括:——对地表变形监测.——对巷道断面及空区顶底板收敛变形量进行监测,对采场及采空区顶板不同深度岩层变形进行监测。

——对矿柱的承载力进行监测。

——对工程岩体的稳定和安全程度进行监测。

4.1.10.3地压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包括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和声发生器等。

4.1.10.4地压监测监控应根据矿山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并制定监测监控方案。

4.1.11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测监控。

4.1.12视频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4.1.13监测监控系统及配套设备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2人员定位系统4.2.1人员定位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验收。

设计内容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光缆敷设等,并绘制安装布置图。

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4.2.2地下矿山企业应建设完善人员定位系统。

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4.2.3主机应安装在中心站,地面设置显示终端。

4.2.4以下地点应安装读卡器——人员出人井口;——中段出入口;——主要巷道出入口;——避灾硐室、救生舱和其他新型避灾设施出入口;——井下主变电所出入口;——井下主排水泵房出入口;——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入口;——井下炸药库出入口;——相对独立的采掘工作面;——其他需要安装的地点。

4.2.5读卡器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位置。

4.2.6每个下井人员应携带识别卡。

4.2.7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应能对乘坐各种运输工具的携卡人员进行准确识别;——应能识别多个人员进入识别区域;——应能显示携卡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卡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等;——应能统计携卡人员出人井总数,个人下井工作时间;——应能显示携卡人员井下活动路线信息,实现异常线路报警;——应能显示、储存、查询打印各种信息。

4.2.8人员定位系统及配套设备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3紧急避险系统4.3.1紧急避险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设计内容包括绘制避灾硐室土建施工图、设备安装图,标明救生舱和其他新型避灾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避灾路线等,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4.3.2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

4.3.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根据不同作业地点选择条件好、距离短的避灾路线,并按照GB14161的规定在做好井下避灾路线标识的同时保持其通畅。

4.3.4当避灾路线较长时,应在途中设置配备自救器的中继站。

自救器的数量不低于撤离人数的1.2倍。

4.3.5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设施。

独头巷道掘进时,每掘进500m应设置一个避灾设施。

4.3.6避灾设施应设置在避灾路线上,要便于救护队员及时到达,并与潜在危险源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置地点的岩石应坚硬稳固。

4.3.7避灾硐室应根据矿山具体情况,优先利用现有巷道、硐室进行改造设计。

4.3.8避灾设施应可容纳所服务区域的全部当班作业人员。

4.3.9避灾硐室净高不低于2m,其面积按0.7㎡/人计算,单个避灾硐室设计避灾人数不多于100人。

4.3.10避灾硐室的形状宜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里压力。

4.3.11避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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