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估价师内转移登记情况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电脑编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土地登记信息土地编号土地权属转移类别土地所处位置丘号土地使用证号占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属性耕地非耕地土地所属乡街土地等级成交总价格元其中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
电脑编码 纳税人名称
土地编号 土地所处位置
(丘号)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用途 土地所属乡街
纳税人识别码
土地登记信息 土地权属转移类别
占用土地面积
㎡
土地属性 □耕地 □非耕地
土地等级
成交总价格
元 其中:支付土地出让金
元
获得土地时间
转移方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1
2 3
承受方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1
2
3
附件
申报人(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登记表适用于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不含地上附着物的转移。 2、“土地权属转移类别”为: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划拨、转让、投 资、继承、赠与、交换、分割、占用耕地。
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评估技术指导意见

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评估技术指导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补缴类相关的地价评估。
二、估价方法选择1、优先选用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2、所选用的各个评估方法应保持地价内涵一致,注意挂牌案例中特殊交易条件对价格的影响;3、出让目的评估时原则上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包括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之一,以及成本逼近法或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之一;因土地市场不发育等原因,实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应有详细的市场调查情况说明后,方法可以酌情选用成本逼近法和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
三、估价方法运用与参数选取1、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期日修正不宜直接采用动态监测公布的综合用地的地价指数,应根据当地类似用地市场价格水平变化情况,合理分析后取值。
2、市场比较法(1)比较实例用途选择不限于与估价对象相同用途,在比较实例过少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选择范围,参照当地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要求,选择公服公管用地一类用途的成交案例作为比较实例。
(2)比较实例级别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同一供需圈或同一级别案例,在土地市场不发育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土地级别限制,采用相邻级别或周边乡镇的案例,但不应突破市县行政区划等土地管辖区范围;(3)期日修正不宜直接采用动态监测公布的综合用地的地价指数,应根据当地类似用地市场价格水平变化情况,合理分析后取值。
四、其他1、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等土地有偿供应涉及的地价评估,可依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2、因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较多属协议出让范畴,在底价建议时,应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当地未公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的,按拟出让土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测算对比;拟出让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的,按照《规范》中成本法的要求,与土地取得的各项成本费用之和进行对比;评估结果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应在土地估价报告中有明确提示。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1. 转移准备阶段在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转移准备阶段的流程:•确定转移方和受让方:转移方是原土地使用权人,受让方是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组织。
转移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方应当向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履行相关义务:转移方在转移前应当履行相关的义务,如缴纳土地使用费、完成土地规划等。
2. 转移审批阶段转移准备阶段完成后,需要进行转移审批流程。
以下是转移审批阶段的流程:•提交申请材料:转移方应当将转移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等。
•审查申请材料: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作出审批决定:审查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作出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决定,如果审批未通过,需要告知转移方并给出理由。
3. 转移登记阶段完成转移审批后,需要进行转移登记流程。
以下是转移登记阶段的流程:•提供登记材料:转移方需要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相关材料提交给土地登记处,包括转移申请书、审批决定等。
•办理登记手续:土地登记处会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领取土地证书:完成登记手续后,转移方可以向土地登记处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土地使用权已经转移成功。
4. 转移公告阶段完成转移登记后,需要进行转移公告流程。
以下是转移公告阶段的流程:•发布公告:转移方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转移方、受让方等信息。
•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如果没有产生有效的异议,转移就正式生效。
•办理相关手续:转移双方可以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包括税务登记、过户手续等。
5. 转移费用支付阶段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流程中,双方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以下是转移费用支付阶段的流程:•支付土地转移费用:受让方需要向转移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移费用,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在协议中约定。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监管和评估结果备案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监管和评估结果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08.23•【字号】湘国土资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监管和评估结果备案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23号)各市(州)、县(市)国土资源局:当前,我省土地评估行业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土地评估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价格形成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有少数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不遵循行业管理规范,在土地评估中,高估低评、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估价报告,扰乱了土地市场,导致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和《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规范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备案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加大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
凡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的机构,必须与行政主管机关彻底脱钩,独立进行土地估价业务活动,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并将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业绩清单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查,接受监督;未脱钩的评估机构和未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对已经国家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但超出注册规定执业范围进行土地评估的机构,提供的土地估价报告无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备案。
2、加强对中介机构评估技术报告的审查和估价结果备案的管理。
各地在对土地估价报告和结果进行备案时,应对中介机构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除对评估机构的土地评估执业凭证、评估报告的格式及其要件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以外,还应对评估技术报告进行审查:在基准地价覆盖的区域内,其宗地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应以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其他方法相结合进行;对个别确实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的宗地,可采用其他方法评估。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8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abc3c8d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46.png)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正文:---------------------------------------------------------------------------------------------------------------------------------------------------- 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8号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范中央在湘和省属单位土地使用权处置行为,促进省直管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关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发[2014]1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人民政府直管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中央在湘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办事机构,以及中央各部门投资设立并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本级党政群团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编委批准成立并由省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投资设立并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军队、铁路、高速公路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其它应纳入省直管的国有划拨土地。
二、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实行审批制度。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不得多头审批和越权审批。
三、凡涉及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包括出让、转让、租赁、置换、抵押、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土地使用者应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拟处置的土地应由申请人按规定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拟处置土地单位,应将省国土资源厅拟受理的相关资料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
市或县国土资源局就土地权属、地价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岳阳土地变更调查报告

岳阳市202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汇报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1 概况 (1)1.1 工作根据 (1)1.2 工作布署 (1)1.3 工作过程 (2)1.4 成果质量控制 (6)1.5 重要成果 (6)1.6 有关阐明 (7)2 行政界线变化 (8)3 土地权属现实状况 (8)3.1 土地所有权现实状况 (8)4 土地权属变化 (8)4.1 土地所有权变化 (8)5 土地运用现实状况 (9)5.1 总体状况 (9)5.2 耕地现实状况 (11)5.3 建设用地现实状况 (11)5.4 未处用地现实状况 (12)5.5 可调整地类现实状况 (13)6 土地运用变化 (13)6.1 总体状况 (13)6.2 耕地变化 (14)6.3 基本农田保护 (15)6.4 建设用地变化 (15)6.5 未运用地变化 (17)6.6 可调整用地变化 (17)7 平常用地管理信息 (18)7.1 新增建设用地 (18)7.2 耕地保护 (18)7.3 土地运用 (18)7.4违法用地与土地督察 (18)8 有关政策措施和提议 (19)附表1:2023年全市土地运用构造及区域分布状况表………………20附表2:2023年全市耕地分布状况登记表 (21)附表3: 2023年全市可调整地类面积区域分布状况表 (22)1 概况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于2023年布署旳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反应旳是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旳土地运用现实状况,为了保持土地调查成果旳现势性,全国采用统一旳土地运用分类原则,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分级控制成果质量旳组织模式,采用遥感检测和增量更新技术,逐年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在202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旳基础上,本市开展了202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面查清了本市各县市区2023年度土地运用变化状况,掌握了全市各地类旳变化,尤其是耕地、建设用地旳年度变化状况,及时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旳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监察等有关工作中旳“一查多用”,服务节省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为科学使用土地提供决策根据。
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实施细则修改稿

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实施细则(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负责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
包括:核准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申请、跨省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编发执业登记号码、制作执业土地估价师印鉴。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各地协会)负责本行政辖区执业土地估价师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信息公布、辖区区内转移登记、跨辖区转移登记的核实及汇总报送。
第四条完成了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执业土地估价师应履行中估协个人会员的义务,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五条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信息。
第六条中估协将定期开展执业土地估价师年检工作,并由中估协将年检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初始登记第七条土地估价师进入土地估价机构执业应进行执业登记。
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已从业的土地估价师5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中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开展土地评估业务需要,年龄不超过65周岁;第八条 2006年(含)以后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执业登记的人员除应满足初始执业登记的基本条件外,还需通过实践考核,专业实践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九条 2006年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进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满足第五条的要求,予以登记。
第十条连续两年列入中估协专家库名单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转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的可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初始登记申请:(一)不在土地估价机构中专职从业(现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具有其他固定职业的人员);(二)不通过土地估价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申请;2(三)2006年(含)以后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通过实践考核的;(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五)被认定终身禁入土地估价行业的;(六)受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七)在土地估价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受到严重行政处分,自被行政处分之日起不满2年的;(八)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九)不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其他不予进行登记的情形。
执业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流程

年月日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执业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流程(由我省转至外省)
提供材料:
1、执业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申请表(至少3份)
表内按要求加盖转出机构、转入机构公章;
2、估价师转移登记申请,必须由估价师本人签名;
3、原注册机构解聘证明(原件)
4、接收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江苏省土地估价师注册证原件交回。
执业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
彩色
证件照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职称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档案存放单位
档案存放单位类型
转出机构
转入机构
转出机构意见
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转入机构意见
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转出地方协会执业登记意见:
协会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转入地方协会执业登记意见:
协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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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良
2014430103
2017430063
娄底市湘正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1
段华敏
2014430005
2017430128
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2
卿启伟
2008430024
2009430026
湖南新融达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2
廖杰
2014430072
2017430004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3
盛鸿辉
2013430049
2017430002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4
詹希平
2013430111
2011430019
湖南长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衡阳乐元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8
邓华文
2010430010
2013430028
湖南联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衡阳乐元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9
肖伟
2014430008
2017430062
娄底市湘正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永州群星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6
谢波
2013430004
2016430047
常德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鸿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7
彭一飞
2011430002
2015430003
湖南新星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8
李红峰
98180052
2003430181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盛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曾吉辉
2008430006
2012430016
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盛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袁姗
2009430012
2012430015
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盛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李永求
98180059
2013430002
安化县永达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
许宏彦
2009430009
2012430024
娄底市坤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东升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4
杨静
2004430133
2005430063
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正大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5
石剑锋
2008430020
2009430054
湖南远航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9
颜时芬
96180055
2003430176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0
罗文娇
2010430003
2013430033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司
11
狄春雷
2011320052
2015430001
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9
匡赛兰
2002430069
2003430252
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0
邱服超
2007320072
2010440059
湖南至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正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1
周长根
2006430019
2008430003
邵阳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卿上顺
201430029
2016430034
湖南新融达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曹禧媛
2012430003
2016430075
南县南湖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桔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曾吉勇
2000430097
2003430152
湖南广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省土地估价师省内转移登记情况
汇总表
(2018年第一批)
序号
姓名
资格证书号
执业登记号
转出机构
转入机构
备注
1
谢文锋
2002430118
2005430144
永州通达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益宏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黄胜群
2008430032
2012430022
湖南天鉴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东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至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至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邹勋
2013430042
2017430024
湖南锦鑫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林建章
2013430039
2016430071
湖南诚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邱明明
2012430060
2017430057
湖南大地德立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恒业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兰海琴
2014430032
201430055
湖南大地德立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恒业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夏灿华
2004430036
2005430071
湖南东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天鉴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7430007
娄底富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5
杨晖
98180075
2003430090
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力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曹小玲
98180158
2003430170
张家界正源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张家界德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7
付玉梅
20084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