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人寿保险基本原理
金融保险学基础知识讲义

金融保险学基础知识讲义1. 介绍金融保险学是研究与金融和保险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的学科,它涵盖了保险市场、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运作机制等内容。
金融保险学基础知识是学习金融保险学的入门必备,本讲义将介绍金融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知识,帮助读者建立起金融保险学的基础框架。
2. 金融保险学的定义金融保险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涵盖了金融学和保险学两方面的内容。
金融学研究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而保险学研究与保险市场、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相关的理论和实践。
金融保险学的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中的保险业务。
金融保险学主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保险市场的结构和运作机制•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定价•保险公司的组织和经营模式•保险市场的监管和法律规定3. 金融保险学的重要性金融保险学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金融保险学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设计和定价各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其次,金融保险学可以帮助投资机构评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回报,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此外,金融保险学对于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和保险选择也具有重要意义。
4. 金融保险学的基本概念4.1 保险保险是通过合同方式,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承诺在一定的风险范围内,以保费为对价,在合同期限履行给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额的一种经济行为。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分散和转移风险,即将个体面临的风险通过集合保险的方式进行分散和转移。
4.2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进行保险业务交易的经济场所。
保险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和被保险人。
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一般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定价、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险理赔等环节。
4.3 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向市场提供的具体保险业务。
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车险、意外险等。
2020年(金融保险)人寿保险考试问题及答案模拟试题二

(金融保险)人寿保险考试问题及答案模拟试题二模拟试卷(二)壹、单选题:1、果树死亡保险的保险期限是()A、以壹年期为限B、从坐果时起到果实达到可采成熟时止C、从坐果时起到果树死亡时止D、从树苗成熟时起到果树死亡时止2、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保险X公司的代理关系终止之后,对于被代理的保险X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的处理办法是()A、保险代理机构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即刻将被代理保险X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付被代理保险X公司B、保险代理机构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即刻将被代理保险X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险X公司,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退仍投保人C、保险代理机构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被代理保险X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险X公司,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退仍投保人D、保险代理机构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被代理保险X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付被代理保险X公司3、某合同采用免赔额赔偿方法,规定免赔额为100元。
如果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40元,则保险人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A、100元B、0元C、40元D、60元4、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运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时,应当承担的责任是()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合同责任5、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在帐户处理上,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代收保险费应当()A、和被代理保险X公司共用壹个保费收入帐户B、直接记入被代理保险X公司的保费收入帐户C、开设独立的代收保险费帐户D、以代理机构为单位对代收保险费进行明细反映6、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其结果是()A、以高价中标B、招标无效C、中标无效D、以低价中标7、保险销售人员在为保户设计保险方案时应遵循的“高额损失优先原则”原则的具体含义是()A、某壹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不高,造成的损失严重,应优先投保B、某壹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高,造成的损失严重,应优先投保C、某壹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不高,造成的损失不严重,应优先投保D、某壹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高,造成的损失不严重,应优先投保8、保险是壹种法律行为、合同行为。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人寿保险的骗人真相

(金融保险)中国人寿保险的骗人真相中国人寿保险的骗人真相!我曾是温州中国人寿保险X公司业务员,最近见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我来向大家解释壹下保险行业的现状,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
1,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30%是在诈骗客户。
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
保险X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
例如: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向该保险X公司投诉,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X公司。
这时连投诉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业务员在保险X公司只呆壹个月的大有人在,呆俩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X公司在出错时有壹句统壹的口径"当下中国保险行业仍没有规范,我们都仍在学习"来为自己开脱。
我们不妨要问壹下:"你们在学习,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X公司不成文规定。
十年前是这句话,今天仍是壹字不改。
2,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壹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X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壹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
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X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壹旦你和保险X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X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
因此,你买了壹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
"3,分红型保险: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更是将"活钱"变成"死钱".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三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合同期内,客户要解除合同时,保险X公司是要扣相当壹部份金额.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该险种是保险X公司最赚钱的险种。
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否则,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6)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6)1、通常,如果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适宜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单选题)A. 转移风险B. 自留风险C. 避免风险D. 分散风险试题答案:B2、相对免赔额规定为500元,汽车在一次保险事故中的修理费达5000元,则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额是(单选题)A. 4500元B. 5000元C. 5500元D. 3000元试题答案:B3、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性质为【】(单选题)A. 会计内部控制的规范B. 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C. 会计机构设置的规范D. 会计分析工作的规范试题答案:B4、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多选题)A. 养老保险B. 失业保险C. 工伤保险D. 医疗保险E. 生育保险试题答案:A,B,C,D,E5、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叫做(单选题)A. 重复保险B. 足额保险C. 不足额保险D. 超额保险试题答案:D6、保险人通常会给予承保的风险是(单选题)A. 纯粹风险B. 基本风险C. 投机风险D. 经济风险试题答案:A7、将意外伤害险划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是依据(单选题)A. 保险危险B. 险种结构C. 保险责任D. 保险期限试题答案:B8、保险标的损失超过规定的免赔额度时,保险人只对超过部分负赔偿责任,称为(单选题)A. 绝对免赔额B. 相对免赔额C. 绝对免赔率D. 相对免赔率试题答案:A9、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遭受海上风险,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合理措施所导致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单选题)A. 单独海损B. 共同海损C. 施救费用D. 救助费用试题答案:B10、保险委付的前提是(单选题)A. 损失B. 部分损失C. 严重损失D. 推定全损试题答案:D11、陈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信息中告知其职业是某公司综合部秘书。
金融保险知识普及

金融保险知识普及
金融保险是指通过支付保费,获得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发生的意外风险进行经济赔偿或提供补偿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
以下是关于金融保险的一些知识普及:
1. 金融保险的种类: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旅行保险等。
2. 金融保险的作用:可以帮助人们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获得经济
赔偿,减轻经济负担,提供保障和安全感。
3. 金融保险的购买: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和经济状况选购适合自
己的保险产品,进行保费缴纳,签订保险合同。
4. 金融保险的理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
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过核实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
5. 金融保险的风险: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实力,避免购
买假保险或虚假保单,注意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
通过了解金融保险的知识,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提高风险意识和保障意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
- 1 -。
人寿保险

➢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1:29:3001:29:3001:29Tuesday, October 20, 2020
➢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0.2020.10.2001:29:3001:29:30October 20, 2020
➢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20日上午1时29分 20.10.2020.10.20
取部分的差额
20
§5.3.2 简易人寿保险
➢ 所谓简易人寿保险通常是指以劳工或工薪 阶层为对象办理的月缴、半月缴或州缴, 无体检的低额保险,通常由保险人按时收 取保费。一般采取等待期或消减期制度, 即被保险人加入保险后,必须经过一定时 间之后保单才能生效。如果被保险人在一 定期间内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或 者减少给付金额。
3
§5.1.2 人寿保险的特征
➢ 危险特殊,经营稳定:危险与年龄相关, 比较稳定
➢ 以长期性业务为主
➢ 采用“均衡保费”法; ➢ 多数生存保险是被保险人用于养老之用
➢ 具储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 ➢ 保费确定方式特殊
4
§5.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 按保险性质分:
➢ 普通人寿保险 ➢ 特种人寿保险
➢ 又称非传统型寿险、投资型保险、投资连 结保险、投资理财保险等,在美国又包括 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等, 在英国又称为指数连接保单(Unit-link policy), 加拿大称为权益连结保单(equity-link policy)。
➢ 产生于20C七八十年代,一方面与其他金融 产品竞争,另一方面转移部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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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续)
➢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 投保资格及个别保险生效日 ➢ 团体人寿保险给付的受益人 ➢ 受益人顺位条款 ➢ 保险给付变通条款 ➢ 死亡给付的转让 ➢ 给付选择权 ➢ 员工保险的终止 ➢ 雇佣关系的终止 ➢ 换约权利
2020年(金融保险)电大金融学判断题整理

(金融保险)电大金融学判断题整理第壹章1.我国货币层次中的M0即现钞是指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居民手中的现钞和企业单位的备用金。
()2.在货币层次中,流动性越强包括的货币的范围越大。
()3.称量货币在使用时需要验成色称重量。
()4.从货币发展的历史见,最早的货币形式是铸币。
()5.在我国货币层次中,M1的流动性大于M2,M2的统计口径大于M1。
()6.货币作为交换手段不壹定是现实的货币。
()7.货币作为价值贮藏形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的收益性。
()8.壹定时期内货币流通速度和现金、存款货币的乘积就是货币的存量。
()9.广义货币量反映的是整个社会潜在的购买能力。
()10.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表明货币是固定充当壹般等价物的商品()11.纸币、银行券、存款货币和电子货币都不属于信用货币。
()12.我国历史上的“孔方兄”是指从秦朝沿用到清末的称量货币形式的金属货币。
()13.各国都是以流动性作为划分货币层次的主要标准。
()14.电子货币是指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支付的数据,而这些电子数据的取得基于持有人的现金或存款。
()第二章1.银行券只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流通,在金属货币制度中不存在。
()2.金币本位制条件下,流通中的货币都是金铸币。
()3.格雷欣法则是在金银复本位制中的平行本位制条件下出现的现象。
()4.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条件下,信用货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
()5.黄金是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的准备,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中外汇是货币发行的准备。
()6.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条件下流通中的货币包括金铸币()7.牙买加体系规定美元和黄金不再作为国际储备货币()8.在我国人民币元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人民币辅币为有限法偿。
()9.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下金币能够自由铸造,辅币限制铸造。
()10.国家货币制度由壹国政府或司法机构独立制定实施,是该国货币主权的体现()11.金币能够自由铸造,黄金能够自由输出输入的金属货币制度是金本位制。
(金融保险)保险学原理

(金融保险)保险学原理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的概念一、定义1、国内保险理论界大多赞成: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1)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
(2)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
(3)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
2、另外一种定义:风险是指在客观条件下,特定时期内某一事件其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的变动程度。
包括:正收益、负收益和零收益。
二、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损害性3、不确定性4、可测定性5、发展性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3、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间之间的关系: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第二节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环境,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1、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
2、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的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二、按风险的性质,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1、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2、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三、按风险的对象,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1、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2、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4、人身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力的风险四、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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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人寿保险基本原理人寿保险基本原理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第壹节人身保险的概念了解人身保险之前,首先要了解壹下什么是保险。
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保险学者对保险下了各种定义,见仁见智,至今尚无举世公认的保险定义。
我国保险学界,普遍把保险定义为: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疾病、年老、丧失工作能力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
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按合同规定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损失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应该说,保险的这种表述比较严谨和完整。
现代保险学者壹般从俩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从经济角度上说,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壹种财务安排;从法律意义上讲,保险是壹方同意补偿另壹方损失的合同安排。
这种对保险的释义,至少揭示了保险的三个基本特点:(1)保险具有互助性质,这是就分担损失而言。
(2)保险是壹种合同行为,这是指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
(3)保险是对灾害事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这是保险目的,也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人身保险就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壹种保险,保险双方通过订立合同,以投保人交纳壹定的保险费为前提条件,在发生了约定的保险事故或约定期满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
所谓广义的人身保险是指关于人生、老、病、残、死的所有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所谓狭义的人身保险,即为人寿保险,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不论死亡原因是疾病仍是意外伤害),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及生死俩全保险,此外,年金保险亦被视为生存保险的壹种。
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广义)根据其保障范围,可划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壹、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寿保险的基本分类如下:(壹)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定期保险,是壹种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确定的壹段时间,如壹年、五年、十年,或者被保险人达到壹个确定的年龄,如65岁或70岁。
如果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保险费也不予返仍。
定期保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壹种人寿保险,从而使投保人能够壹种较低廉的保费为代价换取较高额度的保险保障,因而这种保险适合于经济收入低,且有保险保障需求的客户。
2、终身保险终身保险是壹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壹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为止。
生命表中的年龄壹般到100岁时为止,如果被保险人超过100岁时仍然生存,保险人仍然给付保险金,可见终身寿险的保险期比定期寿险要长,而且必然要给付保险金,因而它的费率要高于定期寿险。
(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某壹期间内生存为保险事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死亡,则所交保险费分文不退,其责任准备金充做生存到期满日的其它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壹定时间后,可领取壹笔保险金以满足生活中的需要,例如:子女教育费用,婚嫁费用等。
生存保险具有较大的储蓄因素,和其它险种结合后则能够充分发挥其功能,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的险种更能满足被保险人多方面的需求,有助于人寿保险业务的普及和推广。
(三)俩全保险俩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的保险金的壹种保险。
这种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且而成的,所以又称生死合险。
期满日能够是:1、在壹段确定的期间结束时;2、当被保险人达到壹定的年龄时。
例如:20年期的俩全保险是以保单生效日期后满20年为满期日,或者年龄为65岁的俩全保险的到期日是只当被保险的年龄达到65岁时为止,当被保险人在到期日之前死亡时,保险金额将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这样,不论被保险人在满期日之前死亡,仍是在满期日之后死亡,其本人或指定受益人都能得到固定的保险金给付。
在之上所提到的定期保险、终身保险、俩全保险中通常终身保险的费率要高于定期保险而低于俩全保险,事实上,终身保险接近于长期的俩全保险费率,也就是说俩全保险的保险期限越长,它的权利义务越接近终身保险,俩全保险的有效期达到终身时即演变成为终身保险。
(四)年金保险所谓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约定生存期间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年金保险是以满足为提供老年以后每年生活费的需要而产生的。
年金保险根据其支付方式、保障期间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几种基本种类:按缴费方法可划分为:(1)趸缴年金保险费在投保时壹次性全部交清的年金保险;(2)年缴年金保费的支付采取分年期的方式壹直到开始领取年金时为止。
按被保险人数划分:(1)个人年金以壹个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年金的给付条件;(2)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二人之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壹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的限制条件称为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
(3)联合年金以俩人之上的被保险人全都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
按给付金划分(1)定额年金每次均按固定数额给付年金(2)变额年金年金的给付金额按照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而予以调整按给付开始日期划分(1)即期年金订约后就立即开始按期支付年金;(2)延期年金经过壹定的期间后或到达壹定的年龄后才开始给付年金。
按给付期间划分(1)终生年金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年金的支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后,年金就停止给付,保费也不予退仍。
(2)最低保证年金被保险人在壹定时间内不论生存或死亡都可领取,或保证受领人早期死亡后,对其返仍不足数额。
(3)短期年金在规定的壹段时间内领取年金期满后就停止支付。
a、确定年金年金的给付期间事先已经确定的年金保险;b、定期生存年金以某壹种特定期间为限且以被保险人仍生存作为给付年金的条件。
二、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所致残废、死亡或医疗费支出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壹般包括以下各项费用给付:疾病给付医疗费给付残废或死亡给付根据其保险范围不同经康保险壹般也可分为以下险种:1、住院费用保险承担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病房膳食费用,以及医药费和杂费;2、外科费用保险该险种壹般可作为住院费用保险单的壹项附加险;3、普通医疗费用保险只负责非外科的门诊医疗费用。
壹般规定门诊次数、每次门诊费用报销的最高金额;4、残疾金保险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害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时保险人给付残废金的保障。
在我国由于目前的医疗体制等外部环境的局限,国内各家寿险X公司在开发健康险方面步子迈得都相当谨慎,近期由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家X公司在健康保险的市场开发上都有不同程度作为。
我X公司目前开办的健康险种有个人、团体住院安心保险、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团体高额医疗费用保险A、B款等。
三、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意外事故,对其身体造成剧烈伤害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保险X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事故的含义是多方面的。
具体解释如下:(壹)非本意是指偶然的、事先不可预料的事故。
壹般有三种形态。
1、事故的发生为偶然的;2、发生的结果为偶然的;3、原因和结果均为偶然的。
例如:天黑后行人在街上行走时,不慎跌入没有井盖子的下水道中造成身体的剧烈伤害,这壹事件的发生完全是非本意的,属“意外”范畴。
(二)外来是指伤害的原因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作用所引起的。
而身体内在原因影响身体健康则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
例如:因脑溢血或心脏病的突发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则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
(三)突然是指事故突然发生而言,亦指事故的原因和伤害的结果有直接瞬间的关系。
如交通事故而长年逐步形成的职业病,则不属于“意外”的范畴。
但有些事故的伤害后果虽非立即显示,而身体损伤却是剧烈原因瞬间造成的。
如剧烈碰撞后的内出血虽然可能当时未发现,后来因内伤而死亡属于意外事故。
在构成意外事故的三个要素中应以非本意的偶然为核心,而外来、突然作为限定偶然的概念。
要综合非本意、外来、突然三个要素才能构成保险意义上的意外事故,三者缺壹不可。
第三节人身保险的特点壹、保险标的独特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为保险标的的,具有特殊性。
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造成生命死亡或身体的残废,都会给被保险人及其亲属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而其潜在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
人身保险的给付不是对物质损失的壹种经济补偿,而是按照合同约定,以定额给付方式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经济上给予帮助。
二、保险金额的特殊性各种财产都有客观的价值能够衡量或估算,而人的生命和身体不是商品,生命价值很难有客观标准。
如果确定保险金额不恰当就有可能出现“逆选择”或道德危险,严重的仍有可能危及被保险人的生命。
如何来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呢?以下介绍几种有关的理论:(壹)经济价值决定说1924年美国宾夕久法尼亚大学商学院保险系主任休勃纳教授建立了人类生命价值学说,他认为人类生命价值就是人体内所具的各种经济性力量产生的赚钱能力的货币价值。
休勃纳根据潜在财产计算出各人的生命价值。
他的算法是人的生命价值等于其每月收入减去本人生活费用后的净余部分的资本化价值,就是把这净余部分作为利息来反求其本金。
其计算可举例说明:某人的月工资收入除去每月维持生活支出后净余50元,当时银行储蓄存款月息5厘,则:资本化价值=50/0.005=10000元,即用资本化价值10000元作为保险金额,可保证被保险人遗属的生活维持原有的水平。
(二)家庭需要说休勃纳教授在“生命价值”学说的基础提出了“家庭需要说”的理论,所谓家庭需要说是指在分析家长死亡或失去工作能力时可能发生的各种需要,以测定家庭所遭受的损失,且以此作为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的决定基础。
这里所指的家庭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缮后费用,如丧葬费用,借款的偿仍,遗产税等;2、维持现有生活水准所需的收入;3、子女自立以前所需的家庭收入;4、子女自立后配偶终身所需的收入;5、特殊需要,如抵押债务的清偿,应付紧急事故的资金,教育资金,婚嫁金等;家庭需要量的计算方法,比“生命价值”计算方法更合乎实际,解决了确定人寿保险金额的矛盾。
(三)收入置换法收入置换法类似于生命价值法,但所需要的人寿保险金额是按家庭丧失的收入的壹个百分率计算如33.3%、50%或70%,且用年收入的倍数表示,它仍考虑到社会保险和通货膨胀因素,美国的有些人寿保险X公司根据这种方法编制了各种年龄和收入的人所需要的人寿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