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22问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一、简介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备受关注。
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工具,住房公积金在提供住房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面试中,会有一些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些常见的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进行探讨。
二、问题及解答1.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具体来说,雇主和雇员按照一定比例将工资的一部分款项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形成一笔个人的住房资金。
2.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雇主和职工各缴纳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雇主和职工各自缴纳工资总额的5-12%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3.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自住房、还款贷款、租赁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住房大修、装修等维护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支出。
4.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势?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基于职工个人帐户的积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长期积累: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定期缴存,长期积累而成,可以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和维护房屋的资金支持。
- 利率优势: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一般较为低廉,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 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免税的,这为职工节省了一定的税收负担。
- 安全性:住房公积金由政府监管,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住房需求。
5.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限制?住房公积金在使用上存在一些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限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一定的规定,如面积限制、住房所在地等要求。
- 租房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也有一定的限制,包括租房合同期限、租金上限等。
- 贷款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个人缴存年限、最高贷款额度等限制。
“五险一金”百问百答

“五险一金”百问百答目录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6)1.什么是社会保险? (6)2.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6)3.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6)4.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6)5.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6)二、养老保险 (6)6.什么是养老保险? (6)7.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6)8.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9.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7)10.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11.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12.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何? (7)13.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8)14.计发地方养老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12)15.过渡期内养老金原计发办法如何确定? (12)16.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2)17.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如何计算? (12)1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 (12)19.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12)20.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21.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13)22.养老金如何发放? (13)23.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13)24.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3)25.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13)26.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三、失业保险 (13)27.什么是失业保险? (13)28.哪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14)29.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14)30.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 (14)31.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4)32.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14)33.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4)34.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4)35.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5)36.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否选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 (15)37.失业人员个人有哪些责任? (15)四、工伤保险 (15)38.什么是工伤保险? (15)39.社会工伤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15)40.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程序如何? (15)41.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5)42.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辞退处理? (16)43.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到那里报销? (16)44.何时才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16)45.工伤职工办理维护、更换康复器具的有关手续? (16)46.残疾等级提高的,如何办理相关的待遇提高手续? (16)47.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16)48.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办理手续? (16)49.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可否要求按月领取残疾待遇? (16)50.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如何赔偿?1651.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7)五、生育保险 (17)52.什么是生育保险? (17)53.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17)54.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18)55.女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56.男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57.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8)58.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19)59.男性职员能否不缴生育险?如果男方有生育险女方没有,能否报销相关费用? (19)60.如何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19)61.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19)62.异地分娩怎样报销医疗费? (19)63.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19)64.遗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怎样补领? (19)65.变更定点医院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19)六、医疗保险部分 (19)66.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19)67.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哪几部分组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20)68.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方式 (20)69.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部门? (20)70.医疗保险卡的姓名、身份证号有错,如何办理更正手续? (20)71.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20)72.领用医保卡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20)73.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 (21)74.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1)75.职工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2176.什么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21)77.为什么要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何时实施? (21)78.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2)79.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2)8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划入及使用是怎样的?2281.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怎样的? (23)82.参保人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23)83.参保人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是怎样的? (23)84.参保人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24)85.市级统筹后,参保人能否直接在广州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结算? (25)86.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5)87.市级统筹后,确诊与登记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手续如何办理? (25)88.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 (25)89.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26)七、住房公积金 (26)9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6)9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26)9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6)9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6)94.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7)95.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8)96.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28)97.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8)98.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8)99.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9)100.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29 101.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2910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9)103.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29)104.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29)105.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9)10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0)10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30)108.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30)109.公积金账户中的钱能不能取出来付首付、交房租? (30)110.不买房就难以提取公积金,如果男/女朋友买房,能否将我的这笔公积金取出来? (31)111.公积金出现过中断,或现在已停缴,是否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1)一、社会保险综合类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问答第一部份公积金缴存1.与其他城市相较,深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无自己的不同?答:作为特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有自己的特色:一是,在缴存比例方面,全国大部份城市均执行国家5%-12%的规定,深圳市执行5%-20%的缴存比例,上限较高。
二是,在提取方面,大部份城市没有租房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形,增加了租房支用的相关规定。
打破陈规,支持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合同及相关单据一年内有效),暂不支持异地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还贷提取。
三是,借助银行在全市的网点和网络优势,实现了网上申报开户、归集、支用等特色服务,为企业和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可能提供方便。
2.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有哪些?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集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单位及其所有在职职工,不区分户籍与非户籍情形,缴存部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和专办员注册记录。
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和专办员注册记录。
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保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材、留住人材;有利于稳固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踊跃性。
4.部份单位和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置?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明确,已依照《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号)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暂行办法》实施后依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缴存记录手续并缴存、提取和利用住房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汇缴常见问题汇总

个人公积金汇缴常见问题汇总1.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付房租。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是哪些?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3.问: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应由单位办理的手续是哪些?答:单位办理的手续主要有:单位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职工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和封存,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确定以及公积金代扣代缴等。
4.问: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乖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每一公积金汇缴年度调整一次。
5.问: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起止时间?答: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6.问:2009-2010年度省直在榕、中央驻榕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答: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均为职工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的乖积,省直在榕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922元,中央驻榕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202元,省直在榕和中央驻榕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合计为6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常见问题1、问:我的企业刚成立,该如何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答: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时办理。
(一)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模块点击“公积金缴存”,进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二)未注册过的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注册时登记的联系人为单位的主经办人;(三)已完成注册的用户可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凭密码或经办人手机号码加验证码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菜单项,选择“单位缴存登记”,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完成之后点击“提交”按钮;(四)单位办结缴存登记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自动设立。
2、问: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后如何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答:单位通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无需提供材料;若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的需提供:(一)通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涉及多名职工的还需提供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给缴存银行;(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该职工在本市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个人账户本市转移。
待职工公积金账户转入本单位后,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到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启封手续。
3、问:请问单位和我每个月要缴多少公积金,具体如何计算?答:单位、职工均按以下公式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个人缴存的部分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单位为个人缴存的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
4、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现缴存单位实际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的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题库

住房公积金题库
以下是一些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题目:
1.单位专办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结业务?
2.职工可以怎样进行个人账户设立?
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什么限制条件?
5.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什么时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7.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首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要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9.每年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有限制吗?
10.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11.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2.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3.每年结息日,住房公积金按照什么利率计息?
14.公积金的使用有哪些原则?
以上题目涵盖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您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税前列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实行个人专户存储,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并免征利息税。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具备那些条件?职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非本市户口职工、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的,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网上查询:登录/shownews.asp?id=45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 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50题)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50题)一、单选题: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A)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A.30B.60C.90D.120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D)。
A.6%B.8%C.10%D.12%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C)个月后方可提取。
A.1B.3C.6D.94.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A)所有。
A.职工个人B.职工所在单位C.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共有D.国家所有5.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C)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A.1B.3C.56.新参加工作或者调动工作的职工,录用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A)日内、调出单位应当自调出之日起()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A.30;30B.15;15C.30;15D.15;307.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B)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调动工作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A.1B.2C.3D.48.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C)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申办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B.20C.30D.409.一个职工在本行政区域只能设立(D)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办理账户合并。
A.4B.3C.2D.110.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C)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A.10B.2011.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C)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A.10B.20C.30D.401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D)元以上(D)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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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22问,你懂它吗?来源:禾生的日志第1问: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员工住房问题,每个月按照员工的工资比例,付出一部分钱,单独存到该员工的独立账户(专门用来缴纳公积金的账户),员工也从工资里扣除同等的钱,一并存到这个账户。
但是,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像我们日常用的个人银行账户一样,能够随时的存取。
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后,方可申请提取出来。
否则,就要等到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取出。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1、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你的个人收入。
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入个人账户,属个人财产。
2、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缴交公积金部分收入可以免税。
3、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第2问:住房公积金怎么支取?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
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第3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第4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18个百分点。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1%调整为3.33%,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3.87%。
第5问: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
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6问: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1、借款人自行办理第一步贷款咨询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5)卖方开户存折;(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步按月还款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八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7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之委托中介办理流程是什么?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人直接向中介公司(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营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易家易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武汉市住房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同自办办理资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阶段性担保承诺函;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第四步贷款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公积金中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收件单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存款账户内。
第五步办理抵押中介公司为借款人继续办理房屋两证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第六步按月还款贷款发放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8问:单位未按时缴存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如果由于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职工就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我们也考虑到,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各种各样原因,绝大多数职工是无辜的。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了两种弥补的措施:(1)只要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就申请贷款的职工进行个案处理。
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第9问:在外地购房时能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外地购房是不能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以所购住房予以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债权实现的制度。
由于抵押物在外地,对抵押物的监管难以实现,贷款风险相对较大。
所以,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10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几种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采取按月偿还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还款,但一经签订借款合同,不允许更改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相等,每月偿还本金额先少后多、偿还利息额先多后少,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者。
2、等额本金法:又名利随本清法。
每月还款额中的偿还本金额相等,偿还利息额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月还款额逐月递减,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不太紧张的借款者。
第11问: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作首付吗?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如果是新购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12问:原来是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可以。
第一步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第13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保障型贷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贷款,因此利率相比商业贷款更低,对贷款申请者的门槛要求更低。
而商业贷款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银行审核发放,相对公积金贷款而言,它的利率要高许多。
第14问:如果已经办理商贷,可以转为商贷和公积金的组合贷款吗?不能。
但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
许多地方规定,买房一次性付款后,半年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
当然,也可采取公积金冲还贷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次性还款法和间断还款法。
)。
如直接用于贷款扣款,公积金冲还贷款后几个月之内自己可不用再还贷款,这样每月的还款额就可以相应减少,其中自然可以少付一部分贷款利息,从而减少贷款支出。
第15问: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正常还款一年后,若想部分提前还款,携带主贷人身份证、最近一期对账单、还款账户(并存入现金)、原借款合同等前去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根据各贷款银行要求不同,客户可以按照银行邮寄的对账单上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电话或者书面提出预约申请,直接办理或按照预约时间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第16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