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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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工伤事故报告。

3.职责各部负责制造现场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

死亡事故有综合科按规定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工作程序4.1事故的分类4.1.1一般事故a.轻伤事故:人员造成轻微上海或财产损坏不超过____元的事故;b.重伤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各种重伤事故或财产损失在____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按《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____号令)的规定划分。

4.2事故的报告4.2.1如有伤亡事故发生,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向部门安全员报告,部门安全员向部长报告,部长向主管安全的经理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人员姓名、事故的损失程度、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步骤等。

并按照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2.2一般事故,部长必须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填写事故报告书,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送总经理和综合科。

4.2.3重大事故,由综合科按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____号令)的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分析,重大事故的事故报告书在____天内分送总经理和主管单位。

4.2.4劳务人员及其他相关方人员的事故报告由本单位进行报告,但应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事故原因等。

4.3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工程部根据制造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妥善安置。

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对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7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生产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设备操作、运输、储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条事故报告与处理(一)发生生产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各部门、各岗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____%。

2.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____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2、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

3、事故积累的资料不仅是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生产、设计、科研、施工清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事故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三)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五)做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控制工作;(六)及时处理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七)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八)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六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向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的职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别员工,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内容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隐患排查、设备检查、操作规程检查、职工培训和作业现场检查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区域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任何时候员工的生命安全都是最紧要的,必需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防备为主。

采取乐观的自动防范措施,预先识别和排出安全隐患,避开事故的发生。

3.综合施策。

采取技术、管理、培训等综合手段,全面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4.全员参加。

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参加到生产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1.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任主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订立、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本制度。

2.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订立和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紧要的安全管理问题。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1.本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和修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调查、处理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安全改进措施,优化安全管理流程;–统计、分析和报告安全管理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六条部门和人员责任1.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2.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管理责任,要乐观参加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并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掌控第七条生产安全风险评估1.本企业要对各项生产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控。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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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积极主动消除隐患,杜绝违章操作,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公司安监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关于安全工伤事故的处理
1、安检部主管生产各车间、各部门的工伤事故,认定、处理,
并负责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并监督各部门安全隐患,排除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3、各车间、各部门如发生工伤事故,由发生事故单位迅速组织
对工伤人员进行妥善救治,并及时上报安监部及总经理,召开事故分析会。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由事故部门和安监部查清事故的责任,对事故确认和责任划分,并上报给总经理或董事长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所在各部门同时开展事故教育;安监部组织其他单位进行此事故的预防学习,并建立档案。

4、各部门各车间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主任与部门领导为安全
生产总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进入车间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手套、绝缘鞋、面罩等),凡不按要求佩戴,如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将负主要责任。

(1)班组级(包括机修班、电工班、其他负责人)
每天利用班前班后会议,班长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岗位安全隐患的提醒,特殊生产工艺强调并监督实施,公司领导、安监部不定期抽查。

(2)车间主任(包括机、电主任)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的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岗位责任制的职工培训和考核,每月不定期不少于一次的职工安全教育。

并报安监部对培训进行督导和备案。

(3)安监部
每星期对各分厂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建立档案;每月对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并建立事故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新进厂的职工、临时工、实习工,必须由车间组织,在安监部备案,并进行初级的安全教育,然后由班组、车间、安监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每礼拜对其进行一次考核并在安监部备案,直至试用期结束。

(6)对于改变工种的职工,由接收部门内勤负责在安监部登记,重新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上岗。

5、凡不遵照以上制度的部门或干部,一经安监部发现,进行通
报批评,对于置之不理的,上报公司给予处罚或处分(降职、撤职)。

如发生事故时,将从重从严处理。

(医药在1万以下的所在车间主任、班长当月工资下浮5—20%,医药费在1万以上的由
公司研究对车间及安监部作出处罚,并通报批评。

凡特种工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车辆、焊接、易燃易暴、有毒、腐蚀等发生的事故从严从重处罚。

如发生重大事故由公司的处理。

6、各车间、部门对于有人员操作的设备、设施或自动化设备、
设施及无人员管理的车间、仓库、多人集体劳动的场合等,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并建立岗位责任制或相关的安全制度。

7、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压、腐蚀的设备、设施,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制度规定,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

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接受安检部的监督,并定期组织防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8、对于操作煤气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易
燃易爆、有毒等特种工种人员,安监部必须备案进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后上岗。

安检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二、工伤事故费用的界定
1、自伤:对于因本人注意力不集中、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伤害事
故;
他伤:对于在工作中由于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违章操作,对自己所操作设备的安全隐患不排除或排除不当,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工伤人身事故,医药费在一万元以内的,由车间承担;超
出一万元的70%由公司承担,其余30%由分厂承担。

2、对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所造成的重大事故上交司法部门处
理。

3、因摩托车无证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交通违章、飚车等发生
的事故,按照国家工伤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4、凡因请客喝酒,酒后骑车发生事故者,伤者医疗费用由事主
承担;由几个人自发组织在一块喝酒,酒后骑车发生事故者,凡我公司参与喝酒人员,承担分摊伤者所有医疗费用。

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的形式分摊。

三、其他
1、如部门、车间、班组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安全教育,职工违章
造成的工伤;或玩忽职守造成他伤的责任者,可根据其情节轻重,车间有权对责任职工做出相应处罚。

(调换岗位、降职、降薪、罚款、试用等。


其中降薪标准:医药费在1万元以下的工资下浮30%的工资,时间10—1个月;医药费在1—3万元的按新职工工资标准,试用期为1个月。

医药费在3万以上的,按新职工试用3个月,如不适和工作的按待岗处理。

2、工伤住院医疗费用标准:误工工资10元/天,伤员生活费用
25元/天,陪护人员费用15元/天(陪护人员仅限一人,家属或公司员工)。

3、各分厂在进行设备改造或设备检修时,如有外协、安装队、
焊工队、基建队,必须有公司办公室与之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在安监部备案后,方可施工。

否则发生的一切外工人身伤害事故,生产领导负主要责任。

此规定从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河南泽润铝业有限公司
安检部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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