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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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防范工作,使其成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人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四条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成员分工负责各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拟定制度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防范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协调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隐瞒虚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不得主观臆断,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论证事故原因,完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仓储、运输、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包括:(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九条员工应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二)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消除;(四)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及时掌握和分析事故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职工、厂务工人员、合同工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或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报告要求第四条任何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切断设备,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生命安全。

第五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具体情况、受伤人数、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七条上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人员组成,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邀请专家参与。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采集相关证据,做到查找问题、查清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上级部门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如扣发工资、停职留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二条上级部门应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上级部门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处理措施以及教育培训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以引起警示和借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没有及时报告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责任人员,上级部门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人都有依法报告事故的权利,对于故意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者拒绝报告事故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事故,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项目,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

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六条事故调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组成。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分析有关证据材料,查明事故原因。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及时处理事故。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报告、调查、处理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先进荣誉。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事故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三)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五)做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控制工作;(六)及时处理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七)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八)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六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向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的职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别员工,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内容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隐患排查、设备检查、操作规程检查、职工培训和作业现场检查等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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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

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

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

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10)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发生一般事故由安全科负责调查。

(1)被调查人必须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发经过。

(2)安全科根据掌握的材料进行客观分析,公正的进行责任认定。

(3)工伤事故由安全科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无工伤事故则出具“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主任核准,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审批。

(4)事故调查报告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签名及相关管理人员确认,安全主任核准,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审批,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如对调查报告提出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业安全小组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五章.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
1.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

2.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及事故处罚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
行处罚,须负民事责任的追究民事责任,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科提出口头整改意见并随后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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