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管理制度
采掘衔接管理制度

采掘衔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合理安排采掘工作,实现采掘平衡,特制定本采掘衔接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采掘生产活动,涵盖了从规划、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
二、采掘衔接规划1、每年年底,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采掘衔接规划。
规划应充分考虑矿井资源状况、地质条件、设备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
2、采掘衔接规划应包括年度采煤计划、掘进计划、开拓计划,明确各采掘工作面的接替顺序、时间节点和工程进度要求。
3、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设计与审批1、采掘工程设计必须依据采掘衔接规划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部门承担。
2、采煤工作面设计应包括地质情况、采煤方法、设备选型、通风系统、运输系统等内容;掘进工作面设计应包括巷道布置、支护形式、施工工艺等。
3、设计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审批流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技术和规范要求。
四、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明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保障措施等。
2、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遇到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五、采掘进度管理1、建立健全采掘进度监测机制,定期对采掘工作面的进度进行测量和统计。
2、生产调度部门负责对采掘进度进行跟踪和协调,及时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3、对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工作面,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采掘衔接的顺利进行。
六、资源管理1、加强地质勘探工作,提高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为采掘衔接提供可靠的资源依据。
2、合理划分采区和采煤工作面,提高资源回收率,避免资源浪费。
3、定期对资源储量进行核算和评估,及时调整采掘衔接规划。
七、设备管理1、根据采掘衔接规划,提前做好设备选型和购置计划,确保设备按时投入使用。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包括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金属矿山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采掘工程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第五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金属矿山应当设立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工作。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矿山的正常运转和生产安全。
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矿山的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计划,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决策,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金属矿山应当配备适用的采矿设备和生产设备,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设备检修和更新,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金属矿山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监督岗位和责任部门。
第十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矿山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5篇)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安全顺利完成掘进生产任务,突出以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严格材料考核。
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全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统一思想,精诚团结,紧密配合,切实干好本职工作。
2、安全方面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各工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设备时,经追查研究后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4、特别要抓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及一通三防工作,当班管理人员对生产系统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验收员必须在现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
5、交接班:各生产班组合理组织当班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区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执行,到点交接班。
除交接清楚工作面情况,交接单注明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
6、各班跟班干部必须坚持向区一班三汇报,接班汇报接班工作面情况,班中汇报生产情况,下班前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7、检修班根据各自负责设备情况,各设备关键部件必须有备用件进行更换,若无备用件及时联系区报配件计划。
8、各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各工种操作设备过程中,应加强责任心,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9、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事故必须严格实行追查制度,当班发生事故后,升井后到工区组织追查,参加人员为责任人及队、班长相关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并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予以通报。
13、各班班长当班升井后必须到区汇报工作并记分,杜绝乱报工、乱加分、晚下井、早升井等现象,一经查出,所报工无效,报工人无工,若重复发现,免去其班长职务。
14、各工种、验收员、班组长下班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2)是针对井下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过程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负责人员:该工作面的掘进、支护和通风等工作应由专业的负责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采掘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使用,保护采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采掘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掘单位内所有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掘设备指的是用于采矿作业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矿井提升设备、矿山运输设备、矿山通风设备等。
第四条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是指对采掘设备进行检验、维修、保养、运行监测和事故处理等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采矿企业应定期进行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采矿企业应建立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制度,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采矿企业应组织开展采掘设备的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采掘设备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设备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一条采矿企业应定期开展采掘设备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采矿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采掘设备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三条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结构强度、安全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
第十四条采矿企业应及时处理技术检验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采矿企业应建立设备技术检验记录和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复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第十六条采矿企业应制定采掘设备的保养计划和维修计划,明确保养和维修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第十七条采矿企业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十八条采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保养和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保养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采掘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采掘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1. 简介采掘设备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设备,其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对生产安全和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规范采掘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顺畅。
2. 使用规定2.1 设备检查在使用采掘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配件是否齐全•各种仪表的显示是否正常•其他安全检查标准如有发现任何异样,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加以维修。
2.2 使用原则•在启动采掘设备之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紧固件、链条、皮带、防护装置等。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完成设备启动和使用过程。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人员操作采掘设备。
2.3 使用标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严禁使用尚未经过认证或调试的设备;•操作采掘设备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
2.4 停机检查在停机之前,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检查设备:•清理设备上的积尘和残留物;•关闭所有维护区域的门和开关;•断开所有电源和气源,基于安全保障,确认所有设备都已关闭并处于安全状态。
3. 管理制度3.1 设备登记所有采掘设备必须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设备的标准、型号和其他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安排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3.2 使用实名制为确保采掘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实行设备使用实名制,将设备操作人员的信息与设备信息相对应,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3 设备保养为保证采掘设备的正常使用,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设备存在的问题。
3.4 设备安全确保采掘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隐患排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严禁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设备运行。
3.5 废弃设备处理所有废弃采掘设备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者转让,必须进行分解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4. 总结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设备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是保证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必要条件。
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变化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的变化管理。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五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条件变化管理:包括地质构造、煤层厚度、煤质等变化的管理。
(二)支护参数变化管理:包括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强度等变化的管理。
(三)生产工艺变化管理:包括采煤方法、掘进工艺、通风系统等变化的管理。
(四)安全措施变化管理: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变化的管理。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要求:(一)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采掘工作面的变化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根据变化信息,及时调整和优化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三)对重大变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四)加强对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变化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第七条采掘工作面变化信息的收集:(一)地质条件变化信息:包括地质构造、煤层厚度、煤质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二)支护参数变化信息:包括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强度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三)生产工艺变化信息:包括采煤方法、掘进工艺、通风系统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四)安全措施变化信息: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变化信息的分析:(一)对收集到的变化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找出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二)针对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调整和优化措施。
(三)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5篇)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职能界定1、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三、一般规定1、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
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
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
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方案及相关措施,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
跟班班长、安监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5、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料,以备应急之用。
6、对主要回风巷道支护情况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窝、切眼刷大、巷修、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采掘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概述采掘工程是指为了开采矿石、矿物和煤炭等资源而进行的工程项目。
采掘工程的施工管理涉及到矿山规划、设备配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采掘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施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施工管理组织机构2.1 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生产计划、指导生产工作。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3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破坏。
2.4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施工管理制度3.1 采矿规划:在开展采矿工作前,需要制定详细的矿山开发规划,包括采场布置、爆破方案、输煤系统设计等。
3.2 设备配置: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和开采需求,合理配置采矿设备,确保施工效率和工作安全。
3.3 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3.4 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3.5 施工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施工管理流程4.1 施工前期准备:确定施工计划、制定安全方案、安排设备和人员。
4.2 施工过程管理:监督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检验、环境保护。
4.3 施工后期收尾:清理施工现场、整理工程资料、总结经验教训。
5.施工管理措施5.1 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
5.2 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做好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
5.3 资源管理:合理使用施工资源,控制施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4 质量管理: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监管,做到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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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管理制度
采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井下采掘作业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用部分
1、严禁采掘工作面超定员生产,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规定。
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矿、工区8小时连续现场跟班,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3、采掘工作面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二、采煤部分
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
2、采煤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3、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5、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6、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换行]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
7、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8、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在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9、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初撑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在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0、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11、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空顶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2、采煤工作面初采前,必须进行探水工作,以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13、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掘进部分
1、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内容及审批符合规定要求。
井巷施工过断层等地质构造、与巷道贯通及遇其他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巷修措施;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换行]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3、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4、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净化风流和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
5、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以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6、两个相向掘进工作面,在相距20m(综掘50m)时,必须按规定停止其中的一个,并制定专项措施。
7、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下山的上口均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向下施工其它倾斜巷道时,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并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
8、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措施。
9、井下使用锚杆的质量、形式、规格、安装要求、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金属网的规格等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
10、采用钻爆法掘进的锚喷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11、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尾灯和内(或除尘器)、外喷雾装置,非工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源上的开关。
12、耙装机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作业时有照明;巷道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
13、扩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保证有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倾斜井巷时,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14、巷道维修,必须执行先支后回,确保退路畅通。
15、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破器材,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电雷管按规定进行编号,字码清晰。
16、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现场按规定布置炮眼、装药、连线、爆破和设置警戒线;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接头数不得超过1个,不得有明接头。
不得使用固定母线爆破。
17、爆破工领取炸药、电雷管后,按规定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按规定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合格证件、发爆器钥匙、便携式瓦检仪等[换行]由爆破工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帐物相符,领退记录、签字齐全。
跟班队长随身携带必须“一炮三检”记录。
18、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不得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无裸露爆破现象。
19、下山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
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红灯灭时人员方可行走。
20、掘进施工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