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级吊装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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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及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及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一、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吊装作业分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小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三、吊装作业安全要求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分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告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选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执行好《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范九项作业票证的办理使用,结合本企业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1.职责与分工1.1 安全环境部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证》、特级《高处安全作业证》办理和管理工作,分别执行GB30871-2014的规定标准,同时对各类票证的办理、审批、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1.2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分别执行GB30871-2014规定的标准;1.3 物资采供兼设备部负责《吊装安全作业证》、一、二、三级《高处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并执行GB30871-2014和其他有关规定的标准;1.4 生产运行部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并执行GB30871-2014规定的标准;2.票证管理要求2.1各种票证的办理要符合票证办理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各种票证必须一式三份,由负责办理的单位存根。

2.2各种票证必须在办理标定有效时限进行作业,不得超时,超过时限的要重新办理。

2.3各种票证必须在指定地点作业,不得一票多用,必须由票证的持有人和持有监护人坚守现场,票证必须整洁,不得涂写乱画,保存完好。

2.4各类票证建立使用情况统计表,存档上报。

具体办理严格执行《票证办理工作流程》。

2.5在检修作业前,首先办理设备检修许可证,当进行登高、动火、设备内作业、吊装、抽堵盲板等作业时,同时还必须办理相关票证后方可作业。

2.6安全环境部、工程技术部、生产运行部、物资采供兼设备部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处罚。

3.本企业所使用的安全作业证主要有以下九类:3.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3.2 《动火安全作业证》;3.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3.4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3.5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3.6 《动土安全作业证》;3.7 《吊装安全作业证》;3.8 《断路安全作业证》;3.9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GB30871解读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GB30871解读

2 管理职责
本章为新增加章节,对起重作业方案编制、起重作业许可审批、起重设备设施机具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 起重作业人员培训、起重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等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安全方针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领导承包 全员履责
安全目标 零缺陷 零违章 零事故
2 管理职责
2.1 起重重量大于40吨的重物,或不足40吨,但形状复 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物 件,必须编制起重作业方案,作业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 编制。 来源于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 规范》中9.2.1条规定: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 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 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1 总则
起重机械包括
缆索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GB/T 6974.1-2008 起重机 术语 第1部分:通用术语 缆索起重机:以固定在支架顶部的承载索作为承载件的起重机。(属于缆索型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臂架安装在垂直塔身顶部的回转式臂架型起重机。(属于臂架型起重机)
1 总则
起重机械包括
汽车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
需要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
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起重指挥、司索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已进行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没有取得车间教育卡的不得作业。
起重机械不符合要求
起重机械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防护装置 齐全、完备。
没有安排视频监控。





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联)

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联)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1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2
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23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5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6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8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9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30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1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
2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4
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5
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6
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7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8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4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5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6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7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8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9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九种安全作业票证的填写

九种安全作业票证的填写

关于九种安全作业票证的填写规范一:动火安全作业证1)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必须填写此证;2)动火作业申请人由组织本次动火的组织者填写;3)动火作业人签名由本次作业动火人填写;4)二级动火:动火危险识别人员签名由组织本次动火的组织者,监护人签名由本岗位操作工签名,动火部位负责人签名由当班主操或班长签,动火审批人签名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动火前岗位负责人验票签字由当班工段长签,施工结束验收检查由组织者签名,完工一小时后检查结果由当班工段长签名;除一级动火、特殊动火区域外为二级动火区域。

(不含纯碱、氯化铵区域)5)一级动火:动火危险识别人员签名由生产计划部安全员签名,监护人签名由本岗位操作工签名,动火部位负责人签名由当班主操或班长签,动火审批人签名由生产计划部负责人签名,动火前岗位负责人验票签字由当班工段长签,施工结束验收检查由组织者签名,完工一小时后检查结果由当班工段长签名;主装置及尾气区域除特殊动火外均为一级动火区.6)特殊动火:特殊动火必须会签,会签由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填写。

动火危险识别人员签名由生产计划部安全员签名,监护人签名由本岗位操作工签名,动火部位负责人签名由当班主操或班长签,动火审批人签名由生产副总签名,动火前岗位负责人验票签字由当班工段长签,施工结束验收检查由组织者签名,完工一小时后检查结果由当班工段长签名;特殊动火区域为蜜胺主装置导生系统、氨系统、熔盐系统、油站、油库、尾气区的所有塔器及氨罐区.7)所有签名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填写,不准代签。

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1)进入或探入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的作业必须填写此证;2)作业申请人由本次作业的组织者签名;3)作业人员名单由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签名;4)动火危险识别人员签名由本次作业的组织者签名;5)现场监护人签名由本次作业的组织者指派,有毒、有害场所至少有2人监护;6)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名由本次作业单位的安全员签名;7)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名由本次作业单位的领导签名;8)初审人签名由当班工段长签名;9)审批人签名:凡进入氨罐、导生储罐、主装置区尾气区塔器、吸收柱、锅炉、熔盐槽等内作业的由生产计划部签名;其他受限空间作业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晚间由值班干部签名;10)所有签名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填写,不准代签。

吊装作业审批管理

吊装作业审批管理

1.1.1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1) 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80t 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 80t 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40t 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 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1.1.2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吊装重量>10t 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但为满足公司生产工艺需要,须频繁进行的吊装作业,可以不进行作业审批。

2) 吊装重量≥40t 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组织施吊部门(或单位)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体重量虽然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安全部门批准后实施。

3) 吊装作业前,施吊部门(或单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同时遵守本规定第 6.4 节的规定;吊装作业时如须动火,应遵守本规定第 6.1 节的规定。

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 吊装作业前,施吊部门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的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8)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同一指挥。

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9)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附吊装作业证、安全措施)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附吊装作业证、安全措施)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附吊装作业证、安全措施)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各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 2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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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第三联生产单位留存
4
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26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7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8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29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0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
2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第一联吊装指挥留存
4
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5
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6
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7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8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31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32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
审批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一级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吊装工具名称
作业证编号
0000001
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监护人
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起吊重物质量(t)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吊装内容
危害辩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重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起吊重物质量(t)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吊装内容
危害辩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重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1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2
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23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5
起吊物的质量( 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31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32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
审批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一级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吊装工具名称
作业证编号
0000001
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监护人
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1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2
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23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5
起吊物的质量( 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14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5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6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7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8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9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0
26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7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8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29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0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
9
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0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1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3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一级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吊装工具名称
作业证编号
0000001
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监护人
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起吊重物质量 月 日 时 分
吊装内容
危害辩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重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14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5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6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7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8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9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0
9
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0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1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3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2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联作业单位留存
4
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5
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6
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7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8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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