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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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工程项目中,合同是项目参与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工程实施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规范结算流程:合同管理要求明确约定工程结算的流程和程序,明确结算时间点、结算人员及结算内容等。

这有利于规范结算操作,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结算方式和程序,确保结算结果准确、公正、合法。

2. 确保权益保障:合同管理对于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合同中的约定,明确结算范围、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等,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确保项目各方在结算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控制结算成本:合同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对于控制结算成本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约定工程量计算方法、价格计算公式、支付方式等,可以规范结算过程,避免出现结算争议,降低结算风险。

4. 促进支付及收款:合同管理规定工程的付款及收款方式,确保支付及收款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通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支付节点,可以推动工程方按时履行工程义务,加快工程进度,保证资金的流动。

2. 防范工程造价风险:合同管理要求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对于防范工程造价风险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约定和流程控制,可以规范工程变更管理,防止工程变更导致的造价风险。

3. 保护工程投资方权益:合同管理要求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保护工程投资方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合同中的约定,可以明确工程投资方的权益保护要求,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提升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工程质量保证要求和验收标准,对于提升工程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合同中对工程质量验收和责任的约定,可以强化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水平。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的约定。

好的合同管理可以为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的影响两个方面展开讨论。

1. 充分明确工程量及变更在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应对工程量及可能发生的变更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并将其明确写入合同。

这样可以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量的增减和变更而导致的纠纷和争议,从而保障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2. 合理竣工时间及工期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竣工时间和工程工期,可以避免工期延误和罚款、赔偿等不必要的额外费用,从而有利于工程结算的控制。

3. 约定符合实际的价格在合同中约定符合实际的价格,避免双方因价格问题产生分歧和争议,从而有助于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4. 时间节点把控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进度以及合同规定的支付、验收时间等关键节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进度滞后、资金流失等风险,以确保工程结算及时完成。

1. 控制工程成本合同规定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点,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并避免相关风险的产生。

同时,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可适当地调整,以适应工程进展情况。

2. 避免额外成本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政策法规及地方标准,约定清晰的材料规格、工艺要求以及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改变和调整,尽可能避免额外成本的发生。

3. 保障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工程质量。

通过质量控制的不断提升,可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造价。

4. 加强履约监督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加强履约监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保证工程造价的安全。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及工程造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优势,才能够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与工程结算,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

EPC项目施工分包结算管理常见问题及控制方法

EPC项目施工分包结算管理常见问题及控制方法

EPC项目施工分包结算管理常见问题及控制方法发布时间:2022-10-08T09:47:31.24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2年6月第11期作者:李继春[导读] 本文从EPC项目总包方视角,以施工分包结算常见的问题为切入点李继春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610000摘要:本文从EPC项目总包方视角,以施工分包结算常见的问题为切入点,对项目招标、施工、竣工结算等阶段提出了结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管理建立高效的结算体系,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可行的控制方法。

Abstract: The usual problems in settlement of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were proposed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contractor in this paper. Adviceswere made for settlement management during bidding, construction and final account stages to construct an efficient settlement system and find feasible solutions for delicacy management of project.关键词:EPC项目, 总包方,施工分包合同,结算管理 Keywords: EPC project, contractor,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settlement managementEPC项目总包方在工程结算时对上需与业主进行结算,对下需与设计、采购、施工等分包方进行结算。

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工期任务重,总包方管理的分包商众多,分包合同结算任务艰巨。

施工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与设计、采购等相比,其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参与专业广、人员流动大、受制因素多。

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类型,通常用于固定项目或服务的结算。

在这种合同中,双方约定了项目或服务的总价,无论最终成本是多少,都不能超出这个总价。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甲方(服务提供方)和乙方(服务接
受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2. 项目或服务的描述,详细描述项目或服务的内容、范围、要求和标准,确保
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

3. 总价和结算方式,明确约定项目或服务的总价,以及结算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可以包括分期付款的安排,或者最终验收后的一次性付款。

4. 变更和索赔条款,规定变更项目或服务范围和总价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双方
对于索赔的处理方式。

5. 履行和交付标准,约定项目或服务的履行标准和交付要求,以及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

6. 违约和解决纠纷的条款,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后果,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程序。

在撰写固定总价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或服务的特点进行定制,确保
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和标准。

如果客户有特定的需求或疑问,需要根据他们的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从工程施工结算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从工程施工结算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从工程施工结算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摘要;工程施工结算的依据一般包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组成部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

其中,施工合同是施工结算的主要依据,整个结算活动都是在合同范围内展开的。

下面根据近些年电力工程施工结算碰到的一些问题,探讨一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结算;合同一、施工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目前电力工程格式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国网公司工程一般采用总价承包与单价承包相结合的模式,一般情况下基础和铁塔采用单价承包,其它为总价承包。

在常规情况下,总价承包部分的结算只要计算由于重大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

单价承包部分的结算,计算各分项竣工图量后乘以合同单价得到最终单价承包部分的结算价。

这样的合同模式结算价表现为:结算价=总价承包部分+单价承包部分+合同范围外增加项目及内容。

省内工程一般采用附带工程量清单的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本体的量在结算阶段全部按施工图的量进行调整,属于按实调整。

其它费用中一些措施费也是按实际数量调整。

省内工程合同模式意味着省内工程结算价=施工承包合同价+工程量调整费用+设计变更费+现场签证+其他调整项目。

2、不同的合同及其合同管理中形成文件的描述对结算的影响举一个具体变电土建工程的例子能更好地说明“不同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m2,综合单价150元/m2,总价15万元,固定总价合同。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将“一楼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设认定大理石地面综合单价550元/m2),由于无法知道1000m2的地砖数量有多少是一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一楼的地面面积,若最终认为为300m2,则此项变更增加总造价300*(550-150)=12万元。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投标报价的时候,没有把所有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200m2,二层400m2,三层400m2,单价150元/m2,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

为什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为什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为什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关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关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量清单数量风险是否均由投标人承担的造价分析案例案例:某工程属国有投资项目,于2006年12月采用“清单法”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核对工程量清单数量,今后不再调整,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

在工程竣工后,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比较重大的偏差,涉及金额约140万元,施工单位要求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精神予以调整,业主及咨询公司特请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指导意见。

分析:国家清单计价规范明确国有投资项目必须执行清单计价规范,遵守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清单计价规范明确了风险分担原则,即价格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数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05)593号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由上可知,该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核对并确认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做法是与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我省有关规定不相符合,主要由于招标人的责任及权利原因,致使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重大误解。

我们认为,即便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核对工程量,也是对所有投标人所讲的,是义务而不是责任,投标人可以响应也可以不响应,中标人有义务核对工程量也可以不提出修改意见,但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也不能对工程数量是否有误置身度外,而把所有风险转嫁中标人。

因为苏建价(2005)593号规定,既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也要求招标人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不管投标人是否提出意见招标人仍然承担清单工程量进行最终认定的义务。

建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照我国合同法、清单计价规范的精神,结合我省“苏建价(2004)290号及(2005)59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结算时实事求是地确定工程量清单数量。

本案例根据省造价总站郎总工讲课内容,结合我市部分事例实践形成。

从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对合同的重要性

从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对合同的重要性

话。则无论市场涨跌因素或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工程总价均固定不
作调整 因此其 适用于合同工期短 ( 一年 以内 ) 、设计 图纸 详尽 、工程 量清单的描述详尽准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及产地等明确、市场行 情 已充分掌握 、合同工作范围明晰的项 目。 固定总价合同在 目 前 的建筑市场上 颇受 青睐 ,特别是业 主更是 普 遍采用 这类合 同。这是因 为这类合同与 与其它类合 同相 比具有 明显 的 优势 ,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 总价合 同具有如下特点 :
1 ) 工程造 价更 易于结算 。 由于总价 固定 ,因此只要业主不发 生变更合同施工 内容 ,合 同约 定 的价 款就是 承发包双方 最终 的结 算价款 。对 于承包方来说 ,中标价 已包括 了人工 费 、材料费 、机械费等一切 费用 ,并 考虑进 去风险因素 , 对于业 主来说 ,这样 的价款确定形式可 以节 省大量 的计 量 、核价工作 , 从而能集 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 ) 量 与价 的风 险主要 由承包商承担 。
2 固定总价特点 固定总价合 同模 式也存在着一定 的风险 ,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 风 险 大小的 问题 ,一般来说 发包方承担较 少的风 险,而承包方则要 承担
固定总价合 同,业主往往在合 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 和增减 工 程量可 以调整 合同价款 ,这样一 来承包商索赔 的机会大 大减少 ,而
2 ) 由于 固定总价合 同的价 格所对应的就是合 同的工作范 围约定 ,
因此如何 清楚 描述是 最重要 的事情 。这个描述 除 了图纸 、技 术要求 、 材 料设备 的详 细规格等与工程 直接相关 的要 素外 ,还应包括 工作界面 的划分 、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 间接相关 的要素 。 3 ) 从合 同价款角度来看 ,凡是在合同约定 范围内的承包 方不得再 提出任何额外 的价款要求 ;而在合 同约定 范围的项 目,承包方可 以要 求 发包方作 为变更另行支付 费用。如果 因非承包人原 因引起工程量 发 生增减 ,且单个 子 目工程量变 化幅度在 1 0 %以上 的变化 ,才能对各项 变化造成 的单价进行调整 ,如果工程量清单 中所标工 程量存在 1 0 %以 上的差异 ,且该差 异将 导致分 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 1 %以上 的变化 , 此新单价才作调整。

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研究与分析

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研究与分析

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研究与分析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王文杰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

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

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

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

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

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

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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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王文杰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

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

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
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

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

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

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

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
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

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式不应该以报价的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是统一的。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的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
300×(550-150)=120000元。

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特征就是数量包干。

施工方报价的二层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的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

3、结算意见分歧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描述不同,就可能会对结算产生不同的影响。

先不管两种意见究竟是谁对谁错,我们首先要找出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在哪里。

仔细想一下就能知道,产生分歧的根源,就在于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实际计量不符。

原因找到了,但是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结算数量究竟是应该以实际的数量为准,还是以错误的报价数量为准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以详尽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为基础,按规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确定一个固定总价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则无论市场涨跌因素或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工程总价均固定不作调整。

因此其适用于合同工期短(一年以内)、设计图纸详尽、工程量清单的描述详尽准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及产地等明确、市场行情已充分掌握、合同工作范围明晰的项目。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从固定总价合同的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合同一旦签定,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项目的合同价款不再允许变更。

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中第二十二条明确:“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固定总价合同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在了解了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后,我们就可以来回答前面的问题了。

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签定,约定的价格就是最终结算价格。

这也意味着,日后因为数量和价格等因素而形成的风险,原则上将由承包方承担。

因为承包方在投标时,无论发包方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他都必须对工程量进行复核或重新编制,在固定总价合同签定以后,就不能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再随意提出更改。

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应该约定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并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同时,总价包干并不意味着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都是包干的。

在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中,遇到变更应参照的原则是:比较合同约定的范围或图纸与变更后的差异,找出这个差异加以计量、计价并进行结算,而不用去讨论原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组成。

因此根据以上的分析,当出现“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的这项设计变更的时候,先要找出涉及到这个变更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应该是按实计量的(不应让发包方承担原合同中的数量误差,无论这个误差是正还是负),所以该设计变更的结算费用应为增加80000元。

三、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从这个简单的结算案例以及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固定总价合同有种种的优点,但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和约定,那么在实践操作中还是会碰到一些问题。

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相关条款作清晰明确的描述,只有这样,日后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作。

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

从结算角度来看,凡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方不得再提出任何额外的价款要求;而在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为变更另行支付费用。

2、对工程量清单的约定
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形成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发包方可能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全部由承包方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自行编制,报量报价报费;也有可能发包方只提供参考数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同样可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报单价、报相关费用。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明确: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其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而单价和相关费用则可以约定作为将来变更或结算的依据。

从结算的角度来看,合同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可能产生如上述例子中的第二种意见,即承包方可以认为组成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依此按报价中的数量来进行变更结算。

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这种约定,其实反映了承包方必须承担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风险。

尽管在实际工程中,可能很少有时间给承包方仔细计算数量,当合同的执行碰到问题的时候,承包方也会以计量时间太
紧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但在合同面前,这些理由都不具说服力所以,为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发包方应尽可能地为投标方留足准备标书时间。

3、对合同单价调整的约定
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但是合同单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设计变更、签证的数量都能得到有效的计量,但是碰到合同中没有的或难以直观的单价应该怎么约定计取,如常见的点工工日单价等约定;如果约定的工程量出现了大副的增减或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时,单价是不是继续有效,是否可以调整,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不然会给正常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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