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参保单位办理医疗保险收缴业务说明

合集下载

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

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

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各参保单位:自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感谢各参保单位对申报核定部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由于单位变化种类繁多,所以携带材料也多种多样,填写表格也比较烦琐。

为了给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方便,了解申报核定部的业务流程,下面把人员变动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及如何填写表格做如下详细说明:一、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主要用于单位增加新员工或其他单位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人员转入等情况使用。

1、携带的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全部合同、合同需要劳动部门鉴证)或调出调入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分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单位遗漏在职人员须携带人事档案及情况说明。

遗漏退休人员须携带退休审批表及情况说明,经医保工作人员审核后复印相关手续。

表格见附表12、增加表上下分为两部分:变动部分和明细部分。

①变动部分:上期人数为本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人数,如:已参保在职50人,退休1人,则在上期人数的在职栏中填写50人,退休栏中填写1人。

本期增加指本单位新参保人员或续保(已在其他单位参保需转入)的在职或退休人数。

如:在职增加1人,则在本期增加的在职栏中填写1人。

本期减少指不在本单位继续参保的在职或退休人数,如:减少在职1人,则在本期减少在职栏中填写1人。

本期人数=上期人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②明细部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时应与身份证上相对应,如单位或个人原因姓名申报错误的应及时填写附表5并持相关手续更正,已做医保卡人员更正后重新办理医保卡(按挂失手续办理)。

个人医保编号(IC卡号码)新参保人员无此号码不填写。

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缴费工资指参保的在职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事业单位不含出勤补贴),退休人员为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中的退休工资数。

二、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主要用于与单位解除关系或死亡等情况使用。

1、携带的相关材料:(1)停保: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带本人签字)原件及复印件或档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或调入调出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等。

海淀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须知

海淀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须知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须知第一步:本市参保单位确定参保人员为减少状态参保单位到五险征缴岗以报盘井报表方式(或网上申报)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转他区或四险转本区业务,医疗办理转往外省业务。

第二步:办理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此步骤无需报盘),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转外省中请中断”,将社保中心打印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通过新就业地参保单位或职工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我中心收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1)险种勾选时只选养老保险。

(2)四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申请中断”。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需由本人签字确认。

格式如下: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市。

签字:Xxx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三步:办理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或参保人新的就业单位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海淀社保中心。

我中心收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

我中心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南108房间(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 0一88506127特别提示:(1)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不可逆、请确认后办理.(2)所有填写的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当月办理完第一步业务后,每月20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非当月已办理完第一步业务,每月5日-25日后可办理第二步业务。

(4)如有欠费需还欠后再办理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终审稿)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终审稿)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第15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和补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其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在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外埠户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接续后,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不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中央在京及本市所属事业单位,其外埠户籍职工按《规定》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费,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原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我事管理的企业;其外埠户籍职工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六、2005年4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海淀社保参保指南

海淀社保参保指南

海淀社保参保指南开户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04509024901585医保开户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账号:01090321000120111925320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海淀社保中心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提交的材料: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三、注意事项:1、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2、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打印出《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人员五险参保手续一、准备参保手续1、下载采集软件及软件操作视频:可通过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或首信公司的网站下载采集软件及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登记岗业务窗口拷贝。

网址:或或五险企业版采集软件用户名:Admin 密码:12、定点医院的选择: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和《社会保障卡》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第15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和补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其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在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外埠户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接续后,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不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中央在京及本市所属事业单位,其外埠户籍职工按《规定》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费,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原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我事管理的企业;其外埠户籍职工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六、2005年4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标准按照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执行,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医疗保险常用业务报表流程及操作办法

医疗保险常用业务报表流程及操作办法

人员减少
操作流程
上报材料
上报时间
【个人变更登记】→【减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表九) 电子版报盘信息
每月2-25日前上报(每年的4月、9月、12月应于2-20之前上报)
解释说明
死亡人员减少还须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并交回医疗手册
在职转退休
操作流程
上报材料
医疗保险生效日期
单位参保职工的生效日期为本月办理次月生效
报销业务报表
普通门诊费用
计划生育费用
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入院)
家庭病床
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 (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
异地安置医疗费用
特殊情况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申报工伤生育医疗费需提供材料
“一老一小”全额现金垫付费用报销 所需手续
急诊、急诊留观(未入院)
1
机打收据:盖有急诊章,其它要求与普通门诊相同
2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与普通门诊要求相同
3
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限在非本人选择的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具
4
急诊处方并盖急诊章或盖有急诊章的白处方、机打药品清单
5
二、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入院)
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
提 示
申报工伤生育医疗费需提供材料
生育医药费报销 所需材料
产前检查
1
2
3
4
5
工伤医药费报销 所需材料 剖宫产的 医疗费
计划生育
工伤医药费报销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书的原件
工伤费用报销审批表和手工明细表
工伤证的复印件 盖有工伤核准章的工表一和(支付部盖) 收据、处方、明细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使用和管理规范[修改版]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使用和管理规范[修改版]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使用和管理规范一、对用人单位《手册》管理的要求:1、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新招收但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并将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核发的《手册》及时转交给参保人员。

2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新招收原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和本人的《手册》办理增员手续。

3、参保人员因某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在办理减员手续时,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不用带参保人员的《手册》。

4、参保人员遗失《手册》或者《手册》内住院费用记录页用完的,应及时补发、换发《手册》。

用人单位在为其办理补发、换发《手册》手续前,应严格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后持参保人员本人的书面申请和《手册》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或者换发《手册》手续。

5、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及时持参保人员的《手册》和相关材料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医疗手续。

二、对参保人员使用《手册》的要求:1 、《手册》是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凭证,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必须出示《手册》。

2、参保人员应妥善保存《手册》,不得转借、涂改、损毁《手册》。

3、参保人员的《手册》遗失或者《手册》内记录页用完,应申请补发或者换发新《手册》。

《手册》遗失的,应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并提交补发《手册》的书面申请。

《手册》内记录页用完的,应将原《手册》交到用人单位,由单位办理换发手续。

4、参保人员每人只应持有一本《手册》,不得以遗失为由申请多本《手册》。

凡持有多本《手册》的参保人员,应将所有《手册》交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交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确认后核发《手册》。

5、参保人员因使用多本《手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退回医疗保险基金多支出的部份,拒不退回的,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三、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填写《手册》要求:1、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参保人员就诊时认真查验《手册》,对持《手册》就诊的参保人员,应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使用医疗保险的表单;对没有持《手册》就医的参保人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的有关表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理下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变更。
甲方应及时到银行确认首次扣款情况。
甲方应及时查看上年社平工资标准以便确定本人缴费基数及缴费额度。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
储蓄存折帐户,北京银行或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于次月 3 日开始按甲方确定的缴费金额从甲方
确定的账户中一次性扣缴甲方上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不能查询甲方银行账户内情况,
甲方可到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通过两个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北
京银行客服查询电话:010-96169)
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内容发生变更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变更后的 20 日(节
假日除外)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委托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社保经办机 构核准后予以变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发生缴费中断,所产生的后 果由甲方负责。
二、本人同意并接受海淀人才代办社会保险协议内容;
三、本人必须确认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本人必须确认指定的《北京银行 京卡(借记卡)》(须
本人持 18 位身份证申请办理)有效、号码正确;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不成功、银行扣款不成
功等责任及后果由人承担;
四、本人应确认原保险状态真实(即:在北京是否已经办理过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如果在京已
2:
定点医院机构名称 3:
4:
(在京)参加过医疗保险的:按照《医疗保险手册》抄写医院名称;正常扣款 12 个月后另行申请变更医院。 (此次)为初次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行选择医疗定点医院,如选足四家医院,须至少选一个“一级医院”。
《声明》
一、本人同意采取委托《北京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向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缴费年限的规定2 缴费年限的规定
“中人”:不足年限的,由本人 中人” 不足年限的, 中人 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 按退休时的缴费工资基数一次性缴 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 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 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 , 享 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个人帐户
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基数, 为基数, 1、不满70周岁的,划入4.3%; 不满70周岁的,划入4 70周岁的 2、70周岁以上的,划入4.8% 70周岁以上的,划入4 周岁以上的
选择定点医院1 选择定点医院
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 机构。 机构 。 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 如一级医院、 构 , 如一级医院 、 社区卫生服务站 和厂矿、 和厂矿 、 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 疗机构。 疗机构。
选择定点医院4 选择定点医院
在职长期驻外和易地安置人员: 在职长期驻外和易地安置人员: 在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院; 在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院; 在当地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在当地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数据采集
表三样表. 表三样表.xls 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 理后的18位号码(户口簿内容为准) 理后的18位号码(户口簿内容为准); 18位号码 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单位首次参保
2001年 日前退休 退休的提供 3、2001年4月1日前退休的提供 退休审批表》 之后退休的同时 同时提 《退休审批表》;之后退休的同时提 《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国家建设征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提供 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
单位首次参保
4、《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登记表》 、 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登记表》 及具体方案 5、《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 劳动情况表》 《劳动情况表》 6、事业单位提供参保申请
本市医改的目标
建立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 为 建立一种以 基本医疗保险为 基本医疗保险 基础, 大额医疗互助、 基础 , 以 大额医疗互助 、 企事业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 补充医疗保险 、 社会医疗救 等为补充的、 助 等为补充的 、 多层次的医疗保 障体系, 以满足不同层次、 障体系 , 以满足不同层次 、 不同 人群的医疗需求。 人群的医疗需求。
缴费工资基数
下限: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下限: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60 1202元 2004年 2005年 2004年4月—2005年3月为1202元 2005 上限: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上限: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300 2004年 2005年 6011元 2004年4—2005年3月为6011元 2005 申报缴费样表.xls 申报缴费样表
职工个人帐户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基数 为基数, 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基数, 个人缴费的2%+划入的部分组成个 划入的部分组成个 个人缴费的 划入 人帐户, 人帐户,具体 不满35周岁划入 不满 周岁划入0.8% 共2.8% 周岁划入 35周岁 周岁--45划入 划入1% 共3% 周岁 划入 45周岁以上划入 周岁以上划入2% 共4% 周岁以上划入
选择定点医院2 选择定点医院
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为全体参 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可直 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 接去就医。 接去就医。
选择定点医院
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 对内服务机构 中医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
选择定点医院3 选择定点医院
11家 11家A类医院名单 同仁、宣武、北医三院、 同仁、宣武、北医三院、 友谊、人民、协和医院 友谊、人民、 北大一院、积水潭、 北大一院、积水潭、 广安门中医、健宫、 广安门中医、健宫、房山良乡
建立医保制度的思路
基本保障 广泛覆盖 双方负担 统账结合
收缴业务内容
1、参统范围 、 3、缴费年限 、 5、 5、工资基数 7、数据采集 、 9、增减变更 、 10、外地农民工参保 、 2、缴费比例 、 4、个人帐户 、 6、 6、 选择医院 8、首次参保 、
参保范围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 、 事业单 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 享受公费医 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 待遇且未参 疗单位中 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 不享受公费医疗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 日前参保。 在2005年4月1日前参保。 年 月 日前参保
单位需准备
1、 办社会保险登记证、政策培训 、 办社会保险登记证、 2、收回采集表录入计算机、打印 、收回采集表录入计算机、 3、经个人核对、签字确认 、经个人核对、签字确认. 4、修改、打印表三、贴照片、 、修改、打印表三、贴照片、 裁回执、装订( 裁回执、装订(200人) 人 5、有退休人员的整理退休审批表、 、有退休人员的整理退休审批表 的整理退休审批表、 办理医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办理医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单位在2005 年 31日之前的连 单位在 2005年 3 月 31 日之前的连 2005 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 均视同为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其之后的缴费 年限按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 费年限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 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的 % 职工 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的 2% 单位: 全部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9% 单位 全部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 %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 不缴纳
缴费比例
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职工和退休人员: 个人每月 元 职工和退休人员 个人每月3元 单位: 单位 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之和的1%缴纳。 之和的 %缴纳。
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 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其病 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病休前的当 年工资合并计算) 年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的缴 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
在被派到国外或者香港、 在被派到国外或者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不含临时 派出)工作的人员,按派出前上一 派出)工作的人员, 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 数。次年基数按上一年本单位职工 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缴费工资基数
复员、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初次就业和 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 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一个月的 疗保险费时, 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 年起, 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 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年限的规定1 缴费年限的规定
“中人”:2001年4月1日以前参 中人” 2001年 中人 加工作、2001年 31日以后退休的 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的 职工, 职工 , 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的年限, 男满25 25年 女满20 20年 险费的年限 , 男满 25 年 , 女满 20 年 。
单位首次参保
发放医疗保险手册 曾参加医保的使用原存折、 曾参加医保的使用原存折、 重打印帖 签订无合同号的付款授权书。 签订无合同号的付款授权书。 收收款人全称为: 收收款人全称为: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 海淀社保中心
单位首次参保
领取商行存折:商行双榆树支行。 领取商行存折:商行双榆树支行。 存折 出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出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 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地点:双榆树东里甲22 22号 地点:双榆树东里甲22号 电话: 存折密码: 电话:82116611 存折密码:000000 首次取款: 首次取款:身份证
单位自管) (单位自管)
四、社会救助
特困人员: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的停产、 特困人员: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的停产、 半停产企业中参保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 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低于本市最 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可申请。 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可申请。
医疗保险科) (医疗保险科)
缴费比例小结
“9+2+1+3” 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 元 职工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 %+3元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 退休人员: 个人每月3元 退休人员 个人每月 元 单位: 单位 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 9% + 1%缴纳。 %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
三、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提取额在企业职 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列支。 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列支。 4%以内的部分
参保范围
外地农民工按照《关于印发〈 外地农民工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 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执行。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执行。
不纳入医保人员
• 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 离休人员、老红军、 伤残军人。 伤残军人。 • 按照《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 按照《 办法》由城镇临时工转为退休身份领取 办法》 医疗补助费的人员。 医疗补助费的人员。 • 退养人员。 退养人员。 • 两院院士、副部级 两院院士、
单位首次参保
1、通过采集软件打印的 : 、 表一)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 社会保险登记表》 表一 表二) 《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 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 表二 《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盖章 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 表三) 《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人员情况登记表》 表三 2、存单位和个人信息的3.5寸软盘 、存单位和个人信息的 寸软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