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定稿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 提高信息化系统运行效率, 规范信息化系统使用, 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1. 所有信息化系统建设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信息化系统建设时需进行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施。
3. 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毕后需要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系统。
5. 信息化系统建设后需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化系统使用规定1. 所有员工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滥用系统,不得进行非法操作。
2. 员工不得泄露系统中的任何信息,包括公司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
3. 员工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注意数据的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4. 员工需定期更新自己的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安全性。
5. 员工需注意系统的权限设置,不得擅自修改权限。
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的便利性,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
五、信息化系统监督管理1. 公司设立信息化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效率。
3. 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并严格查处造成信息泄露的行为。
4. 定期组织系统演练,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 对信息化系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根据总结结果进行改进。
六、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的修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获得高层领导的批准,方可执行。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紧急修改,须经公司高层领导批准。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经过仔细思考和整理,旨在帮助公司建设健全的信息化系统。
希望全体员工都能遵守规定,合理使用信息化系统,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发展。
新编整理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篇一: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信息化建设的保障ass=“txt”>XX年创建的样板、精品工程;④多年来精心研究的科技成果;⑤近年获得的主要荣誉;⑥企业动态及行业动态介绍;⑦联系方式。
其中,公司新闻栏目原则上每个月更新不少于两次,其他栏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作为企业员工统一登陆工作平台,包括新闻公告、企业通讯录等企业资讯栏目板块。
个人信息。
包括协同办公、工作流任务、信息查询、待办事宜等栏目板块。
第二十五条外部、内部信息门户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更新,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信息来源及变动更新。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建设实施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企业网站信息协调会,研究网站栏目设置、信息源开发、页面更新等有关事宜。
第五章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向社会、企业员工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有碍社会公共安全,信息内容要准确可信。
第二十八条信息发布审查程序:①将需要发布的信息制作成Word文档或电子表格;②通过OA系统将信息发送到各自部门负责人处审核,通过审核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发送到办公室;③办公室在收到信息一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发送上网,紧急信息必须在收到信息第一时间内发送上网。
第二十九条信息规范要求如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①准确性。
各部门发送的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在信息发布上网前按程序进行审核;②时效性。
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上报、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③适用性。
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以确保上网信息的适用性。
④电子化。
所报信息必须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OA系统上报,图片、影像、信息要有简短文字说明。
各部门在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前要做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传;各部门对所发送的信息必须做好备份。
第六章中心机房管理制度机房内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他设备是公司信息系统保证正常稳定运作的重要硬件设备,无特殊原因,必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可挪作它用。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信息管理工作,保护信息安全,提高信
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安全、便捷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分类、存储、传输、利
用和销毁的制度,确保信息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护。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信息管理
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五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技术支持,提高信息管理的
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第六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
全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
第七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放,促进信
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
第八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和约束信息管理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修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以上就是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公司的信息资源。
GBT22080:2016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一、信息系统容量规划及验收管理规定 (1)二、信息资产密级管理规定 (2)三、信息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4)四、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8)五、介质管理规定 (10)六、变更管理规定 (13)七、第三方服务管理规定 (16)八、邮件管理规定 (18)九、软件管理规定(无) (21)十、系统监控管理规定(无) (23)十一、补丁管理规定(无) (24)十二、信息系统审核规范(无) (25)十三、基础设施及服务器网络管理制度 (26)十四、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 (29)十五、远程办公管理制度 (33)十六、信息安全访问控制管理规定 (34)十七、信息交换管理规定 (38)一、信息系统容量规划及验收管理规定1. 目的针对已确定的服务级别目标和业务需求来设计、维持相应的开发中心服务能力,从而确保实际的开发中心服务能够满足服务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硬件、软件、外围设备、人力资源容量管理。
3. 职责综合部负责确定、评估容量需求。
4. 内容(1)容量管理包括:服务器,重要网络设备:LAN、WAN、防火墙、路由器等;所有外围设备:存储设备、打印机等;所有软件:操作系统、网络、内部开发的软件包和购买的软件包;人力资源:要维持有足够技能的人员。
(2)对于每一个新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来说,公司管理层应识别容量要求。
(3)公司管理层每年应在管理评审时评审系统容量的可用性和效率。
公司管理层应特别关注与订货交货周期或高成本相关的所有资源,并监视关键系统资源的利用,识别和避免潜在的瓶颈及对关键员工的依赖。
(4)应根据业务规划、预测、趋势或业务需求,定期预测施加于综合部系统上的未来的业务负荷以及组织信息处理能力,以适当的成本和风险按时获得所需的容量。
第 1 页共 41 页二、信息资产密级管理规定1. 目的确保公司营运利益,并防止与公司营运相关的保密信息泄漏。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保密信息定义保密信息指与公司营运相关且列入机密等级管理的相关信息。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
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信息等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等。
同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本单位信息系统的人员,包括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
三、信息安全等级管理1. 对于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根据其安全性质和安全需求,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和等级涉密信息的保护要求,按照国家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落实。
2. 每个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应当根据信息系统的等级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 对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变更、维护、升级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调整和改进。
四、人员管理1. 本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信息安全培训,了解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规范,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2. 对于信息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等关键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信息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控制信息系统的权限分配,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权限级别,并定期对权限进行审计和调整。
五、设备管理1. 所有信息系统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 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设备,应当建立完善的备份和恢复系统,确保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和系统。
3. 对于信息系统设备的更新、维护和安全补丁的安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障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1. 对于本单位的网络设备,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隔离和防护机制,保护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2. 对于网络的通信安全,应当建立加密通道,保护数据的传输安全,防止数据被窃取和篡改。
企业数据管理制度

企业数据管理制度篇一: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碧海公司信息系统岗位要求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碧海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信息系统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信息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管理是指碧海公司管理工作中,运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分析技术而建设和运行的能对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的总和。
第三条碧海公司信息系统工作目标是:以供应链、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全行业统一的、科学的、经济合理,并具备有辅助核算、支持决策和办公自动化功能的网络系统。
第四条碧海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一) 研究制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二) 根据公司领导新的需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三) 制定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四) 组织和管理信息管理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五) 总结、交流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经验,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管理工作;(六) 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信息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七) 建立公司“技术支持热线”,负责协调各种同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和相关技术的解答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系统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各部门应充分重视这一工作,把它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流程管理质量、满足决策需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决策层、管理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要把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和其它工作相结合,逐步过渡到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和手段的工作方式中来,逐渐摆脱手工工作。
信息管理部要做好普及培训工作,使企业绝大部分人掌握各相关岗位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期间,应尊重公司商业机密,所使用的系统账号密码禁止外泄,公司商业信息不得外传,本管理制度实行30个工作日内,涉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商业保密协议》。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医院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医院采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手段,集成、管理和共享各类医疗信息的系统。
第三条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在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制定的具体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活动,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施等。
第五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与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政策、流程和制度。
第二章信息系统建设和采购第六条信息系统建设必须按照医院的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实施,并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信息系统采购必须经过医院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八条信息系统采购合同必须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包含技术支持、维护等相关条款。
第九条信息系统建设和采购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且进行系统性能和安全性测试。
第十条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更新必须经过医院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医院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并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的用户必须经过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对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备份和防灾措施必须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第四章信息安全和保密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必须严格控制用户的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获取和篡改信息。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必须安装和更新反病毒软件,并进行定期的病毒扫描和漏洞修复。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的传输必须使用加密和安全的通信方式,防止信息被窃取和篡改。
第十八条信息系统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必须进行加密存储,并限制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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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
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
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
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信息统计中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
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
另外,信息统计中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
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第十一条未经安全检测的信息系统不能为其配置外网地址,信息安全的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信息系统项目总投资的10%。
此外,对于信息技术软件,应注意母盘或源代码的保存登记工作,并由专人管理。
日常工作中应尽量使用母盘的复制品,避免造成对母盘或源代码的破坏。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投运前,信息统计中心要掌握有关设备所提供的各种系统监控、维护工具,并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投运前,信息统计中心应与软件开发商和设备的供应商共同制定系统投运实施方案以及应急处理方案,并尽可能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后,再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实施。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信息统计中心负责。
信息统计中心按实际情况制定各模块子系统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
信息统计中心对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接触关键信息设备。
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厂商解决。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需求变更应当严格遵照管理流程进行操作。
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
对于重大信息系统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信息统计中心讨论确认可行,报信息统计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方案中应包括系统备份方式、调试运行期限、更改和操作记录、应急措施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根据业务性质、重要性程度、涉密情况等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
(一)建立用户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岗位需求严格控制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
合理分配用户权限,避免授权不当或存在非授权账号,禁止不相容岗位用户账号的交叉操作。
(二)每周备份信息系统数据库,确保信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快速恢复。
第十七条信息统计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严禁外泄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
严禁擅改他人文件。
第十八条信息统计中心全体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定、可能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并有义务及时向信息统计中心领导汇报。
在出现违反规定的可疑情况,应立即向信息统计中心领导通报。
第十九条信息系统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未经信息统计中心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如因工作需要,确实要对有关设备进行移动或拆除,需报信息统计中心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统计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变更工作。
关键硬件设备完成安装后,运行地点要相对固定,移动或拆除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硬件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信息统计中心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设备报废清单,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