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污水厂技术服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污水处理厂生化调试技术服务

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XX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单位:XX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 XX月日

填写说明

一、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

题所订立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⑴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⑵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2、服务方的义务:

⑴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⑵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XX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调试技术指导、部分设备仪表的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技术服务的目标:在符合设计进水水质的情况下,保证出水能达标排放(设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故障设备仪表采购更换、在线氨氮分析仪采购及安装、调试(详细请见后附报价);

(2)指导并配合甲方进行所有设备、仪表、自控调试;

(3)指导并配合甲方根据规定、规范组建相关组织机构及拟定岗位职责;

(4)负责指导甲方完成污水厂生化系统调试(操作人员为甲方人员);

(5)乙方负责提供PAC2吨,用于生化调试及调节出水水质,费用含在技

术服务费中;

(6)负责调试方案的制订;

(7)负责对甲方技术管理和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

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到XX污水厂现场进行;并保证XX 年XX月日前厂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XX污水处理厂;

2、技术服务期限:XX(其中故障设备仪表采购、安装、调试于XX年XX 月XX日前结束)。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污水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各1套,所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1套。

2、负责以下事项

(1)按乙方要求组织污水厂员工参加乙方进行的培训;

(2)自行负责甲方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差旅、外出参观(如果有)和系统调试期间的水质化验及检测等所有相关费用;

(3)负责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工作及相关费用;

(4)负责生化调试及试运行期间设备、仪表等维护维修(报价表中的设备、仪表除外);

(5)负责无偿提供水质分析所需要的化验仪器、检测仪表及试剂;

(6)负责调试服务期间污泥购置、污泥装卸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8)负责最终污泥运输及处置及其相关费用;

(9)负责无偿提供调试期间的水、电、药剂;

(10)负责免费提供一间不小于15平方米的具备办公条件的办公用房;

第四条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如下:

1、A、技术服务费总金额为:XX万圆整;

B、仪表采购更换、安装调试及自控改造调试费用总金额为:XX万XX 仟圆整(详细报价见附表)

2、技术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A、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30%;

B、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仪表采购更换、安装调试费用

总金额的90%;

C、合同生效后7日内,A+B累计支付金额为:XX万XX仟伍佰圆整

(2)系统经乙方调试,生化调试基本正常、出水水质检测合格(由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50%;

(3)余款待双方履行合同到期后1周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双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技术文件均应遵守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技术服务工作的验收标准:出水指标按前述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生化调试出水未能达标,乙方应积极寻找原因并及时向甲方通报详细情况,在非进水水质、设计参数、设备性能参数选择和设备安装质量等原因造成系统出水未能达标情况下,乙方免费负责重新进行调试。

(二)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调试,并每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将提交XX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双方函件、备忘录、技术图纸等文件材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未经允许,本合同不得传给第三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发生的费用参照标准,按时结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