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员工晋升与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与职称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简介为了规范企业内部人员晋升及职称评定的管理流程,提高员工乐观性和工作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晋升和职称评定管理事宜。
第三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诚和创造力,规范员工晋升和职称评定的程序,公平公正、科学公开、激励潜力、奖惩有序。
第二章晋升管理第四条晋升条件1.员工应具备适当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实现晋升岗位所需的本领要求;2.员工应乐观参加企业内部培训和学习,不绝提升自身素养和专业知识;3.员工在岗位上表现出色,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4.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五条晋升程序1.员工首先应在内部晋升招聘岗位的公告期内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2.所属部门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本领和潜力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3.经过初步评估后,所属部门将介绍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估;4.综合评估后,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所属部门,并形成评审报告;5.依据评审报告,所属部门组织晋升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决议是否予以晋升;6.晋升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进行通知,并布置晋升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晋升职级1.员工的晋升职级依据其工作本领和经验、绩效表现、学历等因素综合评定;2.员工晋升职级的幅度应依据企业整体发展需求和内部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3.员工的晋升职级应在晋升评定委员会的终审决议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调整和工资福利梳理。
第三章职称评定管理第七条职称评定条件1.员工应具备适当的工作经验,实现职称评定岗位所需的本领要求;2.员工应连续学习和专业培训,不绝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3.员工应在岗位上发挥出色,具备肯定的业绩和影响力;4.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八条职称评定程序1.员工首先应在内部职称评定公告期内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2.所属部门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本领和潜力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3.经过初步评估后,所属部门将介绍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估;4.综合评估后,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所属部门,并形成评审报告;5.依据评审报告,所属部门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决议是否予以评定;6.评定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进行通知,并办理相应的职称证书和职称津贴。
公司职称申报管理制度

公司职称申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员工职称水平,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称申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称评定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职称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激励、规范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第四条公司职称评定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
第五条公司职称评定委员会是公司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制定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定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家学者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连续任职。
第七条公司职称评定委员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评审水平,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正。
第二章职称申报条件第八条公司全体在职员工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报名参加职称评定。
第九条申报职称的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二)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三)具有相关的学历和学术背景,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条申报职称的员工应当按照制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不能随意干预或影响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申报权利,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个申报员工的评审申请。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承担评审任务之前对员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做出公正的评定决定。
第十四条员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评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员工的申诉材料,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职称评定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确保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职称评审流程第十七条公司职称评定工作分为申报、初审、评审、公示、结果确认等环节。
企业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职称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员工职称评定工作,建立职称档案,并定期对员工职称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职称评定,鼓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3. 员工本人负责按时参加职称评定,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职称评定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2.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3. 鼓励员工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职称评定创造条件。
五、职称评定程序1. 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职称评定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定意见。
5.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六、职称管理1. 员工获得职称后,应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确保职称的持续有效性。
2. 员工职称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3. 员工职称评定结果作为公司内部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单位职称申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称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申报职称的人员,包括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
第三条职称申报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应的学历或学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满一定年限,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4.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职称培训,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申报人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 初级职称:具备相关学历或学位,具备初级职称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满2年;2. 中级职称:具备中级职称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满4年,取得初级职称;3. 副高级职称:具备副高级职称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满5年,取得中级职称;4. 正高级职称:具备正高级职称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满8年,取得副高级职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六条申报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职称申报:1. 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 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单位领导批准;4. 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后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宣传、解释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职称申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负责受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4. 负责上报评审结果,办理职称证书。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职称申报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
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奖励的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公司资质和发展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报考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
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职称证书或申报、认定、评定等取得的资格证书, 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三、职称、资格证书类别3.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3.2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3.3 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八大员证等;3.4 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
以上所包含的职称资格证书与公司资质申报及发展成正相关。
四、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4.1 员工自愿自行考取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
员工可参照本办法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书》,协议期间内将相关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并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本办法的相关奖励政策。
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学杂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4.2 公司组织培训考取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五年内使用权归公司,期满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相关费用;取得证书后半年内离职的,赔偿培训考试费用的200%。
4.3 参加与职称、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除外)。
五、奖励办法5.1 备案人才库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优先考虑。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二)公正原则:评审标准统一,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公开原则:评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四)激励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评审范围:(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二)职业资格评审:包括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二)职业资格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通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考核鉴定;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第七条申报:(一)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第八条审核与评审:(一)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示:(一)评审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颁发证书:(一)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为通过评审的员工颁发相应证书;(二)证书作为员工晋升、加薪、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规定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de)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遵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要求,坚持岗职相符.第三条岗位设置范围(一)工程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二)政工系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党群、职教、政工专业技术岗位.(三)经济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专业技术岗位.(四)会计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五)统计系列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六)审计系列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审计专业技术岗位.(七)教育系列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幼儿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八)档案系列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第四条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补充说明:(一)财务部门只设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二)审计部门设审计、会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三)生产计划部门设统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四)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设置政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五)社保部门设经济、会计、医疗专业技术职务;(六)信息中心设工程、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第三章职称评定申报程序第五条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de)在职员工,由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第六条单位初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de)材料和评审资格进行初审.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材料及资格(de)审查把关,准确、客观(de)评价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de)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考试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de),当事人2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司将对相关人员和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第七条报送材料:初审合格人员(de)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各系列评审人员汇总名单,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另制成电子软盘以EXCLE格式统一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四章聘任原则及办法第八条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三)岗职相符原则.第九条聘任程序(一)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de)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批准(de)本单位(de)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定编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提出聘任意见.(三)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研交聘任.(四)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行文聘任.第十条聘任办法(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批准(de)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定编方案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二)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机关各部室副总师以上管理人员不占专业技术人员职数.(三)凡解聘(de)人员重新聘任,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任满一个基本年限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者按照其资格聘任.(四)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如岗职相符、专业对口,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因工作需要转岗(de)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者,可按其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但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de)评审条件.(六)已实行考试制度(de)各类专业(经济、会计、统计、档案、审计等),必须参加相应人事部门组织(de)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聘任.(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三年.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公司科技力量(de)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de)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并将聘任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二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与淘汰办法,每年度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应分别制定一定(de)淘汰比例,原则上总体淘汰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de)3%,真正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生制.在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当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解聘或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个聘期合格者实行续聘,真正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de),可实行低职高聘:(一)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发明创造一等奖1项以上;(二)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低职高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合格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实施.低职高聘(de)聘期为1年,重新聘任必须以新(de)业绩进行申报.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de),可实行高职低聘:(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二)年度考核结果处于本专业末位者.高职低聘(de)聘期至少1年以上,期满后根据新(de)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de),解除聘约:(一)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者;(三)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四)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年累计超出15天者;(五)调离到与自己专业技术职务无关(de)工作岗位者.第六章其他说明第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de)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要与推行首席工程师制度结合起来,被聘为首席工程师后,不再享受低职高聘.第十八条对未进行年度考核或不落实考核结果(de)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审批聘任方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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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
3、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年龄50周岁以下,工龄满1年以上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或在职正式员工;
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
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5、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流程
由申请人填写《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总经理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将被批准的申请表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6、管理与考核
参加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的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复习考试内容。
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中止并停止费用资助;
员工外出参加在职职称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员工参加在职职称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员工申请被批准后,需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服务年限要求签订《培训协议》;员工在职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在岗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7、费用管理
经公司审批同意参加在职职称/职业资格申报费用,统一由员工个人先垫付,在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单据按规定标准一次性给予报销。
8、其他
员工未能取得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关于在职职称申报任何费用;员工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承担违约金;
员工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
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训协议》承担违约金;
未经批准报考/申报或未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
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克拉玛依市绿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30日
培训协议
甲方:克拉玛依市绿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姓名:,性别:,族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个人申请,同意乙方参加培训。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培训事宜:
()。
2、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3、培训地点:
4、培训形式:(全脱产学习,半脱产学习,非脱产学习)。
5、服务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培训结束后正式上班之日起必须为甲方服务。
6、培训费用:本次培训费共计元。
培训后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元。
()培训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具体标准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7、培训期间待遇:
(1)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2)受训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支付;享受公司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3)受训员工脱产培训年度内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年度休假。
8、乙方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培训或教育机构的有关培训纪律。
9、乙方通过培训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参加培训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培训后为甲方的服务年限不满,乙方需赔偿甲方,赔偿金包括: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脱产或半脱产期间发放的薪酬总额;赔偿标准为:按赔偿金总额和服务年限(月计)同比例递减。
11、其他约定:
(1)乙方经培训后,应提交外出培训学习资料、相关毕业证、结业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培训总结报告或多媒体汇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乙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公司有权不予报销各项培训费用。
12、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员工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