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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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本文将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进行分析和讨论。

以下为具体内容:节约集约用地是一种重要的发展理念,在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减少用地消耗,最大限度地提高用地利用效率,能够有效解决土地资源短缺和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

下面将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从经济角度来看,节约集约用地能够有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土地开发成本。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供给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之一。

通过节约集约用地,可以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更多功能和价值,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另外,节约集约用地还能够减少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治理成本,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从而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从社会角度来看,节约集约用地能够提高土地的社会效益。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居住、工作、生活等需求,增加城市的功能和品质,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通过节约集约用地,还能够促进城市功能的集聚与复合,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从环境角度来看,节约集约用地能够减少土地消耗和生态破坏。

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破碎。

通过节约集约用地,可以减少土地的占用和开发,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减少土地利用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此外,节约集约用地还能够减少土地开发对环境的污染和排放,减少水土流失、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节约集约用地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发展理念。

在城市化进程中,通过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减少用地消耗,最大限度地提高用地利用效率,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因此,需要提高政府和社会各方的意识,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在城市发展中的广泛应用。

最新 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精品

最新 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精品

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工作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为主线,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理念、体制、制度、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利用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目标(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力保粮食安全。

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坚守426084公顷耕地和375200公顷基本农田红线,确保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合理。

(二)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力保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及时落地,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规模和范围。

除争取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低于1.2万亩外,确保年内用于挂钩(置换)、折抵指标不少于8000亩。

(三)建立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规划引导机制。

明确“三集中”土地整理分阶段目标任务,启动全市30个村土地整治试点,整治土地面积不少于1.5万亩,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步伐,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四)争取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平均提高28%以上、容积率平均提高20%以上。

新上工业项目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国家级开发区(园区)不得低于250万元/亩,其他各类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不得低于200万元/亩。

(五)力保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土地。

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相关问责工作,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比例低于15%问责线。

三、政策措施(一)创新土地整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工作。

1.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土地整理目标、任务,科学安排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制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制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制度
1. 合理用地制度: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限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强度。

2. 土地承包制度: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经营权继承制度,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3. 土地利用权出让制度:国家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通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留存到市场上,确保土地利用的高效、优化。

4. 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因开发利用土地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通过生态补偿制度引导和鼓励开发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保护,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空间规划制度: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和控制、土地开发和利用的标准和指标,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6. 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制度: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手段,调节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的投机性行为,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7. 土地资源监管制度:建立土地资源监测、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8.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优化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模引导第七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

第八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规模和布局具有统筹作用。

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探讨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探讨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探讨1. 引言1.1 介绍新型城镇化进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新型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旨在推动城市化发展,提升城市化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和民生水平。

城镇化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新型城镇化进程旨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和互通有无,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

通过新型城镇化,可以实现城市规模适度扩大,城乡发展协调,就业机会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目标。

新型城镇化也是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问题至关重要。

如何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良性互动,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仅关系到城市建设规划的可持续性,也关系到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

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2 重要性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凸显。

如果不能有效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将会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不仅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加剧土地资源的短缺。

其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过度开发土地资源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生态平衡,加剧土地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威胁人们的生存和健康。

因此,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充分认识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才能引起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重视,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土地资源面临的挑战,实现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1.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的研究意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的研究意义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土地管理创新工作方案

土地管理创新工作方案

土地管理创新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土地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

因此,本文将提出一些土地管理创新工作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应对土地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创新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土地所有权不清晰、土地使用权不明确等问题。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土地的流转和利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其次,要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二、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必须要进行集约利用,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因此,需要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等手段,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另外,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布局,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推动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土地管理也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改革和创新。

因此,需要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土地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实现土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同时,要加强土地管理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土地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和参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加强土地管理的社会化服务。

土地管理需要各方共同参与,不能只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

因此,需要加强土地管理的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土地管理,提供土地管理的各类服务,促进土地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另外,要加强土地管理的公众参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共识,推动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土地管理的国际合作。

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

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

“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节约集约用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国土地资源总量有限,人均占有量少,开发利用强度大,浪费现象严重。

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1)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2.原则(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2)坚持总量控制、科学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

(3)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1.加强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1)开展土地资源调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

(2)开展土地资源评价,掌握土地资源质量状况。

2.严格土地用途管制(1)明确土地用途,合理规划土地使用。

(2)加强土地用途变更管理,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3.推进土地整理与开发(1)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提高耕地质量。

(2)积极开发宜农荒山荒地,增加耕地面积。

4.优化土地资源配置(1)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推进土地资源跨区域调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5.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1)推广节约集约用地技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监管,减少浪费现象。

6.强化土地资源管理(1)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体系,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3.落实政策措施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5.强化考核评价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创新与实践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创新与实践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创新与实践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资源管理则是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环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管理也在不断创新与实践,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创新方式1.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逐渐增多。

例如,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空间定位和监测,方便决策者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

此外,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可以更准确地预测土地资源利用的趋势,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绿色发展理念的引入土地资源管理也越来越注重绿色发展理念的引入。

通过推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方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不可逆转性破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引入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概念,通过建设城市绿地和生态园区,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3.多元化利用模式的探索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往往集中在农业、工业、居民等单一领域,容易导致资源的单一利用和浪费。

而现在,土地资源管理开始探索多元化的利用模式。

例如,将农田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农、林、牧、副、渔等多种业态的发展,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此外,还可以将废弃的工业用地进行再利用,转变为生态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土地资源管理的创新实践案例1.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创新实践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通过引入数字化技术,建立了全市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土地资源的全面监测和动态管理。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了解土地资源利用的情况和变化趋势,为制定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该局还积极推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的节约用水和市区生态公园的建设,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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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摘要: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已成为地方政府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展中的重要障碍。

本文在分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理论基础上,以国家节约集约利用试点市合肥市为例,分析了以“双向约束”为主的制度创新模式及主要成效。

并对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国家试点;双向约束;制度创新a study on innovation of land management system under constraintsof urban land intensification—a case of hefei li xue-ming, shi lei(management school,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hefei 230026, china)abstract: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diction of land supply and demand,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empirical research were used in this paper. ‘two-way constraint mechanism’ which used in urban land intensive and conservation was proposed in this paper. based on empirical findings, the new strategies were proposed for conservation and intensive use of urban land.key words:intensive and conservation use; national experiment unit; two-way constraint mechanism; policy innovation1 引言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已成为地方政府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障碍。

2007年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按照到2020年18亿亩耕地不可减少的“红线”估算,每年可供占用的土地面积仅为200万亩,不足建设用地需求面积的1/6。

此外,土地利用方面还存在着土地资源短缺、城市土地低效利用和区域生态空间破碎化并存的现象。

现实的压力决定了土地利用不能再走粗放式的老路,寻求在节约集约利用约束条件下的土地发展新模式,对于解决当前中国土地利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西方学界很早就意识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益于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并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这一问题予以阐述。

1867年,马克思注意到农村集约耕作中存在着报酬递增的规律性,“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指资本集中于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1];而级差地租的存在,则促使土地利用者在空间上寻找最合理的节约集约用地方式,“地价昂贵的第一个后果便是,使人们不得不高度集约使用土地”[2];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经济学家开始从土地产权配置的角度来研究此问题[3];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学则进一步分析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经济效益间更加复杂的内在联系:arnott和lewis从微观行为理论出发,研究了影响城市土地利用的因素,发现在城市用地扩展中,投资密度(土地集约水平的重要指标)与资本的利率成反比,与地租的预期变化方向成正比[4];brueckner利用居民效用最大化理论,扩展了城镇土地利用结构的均衡模型,证明土地集约程度的重要指标—建筑物层高从中心城市的cbd向外围递减,且大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于小城市[5];stern从城市发展的历史路径依赖特征出发,对不同形式的城市人口密度函数进行了估计,发现距离中心城市的远近是解释人口密度的重要因素[6];西方学界在研究过程中逐渐出现了田园城市、卫星城镇、带型城市、现代城市等多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并最终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整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论—“精明增长(smart growth)”。

以这些理论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结合中国实践经验,以地理科学、土地科学、城市科学等为基础,进一步探讨了在中国情境下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

曹建海认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一个相对性概念,相对于中国传统的粗放用地模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因此,不应寻找最高的土地利用强度,而应寻找最优集约度,使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7];毛蒋兴认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应当引入“土地有效利用”的概念,原因在于土地利用效率在经济学中有一定的计量标准,达不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都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的损失[8];部分学者从不同空间尺度出发,认为中国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应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层次[9]。

可以发现,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扩大。

虽然迄今为止,学术界关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和内涵尚未达成共识[10],不难发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依靠科学的规划、先进的管理,通过集中投入有效的资源、劳动和技术(设备),以环境消耗最小化为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综合效益最大化;其中,节约用地强调用地效果,主要是从保护土地资源出发,通过政策、措施或技术手段,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对具有自然价值的土地造成不可逆的消耗;集约用地则强调用地方式,主要通过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措施,从而使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率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一般而言,集约用地必然导致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是节约用地的主要手段。

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践中国政府自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

1984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率先开展了土地利用类型的研究,并完成了全国1∶10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编制工作;1986年8月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但当时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没有相应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作保证,对规划引导用地的要求只是一纸空文,集约用地的思想,只能依赖与当时生产方式相对应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体系进行管理;1998年以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后续的规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以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规范;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此后,国土资源部专门召开研讨会,研究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确定长沙黎托片、合肥市和广东省为全国的区域、城市和省级层面的节约集约试点单位,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开发区土地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工作。

在2008年确定的节约集约试点单位中,合肥市是唯一的国家试点市。

作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率快速提升的省会城市,合肥市土地供求差距不断扩大。

为此,探索节约集约用地对于合肥市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两年多较为系统的探索与实践中,合肥市在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总结了大量的经验,为全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4 合肥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的制度创新及成效4.1 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合肥市行政辖区总面积705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562万亩,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2亩,严格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资源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非常必要。

合肥市城镇市辖区面积83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416平方公里。

2007年,合肥市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当年清理土地1600亩;2009年,再次清理闲置土地6700余亩,批而未用土地7000余亩;2010年,合肥市开展工业用地潜力调查,其中某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平均投资强度为220.22万元/亩,闲置面积713.81亩;低效面积3911.17亩,占总量的25%。

另外,合肥全市共有城中村358个,总占地7.9万亩,除去30%的安置用地,还有约5.5万亩潜力。

由此,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非常重要。

合肥市农村居民点布局松散,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全市特别是三县农村居民点宏观上布局松散,微观上缺乏统一规划,空隙地多,人均用地规模偏高。

2009年末,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达231平方米,远高于《村镇规划标准》中相应的最高人均用地标准(120~150平方米/人)。

据统计,合肥市农村现有70.74万个住户,农村宅基地占地96万亩,人均0.4亩,户均1.35亩,其中约70万人(约合21.4万个住户)已经有1年以上不在农村居住。

按照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28平方米计算,实际农村空置住房面积达2739万平方米,浪费严重。

如果按照人均综合占地100平方米规划,全市可退宅还耕60多万亩。

由此,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非常必要。

伴随着合肥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人多地少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加剧。

在市区增量土地的供应方面,也存在着制约因素。

从供给数量上看,城市建设用地增长潜力有限。

难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面积占市辖区增量土地总面积的68.9%。

不考虑基本农田的保护要求,可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用地、居民点与工矿用地、闲置的荒草地与裸土地和其他可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面积只占市辖区增量土地总面积的31.1%。

从布局上看,西北部分布有饮用水源—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可利用的土地需要作为生态环保用地;东部分布大型铁路编组站,受其分割,土地难以成片开发使用;西南部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增量土地资源较少,仅占6%,尚要在较高的土地利用水平基础上挖掘利用潜力。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保障合肥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必由途径。

4.2 合肥市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创新合肥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主要通过建立“双向约束”机制、调整城镇体系布局、集约建设开发园区、集中改造城中村、规模推进土地整理和紧凑开发滨湖新区等创新手段,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4.2.1 建立“双向约束”机制“双向约束”机制是合肥市在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探索过程中所实施的一种全新机制。

它的核心内容是在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建设项目用地长效管理和过程管理。

在以往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问题上存在着博弈支付,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土地利用上也存在着博弈支付,项目用地之间在排他性产权未界定情况下在土地利用上同样存在着博弈支付,在排他性产权尚未建立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和企业以较低成本掠夺土地等生产要素,增加了土地利用的社会边际成本,使得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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