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中关于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
JGJ145-2013中关于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

检验类型
结构类型
非破损检验
破损检验
锚栓
植筋
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
检验批的锚栓总数
≤100
500
1000
2500
≥5000
按检验批锚栓总数计算的最小抽样数量
20%且不少于5根
10%
7%
4%
3%
注:当锚栓总数介于两栏数量之间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抽样数量。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替换JGJ145-2004标准,标准的抽样规则及结果判定变动较大,
现将抽样及结果判定制作成表格的形式,让现场检测人员及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熟知掌握这些规定,避免锚栓及植筋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3.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基本相同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
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注:1.生命线工程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供、排水,电力,燃气及石油管线,电话,广播,大型医疗系统,公路,铁路等交通工程。
2.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
锚栓:
现场破坏性检验宜选择锚固区以外的同条件位置,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JGJ145-2004后锚固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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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料
3.1 混凝土基材 3.1.1 混凝土基材应坚实,且具有较大体量,能承担对被连接件的锚固和全部附加 荷载。 3.1.2 风化混凝土、严重裂损混凝土、不密实混凝土、结构抹灰层、装饰层等,均 不得作为锚固基材。 3.1.3 基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基材混凝土强度指标及弹性模量取值应
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在既有混凝土结构上的锚固。 2.1.2 锚栓 Anchor 将被连接件锚固到混凝土基材上的锚固组件。 2.1.3 膨胀型锚栓 Expansion anchors 利用膨胀件挤压锚孔孔壁形成锚固作用的锚栓(图 2.1.3-1,图 2.1.3-2) 。 2.1.4 扩孔型锚栓 Undercut anchors 通过锚孔底部扩孔与锚栓膨胀件之间的锁键形成锚固作用的锚栓(图 2.1.4) 。
基材边缘受剪时形成以锚栓轴为顶点的混凝土楔形体破坏形式(图 2.1.14) 。
图 2.1.14 混凝土边缘楔形体受剪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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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 剪撬破坏 Pryout failure 中心受剪时基材混凝土沿反方向被锚栓撬坏(图 2.1.15) 。
图 2.1.15 基材剪撬破坏 2.1.16 劈裂破坏 Splitting failure
0 Ac, N ──单根锚栓受拉,混凝土破坏理想锥体投影面面积;
Ac,N──混凝土破坏计算锥体投影面面积;
0 Ac, V ──单根锚栓受剪混凝土破坏理想楔形体在侧向的投影面面积;
Ac,V──混凝土破坏计算楔形体在侧向的投影面面积; lf──剪切荷载下,锚栓的计算长度。 2.2.4 分项系数及计算系数 γ A ──锚固重要性系数; γ R* ──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 ψα,V──角度对受剪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ec,N──荷载偏心对受拉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ec,V──荷载偏心对受剪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h,V──边距与混凝土基材厚度比对受剪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re,N──表层混凝土因密集配筋的剥离作用对受拉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s,N──边距 c 对受拉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s,V──边距 c 对受剪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ψucr,N──未裂混凝土对受拉承载力的提高系数; ψucr,V──未裂混凝土对受剪承载力的提高系数。
后锚固拉拔抽样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抽样数量规定
后锚固产品进场应进行下列验收:
1.外观检查:
锚栓:应从每批产品中抽取5%且不少于10套样品,检查外形尺寸、表面裂纹、锈蚀或其他局部缺陷,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批产品应逐套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检验。
当有一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产品重做检查,
胶粘剂:外观质量应无结块、分层或沉淀,胶粘剂应全数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检验。
2.力学性能试验:
(1)锚栓应进行锚杆的受拉性能试验,同种规格每5000个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0个按一个检验批计算,每批抽检3根。
(2)胶粘剂应进行C30砼的约束拉拔条件下带肋钢筋与砼的粘结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产品应抽样一组。
拉拔取样数量

植筋拉拔:JGJ145-200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附录A第2.2条规定所植钢筋应按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 根。
DBJ/T50-032-2004第6.0.4条规定:植筋锚固承载力的现场验收检验按同一施工条件下同规格钢筋数量的1%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3根。
以上两套标准的检测方式均采用“非破损检验”,但抽检频率却相差九倍。
按照1%进行抽检不但比按照1‰进行抽检的检测费用高,而且还容易暴露植筋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工程实践中就以两套规范均为现行标准为由,按照1‰进行抽检,甚至有些工程抽检频率比1‰还低很多。
GB50367-2006附录N第1.4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悬挑结构构件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对锚固质量进行检验;第2.2条规定破坏性检测的抽样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若植筋总数不多余100件时,可仅抽取3件进行检验;第2.3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非破损检测,一般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非破损检测;第2.4条规定当不同行业标准的抽样规则与该规范不一致时,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的锚固质量检测,必须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施行日期:2005年3月1日在“附录A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方法“中的“A.2 试样选取“中这样规定:A.2.1 锚固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坏性检验可采用随机抽样办法取样。
A.2.2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等同于1根代表1000根,也就得到3000一组了,一批次不到3000的也要取3根钢筋按如下方法抽检:1、对同一批号结构胶,每种型号钢筋随机抽取3根作为一组,同一批号的结构胶抽验应不小于两组(6根),并作好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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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结果评定
取值说明:
1.关于f y——植筋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f
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y、抗压强度设计值'
y
2.关于
s
k,R N
-锚栓钢材破坏受拉承载力标准值(N ):
依据《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s
yk
R A f N
s
k,,式中:yk
f
—机械锚栓屈服强度标准值(N/mm 2
)
s
A —机械锚栓应力截面面积(mm 2
)。
3.关于
k,*
R N
-混凝土破坏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标准值(N ):现场检测时,检测哪根由设计提供该值,此值应在委托单中填写清楚。
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替换JGJ145-2004标准,标准的抽样规则及结果判定变动较大, 现将抽样及结果判定制作成表格的形式,让现场检测人员及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熟知掌握这些规定,避免锚栓及植筋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抽样数量规定。
JGJ145-2013中关于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2)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结果评定
取值说明:
1.关于f y——植筋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4.2.3条: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 y、抗压强度设计值'
y
f应按表4.2.3—1采用:
2. 关于
s
k,
R
N-锚栓钢材破坏受拉承载力标准值(N):
依据《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2013第6.1.2条规定:
s
yk
R
A
f
N=
s
k,
,式中:
yk
f—机械锚栓屈服强度标准值(N/mm2),取值来自本标准表3.2.3和表3.2.4。
s
A—机械锚栓应力截面面积(mm2)。
3.关于
k,*
R
N-混凝土破坏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标准值(N):现场检测时,检测哪根由设计提供该值,此值应在委托单中填写清楚。
拉拔取样数量

植筋拉拔:JGJ145-200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附录A第2.2条规定所植钢筋应按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 根。
DBJ/T50-032-2004第6.0.4条规定:植筋锚固承载力的现场验收检验按同一施工条件下同规格钢筋数量的1%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3根。
以上两套标准的检测方式均采用“非破损检验”,但抽检频率却相差九倍。
按照1%进行抽检不但比按照1‰进行抽检的检测费用高,而且还容易暴露植筋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工程实践中就以两套规范均为现行标准为由,按照1‰进行抽检,甚至有些工程抽检频率比1‰还低很多。
GB50367-2006附录N第1.4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悬挑结构构件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对锚固质量进行检验;第2.2条规定破坏性检测的抽样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若植筋总数不多余100件时,可仅抽取3件进行检验;第2.3条规定:重要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非破损检测,一般结构构件应抽取每一验收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非破损检测;第2.4条规定当不同行业标准的抽样规则与该规范不一致时,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的锚固质量检测,必须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施行日期:2005年3月1日在“附录A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方法“中的“A.2 试样选取“中这样规定:A.2.1 锚固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坏性检验可采用随机抽样办法取样。
A.2.2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等同于1根代表1000根,也就得到3000一组了,一批次不到3000的也要取3根钢筋按如下方法抽检:1、对同一批号结构胶,每种型号钢筋随机抽取3根作为一组,同一批号的结构胶抽验应不小于两组(6根),并作好现场记录。
JGJ145-2013中关于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与结果判定的汇总(1)

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13) 于 2013 年 12 月 1 日正式实施,替换 JGJ145-2004 标准,标准的抽样规则及结果判定变动较大,现将抽样及结果判定制作成表格的形式,让现场检测人员及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熟知掌握这些规定,避免锚栓及植筋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类型结构类型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一般结构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抽样数量规定非破损检验锚栓植筋检验批的锚栓总数≤ 10050010002500≥ 5000按检验批锚栓总数计20%且不少于10%7%4%3%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算的最小抽样数量 5 根少于 5件进行检验。
注:当锚栓总数介于两栏数量之间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抽样数量。
检验批的锚栓总数≤10050010002500≥ 5000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1%且不按检验批锚栓总数计10%且不少于5% 3.5%2% 1.5%少于 3 件进行检验。
算的最小抽样数量 5 根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 5 件进行检验。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0.1%且不少于 3 件进行检验。
破损检验锚栓:现场破坏性检验宜选择锚固区以外的同条件位置,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 0.1%且不少于 5 件进行检验。
植筋:植筋总数不超过100 件时,可取 3 件进行检验。
注: 1. 生命线工程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供、排水,电力,燃气及石油管线,电话,广播,大型医疗系统,公路,铁路等交通工程。
2. 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
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
3.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基本相同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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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0.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注:1.生命线工程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供、排水,电力,燃气及石油管线,电话,广播,大型医疗系统,公路,铁路等交通工程。
2.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
锚栓:
现场破坏性检验宜选择锚固区以外的同条件位置,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植筋:
植筋总数不超过100件时,可取3件进行检验。
一般结构
检验批的锚栓总数
≤100
500
1000
2500
≥5000
按检验批锚栓总数计算的最小抽样数量
10%且不少于5根
5%
3.5%
2%
1.5%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混凝土后锚固拉拔新标准关于抽样及结果判定的汇总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替换2004标准,标准的抽样规则及结果判定变动较大,
现将抽样及结果判定制作成表格的形式,让现场检测人员及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熟知掌握这些规定,避免锚栓及植筋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抽样数量规定
检验类型
结构类型
非破损检验
破损检验
锚栓
植筋
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
检验批的锚栓总数
≤100
500
1000
2500
≥5000
按检验批锚栓总数计算的最小抽样数量
20%且不少于5根
10%
7%
4%
3%
注:当锚栓总数介于两栏数量之间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抽样数量。
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3.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基本相同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