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第三条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组织。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工程:

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二、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年以

上的工程;

三、工程实体质量、及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且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通过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面性审查,且审查批准后有重大变更的内容已经原审图机构审批;

三、与省内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在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等具有先进性。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亡人安全事故。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申报:

一、天然地基(含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未做地基(静)载荷试验;桩基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或施工过程试桩未进行承载力试验;桩基工程未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桩基持力层(静)载荷试验;

二、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加固补强的质量行为;

三、工程实体质量出现超过设计规范要求的裂缝、有严重的质量缺陷;

四、建筑物沉降、主体结构垂直度超过有关规范及标准的允许偏差限

值;

五、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楼板厚度、后植筋拉拔试验)相关指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第八条申报程序: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两部分。

网上申报:由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评优申报窗口申报。其初次申报时限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内;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后进行第二次申报。

纸质申报:申报单位网上下载打印申报表,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省协会。(具体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

第九条工程核查之前不得进行隐蔽或装饰,如遇特殊情况,部分结构在核查之前需进行隐蔽或装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省评审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装饰。

第十条高层或建筑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可向评审办书面申请分段核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第四章核查

第十一条协会负责组织对创优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之后,结构覆盖之前核查完毕。核查由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的2名以上专家组成核查组进行,由市州评优推荐机构负责组织申报项目相关责任人参加。协会视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相对集中核查,分片分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核查时,申报单位应提供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凡是核查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不得以任何借囗回避或拒

绝(具体现场核查资料见附件1)。

第十三条核查组到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技术、施工难点、质保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和质量特色等;

二、查阅工程建设前期办理手续、有关的质量过程控制资料,核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三、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包括采用回弹仪对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进行抽测等)。

四、以文字和声像形式做好核查记录,并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评审及表彰

第十四条协会每年召开二次评审会,确定省结构优质工程获奖名单。评委从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抽取,每次评审会更新1/3评委。核查组向省评审会报告核查情况并将当期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评审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投票确定省结构优质工程名单。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评审省结构优质工程,以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为依据,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分标准》严格打分,核查得分85分为基本推评分,85分以上(含)的工程有资格参加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可根据本省工程质量总体情况,适当提高推评分。

第十六条获省结构优质工程,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向申报单

位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向获奖工程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六章纪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同时对报送虚假资料的单位,给予取消该申报企业连续两年申报资格的处罚。

第十八条获得“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在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投诉或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经核实,将取消“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称号,收回证书奖牌。

第十九条各地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条核查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约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建议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获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名义进行宣传。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全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

附件2: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件3: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

附件1: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二、申报资料要求

除《申报表》上报纸质资料外,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网上系统提示操作的要求一律从网上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申报资料电子档,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所有扫描文档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扫描应设置高品质,工程质量细部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440。单个上传文档大小应小于5M)。

(一)网上上传申报材料的内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上扫描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上扫描件);

3、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专业性审查意见书及回复(原件上扫描件);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结构)专业性审查意见书(原件上扫描件);

5、建设工程(深基坑、超高超限、抗震等)专项设计审查批准书(原件上扫描件);

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原件上扫描件);

7、工程结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筑沉降观测(最近三次)报告(原件上扫描件);

8、地基基础验槽记录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

9、地下室及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

1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

11、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

12、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主要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图片5张,包括地基基础结构成型图片、结构一层(或标准层、屋面层)的(钢筋绑扎、柱(剪力墙)竖向构件、梁板结构、砌体砌筑成型图片)各一张。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表》应统一用A4纸张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装订整齐。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推荐意见;

2、申报单位应对网上申报资料的齐全、有效及真实性负责,若经评审机构初审、复审、核查发现申报资料任意缺陷将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中的所有数据、签字及印章、时间等必须清晰,全部内容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附件2:

编号: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推荐单位: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表(一)

附件3: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评分标准

1、总则

1.l为统一和规范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促进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

1.2评委会可根据本省工程总体质量水平状况的情况,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评审标准。

2、评分方法

2.1省结构优质工程核查时,核查组对申报工程的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质量特色共4项进行核查。

2.2评分表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质量特色等4个分项核查评分表和一张核查评分汇总表。

2.3分项核查评分表中各核查项目得分应为对照核查标准所得分数之和,每分项表得分应为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4核查评分表不得采用负值,各核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应得分数。

2.5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核查评分表核查项目中设有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当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保证项目总计分的80%,此项核查表不应得分,同时取消该工程评审资格。

2.6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核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满分的分值

分别为:质量管理20分、质量资料25分、实体质量45分、质量特色10分。汇总表总得分应为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

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

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应得分值之和

×100

2.7以汇总表总得分、实测实量得分、保证项目达标情况及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情况作为一个结构工程是否具备省结构优质工程参评资格的依据。具备参评资格的工程必须同时具备: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符合设计值,保证项目符合2.5条规定,实测实量得分15以上(含)且汇总表总得分值应在85分以上(含)。

3、核查评分表

核查评分表分为:

表3.0.1省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评分汇总表

表3.0.2质量管理核查评分表

表3.0.3质量资料核查评分表

表3.0.4.1实体质量(混凝土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2实体质量(砌体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3实体质量(钢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4实体质量(市政道路、桥梁)核查评分表

表3.0.5质量特色及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

表3.0.1

省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表3.0.2

质量管理核查评分表

表3.0.3

质量资料核查评分表

表3.0.4.1

实体质量(钢混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2

实体质量(砖混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3

实体质量(钢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4

实体质量(市政道路、桥梁)核查评分表

表3.0.5

质量特色及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

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第三条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组织。 第二章评选围 第四条在本省围,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工程: 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围: 一、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的工程;

二、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三、工程实体质量、及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规要求,且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通过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面性审查,且审查批准后有重大变更的容已经原审图机构审批; 三、与省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在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等具有先进性。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亡人安全事故。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申报: 一、天然地基(含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未做地基(静)载荷试验;桩基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或施工过程试桩未进行承载力试验;桩基工程未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桩基持力层(静)载荷试验;

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

改造力度,建设一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同时开发建设一批集农产品净化、加工、保鲜、包装等系列服务为一体的配送中心,实现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体系有机对接,形成城乡商品双向流通的新态势。 3、抓住资源优势,发展生产基地,培植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供销社应抓住所处地区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建立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同时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改良品种、提高品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培植农业产业化的主导 产业。 4、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 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社要大 力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服务体系建 设,充分利用其现有的网络体系,引进农 资商品新型经营服务形态,依托农资龙头 企业,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同时,要大 力加强农产品运销、加工体系建设,积极 开展农产品检疫、检验和注册、包装、宣 传,促进品牌农业和标准化农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强国,李宁.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公司 与农户之间契约的稳定性研究[J].农村 经济,2005.10. [2]王胜利,杜晓润.论龙头企业与农户之 间信用关系的治理机制[D].河北经贸大 学学报,2005.7. [3]张长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 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6.6. [4]施建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探索 [J].宁波党校学报,2006.2. [提要]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连锁效应,诱导新产业崛起;对为其提供生产资料的各部门、所处地区的经济结构和发展变化,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本文指出发展湖北支柱产业在战略上必须进行“4个转换”,提出湖北支柱产业“5线7区”的空间布局战略,以及有效的技术战略。 关键词: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收录日期:2012年2月17日 一、引言 支柱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生产发展速度较快,对整个经济起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先导性产业。汽车、钢铁、纺织、化工、建材是湖北传统支柱产业,其支柱作用不强,而且支柱产业分散。湖北的支柱产业群仍然是以劳动密集、资本密集为主的传统结构,技术含量还比较低。所以,要发展湖北的支柱产业需做一些战略上的规划。 二、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转换 发展湖北支柱产业在战略上必须进行“4个转换”,彻底改变传统观念,强调素质、市场、整合、创新。 (一)从数量扩张向素质提高转换。在发展方向上,要从数量扩张向素质提高转换。湖北 支柱产业几十年来走的是一条以数量扩张为 主的发展道路,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率明显落后 于工业发达国家,目前也面临着由低到高的转 变。从1981年到1996年,湖北工业实现了持 续高速增长,钢铁、机电、纺织、化工等行业部 分产品生产能力得到了成倍提高,但在生产技 术水平、物质消耗水平、劳动生产率、产品品种 和质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存在明显 差距。当前和今后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已不再 是追求数量扩张,应转变工业增长方式,从以 数量扩张为主转向以提高产业素质和提高质 量为主。具体的,应做好四个转换:比例调整向 结构升级转换、分散粗放结构向精益聚约结构 转换、劳动密集战略向技术密集战略转换、条 块分割结构向整体关联结构转换。 (二)从多头发展向产业整合转换。在发展 范围上,湖北支柱产业要从多头发展向产业整 合转换,突出刚性。湖北省应坚定不移地实施 刚性战略,抓住支柱产业按照从产品到企业、 从企业到产业的思路,集中人财物,优势倾斜, 规模发展。湖北省应走产业整合的发展道路, 加大力度推进企业间以兼并收购为手段,以提 高国际竞争力为目的的结构重组,进一步做好 强强联合、资产重组工作,优化企业结构,逐步 培植一批分别以武钢、东汽、美尔雅、双环、健 民及红桃K、邮科院等为核心的航空母舰型企 业,首先鼎足国内市场,不断扩大在国内500 强中的比例,最终冲向世界,争取有一、二家企 业跨入世界500强。 (三)由行政手段向市场机制转换。在发展 方式上,湖北支柱产业要由行政手段向市场机 制转换。针对湖北实际情况,在由行政手段向 市场机制转换过程中,开始阶段要注意市场导 向和政府导向相结合。从改革方向来看,产业 结构的变迁和调整最终将依据市场,但在目前 中国国情和湖北省情来看,政府在相当长的时 间里仍然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因为在新型 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形成以前,在国有制度和 市场体制没有充分融合或者说没有找到真正 切合的有效形式之前,政府行为仍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种种先天痼疾及竞争劣势决定其自 身进行结构调整的制度创新的动力不够强劲, 因而需要政府决定产权结构,提供制度创新空 间,并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不适或停滞 的经济结构的效率负责,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 化仍然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但随着经济市场 化程度的逐步加深,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 立,政府的职能定位就在于界定保护产权、维 护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并针对市场失效采取相 应的调节措施,最终让企业成为结构调整的主 体。 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 □文/鲁夏平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广东·河源) 经济/产业 6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4月号上(总第438期)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情况分析报告

凉州区2013年种植结构调整情况分析 (2013年6月) 2013年,全区种植结构调整以节水高效为中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全面落实“两个全覆盖,一个零种植”(区域化种植全覆盖、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全覆盖,井水灌区小麦零种植),通过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强化服务等配套措施,全区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培育进一步加强,节水增收作用进一步凸显。据统计,全区上半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43.76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4.41万亩,其中:小麦9.6万亩,较2010年减少28.9万亩,减幅达75%,井水灌区乡镇小麦“零种植”全面落实。经济作物播种面积39.35万亩,较2010年增加8.35万亩,新增饲用型甜高粱2.01万亩。粮食作物夏秋比由2010年的40:60调整为14:86。全区2010-2013年累计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317万亩,其中:2013年推广116.5万亩,占任务97万亩的120%,有效破解了结构性用水矛盾突出的问题,农业用水占比由2010年的82%调整到目前的75%,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10-2013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对比表

2010-2013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中有减,经济作物播种面积逐年增加。 一、结构调整的特点 (一)粮食面积夏减秋增 1、夏粮面积逐步下降,秋粮面积明显增加 2013年,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4.41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72.6%,较2010年下降5.8个百分点。夏粮14.4万亩,较2010年减少32万亩,减幅达69%;秋粮面积90.01万亩,较2010年增加24.03万亩,增长36.4%。 2010-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对比表 单位:万亩

湖北省新兴产业情况

湖北省产业结构分析 组长:陶攀 组员:孙冯菲,崔晓萍,陈昕,吴蕾,何依然,黎漫玲,胡苗苗,张晓明

目录 湖北省产业结构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湖北省经济概况.. (3) (一)经济总量跨越提升。 (3) (二)发展质效不断提高。 (3) (三)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3) 二,湖北省产业结构 (3) (一).产业结构概况 (3) (二).湖北产业结构概况 (4) (三).湖北省产业结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 1、第一产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5) 2、第二产业水平滞后的原因 (5) (四).优化产业结构 (5) 1.是壮大主导优势产业。 (5) 4.供给侧改革如何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减法 (6) (五).两圈一带经济带--“产业布局” (6) 1.两圈一带含义: (6) 2.两圈一带意义: (6) 3.湖北两圈一带示意图 (6) 4.李宪生报告节录。 (7) 三,湖北产业支柱情况 (8) (一).主要类型 (8) (二).举例分析 (8) (三).湖北支柱产业的空间布局战略湖北支柱产业已形成 (9) (四).湖北支柱产业发展战略转换 (10) (五)湖北支柱产业技术发展战略 (11) 四,轻重工业的发展情况 (11)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湖北发展的根基和支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业总产值情况: (11) ----逆势进位规模总量迈入第一方阵 (11) (二)轻重工业产业结构优化 (12) ----多点支撑打造工业版图新格局 (12) 五,服务业发展情况 (13) (一)经济总量实现新的跨越,占比首次超过工业。 (13) (二)增速高于全国,领先中部。 (14) (三)市场主体快速成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资力度加大,发展后劲增强。 (14) (五)从业人数增多,税收贡献增大。.............................................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湖北省新兴产业情况. (14) (一),新兴产业概况 (14) (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docx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 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 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 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 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 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目录》鼓励发 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 响小的现代服务业。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 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 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 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 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 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 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二、《目录》结构 《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一)鼓励类。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自主创新,需要采取政策措施加以鼓励和 支持的产业。 对鼓励类产业实行优先发展、扶持发展的政策。国家鼓励类的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享受免征关税优惠政策。对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 家、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限制类。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资源节约和节能降耗,不利于环境 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内外市场拓展,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 布局等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产业。 对限制类产业采取引导存量、控制增量的政策。限制类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对限制 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加以改造升级,改建、迁建项目需报市发展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 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第七条申报范围 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15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2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35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四)市政基础设施:

##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 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和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市优质工程(夷陵杯)评委会 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列入国家、省、市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 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1 5 o o m2 及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2 o o o o m2 及以上的住宅群体工程,2 5 o o m2 以上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2 o o 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 物。 第四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 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 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已备 案。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 的工程。 、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三、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上 质量事故的工程。 五、未执行“禁实”、“禁现”相关规定的工程。 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七、重大设计变更未经设计审查通过的工程。 八、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 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创优质结构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十五日 内填写《创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见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 评审办。 二、评审办在收到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五个工作日内 完成核准,经核准的项目评审办按施工进度安排核查人员进行核查。 第七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

湖北产业结构分析

目录 前言 (1)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 (二)文献综述 (1) 一、湖北产业结构的现状 (3) (一)产业结构的含义 (3) (二)产业结构的演变规律 (3) (三)湖北产业结构分析 (5) 二、湖北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7) (一)湖北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7) (二)湖北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7)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0) (一)结论 (10) (二)政策建议 (10)

湖北产业结构分析 前言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研究的永恒主题。湖北也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之所以有这一政策是因为在经济发展中,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取决于这个地区有多强大的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合理的产业结构。而产业是指具有某类拥有共同特性的企业的集合。产业结构是产业之间具有经济技术联系,以市场为主体的存在与分布状态表现出来的,而市场主体则是产业的承载者。产业结构的调整会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市场主体的发展又为产业结构的加速演进创造条件。产业结构的高变换率为市场主体的外在数量增加和内在竞争力提高创造条件,而市场主体的外延扩张和内在升级也会导致产业结构的高变换率。在现代经济增长中,产业结构演进和市场主体发展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对湖北市场主体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国外产业结构的研究成果 在产业结构调整理论中,影响较大的是刘易斯的二元结构转变理论、赫希曼的不平衡增长理论、罗斯托的主导部门理论和筱原三代平的两基准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的提出的二元结构,是指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工业和技术落后的传统农业同时并存的经济结构。即在农业发展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超前进行了工业化,优先建立了现代工业部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后来经过古斯塔夫·拉尼斯和费景汗等人的补充,形成了刘易斯一拉尼斯一费景汗模型。该模型认为,加快农业发展和提高农业效率是促进工业进步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平衡增长”,按照投入和产出的基本原则把有限的可投资资金合理配置在两个部门使之相协调,就能够促进工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赫希曼的不平衡增长理论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资源的稀缺性,全面投资和

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经济 国民经济发展 湖北是经济强省,2012年GDP达22250.16亿元,增速达11.3%,快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九位;人均GDP38878元人民币,折合6158美元,居中国中部省份第一位。 湖北消费水平较高,201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9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居全国第六位。城镇实现零售额7795.57亿元,增长16.8%;乡村实现零售额1401.24亿元,增长11.7%。全省城镇居民收入22903.8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达到37672元,年均增长18.9%。2012年全省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04.17亿元,比上年增长27.6%。产业结构稳步升级,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848.77亿元、11190.45亿元和8210.94亿元,分别增长4.7%、13.2%和10.8%。三大产业结构为12.8:50.3:36.9。 截至2012年12月,湖北省有11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是: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1年,东湖高新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光谷,含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4月在开发区内设出口加工区。含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农业 2012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848.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粮食种植面积418.0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5.8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47.29万公顷,减少1.58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45.73万公顷,增加2.77万公顷。粮食总产量2441.81万吨,比上年增产53.28万吨,增长2.2%;棉花总产量53.15万吨,增产0.57万吨,增1.1%;油料产量319.66万吨,增产14.95万吨,增长4.9%。 第二产业 工业生产保持稳定增长。2012年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11230家,比上年净增1312家,增长13.2%。完成工业增加值955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工业产品结构改善,高新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全年完成增加值270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8.3%。工业产销衔接较好,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全年全省工业完成销售产值31012.9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钢铁、汽车、石化、电力、食品、电子信息、纺织、装备制造、建材等重点行业实现销售产值超千亿元。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3%。全年全省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602.90亿元,增长10.6%;其中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576.90亿元,下降1.0%。建筑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全省资质以内建筑企业2774家,完成施工产值6865.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实现利润291.18亿元,增长25.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第一类鼓励类 一、农林业 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 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6、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鉴定技术和仓储、运输设备的开发与应用 7、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8、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9、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及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 10、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 11、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2、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 13、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4、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5、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农、林作物、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 18、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 19、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0、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1、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2、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23、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25、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 第四条XX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市优质结构奖评审组织工作,市优质结构奖工程视当年度工程结构验收情况,可分上下半年共公布两批获奖名单,每年至少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XX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施工图纸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市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7]94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水平,调动广大施工企业争创优质精品工程的积极性,省建设厅于2004年制定了《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68号),经过两年来的试行,对提高我省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和企业创优质结构工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订了《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68号)同时作废。 附件: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的结构工程评审。 第三条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第四条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2007年3月10日以后开工的省内工程申报天府杯奖必须是省结构优质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评审范围 第五条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建设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二、具有独立的结构受力体系; 三、建筑规模在以下范围: (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 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2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4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4000平方米及以上; 4、8000座(含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5、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500座(含5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300座(含3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湖北省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CONTEMPORARYECONOMICS 量取值范围的假设,可得: 坠s坠b=2(1+β)2k2 (2+θ)2(4+θ)γb2>0(27)由价格弹性的定义: e=-dqdppq=1bp q(28)可知,在本模型中,价格弹性e与变量b呈反比关系。另外,将均衡解s分别对变量k,β,θ,γ求导,得到: dsdk=-4(1+β)2 k(2+θ) 2(4+θ)bγ<0(29)dsdβ =-4(1+β)k2(2+θ)2(4+θ)bγ<0(30)dsdγ=2(1+β)2k2 (2+θ)2(4+θ)bγ2 >0(31)dsdθ =2(1+β)2k2 (18+14θ+3θ2)(2+θ)4(4+θ)2 bγ<0(32)由以上式子可得:命题5:若企业合作创新成功可能性越小,两企业创新能力越强,创新溢出系数越小,产品替代性越弱,产品价格弹性越小,则政府应对企业采取越高的研发补贴比例;若企业合作创新成功可能性越大,两企业创新能力越弱,创新溢出系数越大,产品替代性越强,产品价格弹性越大,则政府应对企业采取越低研发补贴比例。 三、结语 本文采用三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激 励行为、企业的合作创新决策和产量竞争行为三者的内在关系,并得到如下结论:一是存在政府补贴的条件下,企业合作创新带来的企业净利润和社会总福利高于企业单独创新的情况,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合作创新带来的企业成本节约额高于企业单独创新所带来的成本节约额;二是提高政府补贴比例,将增加企业合作创新的投入,提高产出水平和利润水平;三是根据企业创新成功概率、创新能力、创新溢出水平以及产品的替代性和价格弹性的大小,政府应提供相应的研发补贴。此研究对企业的竞争和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并为政府制定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尽管通过理论模型,我们得出了若干有现实意义的结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拓展的研究领域。如在有限理性下,考虑运用演化博弈的理论研究企业合作创新决策和产量竞争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研究政府激励行为和企业的合作创新决策及两者的关系;在市场需求不确定的条件下,研究企业群合作创新决策和政府研发补贴相互关系等。 【参考文献】 [1]Aspremont ,Claude and Jacquemin ,Alexis .Cooperative and No cooperative R&D in Duopoly with Spillover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8(78). [2]Petit ML ,Sannarandaccio F .Endogenous R&D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International Oligopolies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2000,18(2). [3]Gamal Atallah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the Stability of Cooperation in Research Joint Ventures [J].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 ,2003,12(6). [4]罗炜、唐元虎:企业合作创新的原因与动机[J].科学学研究,2001,19(3). [5]陈旭:产业集群内双寡头企业合作创新博弈分析[J].管理学报,2007,4(1). [6]林斌:基于激励相容的上下游企业合作创新问题研究[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8,6(4). (责任编辑:刘冰冰) 图2湖北省1990—2010年三次产业就业比重变化趋势图 【摘要】本文利用湖北省1990—2010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运用协整方法得出湖北省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就业人口比重增加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各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测度,并针对湖北省产业结构现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建议。 【关键词】产业结构经济增长 格兰杰因果检验 贡献度 一、引言 一般来说,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是相互促进的,不同的产业结构具有不同的整体效益,从而导致经济以不同的速度增长。产业结构影响着经济增长的速度及质量,不同速度的经济增长又对产业结构产生不同的需求,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变动。湖北省是中部大省,经济发展较快,但其产业结构仍存在不合理之处,本文主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湖北省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及各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二、湖北省产业结构的演变情况 对于产业结构的衡量,主要采取两个指标S1、S2,其中S1为克拉克定义的产业结构调整系数,即各产业的就业人员数占社会就业总人数的比重;S2为国内学者研究产业结构的问题时采用的指标,即各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本文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湖北省统计年鉴》。 由图1可以看出: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35.1,38,26.9转变为2010年的13.4,48.7,37.9;从总体 湖北省产业结构与 ○焦玉凤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图1湖北省1990—2010年三次产业比重变化趋势图 理论探索

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调整优化全县种植业结构,不断提升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政协于六月十九日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在政协领导带领下,先后深入到东湾镇、五合乡、北滩乡、三滩乡、刘川乡进行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县种植业结构调整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发展的思路,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种植业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甘肃省中东部,黄河上游,黄河流经11个乡镇、154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农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县辖18个乡镇,175个行政村,总人口4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2.3万人。国土总面积5809.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14.9万亩,其中水地50.05万亩,人均水耕地1.18亩。目前,全县共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108.9万亩,其中小麦23.26万亩,水稻3.56万亩,玉米18.42万亩,糜谷2.83万亩,其它谷物2.61万亩,夏收豆类7.74万亩,大豆0.72万亩,棉花0.15万亩,油料4.21万亩,枸杞4.88万亩,籽瓜10.5万亩,蔬菜25.8万亩(含洋芋),瓜类4.35万亩。 2014年粮食总产170477吨,均产220公斤/亩,蔬菜总产658925吨,蔬菜产值80786.84万元。农业总产值171291.68万元,其中种植

业产值133533.49万元,占77.96%,农业增加值102014.2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09元。种植业仍是我县农民最基本的收入来源。根据县情,积极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种植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发展农村经济的现实选择,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特点 近年来,全县围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一快两翻三提高”的总体目标,极力推动“三大产业”、“六大基地”建设,及时调整农业发展策略,以经济作物和蔬菜为重点,引导农民发展高效产业,种植名、特、优、新品种,做大做强做优比较优势产业和产品,全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农业结构新思路、新格局,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经作种植逐渐扩大。一是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2014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04.69万亩,较2014年增加16.38万亩,增幅18.55%,年均增加2.34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77.46万亩,较2014年增加了10.48万亩,增幅15.61%;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11.29万亩,较2014年增加 2.57万亩,增幅29.47%;园林水果面积4.71万亩,较2014年增加1.48万亩,增幅45.82%。二是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渐趋合理。2014年粮食、经作(含蔬菜、水果、瓜类)、饲草面积比和夏秋作物比由2014年的74.11:25.02:0.87和49.73:50.27调整为70.39:27.61:2.00和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

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