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1. 前言公共财物是企业的紧要资源,对于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以及维护员工权益具有紧要意义。
为确保公共财物的合理、有效使用和保管,减少资源挥霍和损失,特订立本《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公共财物的使用、保管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车辆、库存物资等。
3. 资源申请和管理3.1 资源申请全部部门和员工需要使用公共财物时,应提前填写《公共财物申请单》,明确填写以下信息:•资源的具体类别、规格和数量•使用日期和时间•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的审批看法3.2 资源审批和调配上述申请单提交后,由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进行审批并确认资源的调配情况。
审批人员应依据实际需求和资源可用性进行合理的调配和调配。
3.3 资源归还资源使用完毕或者不再需要时,使用者应及时归还资源,并填写《公共财物归还单》。
归还单上应明确填写归还日期、数量等信息,并由相关审批人员确认。
4. 财物保管4.1 责任人员每个部门应指定特地的财物保管人,负责公共财物的保管、维护和清点工作。
财物保管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
4.2 财物登记每一份公共财物都应有认真的登记记录,包含资源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财物登记应由财物保管人进行,确保登记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 财物存放和维护公共财物应妥当存放并保持良好的状态,避开损坏和丢失。
财物保管人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公共财物,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4 财物借用部门间如有财物借用需求,应填写《财物借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
借用期限结束后,应定时归还,并填写《财物归还单》。
4.5 财物报废公共财物实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填写《财物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报废处理方式。
5. 安全和巡检5.1 安全措施财物保管人要加强对公共财物的安全防范意识,合理选择存放地方并采取必需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保护设备等,防止意外损失和偷窃行为。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公共财务管理是政府对公共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过程,是政府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和约束政府公共财政活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程序等规定。
建立健全的公共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公共财政的规范运作、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制原则:公共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共财政资源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2. 经济效益原则:在公共财务管理中,应当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财政资金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3. 公开透明原则:公共财务管理应当实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了解财政活动,促进民主监督。
4. 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编制、执行和管理。
5. 资金管理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规范资金管理行为,防止滥用和挪用财政资金。
6. 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7. 税收管理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和管理,促进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8. 支出管理原则:加强对支出的管控和监督,提高支出的效率和效益。
三、公共财务管理的机构和职责1.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财政收支的决策和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职责。
2. 国库管理机构:负责国家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运用和监督。
3. 税务机关:负责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征税制度的实施和改进等职责。
4. 支出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支出的编制和执行、支出的监督和审计等职责。
5. 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金融机构等,各自负责公共财务管理中的相关事务。
四、公共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健全预算执行和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公共资源交易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保障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及其交易活动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交易活动中的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廉洁高效原则: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权责分明原则: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三)负责交易活动的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监督交易活动中的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五)配合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开展审计、检查工作。
第五条交易主体及其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财务管理职责:(一)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交易活动相关税费。
(二)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三)配合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财务审计、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交易活动中的资金。
(二)资金收支应当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挪用、截留、坐支。
(三)交易活动中的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进行。
(四)交易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算、结算,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当加强对交易活动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当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国家或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财物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些财物包括政府资金、土地资源、固定资产等。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和有效利用公共财物,防止浪费和滥用公共资源,确保公共财产的长期稳定和最大化利用。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资金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等环节,以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合理使用。
2. 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土地资源管理:包括土地出让、土地使用、土地征收、土地转让等环节,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4. 监督与审计:包括对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对公共财物的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正透明。
5. 处罚与追责:对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以维护公共财物的安全和权益。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

公共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控股的单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依法使用政府资金开展公益事业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的单位。
第三条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依法合规运作,确保财务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第四条公共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加强内部控制,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五条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由单位负责人负总责、财务负责人具体执行、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内部审批程序等内容。
第七条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八条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九条对于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单位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共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财务处或财务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处或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编制、实施、监督单位的财务预算;(二)核准、支付和收取单位的各项费用;(三)管理单位的账务、票据等财务文件;(四)开展财务核算、监督和检查;(五)财务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处或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效果和结果,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财务处或财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财务处或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第十五条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财务处或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行政事业单位共用财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共用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共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资金使用合理性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央财政拨款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保障财务安全。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财产,合理、合法使用和管理财务资产,依法、及时依约向国家提供财务信息和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财务活动、财务成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构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监督规范财务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监督效果。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或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编制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实施内部审计和风险预警等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的资格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意识。
第三章财务核算和报表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和权限,建立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核算制度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预算、年度预算、月度预算,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填报和年终结账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条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定期报送相关报表和财务数据,接受审核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防止财务风险和财务犯罪。
公共组织用的财务制度

公共组织用的财务制度一、财务管理目标公共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监督效果、保障资金安全和资金合理分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
公共组织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活动。
2. 财务管理效率原则。
公共组织的财务管理应按照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进行,倡导精细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3. 资金安全原则。
保障公共组织资金的安全,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4. 资金合理分配原则。
对财政拨款、税收收入等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和效益最大化。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制度。
公共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预算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合理性。
2. 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转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性。
3. 会计管理制度。
公共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信息披露,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财务监督制度。
公共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流程。
公共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各项支出的用途和金额,经过审批后执行。
2. 资金使用流程。
公共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支出申请、审批、支付等流程,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 财务核算流程。
公共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财务监督流程。
公共组织应当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五、财务管理责任1. 资金使用责任。
公共组织各级财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公务财务管理制度

公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共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收支活动中的公务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审批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三条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审慎管理、高效管理的原则,做到合法合规、透明公开、信息公开、责任到人。
第四条公务财务管理工作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我单位应建立定期审计、统计、检查机制,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协调顺畅。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七条我单位应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编制规定,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预算计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使用。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根据我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预算金额。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一条完成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整改。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账目清晰、科学、准确。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规定执行,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工作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及时处理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
第十五条做好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的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我单位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资金的收支管理。
第十八条资金预算应合理分配,合理设置账户,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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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
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
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
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
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
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
对损坏或
丢失的要合理赔偿。
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管理制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
凡教师调力的,先扣
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
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
对损掉油漆者
,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
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
对严重损坏或
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
,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
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
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