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程序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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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特殊门诊和犬伤门诊。

报销地点:大观镇医院医保办公室或学校医务室。

报销所需材料: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发票、病历(均为原件)。

注:1.校医务室和大观镇卫生院就医:我院参保学生凭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在学校医务室和大观镇卫生院产生的门诊费用,由学校医务室和大观镇卫生院按规定的门诊报销标准,统筹支付大学生的门诊医疗费。

2.非校医务室或大观镇卫生院就医:学生需持转诊证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领取)、发票、病历、处方(含药品明细和单价)至校医务室或大观卫生院报销。

二、住院报销:

1.在大成都范围内的社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在该医院刷卡报销。未拿到医疗卡的学生产生的住院费用在都江堰市医保局报销。

2.如在异地住院,住院费用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持报销材料到都江堰市医保局报销。都江堰市医保局报销所需资料与流程如下:

(1)住院发票(报销联)、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原件、病历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2)身份证(或户口本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邮政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存折>主姓名、卡号、联系电话)。

(5)住院医院的等级证明和是否定点医疗机构证明。

温馨提示:

1.大学生异地就医病人限回户籍所在地和大学生毕业实习地,且时间限为寒暑假或者学生实习期间。大学生异地就医另需提供病人所住医院等级证明和定点医疗证明,大学生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或住院时间证明(住院时间为我院放假时间并加盖学生处公章)。

2.外伤除以上手续外需提供受伤经过情况说明(加盖学生处公章)以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3.特殊门诊需提供步骤一里的2、3、4,以及每次购药(治疗)发票、处方签、药品费用清单(都需医院盖章)和特殊门诊申请单。

4.如报销其他商业保险请复印好您所需的资料,办理完结算业务后所有单据无法寻查。

5.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病种:(1)自伤自残(2)打架(3)交通事故(4)整形美容(5)婚前怀孕(6)性传播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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