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一个繁琐和复杂的工作。
在实践中,我们会面临一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和对策。
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是投标人了解工程的重要参考,如果文件编制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和争议。
对策是加强文件编制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技术要求不明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该明确,以确保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满足要求,避免因为技术要求不明确引起的分歧。
对策是加强技术要求的编制和审核,确保要求清晰明确。
3. 投标人资质审核不严格:有些工程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资质审核不严格,导致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应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核,确保参与投标的企业具备相应的实力和资质。
4. 投标文件评审不公正:一些地方存在着投标文件评审不公正的问题,导致一些优秀的企业被排除在外,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对策是建立公正公平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投标报价不合理:有些企业为了赢得工程项目,故意低报价,导致工程资金不足,进而造成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问题。
应该加强对投标报价的审核,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 合同管理不到位:一些工程项目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工程款项支付不及时,给承包商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对策是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约和支付及时。
7. 阶段性验收不规范: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都需要进行验收,但有些地方在阶段性验收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应该加强阶段性验收的规范性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8. 施工管理不到位:工程施工阶段是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环节,但有些地方在施工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
对策是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只要加强组织和管理,注重细节和规范,就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市场信息不透明:许多投标者缺乏对市场的准确了解,导致投标时信息不足,难以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
对策:建立健全的市场信息收集机制,包括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沟通交流等,提高对市场的了解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投标计划。
2. 投标文件要求过于繁琐:许多招标方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执行效果,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过于严格,投标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编制文件。
对策:招标方应当合理精简投标文件的要求,避免重复、冗长的内容,提高投标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减少了双方的成本。
3. 投标方不符合资格条件:一些投标方可能不符
合招标方设定的资格条件,但仍然投标,导致后续项目执行中出现问题。
对策:建立完善的资格审查机制,对投标者的资质、经验、信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投标者符合合作条件,避免后续纠纷。
4. 投标价格虚高:为了赢得项目,一些投标者可
能将价格虚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效益。
对策:建立合理的投标评标机制,综合考虑投标价格、质量、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避免过高的价格,确保项目的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
5. 投标方信用不佳:一些投标方可能存在信用问题,导致后续项目合作中出现付款、履约等方面的风险。
对策: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投标者的信用情况进
行评估,确保合作方的信誉良好,减少风险。
综上所述,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机制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
工程招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工程招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工程招标过程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
本文将针对工程招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编制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将会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开展。
常见的问题包括:招标文件缺少重要内容、招标文件中存在矛盾性的条款、招标文件结构混乱等。
对策:对于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情况,需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和质量。
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和合理性。
建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借鉴国际通行的招标文件编制标准,以保证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问题二: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条件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如果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将会导致招标结果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常见的问题包括:招标条件设置过于苛刻、招标条件设置不符合实际情况、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等。
对策:对于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的问题,需要认真调研和分析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招标条件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建议在招标条件设置时,可以参考同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以制定合理的招标条件。
加强与招标人和承包人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制定更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的招标条件。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是一个关键环节。
如果招标文件发布不及时,将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会导致招标活动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对策:对于招标文件发布不及时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工程招标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招标文件的及时发布。
可以采取预留足够的时间来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避免招标文件发布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建议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招标文件的发布和传播,确保招标文件及时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浅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

浅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浅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招投标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信息不对称、低信任度、不规范操作等。
本文将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对策1.1 招标文件信息不透明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的信息不够清晰、完整,投标人难以准确了解项目要求和评选标准。
对策建议:完善招标文件,明确项目要求和评选标准,提供详细的技术规范和投标要求,以确保投标者能够充分理解并准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2 行业垄断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描述:某些行业存在少数几家企业垄断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给其他投标人带来不公平。
对策建议:加强市场监管,打破行业垄断,引入更多的竞争者,促使信息公开和资源公平分配。
二、低信任度问题及对策2.1 供应商的不信任问题描述:供应商不信任招标机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耽心在竞争中得不到合理对待。
对策建议:建立多层次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督,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对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供应商赋予优惠政策和奖励。
2.2 投标人的不诚信问题描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遵守承诺,提供虚假材料,扰乱市场秩序。
对策建议:建立严格的投标监管制度,强化对投标人的审核和追责机制,对违规者实施处罚,并公开暴光,以提升投标人的诚信度。
三、不规范操作问题及对策3.1 招投标流程不规范问题描述:招投标流程不规范,操作不规范,容易引起争议和法律纠纷。
对策建议: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规范和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3.2 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问题描述:招投标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不规范操作。
对策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并提出改进措施。
结论: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低信任度和不规范操作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希翼能够促进招投标流程的规范化和公平性。
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一、引言投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商业合作机会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投标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出发,探讨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投标过程,并掌握解决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二、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 缺乏对招标文件的全面理解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常常会因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全面理解而导致投标方案的不完善或不符合需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应细致阅读招标文件,理清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沟通,以确保充分理解招标要求。
2. 费用预算不准确投标费用的准确预算对于企业的投标成功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企业经验不足、缺乏市场调研等原因,很多企业在费用预算方面存在不准确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投标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以提高费用预算的准确性。
3. 竞争对手分析不足在投标过程中,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对于制定竞争策略至关重要。
然而,很多企业在竞争对手分析方面存在不足。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通过市场调研等途径,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服务等情况,并根据竞争对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竞争策略。
4. 技术方案不具备竞争力在投标过程中,技术方案的竞争力对于企业的投标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很多企业在技术方案的制定上存在不足。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技术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招标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方案。
5. 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投标过程中,与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信息传递不准确或者不及时。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投标过程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并及时沟通与协调。
6. 时间管理不当在投标过程中,时间管理是投标成功的关键之一。
然而,很多企业在时间管理方面存在困难,导致投标过程出现延误。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招投标作为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往往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环绕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
二、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1. 不公平竞争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竞争行为,如贿赂、串标、虚假投标等,导致竞争环境不公平,评标结果失去公正性。
2. 技术要求不合理问题有时,招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的描述不明确或者过于苛刻,给投标方带来困扰,导致无法真正体现优秀供应商的能力。
3. 信息不对称问题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可能不够充分或者不够准确,导致投标方无法获得有效信息,影响投标决策和竞争力。
4. 评标规则不透明问题有时,招标方的评标规则不够明确或者公开,导致投标方无法准确评估自身的优劣势,增加了评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5. 专业知识缺失问题一些中小企业可能缺乏招投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无法参预招标或者无法应对各种问题。
三、对策建议1. 建立监管体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法律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招投标的公平竞争环境。
2. 优化招标文件招标方应合理设置技术要求,明确标书编写要求,提供充分的信息,确保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来说是可理解和可操作的。
3. 加强信息公开招标方应及时、准确地发布招标公告和相关信息,确保投标方获得充分的、准确的信息,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
4. 完善评标规则招标方应制定明确、公开的评标规则,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增强专业知识投标方应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了解,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招投标中的问题和挑战。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招投标监管法律法规2. 招投标文件样本3. 技术要求指南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投标:一种采购方式,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征集供应商投标,并通过评标程序,最终确定中标方。
招投标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招投标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招投标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是一个常见而又重要的过程。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给参与者带来困扰。
本文将介绍一些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参与者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
问题一:招标文件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将导致参与者无法正确理解和准确回应项目要求。
解决方案:作为招标方,应该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需要仔细审核和更新招标文件的内容,并根据需要提供更多的解释和补充信息。
同时,对于参与者来说,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问题和疑问。
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招标方提出请求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解释。
问题二:评标过程的不透明评标是确定招标结果的关键环节。
然而,有时评标过程可能存在不透明的问题,让参与者感到不公平和不信任。
解决方案: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与透明,招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评标程序,确保每个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机会。
同时,招标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公开评标的时间、地点和评标标准等,以增加评标过程的透明度,并为参与者提供机会对评标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
问题三:缺乏招标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或新进入招投标领域的机构来说,缺乏招标经验和专业知识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这可能导致他们在招投标过程中犯下错误或不理解相关规定。
解决方案:参与者可以寻求招标代理机构或专业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招投标方面的专业支持和指导。
此外,参与者也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或研讨会,提升自己在招投标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问题四:投标价格的压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很多参与者为了中标,常常会面临投标价格的压力。
他们可能不得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范围内提供较低的价格,从而降低了项目的利润空间。
解决方案:参与者在确定投标价格时应进行合理的成本估算,并考虑到综合因素,如项目难度、风险和可行性等。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常见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常见问题及对策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对于建筑企业和工程业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招标与投标过程中会涉及到各种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进行讨论。
一、常见问题(一)标书编制不规范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标书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投标企业的中标概率。
一些企业在标书编制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标书内容不够完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等。
这些问题会导致标书的质量不高,影响到投标企业的竞争力。
(二)投标价高低不合理在投标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争取中标,可能会低报价,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障。
相反,有些企业为了确保利润,可能会高报价,导致无法中标。
这些问题都会对工程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三)合同签订反复沟通在中标后,工程业主与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条件条款、工程造价等问题产生分歧,需要多次反复沟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四)工程变更引发纠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工程调整等原因引发工程变更,导致工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产生纠纷,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五)工程延期影响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因为天气原因、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进而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完成。
二、对策建筑企业应该加强标书编制过程中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标书的内容准确完整,工程量清单准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
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来提高标书的编制效率和质量。
(二)合理定价,保质保量推进工程建设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应该进行合理的定价,确保自身利润同时保证工程质量。
不可为了争取中标而低报价,也不能为了确保利润而高报价,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定价。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企业应该与工程业主加强沟通,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减少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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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公开招标之所以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关键是其最能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开标是招标方式的特有环节,也是最能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的环节,更是供应商惟一能够相互了解投标信息的环节。
由于在此环节中,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都必须当场公开,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供应商的质疑。
特别总结出在开标环节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的方法,以供参考。
问题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某招标采购单位在正式开标前,请采购人的纪检部门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向各投标人公布了检查结果,各投标人对检查结果均无异议。
中标结果公布后,有供应商质疑,认为纪检部门代表无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该招标采购单位组织开标时程序有问题,中标结果应作无效处理。
处理:维持原中标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十八号令》)第40条规定: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该规定并没有明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检查,未禁止纪检部门代表或其他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权利。
因此,纪检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从采购程序上而言,并没有问题。
无论是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公证机构,还是纪检部门代表、其他人员,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结束、宣布检查结果后,招标采购单位最好能主动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重新检查,否则视同检查结果有效。
问题二:未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单独将开标一览表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而是将其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是否规定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如有规定,则认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再唱标;如未规定,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唱标时可打开投标文件正本,直接唱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虽然开标时尚未涉及到评标环节,但开标环节出现的问题构成评审环节的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应将问题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处理意见出具书面的结论。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2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三:把投标函错当成了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将应装有开标一览表的小信封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
但在打开小信封唱标时,发现信封中没有开标一览表,而是投标函,没有开标要求的信息,但该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投标文件中有开标一览表。
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是否规定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如规定,则视同该供应商未递交开标一览表,认定该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再唱标;如未规定,则唱标时可打开投标文件正本,直接唱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该供应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工程招标时,有的招标文件就没有规定要开标一览表,经常用投标函代替开标一览表,所以要特别留意招标文件的规定。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2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四:开标一览表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公章唱标时,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出现过相关问题的情形有4种:一是加盖了公章,但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是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是既没有加盖公章,又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是没有加盖公章,而是加盖了合同专用章。
处理:开标时,不管出现哪种情形,都直接唱标。
在评审时,要特别注意“和”和“或”的关系: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有以上4种情形的投标文件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出现第1种、第2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投标,出现第3种、第4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2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五:开标一览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该问题也分2种情形:一是供应商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不一致。
二是开标一览表填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
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
在评审时,按下列方式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一览表填报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如有规定,则有以上情形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则其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投标。
建议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对于开标一览表的填报可以要求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但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这样既可以提高招标的成功率,避免质疑,又可以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保证所有投标人公布信息的一致性。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4项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六:投标报价的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这种问题分3种情形:一是小写单价金额的合计数与大写总价不一致。
二是小写单价金额的合计数与小写总价不一致。
三是大写单价金额的合计数与大写总价不一致。
还有一个特例,即把单价中的计量单位万元误认为是元,造成单价合计金额放大,如40万元,变成了40万万元,但大写总价正确。
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供应商填报的金额唱标。
在评审时,按下列方式处理:对于第1种情形,应以大写总价为准,计算投标报价分,此类情形在开标时出现的概率较大;对于第2种情形,应以小写单价金额的合计数为准;对于第3种情形,应以大写单价金额的合计数为准;对于特例,则以大写总价为准,计算投标报价分。
不论投标人出现以上哪种情形,均不能做无效投标处理,但如果审定的金额明显高于实际可能的报价,则可继续评审,投标人的价格分将很低,基本失去中标的可能;如果审定的金额明显低于实际可能的报价,则可让投标人进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应允许投标人自行申请退出评标,招标采购单位可对其行为予以适当的处理,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依据:《十八号令》第41条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问题七:投标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由于自身原因,填报的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如招标文件要求买2台,投标人只报了1台。
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时,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4项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法》第30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招标文件尽管不是要约,但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限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应作为无效要约处理。
问题八:分包号填报错误在同一标号有多个分包的情况下,投标人将分包号填写错误,如准备参加分包三的投标,结果将开标一览表中的分包号填写成分包二,其他内容均按照分包三的要求进行填报。
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
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澄清和纠正,如投标人同意纠正,可以按照纠正后正确的分包参加评审;如投标人拒绝纠正,则该分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不影响其参加的其他分包的评审。
依据:《十八号令》第54条第2项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问题九: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情形是否重新招标?某招标人邀请招标,向四家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文件递交后经初步审查,发现其中两份投标文件因格式、包装、盖章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要求而未进行实体评审。
招标人认为从剩余的两家投标人中选择中标人范围过小,拟进行重新招标。
但该决定遭到剩余的两家投标人反对,认为重新招标对其不公平。
招标工作于是陷入停滞状态。
招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重新招标呢?如果不重新招标应如何处理?分析一、本案中进行“重新招标”在实践上存在两方面的障碍。
如果重新邀请数家投标人“补充投标”,并与已有的两份投标文件一并评审。
由于已有的两份投标文件的报价和技术方案等核心内容已被公开,如此“补充投标”对已有的两家投标人有不公平的可能。
如果“另起炉灶重新招标”,即剥夺已有的两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则对已有的两家投标人更不公平。
他们势必要向招标人要求补偿,双方就补偿事宜容易发生纠纷。
二、分析一般采购招标中重新招标的条件可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比较。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招标投标法》规定只有三种情形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政府采购法》规定有四种情形应当废标,以及在其中的三种情形下应当重新招标: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招标投标法》使用的概念是“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投标”,没有使用废标概念,直接规定了需要重新招标的三种情形。
而《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废标的四种情形,重新组织招标是其中前三种废标情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