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航标船作业须知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1. 操作前应仔细阅读船舶大舱的操作手册和相关安全规定,并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操作步骤和操作要点,确保自身安全和作业顺利进行。
2. 操作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等,并确保身体健康,避免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
3. 在进行作业前,应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及设备安全可靠,如检查货物的稳定性,维护舱盖和行走通道的完好性,排查火源和有害气体等。
4.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或超负荷操作,必要时应使用辅助工具,如挖掘机、起重机等,确保操作安全。
5. 在大舱内操作时,要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氧气供应充足,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必要时应佩戴呼吸器。
6. 在装卸货物或移动重物时,应注意货物的稳定性,如需使用吊装设备,应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并遵守吊装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7. 制定作业路线和作业范围,确保作业人员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和意外伤害。
8. 注意船舶的稳定性,严禁在装货或卸货过程中超出船舶的负荷限制,确保船舶的安全。
9. 严禁在作业过程中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舱内,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10. 完成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及时报告和修复损坏或故障的设备。
11. 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险或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1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作业安全水平。
船舶航行安全作业指南

船舶航行安全作业指南一、航行前的准备1、船舶检查在出发前,对船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这包括船体结构的完整性,如船壳是否有裂缝、腐蚀等情况;船舶的动力系统,如主机、辅机是否正常运转,燃油、润滑油是否充足;导航设备,如雷达、GPS、电子海图等是否准确可靠;通信设备,如甚高频电台、卫星电话等是否畅通。
2、货物装载货物的合理装载对于船舶的稳定性和航行安全有着重要影响。
要确保货物的重量分布均匀,避免出现重心过高或偏移的情况。
对于特殊货物,如易燃易爆品、危险品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载和固定,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船员配备根据船舶的类型、航线和航行任务,合理配备足够数量、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船员。
船员要熟悉船舶的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程序,并且要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
4、航线规划根据船舶的性能、气象条件和海况,制定合理的航线。
要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恶劣天气、浅水区、礁石区、航道限制等因素,尽量选择安全、经济的航线。
同时,要及时获取最新的航海通告和气象信息,以便对航线进行调整。
5、应急准备在航行前,要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
这包括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救生设备、医疗用品等应急物资,并确保船员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应急程序。
二、航行中的操作1、瞭望与值班在航行过程中,要保持不间断的瞭望,及时发现周围的船舶、障碍物和危险情况。
瞭望人员要保持警惕,认真观察,及时报告发现的情况。
同时,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驾驶台始终有足够的人员值班,以应对突发情况。
2、速度控制根据航线、气象条件和海况,合理控制船舶的速度。
在能见度不良、航道狭窄、船舶密集等情况下,要适当降低速度,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来采取避让措施。
3、避让操作当发现有其他船舶存在碰撞危险时,要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避让行动要遵循“早、大、宽、清”的原则,即尽早发现、大幅度转向、宽裕避让、让清为止。
在采取避让行动时,要通过甚高频电台等通信设备与对方船舶进行沟通,协调避让行动。
船舶安全作业指南

船舶安全作业指南一、作业前的准备1、船舶检查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对船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这包括船体结构的完整性、船舶设备的运行状况、消防和救生设备的可用性等。
确保船舶没有漏水、裂缝或其他损坏,各种设备都能正常工作。
2、货物准备如果是运输货物的船舶,要确保货物的包装完好,重量分布均匀,并且符合船舶的载重限制。
对于危险货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记和存放。
3、船员培训所有参与作业的船员都应接受充分的培训,熟悉作业流程、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操作技能、消防救生知识、通信联络方式等。
4、天气和海况监测提前了解作业区域的天气和海况,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作业。
如果可能遇到大风浪、暴雨等情况,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或调整作业计划。
5、制定作业计划根据作业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明确每个船员的职责和任务,以及作业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二、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航行安全在航行过程中,船员要保持警惕,密切关注船舶的航向、速度和周围环境。
遵守航行规则,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定期检查导航设备和通信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2、货物装卸在装卸货物时,要使用合适的装卸设备,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货物掉落或损坏。
同时,要注意货物的平衡和稳定性,防止船舶倾斜。
3、防火防爆船舶上存在着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规定。
禁止在易燃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人员安全船员在作业过程中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等。
在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绳索和防护栏杆,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注意避免疲劳作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5、应急处理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火灾、漏水、人员伤亡等。
因此,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船员要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本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本船舶大舱作业是指在船舶货舱内进行装卸、堆存、搬运等作业。
这类作业常伴有高风险,需要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来进行。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介绍船舶大舱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
一、安全前提1.1 熟悉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在进行船舶大舱作业前应熟悉作业环境,包括货舱结构、通风情况、作业区域的位置和大小等,并根据环境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2 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检查,保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与船舶大舱作业相关的疾病。
1.3 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在船舶大舱作业过程中应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鞋、安全帽、手套等,以确保个人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2.1 指定负责人:在进行船舶大舱作业时,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监督作业过程,并合理分配作业人员。
2.2 编制详细作业方案:在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流程、安全措施、作业时间等,确保作业过程可控。
2.3 安全会议:在作业前召开安全会议,明确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2.4 检查作业设备:在作业前,应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三、作业防护措施3.1 通风防护:作业过程中应确保货舱内的通风畅通,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必要时应配备通风设备。
3.2 防滑措施:在作业区域内铺设防滑措施,以防止作业人员因地面滑倒而受伤。
3.3 防火防爆措施:作业现场应远离火源,并保持良好的消防设备,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4 重物移动防护:在进行重物移动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固定和牵引措施,以防止重物滑落或砸伤作业人员。
3.5 通道安全:作业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防止堵塞和踩踏,以确保作业人员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
四、作业操作规范4.1 严禁单人作业:在进行船舶大舱作业时,严禁单人操作,至少应有两名作业人员进行配合操作。
4.2 确保作业区域清晰可见:在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区域内的障碍物,确保作业人员的视线清晰可见。
大舱作业安全须知范本(2篇)

大舱作业安全须知范本为了确保大船作业的安全,保护所有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须知。
请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船舶作业的顺利进行以及人员的平安。
一、遵守安全规章制度1. 在船舶作业中,严禁违反任何与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安全指引、工作场所安全标准等。
2. 在作业开始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
3. 任何工作人员都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经其评估擅自操作各类设备和工具。
二、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1. 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务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安全带等。
2. 根据具体作业需求,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等。
3.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脱掉个人防护装备,即使在休息期间也要保持佩戴。
三、使用工具和设备1. 使用工具和设备前,要对其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并符合安全标准。
2. 严禁使用已损坏或不合格的工具和设备,遇到问题应立即报告至负责人员。
3. 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超负荷使用。
四、现场安全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处,并保持其可见性。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其他危险品进入作业现场。
3.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放,确保通道畅通,防止绊倒和意外摔伤。
4. 安全出口应明确指示,保持畅通,并确保所有人员熟知其位置。
五、危险品使用与储存1. 对于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超过规定数量和方式。
2. 使用和储存危险品的作业区域应设置防火设施,确保及时扑灭火灾。
3.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其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或吸烟。
六、气象条件与作业规范1. 在气象条件不稳定或天气恶劣时,应暂停或取消作业,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对于需要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防暑措施,保持充足的饮水。
3. 严禁在大雾、大风、雷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高风险作业或违规操作。
海区航标船舶配置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

海区航标船舶配置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交通部安监字[1994]113号1994年5月23日)沿海航标管理系统中,交通部直属各管理单位所配属的航标工作船舶是负责所辖海域航标维护和建设的专用船舶。
为了合理地配置航标船舶,提高航标船舶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加强对各类航标船舶的管理,依据“经济、合理、适用”的基本原则,结合已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航标船舶的分类及其主要性能,见附表一。
二、航标船舶的基本任务1.大型航标船:A.负责所在海区(指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南海海区,以下同)计划内管理的水上标志的布设、撤除、复位、正常更换任务及航标建设中的有关工作。
B.负责所在海区的年度定期航标巡检工作及对各类航标技术状态的监测和有关科研项目的配合工作。
c.负责所在海区或上级指令跨海区承担应急航标布设及抢修工作。
D.上级下达的其他海上工作。
2.中型航标船:A.负责划定海域(由所在海区划定,报部备案,以下同)内计划内管理的水上标志的布设、撤除、复位、正常更换任务及航标建设中的有关工作。
B.负责划定海域内的指令性航标巡检保养工作及对各类航标技术状态的监测和有关科研项目的配合工作。
c.负责上级指令性的航标应急处理工作。
D.上级下达的其他海上工作。
3.小型航标船(艇):A.负责所在航标管理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日常航标巡检、维护、保养、浮标拖带、拖复位等工作。
B.负责上款工作范围内有关航标的补给工作(含人员运输和生活补给)及建筑、维修用物料的运输工作。
c.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航标事故处理工作。
、D.上级下达的其他海上工作。
三、航标船舶配置的一般原则1.以可行的规划、计划为基础的超前设置原则。
在航标船舶设计和配置上应考虑适当超前。
2.以保证效能与充分利用国家资产为基本条件的经济原则,其中:A.配置量宜少不宜多;B.设计尺度宜小不宜大;c.技术功能宜兼不宜单。
3.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的合理配置原则。
在航标船舶配置上应结合航标的分布情况和工作量,并有利于应急和快速反应。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一、引言船舶大舱作业是指船舶上的货物装卸、仓内货物摆放整理等操作。
由于船舶大舱作业涉及到货物的搬运和仓内的空间狭窄、通风不良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船舶大舱作业的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安全操作规范。
二、作业前准备1.安全防护装备–硬帽:戴在头上,保护头部安全。
–防护鞋:穿戴在脚上,防止意外踩踏和受伤。
–防护手套:穿戴在手上,避免手部受伤。
–防护眼镜:戴在眼睛上,防止眼部受伤。
2.作业前培训–进行相关安全操作培训,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和注意事项。
–熟悉船舶大舱的布局和货物摆放情况。
3.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搬运设备(如起重机、叉车等)和工具(如钢丝绳、扳手等)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完好性。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三、作业操作规范1.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头部、脚部、手部和眼部的安全。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意解开、摘除个人防护装备。
2.确定作业区域和通道–根据作业计划和货物的摆放情况,确定作业区域和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严禁在通道上堆放货物或随意堵塞通道。
3.搬运作业规范–货物搬运前,必须核实货物重量、数量和位置。
–使用合适的搬运设备,避免人力搬运。
–搬运过程中,注意货物的稳定性,避免货物滑落或倾斜。
–搬运过程中,严禁将货物抛掷或投掷。
4.仓内作业规范–进入仓内作业前,必须确保仓内通风良好,如发现异常气味或有毒气体,请立即报告。
–作业时,应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势,避免滑倒或摔倒。
–作业时,应注意避免与其他作业人员相撞或碰撞。
5.灭火器和急救设备–在作业现场设有灭火器和急救设备,并保持畅通和易于取用。
–如发生火灾或意外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或急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四、应急预案1.火灾事故–发现火灾,立即通知其他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器具等进行灭火。
–如火势无法控制,请迅速报警并呼叫专业消防队伍进行扑救。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本

船舶大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本一、作业准备阶段1. 在进行任何大舱作业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船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准备工作。
2. 在船舶到港或停泊期间,应立即对大舱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舱内环境安全。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或相关人员。
3. 在开展大舱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操作方案,并在作业前的必要会议上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
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大舱的结构和设备,了解作业所需的工具、仪器和装备,并进行充分的培训。
5. 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及周围环境,包括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是否正常工作。
二、作业操作阶段1. 进入大舱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2. 在大舱作业期间,必须按照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并遵循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3. 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保证其完好、安全,并严禁超负荷使用。
如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工具和设备,应立即报告并更换。
4. 在进行大舱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与其他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络。
5. 在搬运重物时,必须确保合理、稳定的装载和卸载,严禁超负荷搬运和使用不当的搬运工具。
6. 在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防火设备,并确保舱内通风良好。
7. 在舱内作业时,必须随时注意舱内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止中暑、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作业结束阶段1. 大舱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舱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清除作业现场的杂物和残留物。
2. 已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必须进行清理和维护,并存放在指定的区域,以便下次使用。
3. 在离开舱内之前,必须关闭舱内的供电设备、通风设备等,并确保没有任何遗留物。
4. 大舱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5. 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填写作业记录,并存档备查。
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是确保大舱作业安全的基础,希望全体船员都能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进行作业,确保船舶大舱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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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大中型航标船作业须知
编号:DLHBC-YB-XZ-009
版本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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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受控状态:受控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12日
实施日期: 2019年6月12日
大中型航标船航标作业须知
1.目的
规范大中型航标船的航标作业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中型航标船的航标作业管理。
3.职责
3.1 运行保障科负责大中型航标船航标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在季节性航标作业工作中:各辖区航标作业计划的收集、整理、编排以及向相关单位下达作业任务书;在日常临时性航标作业工作中,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高效完成作业任务。
中标船如被外派执行兄弟航标处的航标作业任务时,则由我处运行保障科与他处运行保障科进行横向沟通和协调,由对方运行保障科具体履行我船在对方辖区内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3.2 航标管理站负责大中型航标船在本辖区内航标作业的前期陆地准备、中期派员随船及后期情况汇总报送工作。
前期陆地准备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组织人力物力完成新标安装马鞍链、灯器、顶标,喷涂标号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及负责为中标船联系靠泊码头、接岸电等工作,在船舶靠泊码头装卸标期间,航标管理站、航标养护中心与作业船舶协同做好浮标过驳工作;在船舶海上作业期间,航标管理站派驻1名对本辖区航标状况熟稔的工作人员(站长或副站长或航标班班长)随船,负责本辖区航标作业的现场协调工作;在完成航标作业任务后,汇总报送包括作业任务书回执、作业总结或意见建议等。
3.3 船舶管理中心负责大中型航标船航标作业的船舶保障以及报送作业任务书回执。
船长系大中型航标船航标作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及作业总指挥,大副(或水手长)负责现场指挥。
作业船舶负责甲板作业包括:新旧浮标的摆放、固定、对接、更
换、起抛等工作,如需在海上进行船船之间的浮标过驳工作,则由相关作业船舶负责完成。
3.4 视工作需要其他随船人员的职责:运行保障科视工作需要派工作人员随船,协同船长及航标管理站随船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随船观摩人员及宣传报道人员要听从作业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安排,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
3.5 航标作业的定位职责:在灯浮标抛设作业中,运行保障科一并将作业标志的位置坐标清楚、准确地列入任务书,待作业船舶到达既定标位后,由船长根据船舶仪器设备以及航速、流速、流向等经验下达抛设指令进行抛设,与此同时,值班驾驶员将标位记录在《航海日志》。
在灯浮标更换作业中,如发现标位不准确,则由航标管理站与运行保障科进行核实后,由作业船舶实施复位,值班驾驶员将复位前后的标位都记录在《航海日志》。
4.工作须知
4.1 浮标的抛设
4.1.1 分工
大副负责掌控甲板作业全局和安全工作,水手长为甲板作业现场指挥,副水手长协助水手长进行现场工作。
4.1.2 抛设过程
4.1.2.1 船长根据航标作业任务书的要求,驶向抛标地点。
4.1.2.2 在距离抛设地点适当位置,控制船速,调整船舶姿态,甲板作业人员就位。
4.1.2.3 水手长指挥甲板作业人员按需节数排放锚链并用连接卸扣将锚链、沉石连接好。
浮标端锚链留出适当长度(以浮标下水后方便脱钩为宜)用制链器刹住。
4.1.2.4 起吊沉石挂于弦外。
4.1.2.5 起吊浮标连接锚链。
4.1.2.6 船长根据水域现场的风、流等因素,合理使用车、舵,驶向抛设位置,并加强了望。
在船舶到达设计位置时完成沉石抛设,并起吊浮标下水脱钩。
4.1.2.7 沉石落水瞬间值班驾驶员及时定位,并将抛设时间、位置及水深记入《航海日志》。
4.2 浮标的撤除
4.2.1 甲板航标作业指挥和负责人员
大副负责掌控甲板作业全局和安全工作,水手长为甲板作业现场指挥,副水手长协助水手长进行现场工作。
4.2.2 撤除过程
4.2.2.1 船长根据航标作业任务书的要求,驶向浮标位置。
4.2.2.2 在距浮标位置适当距离控制船速,调整船舶姿态,甲板作业人员就位。
4.2.2.3 船长根据现场水域的风、流等因素,合理使用车、舵靠泊浮标。
值班驾驶员加强了望协助船长靠泊。
4.2.2.4船舶靠近浮标至作业距离内,水手长指挥作业人员将吊钩挂住浮体上吊环,起吊浮标至一定高度,浮标端锚链留出适当长度用制链器刹住,操作吊车将浮标底部放至甲板上,打开卸扣,将浮鼓平放到甲板上。
作业人员将锚链连接至绞盘并操作绞盘绞锚链,沉石出水后用吊车将沉石起吊至甲板(绞盘受力较大时船长可操纵船舶拖动沉石后再绞)。
4.2.2.5将沉石吊上甲板,打开连接卸扣,撤除工作完毕。
值班驾驶员将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4.3 浮标的更换
4.3.1 船长根据航标作业任务书的要求,驶向浮标地点。
4.3.2 在距浮标位置适当距离控制船速,调整船舶姿态,甲板作业人员就位。
4.3.3 船长根据当时所在水域的风、流等因素,合理使用车、舵靠泊浮标。
值班驾驶员加强了望协助船长靠泊。
4.3.4 当浮标进入吊车作业区域内,水手长命令吊车吊钩挂住浮标上吊环。
4.3.5起吊浮标至甲板,继续起吊锚链至适当长度(以换标后能顺利下水为宜)用止链器刹住锚链,打开浮标连接卸扣,将旧浮标移开落稳在甲板上。
4.3.6 起吊新浮标连接锚链,新浮标下水后脱吊钩。
4.3.7值班驾驶员校核浮标位置后,打开止链器,更换作业完毕。
4.3.8 值班驾驶员将更换完毕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4.4 浮标的位置移动
4.4.1 船长根据航标作业任务书的要求,驶向浮标地点。
4.4.2 在距浮标位置适当距离控制船速,调整船舶姿态,甲板作业人员就位。
4.4.3船长根据当时所在水域的风、流等因素,合理使用车、舵靠泊浮标。
值班驾驶员加强了望协助船长靠泊。
4.4.4 当浮标进入吊车作业区域内,水手长命令吊车吊钩挂住浮标上吊环,起吊浮标至马鞍链完全出水。
4.4.5 将绞盘链接锚链并绞至沉石出水,用止链器刹住锚链,船长低速操纵船舶航行至浮标设计位置,值班驾驶员通知打开制链器将沉石放至水底,吊车起吊浮标并放入水中,完成复位。
值班驾驶员将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4.5 安全及其他事项
4.5.1 航标作业时,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均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4.5.2浮标及其他航标器材的转运、吊装上船等事项由各所属航标站具体负责。
如果浮标等器材在养护中心场地,由养护中心配合实施。
4.5.3 如果航标需要定位,由航标所属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
4.5.4 在不设水手长的船舶,由大副负责指挥甲板航标作业。
4.5.5在浮标装上船后,如果航行距离较远,应对标体进行加固处理。
4.5.6 在船舶进行浮标撤除、更换或者复位等作业开始前,如果因风浪或其他原因船舶无法靠近浮标至吊车作业区域时,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以钢丝套
套住浮标,用绞盘将浮标绞至适合作业区域(吊车作业区域),再以吊车吊钩挂住浮标吊环进行下一步作业。
4.5.7 在进行航标作业时,非船上人员应远离前甲板等作业区域。
4.5.8在进行航标作业时,若锚链过长,可用两个止链器分别刹住锚链,以免抛设时因锚链过长突然落水或入水过快造成危险。
4.5.9在浮标连接完毕后,如果离抛设地点较远,浮标先不要下水,以免影响船舶操纵、损坏标体。
4.5.10在撤除沉石遇到困难时,要时刻观察钢丝绳的受力情况,提早做出判断,以免造成危险情况的发生。
4.5.11在完成新设浮标、应急复位、调整位置作业时,由运保科负责具体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