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规则要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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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技巧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交易市场也变得越来越普及和便捷。

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也是其中的一种,有着不可忽视的市场机会和风险。

本文将对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技巧进行探讨。

一、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定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是指指数、商品、股票等资产在期货交易所上以标准合约为基础的现货交易。

投资者通过期货合约进行交易,即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时间和数量,对一种特定商品或其他资产进行买卖。

这种交易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集中化、标准化的合约设计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

二、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主要品种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主要涉及到金属、能源、农业、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

具体包括以下品种:1. 软商品:主要指农作物、食品和能源等,例如大豆、玉米、棉花、棕榈油等。

2. 金属:主要指各种金属,包括银、铂金、铜、铝等。

3. 能源:主要指天然气、石油、电力等。

4. 化工:主要指各种化学品,包括石化产品、塑料、橡胶、化纤等。

以上品种涵盖了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主要领域,并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新的品种。

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优势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相比于其他交易方式有如下优势:1. 高杠杆:期货交易杠杆是比较高的,可以通过投入少量资金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2. 多样性: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包含了多个品种,让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

3. 透明度:交易过程完全公开、透明,所有交易信息都可以公开查看。

4. 趋势性: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很强的趋势性,与投资者自身的技术分析相结合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走势。

四、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主要技巧1. 谨慎选择品种:在进行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只有对该品种了解透彻,才能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

2. 技术分析:在期货交易中,技术分析是一种很重要的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图表中的价格和交易量,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

3. 风险管理:在进行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时,必须严格控制风险,如选择适当的止损点、保证金水平等。

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大商所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简称,是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所之一、以下是大商所各品种交割的注意事项。

1.豆粕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豆粕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要求合格的豆粕,包括含粉量、含油量、水分、不溶性杂质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2.大豆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大豆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大豆,包括含油量、杂质、水分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3.纤维板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纤维板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200张。

-交割标准:合格的纤维板,包括厚度、尺寸、分层性能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4.玉米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玉米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玉米,包括水分、杂质、不完整粒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5.焦炭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焦炭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焦炭,包括灰分、挥发分、硫分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这些品种的交割都有具体的交割标准和期限,投资者在交割前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应的条件。

同时,在交割过程中,投资者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交割通知:投资者在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前收到交易所的交割通知,通知中包含了交割品种、数量、交割地点等信息。

2.交割仓单:投资者需要在交割前办理交割仓单的过户手续,确保仓单持有人的一致性。

3.交割手续费:交割过程中,交割方需要缴纳一定的交割手续费用,投资者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

4.交割仓库:投资者需要选择一个符合交割标准的交割仓库,确保交割品质和数量的安全。

总结来说,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有其具体的交割标准和期限,投资者在交割前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注意交割通知、交割仓单、交割手续费、交割仓库和交割验收等事项。

期货交易中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所制度

期货交易中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所制度

期货交易中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所制度期货交易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交易规则和交易所制度对于保护交易参与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稳定和流动性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交易规则和交易所制度两个方面来探讨期货交易中的相关内容。

一、交易规则1. 交易对象的规定期货交易是以某种标的物进行的,交易所会明确规定可以进行交易的标的物种类和品种。

比如,国内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的物有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债券期货等。

2. 交易合约的规定交易所会制定交易合约,明确交易单位、合约规格、交割日期等细节内容。

交易参与者在交易所内根据交易合约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成交规则期货交易的成交规则包括定时交易、集合竞价交易等多种方式。

交易所会规定交易时段,并对每个时段内不同价格的成交量进行统计,形成市场成交价和成交量的数据。

4. 交易保证金制度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交易所会采用交易保证金制度。

交易参与者在交易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应对潜在的交易风险。

5. 交易费用为了维持交易所的正常运作,交易参与者需要缴纳一定的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交易所会员费等,这些费用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二、交易所制度1. 会员制度各个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度,以保证交易参与者的身份合法性和交易者的交易行为符合一定的规范。

会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规定缴纳会员费,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

2. 监管制度交易所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交易行为。

监管机构会定期对交易所内的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对交易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信息披露制度为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交易所实行信息披露制度。

交易所会及时公布交易所内的交易数据、成交价、成交量等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和归档。

4. 风险管理制度交易所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和管理交易所内的市场风险。

交易所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风控措施、设立限仓限额等,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期货交易规则详解1.交易的标的物: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某种商品或资产,如股票、债券、外汇、石油、黄金等。

在选择期货品种时,投资者应该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品种。

2.合约的签订:期货交易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合约。

合约中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易商品的数量、价格、交割日期、交割方式等。

在签订合约时,投资者应该认真阅读合约条款,谨慎签订合约。

3.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即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保证合约的履行。

保证金可以以现金、实物或者仓单等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视交易所规定而定。

4.价格波动限制:期货市场对于价格波动有一定的限制,以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导致市场风险过高。

一般来说,交易所会制定涨跌停板制度,限制期货价格的最大波动幅度。

5.交割日期:期货合约规定了交割日期,即买卖双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进行交割。

在临近交割日期时,投资者应该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做好平仓或交割准备。

6.交易量和持仓量: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和持仓量也是投资者应该关注的重要指标。

通过观察这两个指标的变化,投资者可以了解市场的走势和期货市场的风险情况。

7.下单方式:期货交易的下单方式有市价单、限价单和止损单等。

市价单是按照市场当前价格进行下单;限价单是按照指定的价格或比当前市场价格更好的价格进行下单;止损单是按照指定的价格或比当前市场价格更差的价格进行下单。

下单时,投资者应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下单方式。

8.平仓和交割:期货交易可以进行平仓和交割两种操作平。

仓是指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原有合约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合约,进行对冲;交割则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实物交收或资金结算。

期货交易注意事项一、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期货市场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国内和国际的经济政策、政治事件、自然灾害等。

因此,投资者应该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和操作方法。

期货市场中的大宗商品交易

期货市场中的大宗商品交易

期货市场中的大宗商品交易期货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宗商品交易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大宗商品交易是指以大宗商品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这些大宗商品可以是农产品、能源、金属等等。

在期货市场中,大宗商品交易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

这些交易活动在保障物价、风险管理和投资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交易特点、市场参与者和交易机制等方面对期货市场中的大宗商品交易进行探讨。

一、交易特点1. 标准合约:大宗商品交易通常采用标准合约,规定了合约的交割期限、交割品质和交割地点等细则,为交易者提供了明确的交易规则。

2. 杠杆效应: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交易者只需按照合约交割价值的一定比例提供保证金,即可进行交易。

这种杠杆效应使得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大幅提高,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

3. 交易时间和流动性: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长,市场流动性较高,交易者可以在任意时间进行买卖操作,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二、市场参与者1. 生产商和消费者:大宗商品的生产商和消费者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生产商可以通过期货市场锁定价格,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而消费者可以通过期货交易获取所需大宗商品的价格保护。

2. 投机者和套保者:投机者是期货市场中的交易者,通过对市场的走势预测将价格波动转化为投资收益。

而套保者是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期货交易来降低市场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3. 经纪商和交易所:经纪商是期货市场的中间人,提供交易服务、资金托管等功能;交易所则是期货交易的场所和监管机构,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三、交易机制1. 交易品种和合约:期货交易涵盖了多种大宗商品,如农产品、能源、金属等,不同的大宗商品有不同的合约规则和交易特点。

2. 交易规则: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包括买卖委托、交割方式、限制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等等,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交割和结算:期货合约的交割通常可选择现金交割或实物交割,具体交割细则由交易所规定。

结算则通过资金清算和头寸调整等方式进行。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操作规程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操作规程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操作规程第1章总则 (5)1.1 交易原则 (5)1.1.1 公平公正原则: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保证各类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维护市场公正,禁止任何形式的操纵市场价格、欺诈、虚假交易等不正当行为。

(5)1.1.2 透明度原则:交易市场应公开交易规则、交易价格、成交信息等,保证市场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传播,提高市场透明度。

(5)1.1.3 风险可控原则:交易市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5)1.1.4 依法合规原则:交易市场及交易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交易规则,保证市场秩序正常运行。

(5)1.2 交易范围 (5)1.2.1 商品范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涵盖能源、金属、农产品、化工品等大宗商品类别。

(5)1.2.2 交易方式:交易市场可开展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多元化交易方式,满足不同交易主体的需求。

(5)1.2.3 交易主体:交易市场应面向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等开放,实现多层次、广覆盖的交易主体结构。

(5)1.3 操作规程的适用范围 (5)1.3.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所有交易主体。

(6)1.3.2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交易市场的交易、结算、交割、风险控制等环节。

(6)1.3.3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交易市场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交易员、风险控制人员等。

(6)1.3.4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交易市场与其他市场、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合作与交流的各个环节。

(6)第2章交易主体与交易方式 (6)2.1 交易主体资格 (6)2.1.1 交易主体范围 (6)2.1.2 交易主体准入条件 (6)2.2 交易方式 (6)2.2.1 现货交易 (6)2.2.2 远期交易 (6)2.2.3 期货交易 (6)2.3 交易主体行为规范 (7)2.3.1 诚信交易 (7)2.3.2 合规经营 (7)2.3.3 信息披露 (7)2.3.4 风险控制 (7)2.3.5 交易记录保存 (7)第3章交易流程 (7)3.1 交易准备 (7)3.1.2 注册与认证 (7)3.1.3 交易账户管理 (8)3.1.4 交易规则了解 (8)3.2 交易报价与竞价 (8)3.2.1 报价方式 (8)3.2.2 报价规则 (8)3.2.3 竞价方式 (8)3.2.4 竞价规则 (8)3.3 成交与合同签订 (8)3.3.1 成交确认 (8)3.3.2 合同签订 (8)3.3.3 合同备案 (9)3.4 交易结算与交割 (9)3.4.1 交易结算 (9)3.4.2 交割方式 (9)3.4.3 交割流程 (9)3.4.4 交割违约处理 (9)第4章交易资金管理 (9)4.1 资金账户管理 (9)4.1.1 账户开设 (9)4.1.2 账户监管 (9)4.1.3 账户变更与注销 (9)4.2 资金结算 (10)4.2.1 结算方式 (10)4.2.2 结算时间 (10)4.2.3 结算流程 (10)4.3 资金风险管理 (10)4.3.1 风险评估 (10)4.3.2 风险控制 (10)4.3.3 风险处置 (11)第5章交易信息管理 (11)5.1 交易信息公开 (11)5.1.1 公开原则 (11)5.1.2 公开内容 (11)5.1.3 公开方式 (11)5.2 交易信息保密 (11)5.2.1 保密原则 (11)5.2.2 保密措施 (11)5.3 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 (12)5.3.1 数据统计 (12)5.3.2 数据分析 (12)5.3.3 数据应用 (12)第6章交易风险管理 (12)6.1.1 市场风险识别 (12)6.1.2 信用风险识别 (13)6.1.3 操作风险识别 (13)6.1.4 合规风险识别 (13)6.2 风险评估与控制 (13)6.2.1 市场风险评估与控制 (13)6.2.2 信用风险评估与控制 (13)6.2.3 操作风险评估与控制 (13)6.2.4 合规风险评估与控制 (13)6.3 风险处置与应急处理 (13)6.3.1 风险处置 (13)6.3.2 应急处理 (13)6.3.3 信息沟通与报告 (14)第7章交易监管与合规 (14)7.1 监管体系 (14)7.1.1 建立健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和监管流程,保证交易活动合规、有序进行。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商品期货交易规则是指在商品期货市场中,各方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交易的公平、透明和稳定,保护参与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

以下将详细解析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所规则、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流程等。

一、交易所规则商品期货交易所是商品期货市场的中心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交易规则。

各个交易所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但大致遵循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品种:交易所规定了可交易的具体商品品种,如金属、农产品、能源等。

不同品种的交易规则可能存在差异,参与者需根据规定选择合适的品种进行交易。

2. 合约规格:交易所对每个品种的合约规定了具体的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内容。

参与者在交易前需了解并遵守合约规格,以确保交易的有效进行。

3. 交易限制:交易所设定了一些交易限制,如最大交易量、最大持仓限制等,旨在控制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

参与者需在合规范围内进行交易,避免超出规定限制。

4. 交易费用:交易所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于维持交易所运营和监管市场。

参与者需支付相应的交易费用,并按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

二、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市场可以交易的品种较多,主要包括金属、农产品和能源等。

下面对常见的几种交易品种进行介绍。

1. 金属:金属类期货品种包括黄金、白银、铜等,这些品种多用于投资和对冲风险。

交易者通过商品期货市场可以买卖这些金属合约,参与价格的波动。

2. 农产品:农产品期货包括大豆、小麦、玉米等,交易者可以参与这些农产品的交割和价格波动。

农产品期货的价格受到季节、天气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交易者需充分了解基本面因素。

3. 能源:能源期货包括原油、天然气等,这些品种多与能源市场相关。

交易者可以通过购买或卖空这些期货合约,参与能源市场的投资和交易。

三、交易时间商品期货交易时间根据不同交易所和品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分为夜盘和日盘。

夜盘是指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日的夜间开设的交易阶段,以适应全球市场的需求。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2003年4月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交易规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大豆、豆粕、啤酒大麦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五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 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九条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 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第十三条期货合约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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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规则
要点整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要点
1.交易时间
(1)一个完整的交易日
交易日: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结束。

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按照常理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没有夜盘交易时间。

(2)期货交易所品种交易时间
2.交易指令
限价指令:指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执行指令时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市价指令:指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执行指令时以涨(跌)停板价格参与交易的买(卖)指令。

交易指令的单笔最大下单手数
3.撮合机制
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在各交易时间段收取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规定
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规定
5.涨跌停板
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时,成交撮合原则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注:上期所平今仓不适用本原则。

新合约上市当日至成交首日,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2倍。

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单边市的涨跌停板及交易保证金
强制减仓: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的所有持仓,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则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对锁持仓自动对冲。

6.持仓限制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

上期所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规定
大商所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规定
郑商所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规定
7.大户报告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持有某期货合约数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持仓等情况。

8.强行平仓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二)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三)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五)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原则
9.结算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当日结算价: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其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若合约当日有买、卖双方委托报价的,以最高买报价、最低卖报价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三者居中的一个价格作为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二)若合约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以该停板价格作为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三)若合约当日无委托报价,或者有买或卖单方委托报价但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以当日距无成交合约最近的前一有成交合约作为基准合约计算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

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10.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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