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函[2006]205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8.08•【字号】川建勘设科发[2012]372号•【施行日期】201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2]372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遏制和纠正个别部门和地区违法违规乱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含预审)、备案等事项,以及违法违规设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地区封锁、部门准入、行业垄断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监管工作,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现就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审核与监管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相关法规及建设部规章的规定,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资质以及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冶金、军工、机械、核工业、铁道、公路等在内的我国现行21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标准制订、审查、核准、证书颁发和监管权限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使。
任何部门、任何地区不得以加强本行业、本地区管理等为由,超越法定职责和权限设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备案管理和信用等级登记等事项。
无上位法依据、违规设立的上述事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予认可,其所设资质、备案管理等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承接相关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依据和前置条件,不得受理其施工图审查备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见附件1。
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查、审核监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法定范围内组织好初步设计审查、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等专项审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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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8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建筑节能是贯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在城乡建设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水平,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节能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二、全省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02)等国家和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三、积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
加强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坚持与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相结合,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材料、高效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建筑节能系统和技术,鼓励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用能设备。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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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为全面推动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文)(以下简称41号文),各地已陆续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30日由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是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应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有关各方的责任(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主要负责制定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并颁发审查批准书;负责制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条件,批准审查机构,认定审查人员;对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施工图设计审查负依法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责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新时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设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建筑的适用性、舒适性、安全性,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近年来,虽然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城市建筑仍然存在贪大、媚洋、求怪,缺乏文化底蕴与地域特色,追求开发强度,忽视宜居环境,追求外形古怪,忽视功能使用等问题。
建筑能否体现建筑方针,能否满足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起决定性作用。
没有优秀的建筑工程设计作支撑,再好的规划也不能实现。
建筑工程设计在加强建筑节能、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是建筑工程灵魂与龙头。
建筑工程设计对于创建更具生命力的建筑、提升城镇化品味和质量、提供舒适宜居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建筑设计。
二、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不仅要符合规划要求,更要体现建筑艺术、环境景观艺术、人文及历史文化艺术的综合要求,因此各地要紧密配合,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建筑师在城市设计中的作用。
(一)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
城市设计应统筹城市整体平面、立体空间、建筑风貌体量、色彩、天际线、景观绿化等要素,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各地应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探索、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加强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街区和城市保护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
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
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及签名签章格式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及签名签章格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川建勘设科发〔2015〕845号•【施行日期】2015.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及签名签章格式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84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554号)要求,为提高全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提升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勘察设计成果报送时间、方式和内容勘察设计单位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勘察设计”频道,在该频道左侧点击“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图标,进入“信息平台”报送21个行业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成果。
(一)工程勘察单位(具备相应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现场作业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3个工作日前,应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工程勘察项目的地点、进出场时间、主要技术人员、机具设备和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含劳务资质证书)(全部为pdf格式)等信息,在“信息平台”上报送。
(二)工程勘察单位(具备相应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现场作业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勘察现场作业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全部为pdf格式)等信息。
(三)工程勘察单位根据勘察现场作业成果完成工程勘察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勘察报告(全部为pdf格式)等信息。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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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55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发建设了“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并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1年多的运行,取得了应用成果。
经研究,决定全面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办理勘察设计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采集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信息,建立全省统一的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工程勘察和设计合同备案、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人员管理、统计年报和季报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实现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在线监管和查询服务,实现省外入川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网上办理核验。
二、工作安排(一)信息平台培训为了推进“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应用,8月中旬,举办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会。
8月下旬,举办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施工图审图机构信息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会。
(二)信息平台试运行9月1日至12月31日,信息平台试运行。
12月31日前,各企业将其从业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平台,申领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图机构及从业人员数字证书。
四川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工程项目: 子项名称:报告编号: 项目编号:审查机构: 资质印章:审查机构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章)(签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使用须知一、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一式七份,分别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质监部门使用和建设行政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备案。
二、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进行落实,并以正式设计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按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供建设单位。
三、监理单位和质监部门应严格按照据本“报告”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依照各自的职责监督实施。
四、“报告”中施工图审查结论、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行业监管的依据之一建设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委托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一审□二审口三审□)合格。
项目基本情况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工程设计等级建筑高度(m)建筑使用性质总建筑面积(卅)建筑层数(F)(地上/地下)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审查报告编号项目编号备注建筑给排水勘察结构抗震强电弱电暖通审查专业审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注:1、审查专业名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变更,结构、桥梁、隧道专业应同时有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2、本表一式七份,分别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质监部门使用和建设行政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备案。
(审查机构名称)(盖章)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表(单子项)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表(单子项)项目编号:报告编号: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表(单子项)附注:1、根据各专业审查意见在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打“V”第次审查共页第页2、在综合结论栏的正方形内打“V”;如£。
3、审查专业名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变更,结构、桥梁、遂道专业应有审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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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函[2006]205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现就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严格遵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
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施工图审查内容。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应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查。
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设计应列入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查并单独出具《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四、施工图审查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审查单位认定书所界定的范围及级别承担审查业务,不得超范围、超级别承揽审查业务。
五、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认定书的单位均可承担相应的工程勘察报告或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等方案审查。
工程勘察报告或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等方案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方可采用。
工程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原则上应由同一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六、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按《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及《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办法》(川建发[2002]408号)、《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川建勘设发[2006]133号)的有关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应委托具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七、对审查综合结论为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须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节能审查备案表。
八、施工图审查备案时,应提供审查单位出具的审查报告、节能审查备案表、审查合格书。
负责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存档,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
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作为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的凭证之一。
九、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节能审查备案表以及审查备案通知其样表均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见附件),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各市、州不得再单独制定。
十、施工图审查备案属告知性备案,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增减备案内容,不得改变备案方式,不得增加备案程序,不得延误办结时限。
十一、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其修改、完善的内容不涉及本通知第一、二、三条相关内容的,可不再报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确认。
十二、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表应有各专业审查人员(1名)签字,其中房屋建筑的结构专业,市政工程的桥梁、隧道专业,还必须有审核人员签字。
十三、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经省建设厅认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相应范围的施工图审查业务。
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市、州设立窗口或办事处,应当在省建设厅审查备案后设立。
十四、国家和省立项的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报省建设厅备案。
十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复合地基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2003]56号)、《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审批制度改变为备案制度的通知》(川建发[2004]108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施工图审查有关表格及说明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工程项目:子项名称:报告编号:项目编号:审查机构:(签章)资质印章:(签章)审查机构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使用须知一、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一式七份,分别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质监部门使用和建设行政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备案。
二、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进行落实,并以正式设计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按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供建设单位。
三、监理单位和质监部门应严格按照据本“报告”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依照各自的职责监督实施。
四、“报告”中施工图审查结论、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行业监管的依据之一。
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表(用于单子项)报告编号:建设单位送审日期审毕日期勘察单位证书编号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建设地点抗震设防烈度(度)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子项概况工程设计等级(级)建筑使用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面积(m2)建筑层数地上/地下(F)建筑耐火等级(级)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类别(类)抗震等级(级)是否属超限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m2)审查汇总审查专业审查结论处理意见违反强制性条文数是否复审审查人审核人合格不合格不修改一般修改重大修改重新设计地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暖通综合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汇总人(签字)年月日审查机构(签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注:1、根据各专业审查意见在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打“√”。
第次审查共页第页2、在综合结论栏的正方形内打“√”;如√。
3、审查专业名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变更,结构、桥梁、遂道专业应有审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表(用于多子项)报告编号:项目编号:建设单位送审日期审毕日期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建设地点抗震设防烈度(度)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子项概况代号子项名称工程设计等级(级)建筑使用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面积(m2)建筑层数地上/地下(F)建筑高度(m)耐火等级(级)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类别(类)抗震等级(级)是否属超限高层建筑12 34总建筑面积(m2)审查汇总审查专业审查结论处理意见违反强制性条文数是否复审审查人审核人合格不合格不修改一般修改重大修改重新设计地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综合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汇总人(签字)年月日审查机构(签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各专业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栏内填写子项代号打“○”,如1。
第次审查共页第页2、在综合结论的正方形栏内填写子项代号,如13、审查专业名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变更,结构、桥梁、隧道专业应有审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施工图审查意见表()专业报告编号:项目编号:(表1)工程项目子项名称查意见本专业工程概况与基本评价:勘察设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涉及安全、公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违反强制性条文数处理意见□不修改□一般修改□重大修改□重新设计是否复审审查人(签字)年月日审查机构(签章)年月日审核人(签字)年月日注:1、结构、桥梁、隧道专业应有审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2、凡违反强制性条文,请在该条前面加“●”作标识。
3、在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在方形内打“√”,如√。
第次审查共页第页施工图审查意见表(首页)()专业报告编号:项目编号:(表2-1)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审查意见本专业工程概况与基本评价:勘察设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涉及安全、公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审查人(签字)年月日审核人(签字)年月日第次审查共页第页施工图审查意见表(末页)()专业报告编号:项目编号:(表2-2)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审查见续上页:建议: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违反强制性条文数处理意见□不修改□一般修改□重大修改□重新设计是否复审审查人(签字)年月日审查机构(签章)年月日审核人(签字)年月日注:1、结构、桥梁、隧道专业应有审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2、凡违反强制性条文,请在该条前面加“●”作标识。
3、在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在方形内打“√”,如√。
第次审查共页第页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建设单位::你单位于年月日委托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一审□二审□三审□)合格。
项目基本情况工程项目子项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工程设计等级建筑高度(m)建筑使用性质总建筑面积(m2)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审查报告编号项目编号备注审查专业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审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注:1、审查专业名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变更,结构、桥梁、隧道专业应同时有审核人签字,其他专业可不签审核人。
2、本表一式七份,分别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质监部门使用和建设行政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备案。
(审查机构名称)(盖章)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备案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注:1、本通知一式五份,分别由备案部门、建设单位、施工许可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持有。
2、本通知由备案部门填写。
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合格书编号:备案编号:[200 ] 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工程地址子项名称栋号建设单位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审查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m2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地上地下结构形式建筑形状条式□点式□体形系数限值设计值窗(含玻璃幕墙)的节能设计朝向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W/(m2·K)遮阳系数SC可见光透过率外窗(幕墙)选型窗框屋面、墙体、楼地面及户门的热工节能设计[传热系数K 单位W/(m2·K)]限值设计值主要节能措施(注明保温层材料及厚度)屋顶透明部分K≤3.0遮阳系数SC≤4.0面积S≤20%K=SC=S=屋面K≤D≥K=D=外墙Km≤D≥Km=D=分户墙K≤2.0K=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K=层间分户楼板K≤2.0K=户门K≤3.0K=地面热阻R(m2·K/W)≥1.2R=地下室外墙热阻R(m2·K/W)≥1.2R=性能性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年耗电量Kwh/(m2·y)设计年耗电量Kwh/(m2·y)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参照建筑物能耗Kwh/(m2·y)设计建筑物能耗Kwh/(m2·y)审查机构审查意见备案部门意见□合格□不合格审核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经办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附注:1、本表一式七份,分别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质监部门使用和建设行政部门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