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办法
超市临期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临期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超市商品临期管理工作,提高商品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商品的临期管理工作。
三、临期定义1、临期商品指的是未过保质期但距离保质期结束不足30天的商品。
2、临期商品分为干货、鲜货和冷库商品。
3、临期商品必须在保质期结束前半个月内出售完毕。
四、临期管理措施1、检查制度(1)每周定期对各类商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临期商品。
(2)检查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商品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商品是否临期。
2、标识管理(1)发现临期商品后,立即标注临期日期,并将其摆放在特定区域。
(2)标识应明确商品的名称、临期日期、降价幅度等信息。
3、降价处理(1)对临期商品进行适当降价处理,吸引消费者购买。
(2)降价金额不得低于商品原价的20%。
4、处理原则(1)临期商品应当尽快售完,避免浪费。
(2)如有需要,可通过捐赠、退货等方式处理临期商品。
五、临期管理责任1、市场经理负责制定临期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货架管理员负责检查超市商品临期情况,及时标识和处理临期商品。
3、收银员负责在结账时正确识别并处理临期商品。
六、违规处理1、对于发现漏检、漏标或未及时处理临期商品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纪律处分。
2、对严重违规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经市场经理审定后正式执行。
2、超市临期管理制度如有调整,须经市场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超市临期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全体员工遵守执行,提高商品管理水平,保障超市运营顺利进行。
仓库临期退货管理制度

仓库临期退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管理仓库中的临期退货,保障产品品质,及时清理库存,提高仓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定义1. 临期产品:指接近保质期或者已过保质期,但未损害产品品质的产品。
2. 临期退货:指对仓库中的临期产品进行退货及处理的行为。
四、临期产品管理1. 仓库人员应当定期对仓库存放的产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临期产品,并做好标注。
2. 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应当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已过期的产品,需立即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五、临期退货处理流程1. 仓库人员发现有临期产品时,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当派员前往仓库核实临期产品情况,并决定是否进行退货。
3. 若决定退货,仓库人员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指示将临期产品按规定的流程打包,并填写退货申请表。
4. 退货产品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安排物流运输至指定地点。
六、退货产品的处理1. 退回的临期产品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品质检验,确认产品未损害品质后进行接收。
2. 接收的产品应当及时入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
3. 若退货产品无法满足再次销售的要求,可考虑进行处理,如销毁、退货、再加工等。
七、责任分工1. 仓库人员应当负责发现、标注及通知相关部门临期产品情况。
2.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确定是否进行退货,并进行品质检验及处理。
3. 物流部门应当负责安排退货产品的运输。
八、违规处罚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临期产品处理不当的情况,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制度的执行和评估1. 所有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及时上报问题及建议。
2. 相关部门应当对本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及改进。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以上就是本次制定的仓库临期退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工作人员的认真执行,以保障产品品质,提高仓储效率。
临期品处理规定

临期品处理规定的1/3内送货验收,距截止日期6个月为临期商品,距截止日期3个月退货。
(如属于小包试用装的,报公司或分公司领导特批)。
四、临期商品的处理一)食品类商品1、临期商品不得再销售,必须予以清退。
2、清退时要在商品包装上标注“临期商品”,并在清退单上注明清退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经过财务审核后进行结算。
3、临期商品的处理要及时,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商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利益。
二)化妆品1、临期商品不得再销售,必须予以退货。
2、退货时要在商品包装上标注“临期商品”,并在退货单上注明退货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经过财务审核后进行结算。
3、临期商品的处理要及时,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商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利益。
五、临期商品的监督和检查1、各店应当建立临期商品的台帐,并每月上报总部。
2、总部会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店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严重违规的店铺进行处罚。
六、总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改。
架,妥善存放,以免影响其他商品的销售。
同时,门店应及时向营运管理部报告退换货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根据商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门店需要对商品进行不同的验收和处理。
对于日杂、日化以及个人卫生用品、家用清洁用品等商品,距保质期止前6个月停止验货,在距保质期前4个月为临期商品,距保质期前3个月退货。
对于只有生产日期或截止日期标注的商品,也有相应的验收和处理规定。
门店需要加强对商品先进先出管理,实施质检全员负责制,对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相关责任人需要买单。
对于可退换货的临期商品,门店需要及时办理退换货手续,并向营运管理部报告情况。
为保证门店商品的质量和服务,门店需要严格执行退换货和临期商品的处理规定。
退换货:门店应当在商品销售时告知顾客退换货的规定,并在收银台设置相关提示。
对于退换货的商品,门店应当在门店仓库内集中陈列,并按单进行封箱,单上应注明箱内商品的明细。
对于可换货的供应商,门店应坚持“先换货,后验收”的原则。
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

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1. 介绍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商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对于临近过期的商品进行及时处理和下架的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规范商品临期下架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商品管理的效率和品质。
2. 目的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的目的如下:- 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商品;- 防止临期商品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 降低库存积压和废品处理成本;- 节约人力和资源,提高商品运营效率。
3. 责任分工- 商品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确保采购的商品有效期符合要求,且能够在合理时间内销售完毕。
-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商品进行及时入库,并做好库存管理。
,仓库管理部门需要定期检查库存商品的有效期,并及时通知销售部门进行处理措施。
- 销售部门负责盘点商品有效期,根据有效期情况调整销售策略,确保临期商品能够及时售出。
-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商品进行质量把控,特别是对临期商品进行严格检测和评估,确保临期商品没有质量问题。
-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4. 流程4.1 进货流程1. 商品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认商品的有效期符合要求,并达成采购协议。
2. 仓库管理部门接收采购的商品,并进行验收和入库。
3. 仓库管理部门将商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批次和保质期等)录入库存管理系统。
4.2 库存管理流程1. 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检查,记录商品的有效期,并将该信息录入库存管理系统。
2. 若发现库存中的商品即将临近有效期,仓库管理部门将通知销售部门,并为销售部门提供相关的有效期清单。
4.3 销售流程1. 销售部门根据仓库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期清单,将临期商品进行标注和分类。
2. 销售部门在商品上标注清晰的有效期信息,并在产品展示区进行特别标识。
3. 销售部门根据产品销售情况,调整临期商品的价格和销售策略,以促使其尽快售出。
临期商品处理方法

一、临期商品处理方法办理退货和对临期商品出清,商品出清的建议售价如下:1.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月时建议售价为原售价的80%进行出清。
2.两个星期后仍未售完要再次降价,建议再次降价20%3.一星期后仍未售完再次降价,建议再次降价20%4.最后为处理完的要在到期日进行报废处理二、商品类保质期检查及处理标准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2、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 1 年的,期满之日前45 天;3、临近保质期食品具体要求如下:保质期16保质期30 天以上不足90 天的,期满之日前10 天;保质期90 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 天;20 天;保质期少于15 天的,期满之日前1 至4 天4、临近保质期食品必须及时放置到临期食品专区。
不足30 天的,期满之日前 5 天;五、商品保质期管理职责(一)商品部职责1、商品部应加强商品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行为约束,对商品的保质期的合同条款负全部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者用于各种目的的赠品,均需在所订立的供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超过保质期1/3 时间和临近保质期的处理界限、双方对临近保质期商品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供货商收到退货的临近保质期商品后的处置等相关事项,防止临近保质期商品改头换面后重新上市销售。
(二)物流部收货部:1、物流部作为商品流通的第一个环节,应该严格执行商品收货制度,加大商品抽检范围和力度,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贵重商品必须100%抽检。
2、配送门店的商品保质期不得超过1/3、井口食品的保质期不得超过1/2 (三)门店收货组:1、门店对物流部配送保质期已经超过1/3 的商品当场拍照取证,并传于超市营运部、财务部和配送中心相关负责人,经核实无误后,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经超市总经理批复的除外。
2、门店对地采商品收货时候,。
仓库临期商品管理制度

仓库临期商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仓库临期商品的管理,有效控制商品损耗,确保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仓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仓库内所有临期商品的管理。
三、定义1、临期商品:指距离保质期截止日期较短的商品。
2、保质期:指商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
四、临期商品的界定标准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45 天。
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30 天。
3、保质期在 90 天以上不足半年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20 天。
4、保质期在 30 天以上不足 90 天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10 天。
5、保质期在 15 天以上不足 30 天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5 天。
6、保质期在 10 天以上不足 15 天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3 天。
7、保质期在 5 天以上不足 10 天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2 天。
8、保质期在 3 天以上不足 5 天的商品,临期时间为到期前 1 天。
五、临期商品的管理流程1、定期盘点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检查商品的保质期情况,确保及时发现临期商品。
盘点周期根据仓库商品的周转速度和库存规模确定,一般为每周或每两周一次。
2、标识与分类一旦发现临期商品,仓库管理员应立即在商品上贴上醒目的临期标识,并将其分类存放于专门设立的临期商品区域。
标识应清晰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临期截止日期。
3、记录与报告仓库管理员需对临期商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商品的基本信息、临期时间、数量等。
同时,应及时向仓库主管报告临期商品的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处理方案制定仓库主管根据临期商品的数量、性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包括降价促销、与供应商协商换货、捐赠等。
5、处理执行(1)降价促销对于适合降价促销的临期商品,应制定合理的促销价格,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促销活动。
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规定

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规定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人人乐商业集团文件人集字[2007]第008号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各购物广场:为加强商品管理力度,有效提升顾客服务水平、减少商品损耗,扩大“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商品”这一理念的积极影响,增强员工的商品质量意识并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现针对临期商品的处理作如下规定:三、临期商品清理(一)、采购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明文约定是否可以退换货或承担损耗率,明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二)、配送中心及各分店收货部应严格按照上表对有使用期限的商品进行验收,并做好商品在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购物广场经营管控部每周组织各商品、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商品质量大检查,商品部排面负责人和排面促销员每天对排面及库存商品进行自查,对发现的临期残损商品应马上下架分区域封存并制作临期残损商品明细单,汇总上报给相应的商品部主管。
商品部门主管在接到明细以后需确认商品是否可以退换。
(临期商品撤架日期规定参照上表)1、对可退换的商品,商品部主管应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三天(外区提前五天)通知供应商去分店退换商品,同时知会相应的品类采购。
非直接退货商品,采购需在三个工作日回复分店处理意见。
2、不能退换的商品,且不影响到顾客消费安全的,商品部门主管需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一周将明细提报给采购中心申请降价处理,并抄送分公司物价。
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收到提报后7日内(非食品21天内)反馈给分店商品部,对同时抄送给分公司经营管控部。
降价的幅度由临期残损的具体情况而定;分店商品部在收到采购的处理意见当天即按照采购回复对临期商品进行清理,如果清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
未清理完毕的由分店制造报损单作报损处理,对报损的商品由分店财务部、经营管控部、收货部和商品部主管共同确认商品的残损值,内销员工或进行其它方式的处理。
超市临期品处理规章制度

超市临期品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临期品的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超市经营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超市临期品是指商品在保质期到期前的一定时间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销售出去的商品。
第三条超市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并完善临期品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第四条超市应当及时清点临期品,确保在保质期到期前及时处理。
第五条超市应当加强对临期品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过期商品,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超市应当建立临期品处理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超市应当对临期品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利用,避免浪费资源。
第二章处置方式第八条超市应当根据临期品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回收退货:对于尚未售出的临期品,可联系供应商进行退货处理;(二)打折销售:对于质量仍然合格的临期品,可以适当降价销售;(三)捐赠公益:对于无法再销售的临期品,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四)合理利用:对于食品类临期品,可进行二次加工或转化利用;(五)销毁处理:对于已经腐烂变质的临期品,应当及时销毁处理,防止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第九条超市应当建立临期品处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临期品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
第十条超市应当建立临期品销售记录,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超市临期品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超市临期品处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等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超市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因超市临期品处理不当导致的消费者投诉和赔偿问题,超市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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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商业集团文件
人集字[2007]第008号
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办法
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各购物广场:
为加强商品管理力度,有效提升顾客服务水平、减少商品损耗,扩大“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商品”这一理念的积极影响,增强员工的商品质量意识并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现针对临期商品的处理作如下规定:
二、临期商品撤架日期规定:
三、临期商品清理
(一)、采购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明文约定是否可以退换货或承担损耗率,明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二)、配送中心及各分店收货部应严格按照上表对有使用期限的商品进行验收,并做好商品在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购物广场经营管控部每周组织各商品、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商品质量大检查,商品部排面负责人和排面促销员每天对排面及库存商品进行自查,对发现的临期残损商品应马上下架分区域封存并制作临期残损商品明细单,汇总上报给相应的商品部主管。
商品部门主管在接到明细以后需确认商品是否可以退换。
(临期商品撤架日期规定参照上表)
1、对可退换的商品,商品部主管应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三天(外区提前五天)通知供应商去分店退换商品,同时知会相应的品类采购。
非直接退货商品,采购需在三个工作日回复分店处理意见。
2、不能退换的商品,且不影响到顾客消费安全的,商品部门主管需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一周将明细提报给采购中心申请降价处理,并抄送分公司物价。
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收到提报后7日内(非食品21天内)反
馈给分店商品部,对同时抄送给分公司经营管控部。
降价的幅度由临期残损的具体情况而定;分店商品部在收到采购的处理意见当天即按照采购回复对临期商品进行清理,如果清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
未清理完毕的由分店制造报损单作报损处理,对报损的商品由分店财务部、经营管控部、收货部和商品部主管共同确认商品的残损值,内销员工或进行其它方式的处理。
3、不能退换且影响消费安全的商品,在临期撤架后由商品部主管制作报损单,分店店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收货部报损,此类商品在报损后销毁并清理出商场。
4、财务中心在供应商结算时按照合同分担比例和分店提供的报损数据对供应商进行扣款;
(四)、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
不可退货临期商品应提前申请处理。
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中心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7天内(非食品在21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商品部。
(五)冷冻食品退货处理按现行流程执行。
(六)、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
1、可退货的临期商品,分店商品部需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完成所有临期商品清退工作,并及时向采购反馈清退进度。
2、降价(买赠)清仓商品,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销商品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
3、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区域采购经理审批后下发分店。
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按《关于规范负毛利操作流程的管理规定》(人集字[2006]第007号)流程审批。
4、所有报批邮件及批复邮件必须抄送给分公司经营管控部,以备监督
查处。
四、监督机制
1、分店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陈列原则,对于未按照此原则进行商品陈列而引起的商品临期或过期,一律由门店相关管理人员全额承担损失。
2、分店质检员在卖场货架上发现过期的商品时,应出具实物负责人扣款分配表,经当事人确认交由人事录入扣款。
3、商品部门在申报临期商品明细时,如出现迟报、漏报或没有按要求操作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同时月度考核中扣1-2分。
4、采购中心接到分店提报的临期商品处理明细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操作性方案的,由采购中心相关责任人承担此批临期商品的全部损失。
5、财务每月将临期商品清理的损失汇总计入门店商品损耗中,对门店进行考核。
注:“商品有效陈列期”即商品从进场陈列到临期撤架日
(附件:《正常商品报损流程》、《临期商品处理申请表》)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临期商品管理办法
拟稿:肖科打印:杨玲校对:李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