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标准版本
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航运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所属所有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责任第四条船舶安全责任主体为航运公司,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船长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航运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制度,对船舶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船员应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船舶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船舶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等。
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组织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船舶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船舶设备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救生设备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船舶污染防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国际有关船舶污染防制规定,确保船舶清洁、环保。
(五)船舶航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船舶航行行为,确保航行安全。
第四章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航行操作规程:规范船舶航行行为,确保航行安全。
(二)船舶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安全,防止货物损坏和人员伤害。
(三)船舶消防、救生设备使用规程:规范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船舶应急演练规程: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一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日常检查由船长负责,每日对船舶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由船舶安全委员会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船舶安全培训制度范本

船舶安全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的船员,包括机组人员和船员。
第三条船舶安全培训是指船员接受专业的船舶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和逃生等。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船舶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确保船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第五条所有船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参加船舶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六条船舶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2. 船舶火灾防范和灭火知识;3. 船舶逃生和救生设备使用方法;4. 航海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 船舶急救知识和应急医疗处理;6. 船舶油污染防治知识。
第七条船舶安全培训应结合实际案例,采用理论授课和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船舶安全培训按照船员的岗位和职责划分级别和项目,根据船员职务不同,培训内容和要求有所差异。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实施第九条本公司设立专门的船舶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船舶安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十条船舶安全培训中心应当配备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培训师资,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和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船舶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等要素,并及时向船员通知。
第十三条船舶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定期检验和维护使用的教学设备和教材,确保培训设施的完好。
第十四条船舶安全培训中心应当根据船员实际岗位和职责,制定不同级别的培训项目,并安排相应的培训课程。
第十五条船员参加船舶安全培训前,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相关的资格和健康检查,确保能够安全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船员参加船舶安全培训期间,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补贴。
第十七条船员参加船舶安全培训后,应当参加相应的考核评估,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航运船员管理制度范本

航运船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素质,保障船舶安全和航运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和船舶修造厂,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航运活动的船员。
第三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建立健全船员管理制度,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船员素质,确保船舶安全。
第四条船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以及船舶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船员招聘与培训第五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应当根据船舶运行需要,制定船员招聘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
第六条船员招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符合船员健康要求;(二)具备必要的船员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三)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培训证书;(四)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应当对招聘的船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船员掌握船舶安全、操作、维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船员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船员基本权益和义务;(二)船舶安全知识和技能;(三)船舶操作和维护知识;(四)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五)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船员职业发展与激励第九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应当建立船员职业发展通道,为船员提供晋升机会,鼓励船员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船员职业发展应当根据船员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级晋升制度,设立管理级、操作级、支持级等岗位。
第十一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应当建立船员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船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船员奖励措施可以包括:(一)晋升职务和岗位;(二)给予奖金和奖品;(三)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四)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四章船员劳动保障与福利第十三条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应当与船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船员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一)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二)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三)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四)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五)其他相关事项。
2020年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船舶及船员的航行安全。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主要部门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海务部、机务部等主要部门管理人员)、公司下属船舶的全体船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2.1 安全教育的学习时间(1)企业法人代表、部门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船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员工每年不少于12学时;(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2.2 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要求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船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的总体要求(1)新船员(包括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船舶和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电工、焊工、机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企业的管理人员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并不定期进行考核。
一方面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一方面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2.3 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形式2.3.1新船员岗前培训内容(1)新船员三级安全教育对新船员或调换工种的船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航运公司船员培训计划

航运公司船员培训计划一、前言航运业是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航运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船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航运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航运公司必须加强船员培训工作,提高船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航运公司船员培训计划,旨在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二、培训目标航运公司船员培训计划旨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船员,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船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2. 培养船员的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团队合作能力;3. 增强船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 培养船员的客户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5. 强化船员的规章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船舶运营相关政策和法规。
三、培训内容航运公司船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航海知识培训航海知识培训是船员培训的基础内容,主要包括航海法规、航行安全、航海技术、海上救助、船舶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提高船员的航海知识水平和技能能力。
2. 应急处置培训航运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行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船员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航运公司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包括火灾逃生、船舶漏水、船舶碰撞、货物异常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3. 客户服务培训船员在航行过程中不仅要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还需要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因此,航运公司将加强船员的客户服务培训,包括礼仪知识、沟通技巧、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船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4. 团队合作培训航运业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行业,船员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为了提高船员的团队合作能力,航运公司将组织开展团队合作培训,包括团队建设、团队协作、团队沟通等内容,提高船员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
5. 规章制度培训船员在航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航海法规,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

一、前言船舶安全是航运业发展的基石,关系到船舶、货物、船员以及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现针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人员培训,以增强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培训目标1. 使全体船员充分认识船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2. 使船员熟悉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 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三、培训内容1. 船舶安全管理概述(1)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2)船舶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3)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2. 船舶安全管理法规(1)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法规(2)国内海事法规及政策(3)船舶安全管理规定3. 船舶安全技术操作(1)船舶设备操作规范(2)船舶消防与救生设备操作(3)船舶防污染措施4. 船舶事故案例分析(1)典型船舶事故案例分析(2)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5. 应急处置与救援(1)船舶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2)船舶碰撞、搁浅事故应急处置(3)船舶遇险时的自救与互救四、培训方法1. 讲座: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船舶安全管理法规、技术操作及应急处置知识。
2. 案例分析:通过典型船舶事故案例分析,使船员了解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
3. 实操演练: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设备操作、应急逃生等实操演练。
4. 考试: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检验船员掌握程度。
五、培训时间与要求1. 培训时间: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船员充分参与。
2. 培训要求:全体船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总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是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本次培训,使全体船员进一步了解船舶安全管理法规、技术操作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贡献力量。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背景在航运业中,安全是最关键的问题之一。
船员因工作性质而面临的安全与健康问题,也是航运业的重点关注对象。
因此,对船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和宣传,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制度,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基础。
目的制定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旨在促进船员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技能的提高,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航运业务的船员,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
培训和宣传制度1. 安全培训船员必须接受全面、系统的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如下:•消防安全知识:包括使用消防设备的方法、火灾应急措施等。
•运输危险品安全知识:包括危险品的分类和标识、储存和装卸危险品等。
•船舶操作安全知识:包括船舶的结构、机械设备的操作,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个人防护知识:包括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如安全带、安全鞋等。
•人身安全知识:包括海难及落水的自救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增加其他安全相关的培训内容。
在培训中,航运企业应该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注重应急处置方法的演练和技能训练。
2. 安全宣传除了安全培训之外,还应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企业内部报纸、公告牌等形式,定期发布各种安全提示、材料和海上安全信息。
•安排航海会议,定期讲解和交流安全管理的经验与教训。
•在船上设立安全公告栏和安全手册,并进行解说和示范,让船员随时了解船舶的安全规定和措施。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安全宣传画册、安全宣传短片等,广泛宣传海事安全法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组织安全活动,如模拟救援演习、消防演练等,使船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安全考核为确保船员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掌握安全技能,航运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安全考核主要包括理论与操作两个方面,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在学习、考核、培训中,应该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以便后续管理和跟踪。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

航运企业水手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航运企业水手的人身安全和船舶安全,提高水手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和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航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航运企业水手安全培训及宣传工作。
第二章水手安全培训第三条培训内容水手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2.应急处理程序和操作技能;3.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训练;4.救生设备使用方法和演练;5.船舶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6.水手个人安全防护知识;7.紧急救助等医疗常识;8.毒品和酒精相关法规和企业禁止规定。
第四条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全部航运企业的水手,包含新进水手和在职水手。
第五条培训计划航运企业应依据水手特点和工作任务,订立培训计划。
1.新进水手培训计划应在其入职前完成,包含培训内容、时间和授课方式等布置。
2.在职水手依据工作需要计划培训,水手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水手安全培训。
第六条培训方式航运企业水手安全培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现场培训:由专业教员组织实施,包含理论授课和实际操作演练。
2.网络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包含在线学习和考试。
3.培训资料:水手可以通过阅读相关培训资料进行自学和提高。
第七条培训记录航运企业应建立水手培训记录,并依照规定保管历史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应包含水手的姓名、岗位、培训内容、培训日期和培训方式等信息。
第三章水手安全宣传第八条宣传内容水手安全宣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宣传;2.应急处理方法和操作技巧的宣传;3.灭火和救生设备使用方法的宣传;4.船舶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宣传;5.水手个人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6.毒品和酒精相关法规和企业禁止规定的宣传。
第九条宣传形式水手安全宣传可以采用以下形式:1.宣讲会:由专业人员组织进行,向水手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宣传。
2.宣传资料: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包含海报、手册、视频等形式,供水手学习和宣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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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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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船舶及船员的航行安全。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主要部门人员(包括企业主
要负责人、海务部、机务部等主要部门管理人员)、公司下属船舶的全体船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2.1 安全教育的学习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部门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船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不少于12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2.2 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要求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船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的总体要求
(1)新船员(包括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船舶和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电工、焊工、机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企业的管理人员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
和培训,并不定期进行考核。
一方面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一方面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2.3 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2.3.1新船员岗前培训内容
(1)新船员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船员或调换工种的船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船舶、岗位这三级。
对新船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船员分配上船之前,必须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主要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完成,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标准;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
船舶级安全教育
船舶级教育是新船员被分配到船舶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主要由公司机务部、海务部配合船舶负责人完成,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
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施、救生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船舶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排查隐患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岗位级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船员分配到岗位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主要由各船舶负责人完成。
教育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生产设备操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注意事
项;
(3)劳保用品的配备及正确使用方法、消防及救生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易发事故部位的检查。
(4)本岗位事故案例剖析。
2.3.2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阶段性安全教育
经常以季节性、多发性、突发性为重点开展阶段性教育培训,培养员工的适应能力、防范能力、隐患排查能力。
如针对冬季、汛期、台风季节等的教育培训。
(2)总结性安全教育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整理、归纳、总结。
把握契机,不定期的对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船员进行教育学习。
让船员在现行的事故中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其他
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致使的培训,以及防污染的培训学习,严防火灾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一切安全。
2.3.3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有义务加强对队伍的培训和教育,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第三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公司在做好新船员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要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
具体形式可采取:
(1)各项目部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
并要悬挂整齐醒目。
(2)不定期举办各种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安全活动、知识竞赛等。
(3)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黑板报、宣传栏等。
(4)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5)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具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做到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
内部培训必须有《签到表》、《培训会议记录》等;外部培训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资格证
书。
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统一由档案部整体归档。
第五章培训效果自我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检查和考核经过三级教育和新船员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实际工作中是否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3)检查船员对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该条是企业对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效果的检
验。
不定期上船检查时,进行随机抽查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岗位人员宜抽2人以上进行回答,如发现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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