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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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3篇)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3篇)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保障职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危险源的单位。

第三条危险源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因素。

第四条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全面、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危险源监控与评估第六条危险源监控是指对危险源进行实地调查、监测和评估,以确定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和风险。

第七条危险源监控的内容包括:(一)对危险源的类型、位置和数量进行调查和记录;(二)对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三)对危险源的监测方法和频率进行确定;(四)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危险源监控的方法包括:(一)实地调查和观察;(二)监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三)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和沟通。

进行调整。

第十条危险源评估是指对危险源的可能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级。

第十一条危险源评估的内容包括:(一)根据危险源的类型和特点,制定风险评估指标和标准;(二)对危险源的可能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三)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十二条危险源评估的方法包括:(一)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二)综合评价和专家评价。

第十三条危险源评估的周期为每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与预防第十四条危险源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危险源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十五条危险源控制的内容包括:(一)对危险源进行风险管控;(二)对危险源的管理和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对危险源周围环境进行改善和治理。

第十六条危险源控制的方法包括:(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设备;(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进行培训和教育。

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危险源预防是指采取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对危险源发生事故进行预防。

第十九条危险源预防的内容包括:(一)建立预警系统和信息反馈机制;(二)针对危险源进行应急预案和演练;(三)进行事故调查和教训总结。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危险源指的是可能引发事故、灾害或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因素或条件,如化学品、机械设备、有毒气体等。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地识别和控制危险源,减少事故的发生以及应对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目的2.范围二、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安全优先原则:安全是第一位的,任何经济利益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3.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危险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4.责任追究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人,对违反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和追责。

三、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危险源的识别和分类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类。

通过风险评估和管控手段,确定危险源的程度和危害性。

2.监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危险源的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

包括设立控制点、设置监测设备、建立监控网络等措施。

并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3.监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负责危险源监控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危险源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规范监控人员的工作行为和纪律。

4.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预先制定好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5.监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对监控所得的数据进行及时的统计和分析,评估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四、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执行机制建立危险源监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对该制度的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4篇)

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4篇)

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矿内的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危险源的确定、检测监控要求的制定、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数据的录入及处理、事故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某矿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相关职责,确保检测、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的要求应与某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确定第五条某矿应对可能产生“重大”或“重大危险”的设备或工艺进行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范围,并进行明确记录。

第六条对于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某矿应进行风险分级,以确定对该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的要求和措施。

第七条某矿应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建立、更新、保存及查阅的流程和要求。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含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设计文件、使用及维护记录、事故案例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检测、监控要求的制定第九条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某矿应制定相应的检测、监控要求,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周期和方法;(二)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布置;(三)数据采集频率和存储方式;(四)报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五)检测和监控结果的分析及处理方法;(六)监控数据的上报和汇总统计要求。

第四章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第十条某矿应对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的设备进行合理的选型,确保设备性能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检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安装位置应选在能够反映危险源状态的重要部位。

第十二条某矿应对检测、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某矿应对监控设备进行调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对调试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____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____人力资源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岗位,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人人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公司应当不断改进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提高危险源防范和控制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章危险源的认定与分类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危险源进行认定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和自然因素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危险源的不同性质和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危险源管理台账,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三章危险源监控的要求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源监控系统,确保对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进行危险源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和记录,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的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危险源管理的责任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工作的开展负总责。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当明确危险源监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的认识和防范,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通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督机构所有。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范文1、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施工作业活动、施工作业流程和施工工艺,确定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

3、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4、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随施工情况及时更新。

9、补充内容: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范文(2)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企业内部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企业内部的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

2. 责任与义务(1)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管理和决策权,确保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必要的措施;(3)员工有义务按照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对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明确危险源对员工和生产设备的潜在风险;(2)编制危险源清单,并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明确风险优先级;(3)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和降低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4. 危险源控制与管理措施(1)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全员遵守;(2)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和应对能力;(3)建立危险源监控的体系,确保监控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4)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做好事故记录和分析,以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6)及时更新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7)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具体实施。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危险源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危险源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源监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危险源识别与评估是指对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危险源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分析、评价和分类的过程。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识别与评估,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第七条危险源识别与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的种类、数量、性质、状态、地点、使用和处置情况;(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及其相互作用;(三)事故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四)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第八条单位应当根据危险源识别与评估的结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第三章危险源监控与控制第九条单位应当根据危险源的种类、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十条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控制措施,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源监控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和更新,确保监控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审和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第四章危险源信息管理与共享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对危险源的基础信息、监控信息、事故信息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实现危险源信息资源共享。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防控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他因素。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法1.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物料储存情况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实时监控的方法,确保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1.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监控方法和监控结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明确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和监控责任人。

3.对于监控结果存在异常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排除隐患。

4.对于监控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记录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监控结果等。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1.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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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危险源监管,包括:危险源种类划分、危险源监管责任划分、监管原则、监管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拟定、重大危险监控及公示等容。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QB/CZJT/AQZD-29-2014(A) 同时作废。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3 术语与定义3.1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3.2 建筑业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

3.3 非建筑业、非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一般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评价后分值在160分以上(含160分)可直接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3.4 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不但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而且必须对其性质加以判断。

3.5 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3.6 风险控制措施是利用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消除、控制危险源,防止危险源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工作。

3.7 是非判断法是危险源辨别与风险评价的重要方法之一。

是指直接按国外同行业事故资料及有关工作人员的经验判定为重要危险因素。

3.8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评价法)(又称格雷厄姆评价法)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

该方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风险分值D=LEC。

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围。

备注:有关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具体评价方法及参数见附录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使用及参数表。

3.9 危险源监管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拟定控制措施、落实控制措施、宣传、告知、公示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最终目的使风险在可控制围,以达到消除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 职责4.1 工程部4.1.1 组织公司相关单位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拟定,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各单位危险辨识及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资料,并将整理、汇总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备案建档。

4.1.2 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宣传、告知、公示危险源、防措施等相关信息。

4.1.3 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等容纳入公司相关安全培训之中,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活动。

4.1.4 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作为公司确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拟定安全管理方案的重要依据。

4.2 除工程部外的其它职能部门这里指公司除工程单位外的其它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做好本单位围的危险源监控工作,同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危险源活动。

4.3 子公司4.3.1 在公司的领导下,结合行业特点做好各自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拟定工作。

4.3.2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拟定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4.3.3 及时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控制措施等信息告知相关方,并全面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4.3.4 负责在作业现场或办公场所宣传、告知、公示危险源、防措施等相关信息。

4.3.5 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等容纳入公司相关安全培训之中,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活动,增加安全知识、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4 项目部4.4.1 积极配合公司相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措施拟定工作,负责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危险源告知、公示工作。

4.4.2 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等容并结合现场施工状态的变化灵活地、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3 负责全面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尤其须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管理容及要求5.1 危险源分类5.1.1 依据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将危险源划分为四类:(1)人的因素: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2)物的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3)环境的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4)管理的因素: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5.1.1按照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分类》进行辨识,可将危险源划分为:(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放炮(爆破)(12)化学性爆炸(瓦斯爆炸、火药爆炸)(13)物理性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14)其他爆炸(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伤害5.2 危险源监管原则5.2.1“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在各自职责围及作业围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督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2.2 突出重点原则必须根据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即在用电梯、锅炉、塔吊、起重机械和户外广告牌,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并就评价结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尤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力度。

5.3 危险源监管的基本容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拟定控制措施、落实控制措施、宣传、告知、公示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5.4 危险源监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5.4.1 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辨识基本要求:做到客观、全面、系统、多角度;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3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3种时态。

⑵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以下围:①常规活动(正常的生产活动)与非常规活动(如临时的抢修);②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人员、访问者);③生产场所的设施,如建筑物、设备、设施(含自有的或租赁、分包商自带);④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作业工种/特殊行业工种;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和工程;⑥具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⑦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⑧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⑨曾经发生和行业容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和情况;⑩认为有单独进行评估需要的活动和情况。

(3)危险源辨识方法包括: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法、故障树分析法(FTA)、事件树分析法(ETA)、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等。

(4)危险源辨识方法的选择:①公司施工现场危险源辩识:应采用现场观察、工作任务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三种方法,应综合考虑。

②子公司:也宜综合考虑采用现场观察、工作任务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三种方法,以一种方法为主。

5.4.2 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基本要求危险源辨识后,须进行风险评价,以利于对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2)风险评价方法及方法的选择①风险评价方法:直接判断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PHA)、故障树分析法(FTA)、事件树分析法(ETA)、火灾和爆炸危险性指数评价法(DOW)、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等。

②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公司建筑业及各子公司危险源辨识采用直接判断法、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进行综合考虑辨别。

5.4.3 控制措施(1)控制措施的拟定:风险评价完成后,须根据风险大小及具体情况拟定控制措施。

拟定控制措施时应考虑隔离、技术控制、工程控制、管理等措施。

(2)控制措施的落实:各单位及项目控制措施拟定后应具体落实。

5.4.4 建筑业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及容经验总结法。

依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第3条指出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可直接列为重大危险源,其具体包括的容: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⑵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⑶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⑷模板工程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②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⑸起重吊装工程①固定式和移动式起重设备。

②物料提升机。

③施工电梯。

⑹脚手架工程①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挂脚手架。

⑤卸料平台。

⑺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⑻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①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②预应力结构拉施工。

③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④特种设备施工。

⑤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⑥6m以上的边坡施工。

⑦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⑨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⑩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围,在工程开工前,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按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建筑业中凡是计算分值大于或等于170分均为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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