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精编
公司章程范本合作制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合作制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公司。
公司名称为XXX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与目的本公司是一家合作制企业,旨在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促进成员间的共同发展与利益分享。
第三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五条公司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六条合作成员本公司的合作成员包括创始成员和后续加入的合作成员。
创始成员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后续加入的合作成员需符合公司要求,并获得合作成员资格。
第七条合作权益本公司的合作成员享有按照合作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决策权及其他权益。
合作比例由各合作成员根据其投入的资金、资源等因素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合作成员大会本公司设立合作成员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合作成员大会由所有合作成员组成,会议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与罢免公司管理层等。
第九条公司管理层本公司设立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管理层成员由合作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X年。
管理层成员具体职责由合作成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建议与意见。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X年。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营。
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财务报告,合作成员有权查阅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三章公司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合作成员权利合作成员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分享公司利润、知悉公司运营情况以及享有其他由合作协议确定的权益。
第十三条合作成员义务合作成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同时,合作成员还应履行由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保密义务合作成员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使用或非法获取。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样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样式一、总则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企业名称本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企业”)。
三、企业宗旨本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企业的宗旨,如: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四、企业性质本企业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并独立运营。
五、企业注册资本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注册资本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六、股份合作制原则1. 本企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股份合作制原则。
2. 本企业的股东应当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并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的权益。
3. 本企业的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共同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七、股东权益和义务1. 本企业的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的权益。
2. 本企业的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行使表决权。
3. 本企业的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及时缴纳出资,并履行其他股东义务。
八、企业组织结构1. 股东大会:本企业设立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2. 董事会:本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3. 监事会:本企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和监察。
4. 总经理:本企业设立总经理职位,负责企业的具体运营和管理。
九、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并主持。
3.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并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等。
十、董事会1.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任期,如:三年)。
2.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预算、任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
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1.1 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股份合作公司,简称“公司”。
1.2 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地址],依法设立并合法注册。
二、公司宗旨和业务范围2.1 公司宗旨本公司旨在通过合作,共同创业,互利互惠,在法律和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促进协作和共同发展。
2.2 业务范围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xx业务 - xx业务- xx业务三、股东资格3.1 股东资格的获取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本章程所规定的条件,且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均可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3.2 股东权益本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在公司经营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地位 -根据股东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收益和回报 -参与公司决策、监督以及分红等事项3.3 股东义务本公司股东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 - 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 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四、股份注册及股东权益4.1 股份注册本公司股份的注册以书面形式进行,注册后由公司进行确认并给予股东相应的股权证书。
4.2 股东权益的获取和行使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获取相应的股东权益,行使股东权益时应遵守有关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3 股东权益的限制和转让股东在遵守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对其所持股份的转让、继承等权利。
但未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其股份。
五、股东大会5.1 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程序•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通知股东•股东大会至少提前[通知期限]通知并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2 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 - 审议和批准公司重大事项 -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六、董事会6.1 董事会的组成和任职条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数量]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数量]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数量]名董事由[其他途径]产生。
股份制合作企业公司章程

股份制合作企业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份合作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是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合作劳动,民主管理,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企业名称:第四条企业住所:第五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第七条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姓名1、身份证号码:住所:2、身份证号码:住所:3、身份证号码:住所:4、身份证号码:住所:本企业职工股东占全部股东总数的100%。
不向非本企业职工社会公众(自然人)募股.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2、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3、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4、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本企业职工持股份额占企业股本总额100%.股东以非货币形式作为出资的,应依法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条企业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由企业盖章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出资的合法凭证。
第十一条股东是企业的股权所有者,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本章程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优先认购企业新增股本;5、选举或被选举为企业董事、监事;6、监督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剩余财产;8、参与制定企业章程.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企业章程,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企业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5、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通用版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通用版一、总则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基本法规,是规范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本章程的制定旨在明确企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企业名称1. 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简称为(简称),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2. 企业名称的注册、变更等事宜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企业宗旨1. 本企业的宗旨是:坚持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原则,促进合作伙伴间的互利共赢,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本企业的经营理念是:诚信经营、创新发展、服务社会。
四、企业股份组织形式1. 本企业采用股份合作制组织形式,合作伙伴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2. 合作伙伴可以通过增资、减资、转让股权等方式变更其股份比例,但需经过全体合作伙伴的一致同意。
五、企业组织结构1.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伙伴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年限)。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合作伙伴选举产生。
3. 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层等职责。
4.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由合作伙伴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年限)。
5. 监事会负责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情况等。
6. 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六、合作伙伴权益和义务1. 合作伙伴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的权益。
2. 合作伙伴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 合作伙伴有义务按照章程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
4. 合作伙伴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企业的财产,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七、企业利润分配1. 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作伙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合理地分配利润。
3. 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充分考虑合作伙伴的贡献和风险承担情况。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范文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由劳动者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以劳动者的劳动和资金共同出资组成股份,实行股份制经营的企业。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运营和管理。
二、企业名称和注册资本第四条本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六条公司的股东包括劳动者和资本家,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应当平等对待。
第七条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收益,并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八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风险。
四、股东大会第九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前通知股东。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章程、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对于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五、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股东大会的决议;聘任和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十六条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利益。
六、监事会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十八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审计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对董事会的监督建议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利益。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二「精选3篇」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二)「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企业名称和住宅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住宅:**市**区**路**街(巷)*号****房其次条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根据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3.按出资额享有全部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加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担当责任;4.不根据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精选3篇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本企业设立的目标和宗旨为(企业视自己情况确定)。
第四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股份合作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股东自筹,经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懂事责任。
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全部为本企业劳动者。
(注: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持股社员除外)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职工个人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人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股东人数较多,本条内容可列表附后)3.集体共有股东:集体共有股东应标明其持股管理机构,持股数额及所占比例(含国家股的应标明国家股持股代表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经理;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认购本企业新增加的股本;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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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精
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股份合作制
企业章程
章程
本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本企业股东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
全体股东(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
本企业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为本企业行为准则,企业全体股东(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企业名称和住所
一、企业名
称:。
二、企业住所:市区路
街(巷) 号房
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照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通过;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
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企业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董事会 (执行董事) 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 (执行董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厂长);根据经理(厂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
酬事项;
9.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
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董事的任期为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 (股东会) 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 (股东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企业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企业设监事会(监事)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
监
事任期为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 (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企业财务;
2.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厂长)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厂长)。
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任期年。
第十条:企业的财务、会议。
一、本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企业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企业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企业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企业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二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企业法》相抵触的,以《企业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订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份留本企业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