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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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市住建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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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总结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8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荆纪文〔2018〕4号)要求,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市住建系统11个单位和科室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了市住建委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上。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委党组坚持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高度来认识,从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来认识,从依法履职、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的满意度的高度来认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4月6日,我委召开办公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成立了以谢先斌同志为组长、法规科负责人吴天佐、审批科科长崔红权、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孙叙华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委系统各单位也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各自职责细化了方案,明确本单位治理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并报市住建委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

先后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度、集中办公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专班成员的工作职责。

同时,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

建立住建委执法专项治理QQ群,坚持每天督导各单位进展情况。

三是深入动员部。

乡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六篇

乡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六篇

乡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六篇第1篇: 乡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局在市商务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项法律、法规,以行政执法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拓展商务管理行业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促使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区商务综合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措施一年来,我区商务综合执法工作,从分散到规范,根据商务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总体思路,从整合执法队伍,建设基本设施配备、基本装备,健全基本制度入手,基本形成权责准确、行为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商务执法体系。

截止10月,共依法检查各相关经营者72家,检查时违法行为较轻微,依法警告、限期改正26家,其中:酒类流通检查67家,出动人员216人次;成品油市场检查5家,出动人员16人次。

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震慑不法经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一)领导重视,整合执法队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归属商务管理行业越来越多,商务执法监管职能越来越繁重,加强商务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尤为重要,我局从20xx年10月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至今,在市商务局、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为有编制,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机构。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解决了商务部门执法职能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实问题,是探索商务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系的迫切需要。

(二)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设备建设。

为提升我区商务执法职能水平,局机关多次投入资金,整理和装修了4间办公室。

有综合办公室1间,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点办公室1间、档案室1间、会议室1间,总面积110平方米;配备电脑5台、复印机2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1支和执法装备及相关配套所需设备;从而解决了执法大队办公条件和环境,做到了办公场地宽敞、办公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提升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影响力。

【住建总结】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纠纷调委会工作总结

【住建总结】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纠纷调委会工作总结

【住建总结】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纠纷调委会工作总结城乡建设纠纷调委会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的城乡建设纠纷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基层股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现将今年城乡建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裴局长为主任,郑局长为副主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建设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我局初步拟定了开展城乡建设纠纷调解工作的任务、程序,对开展纠纷调解的受案范围、原则作了规定。

要求城乡建设纠纷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纠纷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纠纷调解力度我局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市政道路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积极发挥城乡建设纠纷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思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思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思路一、主要工作(一)坚定决心,推进重点专项争先创优1、拥江发展。

年度市单项考核名列第四,年度考核名列全第二,境内拥江绿道实现全线贯通,我市成功承办绿道现场会,并在省绿道现场会作交流发言,新安绿道九景连珠段获评省级最美绿道。

大洋、乾潭创成省级美丽城镇样板镇,大慈岩、、三都创成市级样板镇,我市被评为全省美丽城镇优秀市,住建局获评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成绩突出集体,环三江口片区美丽城镇集群被列入年全省首批美丽城镇集群化典型案例培育名单。

2、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

按照走在省市前列的目标,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个社区列入省市“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三江汇流(梅城十三都+乾潭)、数智山水城(洋安新城)两个区块入选全省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

3、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落实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年持续深化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成果,我市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县,被评为年度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优秀县市。

在年全球可持续城市与人居环境奖典礼上,我市荣获“全球绿色城市”称号,并作为国内唯一获得该称号的城市向全球分享了经验做法。

4、三改一拆。

全年拆除违建.万平方米,完成市年度任务的•%,年和两年拆后利用率.%。

旧住宅区改造.万方,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万方的.%。

下发交办本市级“四边三化”问题点位个全部完成整改。

依托两违防控平台和三级网格制度,全市个网格、个巡更点开展每周不少于次巡查,平台打卡率保持在%以上。

5、数字化改革。

“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列入省级数字化改革试点;与审管办、经信局合作“企服通”获省数字经济系统应用场景大赛三等奖,并入选“首批全省项数字经济系统多跨应用场景推广目录”;“智慧农房”、“乡村小脑”、“临战疏散”列入市级试点项目,并成功举办市农房建设暨数字赋能现场会。

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根据开远市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切实的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要求按照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全面的检查工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本次专项清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经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

三、清理工作情况领导小组认真全面的对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就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未出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的问题,情况如下:1、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施工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2、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和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机械设备,均有施工单位采购、租赁合同等证明;3、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载明的承包单位一致。

附件2红河州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统计表填报单位:云南石屏坝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8月7日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竣工日期中标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单位中标项目经理现场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工程造价现场管理人员(A、B、C等证)是否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是否有挂靠借用资质行为填报人:负责人:关于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xx1号,以下简称中治工办发1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及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发挥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等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遏制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首都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浙建法[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11〕79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2.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3.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4.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5.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6.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7.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许可案卷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案卷。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均为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设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市、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一、行政执法情况总体回顾2023年,我市共处理非法行为案件1.5万余件,其中行政处罚金额达6亿元以上,大幅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各个部门的执法力度也得到了加强,特别是交通、城管、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执法力度更加坚决有力。

在企业、商家、居民、学校以及残疾人等各路社会组织中,不法行为受到了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二、重要行政执法工作突破1.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我市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多方面努力,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监管审核和录音记录工作制度得到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发扬。

同时,我市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规范化建设框架更加完善。

2.大力推行“亲情执法”模式2023年,我市行政执法局密切联系企业、居民、群众等各类组织,特别是着力打造“亲情执法”模式,将行政执法纳入民生实践与群众交往活动之中。

这种模式通过执法服务、执法指导、执法慰问等形式,提供了有效、便捷的执法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各方面的问题。

3.开展合作制度改革在2023年,我市深入实施了行政执法合作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了政府与企业、监管机构、社会组织等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互动。

这些合作机制有利于行政执法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全方位地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发展。

同时,这种机制也有利于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特别是将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更好地融入到日常监管之中。

三、行政执法亮点与经验1.强化执法责任制2023年,我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实现了打造检查先锋队,督查检查科长工作,执法工作质量监督和执法人员选拔的制度化管理和运行。

这些措施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能力的提升,推动了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2.落实“一法一条例”我市2023年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宣传“一法一条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深入开展“行风廉政”等活动,进一步保证了执法公正、执法透明、执法规范。

工作总结:城乡规划执法工作的困惑和思考

工作总结:城乡规划执法工作的困惑和思考

工作总结:城乡规划执法工作的困惑和思考随着我区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城镇化趋势愈加明显,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节奏加快,城市功能发展整体向好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并有蔓延猖獗之势。

如小区内各类违法搭建普遍;部分村(居)民新建或原基改建住房时,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擅自移点、单批联建情况层出不穷。

而法律体系的制约、城乡规划的欠缺、违法建设前置管理的薄弱、违法建设查处保障的不足,让规划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一、近年工作的基本情况一是健全案件受理机制,多渠道畅通案件来源。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案件受理和查处机制,全方面、多渠道受理城乡各类违法建设案件,主要通过乡镇转办、上级交办、群众信访、主动巡查等多种方式,近年来共受理农村违法建设案件128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停止建设通知书》85份,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12处,立案调查116起,查处违法建设面积近4万平方米。

二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高时效查处违法建设。

案件受理后,我局立即向当事人发放《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相关部门补办建设规划手续。

如城市规划区内的违建户收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仍未停工的,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并立案调查;对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相关部门补办建设规划手续。

如到期后仍未取得相关手续,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立案后,向当事人发放《立案调查通知书》,做《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

《询问笔录》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修建时间、层数、面积、结构、用途、造价,重点是核实当事人是否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勘验笔录》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层数、面积、结构附加勘验照片和平面图。

取证过程均需要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见证(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人员),如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向了解情况的基层组织人员取证。

案件取证完成后,报市(区)建设局征询违法建设处置意见,根据其意见向市局报送案件并给出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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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总结
为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对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制约机制。

我局自2016年以来一直致力于行政处罚实施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想将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我局是主要以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等为主的执法机构,为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把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落实到位,自2016年以来,我局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细化,进行了责任分解,把工作目标,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在日常的工作中,主要通过巡查、随机抽查、综合执法检查及设置监督控制点的监管模式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实施监管。

1、建筑市场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符合招标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招投标;工程开工前,是否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行政许可手续,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是否备案;是否存在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行为;按施工合同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等。

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是否
存在转让、出借资质证书、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外省进滁企业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及时办理进皖跨区备案手续;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专业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及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

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是否按照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配备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专业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及总监在岗情况等。

2、工程质量监督方面。

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商品混凝土及钢材等主要建材的质量、工程实体质量、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落实情况等。

3、安全生产施工方面。

主要检查:建设单位缴纳项目工程安全经费情况;施工单位开工前是否办理报监,是否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是否到岗到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检测、使用情况;项目部、监理部依据国家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履职、履责情况等。

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及省、市、县相关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根据我县县情以及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全椒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椒县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全椒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全椒县燃气管理办法》以及《全椒县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办法》。

成立了全椒县建筑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以及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档案、台账备案工作。

三、取得的成效
自2016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上狠下功夫,执法状况由粗放型管理逐步转为精细型管理,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观,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通过巡查、抽查及日常的监督检查,我局共下发《整改通知书》82份,相关责任主体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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