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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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____人以上(不含____人、班级数乘以____人)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

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1.思想政治表现(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

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

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

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工作量(10分)。

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

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____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____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

职称评定办法

职称评定办法

藁城市第四中学职称评审任职资格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教职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规范和完善职称评聘的程序和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效能优先,择优评聘”的要求,依据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石家庄市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价(表)指导标准》和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政策和精神,特制订本办法:一教师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均可申请参评,但出现严重的师德违规行为、教学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当年年度考核基本不合格及其以下者、离岗一年以上,至今未回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因病休养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当年或下一年度内职称评聘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价量化标准(试行)(一)学识水平1、学历A 本专业:博士记15分硕士记11分研究生记8分大学本科记7分大学专科记5分B 非本专业:研究生记7分大学本科记5分大学专科记2分(二)工作业绩(现职近五年)1、工作任务工作量,满分8分(任现职工作量按年分别计分后取平均)专任教师:满工作量: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5课时及以上,记8分;较满工作量: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4课时,记6分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3课时,记5.5分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2课时,记5分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1课时,记4.5分;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10课时,记4分工作量一般:周任课节数+周教案数=9课时及以下,记3分;管理及服务教育教学的教辅等其他人员:中层干部及校级领导记8分;专职干事记6分;一般职员记4分;2、奖励(任现职以来)A 荣誉称号(受政府或上级表彰的优秀或模范称号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取最高级别计分)国家级记20分省(部委)级记12分地(市)级记8分县(市、区)级记4分本单位记2分B 业务奖励(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研究获得权威部门或主管部门授予的教科研成果奖,取最高级别计分)国家级: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4分;省(部委)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3分;地(市)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县(市)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3、优秀课(任现职以来,最高计分不超过3节)国家级:一等奖记9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7分;省级:一等奖记7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5分;地(市)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3分;县(市)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4、辅导学生奖(任现职以来,只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本学科或教育管理学生相关的研究性学习、征文比赛、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技能比赛、小制作、获奖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论文等活动),取最高级别1个计分)国家级记7分省级记5分地(市)级记3分县(市、区)级记1分5、年度考核按现任教师职务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计分,优秀3分/年,累计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目标,在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础上,完善评聘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象我院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新调入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上试用五个月考核合格,才能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任职年限和要求卫生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参见卫人发〔2001〕164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00)462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其它说明:1、取得后继学历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取得后续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后续学历确认以当年度12月31日前截止。

2、公派出国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计算任职年限;到期不归因公申请延期者,可计算任职年限;因私申请延期者,不计算任职年限;延期期满仍滞留不归者,视为自动离职,不计算任职年限;3、自费出国人员一律不计算任职年限;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不计算任职年限;5、在职攻读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计算任职年限;统招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任职年限;6、根据《海南省城市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工作实施办法》(琼卫人[2014]14号)完成下基层服务工作;7、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各年度《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评聘的规程和步骤。

一、评聘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评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职称,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硕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博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研究员职务。

2.业绩和工作表现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且在工作中持续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表现。

例如,工作中参与的项目、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发表的论文等。

3.职业技能和能力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能力,且在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

例如,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敬业精神等。

二、评聘流程评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请评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单位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专家对评聘人员进行鉴定,经过专家评审、领导审定,形成评审报告。

3.公示确认单位应将评审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聘用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的意见反馈和确认。

4.决策聘用根据评审报告和公示结果,单位领导根据聘用条件和聘用需求做出决策,并将聘用结果通知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细则为保证评聘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1. 建立评聘委员会单位应设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聘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鉴定和审查,保证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完善评聘档案单位应建立评聘档案,将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聘用合同等相关信息加以归档,为评聘后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3. 建立激励机制单位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职称评聘、薪酬待遇、晋升等方式,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促进员工专业水平的提高,满足公司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贯彻集团发展方针,满足集团公司管理工作需要,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以建设一支适应集团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队伍。

第三条集团技术委员会负责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集团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坚持下列原则:(一)按需设岗,程序规范;(二)评聘分开、逐级聘任、聘约管理;(三)职称聘任与员工本人薪酬挂钩;(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员工对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集团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实,集团经理办公会提出最终的裁决意见。

第二章适应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职工职称评聘管理。

第三章岗位的设置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聘工作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每个岗位明确相应的任职资格,根据岗位条件实施职称聘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新设、调整或取消部分岗位。

第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管理工作。

每年七月对岗位的情况进行梳理,新增岗位、调整岗位和减少岗位的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安排部署,综合考虑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提出岗位设置意见和任职资格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按照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已设置的岗位定期进行检查,岗位与职责不符的要进行调整,职责不清的要重新修改、补充、完善。

第四章评聘组织及职责第十二条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

技术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认定、组织评审会议和聘任人员的考核工作。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XXX公司直属单位职称改革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XXX公司的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职称改革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工会工作服务,为本单位中心任务服务。

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第三条 职称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科学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XXX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XXX公司职改领导小组"。

是XXX公司职称改革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按照国家职称改革政策规定,研究拟定XXX公司深化职称改革方案,研究涉及XXX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五条 XXX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XXX公司直属单位职称改革方案的实施、检查、总结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称改革工作。

其职责是:负责办理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以上申报工作,XXX公司聘任备案等职称管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XXX公司人力资源部承办。

第六条 XXX公司直属单位建立本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XXX公司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展工作。

主要任务是: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和XXX公司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研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严格聘任管理。

具体事务由各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承办。

第三章 设岗与增岗 第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形势发展、行业要求及工作需要,在编制内,提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报XXX公司职改办审核、批准。

第八条 各单位因自然减员、调动、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人员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缺。

由于事业发展以及破格评聘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等原因,需要增设专业技术岗位,须报经XXX公司职改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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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聘任上岗,责权统一、能上能下、易岗易薪”的用人机制,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技能为导向、兼重操守的原则,坚持达标即聘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三大系列。

a)技术系列:研发部、设计部、电控部、技术服务部、制造中心、质
检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五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总监(总调度长)、各部门经理
(主任、部长)、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
分为员、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五个级别。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师、
师、主任师、高级师四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
a)技术系列:
b)管理系列:
c)营销系列:
第六条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1.大专毕业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职
称满一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师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主任师级任职
资格。

5.除上述规定后,其他情况的人员,即必须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
资格。

6.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见习”。

第七条员级升助理级必须任职满半年以上;助理级升师级必须任职满一年以上;师级升主任师级必须任职满二年以上;主任师级升高级必须任职满三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

公司对初次评聘各技术职称人数不设比例,往后每年职称评定晋升人员的比例掌握在申报总人数的20%以内。

一般不得越级申报,但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人员可提前晋升或越级申报。

第八条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工作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不能评定高一级任职资格,已评定人员中,经核实有上述问题的,应由专业评审委员会撤消本次晋升资格。

第三章专业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第九条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系列组建,负责各该系列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总经理对首次参与评聘的各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聘任。

第十一条各级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具备高于本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4至10人。

出席评审委员会会议的委员最低人数不得少于该委员会委员总数的3/4。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参加评审的委员须达到所规定的最低人数以上,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根据当年参评对象的专业分布和数量比例,在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执行成员若干名,从中确定主任委员1名,并成立若干个相
应专业学科组(每个组成员不少于4人),主任委员与专业学科
组成员(含执行成员)共同组成执行评审委员会,亦即当年的专
业评审委员会。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抽取执行成员时,上一年度的执行成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人力资源部门将当年参评的基本情况以及政策规定、注意事项
等向专业评审委员会作全面介绍,并提供每个参评对象的完整准确
的评审材料。

(2)专业评审委员会应详细审阅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考评材料,掌握考评的全面情况,专业评定委员会应对参评对象的技术水平和业
绩、成果(含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的
基础上,根据参评对象的能力、水平、成绩、贡献和考核意见进行
充分的讨论,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

(3)专业评审委员会表决。

在充分酝酿,反复比较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表决。

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
成,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方获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
得委托投票,更不准多次、反复投票。

(4)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应对评审会议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同时,在每个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中填写具体评审意见及投票结果,经主任签字或盖章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公布。

第五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
第十六条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公司聘任并颁发聘书。

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方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及时对其解聘: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拘役及刑事处罚者。

2.任期考核中不合格者。

3.由于本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已不能继续履行聘任者。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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