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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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成长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的重要机制。

本方案旨在通过规范评定程序和标准,提高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评定范围本次评定范围为全国中学各级各类教师,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各个学科教师。

三、评定时间与周期本次评定工作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周期为3年,从2021年起至2024年底。

四、评定标准与程序(一)评定标准1.教学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思维活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等方面所表现的能力;2.教育实践: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成果;3.学科建设:教师在学科建设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包括教材研发、学科竞赛指导和学科研究等;4.教学管理:教师在学校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表现;5.个人发展: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内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情况。

(二)评定程序1.报名与材料准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报名,并准备评定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育实践报告、学科建设材料和个人发展证明等;2.评定材料初审:由评审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剔除不符合评定要求的材料;3.现场展示教学:根据初审结果,选取一定比例的教师进行现场的教学展示,由评审专家进行评价;4.面试与答辩:根据现场展示教学的结果,选取部分教师进行面试与答辩环节,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5.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经评审专家评议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接受对评定结果的异议申诉;6.评定结果确认:公示期过后,评定结果经过最终确认,并由所在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和奖项等级的确定。

五、评定权重分配(一)教学能力:占30%,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策略和教学效果等;(二)教育实践:占20%,重点评价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三)学科建设:占20%,重点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方面的贡献和影响力;(四)教学管理:占15%,重点评价教师在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表现;(五)个人发展:占15%,重点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内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情况。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我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职称评聘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改革内容(一)完善职称等级设置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完善职称等级设置,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等级。

(二)调整职称评价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注重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能力:强调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方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工作实绩: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鼓励教师取得突出成绩。

4.学历和培训:注重教师的学历和培训,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优化职称评聘程序1.职称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申报申请。

2.资格审查:学校对教师申报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申报教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考核评价: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4.公示和申诉:学校将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5.审批和聘任: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教师进行职称审批和聘任,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二)广泛征求意见。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职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八)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 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 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提取近 5 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 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 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 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中 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5
(一)确定岗位推荐数量 ................................................................ 5 (二)组织申报推荐 .........................................................................5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 6 (三)材料呈报时间 .........................................................................6 五、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 ...................................................................... 7 六、工作要求 ............................................................................................7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师职称评聘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旨在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原则、程序、标准和条件,为学校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提供指导。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决策。

2. 设立职称评审小组,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实施,包括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结果等。

3. 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教师对职称评聘结果的申诉,确保评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职称评聘。

2. 坚持能力导向原则,以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成果和师德师风为主要评价标准。

3. 坚持分类评价原则,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教师制定合适的评审标准。

4.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教师职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评审条件1. 基本条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业务条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 成果条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如获得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指导学生竞赛等。

4. 岗位条件:根据教师所在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条件。

五、评审程序1. 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交职称评聘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职称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 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4. 公示: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申诉委员会提出。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6. 聘任:学校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审标准1. 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颁布相关政策:制定教师职称聘任的相关政策,并公布在校内网络平台、公告栏等
渠道,明确职称评审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2. 确定聘任评审委员会:成立聘任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确保评
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申报材料准备:教师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科研和学术成
果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聘任评审委员会。

4. 材料审核:聘任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5. 评审面试: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教师,聘任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环节,对教师的教学
能力、科研水平、学术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6. 专家评审:聘任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和面试
情况进行评审,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7. 聘任决策:聘任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教师的表现和资历,进行聘任决策,并向学校领导层提出聘任建议。

8. 颁发聘书:学校领导层根据聘任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决策结果,对通过评审的教师
颁发聘书,并公示聘任结果。

9. 聘期管理:学校对聘任教师进行聘期管理,在聘期内定期评估、考核教师表现,并根据表现结果维持、调整或解聘教师的聘任情况。

10. 监督和反馈:建立监督机制,对教师聘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反馈聘任评审委员会和相关教师,以不断改进工作流程。

这是一个基本的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流程和步骤可能因学校和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教师职称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师职称的聘任程序,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选拔和评定优秀教师,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职称评定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各个级别的职称评定。

二、职称评定条件。

1.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应聘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2. 教学质量评定,应聘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3. 科研成果评定,应聘教师应当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奖等方面的表现。

三、职称评定程序。

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职称评定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学校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定程序。

3. 学术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学术评审,评定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4. 教学评估,学校教务处组织对教师的教学业绩进行评估,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5. 科研评定,学校科研处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包括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奖等方面的评价。

6. 综合评定,学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教学评估和科研评定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级。

四、职称评定结果。

1. 通过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获得相应的晋升待遇。

2. 未通过评定,未通过评定的教师将得到详细的评定意见和改进建议,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水平,再次参与评定。

五、职称评定管理。

学校教务处和科研处将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定管理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实施方案的监督和检查。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定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1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一)评审原则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1、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监督员:(三)职称评定程序1、本人报名,资格;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四)量化计分标准1、学历。

专科以下分,专科分,本科分,硕士分,博士分。

后取得学历层次减分。

专业不对口减分。

2、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每年分。

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分。

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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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

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

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

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⑵学科竞赛奖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的,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课题获奖只承认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论文附加分市级以下只承认第一作者,省级及以上第一作者加70%,第二作者加30%。

⑶行政职务中,有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职务加分。

四、评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评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

评聘委员会应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监督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3.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4.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评聘机构在评聘过程中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教体局书面申诉或检举。

备注:本方案自峰源小学八届二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设置量化评分表
注:学校聘任评分细则及教师个人相关材料复印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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