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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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供电、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防止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一)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

(二)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严密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应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

11kW及以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安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除外)。

(三)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并能自动切换。

工作和备用的局部通风机可顺巷上下或左右并列安装在巷道的一侧,且附近10m范围内应无杂物堆积。

(四)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甲烷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其它蓄电池作动力的机电设备必须断电闭锁停止作业)。

(五)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高压电源必须相互独立,且从不同的母线段馈出,保证在任何一开关、电缆和变压器故障时有一套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六)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工作局部通风机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移变、开关必须保证带电热备用,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七)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一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四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八)备用局部通风机供电侧或其分馈电源的二次侧应安设监控系统馈电传感器,实时监测备用风机电源侧供电状态,当电源侧无电时,监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避免发生瓦斯事故,避免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规范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运行和检修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局部通风机是指各类型号的压入式局部通风机、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电管理室(一)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双专”供电系统和“三专两闭锁”的具体设计;(二)负责通风机运行、保护的技术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

第四条通风科负责提供施工地址局部通风机的数量、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范围等。

第五条监测中心负责瓦斯电闭锁设施的安装工作。

第六条各区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系统运行保护及回下班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一)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需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依据,符合通风科和机电管理室的安装位置和供电设计要求;(二)局部通风机入井前的验收: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各利用单位和机电管理室应指派专人一路对局部通风机的完好情况和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和验收,并对各电机进行绝缘摇测,阻值低于50M Ω者不准下井;(三)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需由利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在现场组织安装;局部通风机尽可能落地安装,若受条件限制不能落地安装,可以采用悬挂安装方式,但必需悬挂牢靠,且设置防护栅栏,严禁人员进入;风机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00mm;局部通风机安装在无淋水、支护良好的地段,进风口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四)局部通风机“三专”(包括从盘区变电所到利用地址的双专线路)由利用单位负责安装;瓦斯电闭锁应以监测中心为主进行安装,涉及利用单位开关或其它设备接线的部份由利用单位在监测中心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安装;(五)安装完毕后,利用单位应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对旋式风机在试运转时应首先逐个进行单电机转动,确认所有电机均是正向转动时,方可联机试运转;试运转时如有异样响声或异样振动时,必需当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置。

第八条局部通风机运行中的管理(一)利用单位每班必需派专人对局部通风机负责检查和看护,看护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背景局部通风机是一种用于工业生产、实验室等场所的通风设备,其作用是将有害气体、异味等排出室外,保障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局部通风机作为一种特殊设备,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对此,本文将制定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以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行。

二、制度范围该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全面贯彻执行。

三、局部通风机管理1. 设备管理1.1 对于新购局部通风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进行验收,并填写《局部通风机验收报告》,确认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方可使用。

1.2 局部通风机的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前制定相应的工程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1.3 局部通风机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按照计划进行例行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1.4 局部通风机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及时修复存在问题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使用管理2.1 局部通风机使用前,应当确认操作人员已经接受过有关设备的使用培训,并严格执行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2 局部通风机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专业人员调查排除问题后,方可重新使用。

2.3 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不当用途,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4 局部通风机使用场所的环境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存在有害气体积累等影响设备安全的因素。

四、责任制度4.1 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局部通风机的安全使用标准和规定,确保局部通风机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4.2 若因操作人员或是维修人员的不当操作而导致局部通风机发生问题,相关人员应追究责任,并对损失和危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监督、检测和维护局部通风机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对安全负有相应的保障责任。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井下局部通风机(以下简称“局扇”)的管理,杜绝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确保在停风、瓦斯超限后可靠断电,避免事故扩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1、机电科负责建立局扇设备台帐,对局扇进行编号管理,负责组织设备移交;通风科负责建立局扇管理使用台帐,掌握全矿局扇使用时间;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局扇动态台帐,记录局扇使用、运行和检修情况。

2、局扇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扇供电。

当正常工作的局扇出现故障时,备用局扇应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各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局扇管理,并实行现场挂牌管理。

有人工作的地点由当班电工管理;无人工作的地点由风机所属单位挂牌管理,该区域瓦检工监管风机运行情况。

4、使用局扇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扇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5、局扇自下井之日起,不准超过半年,否则必须升井检修。

如特殊情况,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

停用的局扇不得长期搁置井下,应在1月内升井检修。

6、局扇供电线路、开关必须粘贴标示牌。

供电线路上标注Ⅰ回电源、Ⅱ回电源,风机开关上标注Ⅰ号开关、Ⅱ号开关,风机上标注Ⅰ号风机、Ⅱ号风机。

标注与变电所、监测监控开停传感器定义相一致。

7、局扇按开启状态分为在用、备用局扇,无主副之分。

QBZ 系列风机开关(淮南万泰)主扇侧接Ⅰ回电源,备扇侧接Ⅱ回电源。

8、监测监控分站电源取自变电所专用电源,如无专用电源,由Ⅰ号风机开关电源侧供电,严禁私自更改电源。

二、切换管理1、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扇切换试验,由局扇管理员或专职电工负责,切换时间为每日的15:00-16:00。

因矿井单回路供电或其它原因,需所有局扇单位切换时,由机电科统一安排,规定切换时间。

2、局扇切换前详细检查备用电源、备用局扇及风筒换向器情况,若有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切换。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局部通风机是指用于局部排放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设备,它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建筑等行业中。

由于其应用场景广泛,管理也变得非常重要。

针对此,本文将介绍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制度。

2. 管理职责为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使用,保障生产安全,制订以下职责:2.1 设备使用者职责•在使用局部通风机之前,要先开启试运行,确认设备无故障或异常情况。

•使用时应注意操作方法,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修改局部通风机的部件。

•每次使用后应清洁设备,保持局部通风机机器的清洁干燥。

•优先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和配置合规度。

2.2 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监督设备的日常管理。

•要求使用部门进行定期设备维护检查。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异常。

•完成设备的故障维修工作。

•负责设备用电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 操作规范3.1 设备操作规范•确认设备的所在位置和运行状态。

•正确启动和停止设备。

•保持设备周围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确保设备预留出必要的维修空间。

•停电后应先关闭局部通风机,等设备停下后再断电。

3.2 维护检查规范•参考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定期对过滤器拆卸清洗、更换。

•定期对设备外壳进行打扫、消毒。

•保证设备的通风效果,观察是否存在串味现址。

•对于设备防护装置的检查必须定期开展,维护消毒。

3.3 安全管理规范•限制非操作人员进入设备附近,加密设备区域的防护措施。

•贴设有害气体警示标示,及“禁止进入”的人身警示牌。

•客观定位使用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制定责任簿,记录使用人的职务、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4. 总结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企业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和设备的长久使用。

因此,对于人员的职责规范、操作规范、维护检查规范和安全管理规范,都需要进行明确制订。

希望通过以上的规范能够达到良好的企业管理与环境保护效果。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与安装1、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通风距离、瓦斯涌出量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确保通风机的性能满足工作要求。

2、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在入井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 10 米,且安装地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杂物堆积。

4、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03 米,并保持平稳牢固。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三、局部通风机的供电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每天必须对“三专两闭锁”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挂牌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通风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局部通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部通风机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包括电机温度、轴承温度、风量、风压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通风机内部的灰尘、杂物,检查电机、叶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五、风筒的管理1、风筒的选型应根据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进行确定,确保风筒的通风阻力符合要求。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一、背景矿井是利用人力或机械开采煤矿等矿物资源的场所,由于矿井深处缺氧、浓尘等问题,需要通过通风机进行通风换气保证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但如果通风机工作异常,会导致矿工窒息、中毒或者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为此,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成为维护煤矿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管理规定1.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的定义矿井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是指由电气控制系统利用开关、继电器等设备对通风系统的皮带传动、风门调节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等进行自动化程序控制,实现风电闭锁来确保风量平衡、稳定运行、安全性和正常生产的一种技术手段。

2. 管理原则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证矿工安全:在通风系统发生异常情况下,及时采取风电闭锁方案,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

2.确保生产顺畅:在煤矿等矿物资源的开采中,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对生产线的正常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风电闭锁管理应在不影响生产进程的情况下实行。

3.提高管理效率: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使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控制变得更为精准、安全、快捷、可靠。

3. 管理要求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建立健全风电闭锁制度:建立健全闭锁制度,明确闭锁的条件和标准。

2.严格执行风电闭锁制度:执行闭锁制度时,必须根据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闭锁的安全可靠。

3.加强设备维保管理:对闭锁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测试,确保闭锁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4.做好设备备案管理:对通风机风电闭锁设备进行备案,定期更新设备资料。

5.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对闭锁操作人员进行合理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

三、总结通过制定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可以对通风系统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同时,通过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该管理办法,也能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

局部通风机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的连续、可靠运转,规范矿井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不同母线段的独立的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严禁一台风机专用开关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业地点供风。

二、局部通风机必须具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及“三专两闭锁”功能。

三、各掘进队组必须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每十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机运转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检修。

对每台风机的升井检修,必须建立检修记录,以此确保风机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四、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须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五、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六、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确保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非专职人员严禁开盖检修,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七、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加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八、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应选用组合式开关,具有智能化电动机综合保护功能、风电闭锁功能及电动机开停等运行参数、故障类型显示和记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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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发生瓦斯事故,避免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规范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运行和检修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局部通风机是指各种型号的压入式局部通风机、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电管理室
(一)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双专”供电系统和“三专两闭锁”的具体设计;
(二)负责通风机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

第四条通风科负责提供施工地点局部通风机的数量、规格型号、安装位置以及风电、瓦斯电闭锁范围等。

第五条监测中心负责瓦斯电闭锁设施的安装工作。

第六条各区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系统运行维护及回收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依据,符合通风科和机电管理室的安装位置和供电设计要求;
(二)局部通风机入井前的验收: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各使用单位和机电管理室应指派专人共同对局部通风机的完好情况和防爆性
能进行详细检查和验收,并对各电机进行绝缘摇测,阻值低于50MΩ者不准下井;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由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在现场组织安装;局部通风机尽可能落地安装,若受条件限制不能落地安装,可以采用吊挂安装方式,但必须吊挂牢靠,且设置防护栅栏,严禁人员进入;风机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00mm;局部通风机安装在无淋水、支护良好的地段,进风口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
(四)局部通风机“三专”(包括从盘区变电所到使用地点的双专线路)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瓦斯电闭锁应以监测中心为主进行安装,涉及使用单位开关或其它设备接线的部分由使用单位在监测中心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安装;
(五)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对旋式风机在试运转时应首先逐个进行单电机转动,确认所有电机均是正向转动时,方可联机试运转;试运转时若有异常响声或异常振动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八条局部通风机运行中的管理
(一)使用单位每班必须派专人对局部通风机负责检查和看护,看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在双风机、双电源系统中若运行中的风机停止运转后没有自动切换至备用风机运转,应及时进行人工切换;
(二)设有风机专用配电点的地点,使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看护,看护人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
(三)局部通风机的风机开关均应动作可靠、保护灵敏。

在正常情况下,所有开关的隔离手把均应打在“合”的位置;
(四)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为风机切换试验,以保证备用风机运转的可靠性,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切换试验在每天的检修班进行,时间15:30-19:00,切换试验前必须征得通风调度同意,同时跟班干部、瓦检员必须在场;
2、试验时间不得小于5分钟,副风机周累计运行时间不少于3小时;
3、风机切换试验时,同步进行风电闭锁试验,并对风机切换和风电闭锁试验做好记录;
4、一个盘区不准两套风机同时切换;
5、若发现不能自动切换时要立即处理并向机电管理室汇报,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切换试验;
(五)各使用单位应每月对所分管局部通风机及其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检修一次;运行工区应每月对采区变电所风机专用移变和风机专用馈电开关检修一次,以上检修均应有检修记录;
(六)使用单位应保证对旋式风机每90天(备用风机半年)上井送检修单位加油检修一次;其他局部通风机每120天上井送检修加油检修一次;
(七)瓦斯电闭锁的试验由监测中心负责每10天试验一次,试验应在检修班进行,试验前一天办理报告并在调度会上通知被试验单位试验的时间和断电范围;
(八)停用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在井下长期搁置,应在10日内升井检修。

第九条更新厂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工作,对局部通风机润滑点必须清洗后加注高速润滑脂,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试运转。

第四章考核
第十条基层单位未按设计安装三专线路和风电、瓦斯电闭锁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

第十一条副风机未按规定进行切换运行的,每次处罚500元;切换运行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次处罚200元。

第十二条基层单位未按规定安排看护风机和配电点人员的,每次处罚500元;看护人员脱岗,每次处罚500元;因送电不及时造成停电、停风事故的,由安检科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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