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的适应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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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适应症管理条例

输血适应症管理条例

输血适应症管理条例简介本条例旨在制定适当的输血适应症管理措施,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输血风险。

适应症判断标准1. 临床病情: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严重贫血、失血性休克和其他临床相关疾病可能是输血的适应症。

2. 实验室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是判断输血适应症的重要依据。

例如,血红蛋白水平低于一定阈值、血小板计数低于一定阈值等。

3. 其他治疗方法:在确定是否进行输血时,应综合考虑其他治疗方法的可行性和效果。

有时,输血并不是唯一的治疗选择。

输血禁忌症以下情况是输血的禁忌症,对于这些情况的患者应该避免输血:- 全身性感染- 高危传染病患者- 不可逆性晚期癌症- 没有明确病因的贫血- 对输血成分存在过敏反应的患者- 孕妇特定基因型输血适应症管理流程为了确保输血适应症的科学判断和临床实施,以下是输血适应症管理的基本流程:1. 医生判断:由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输血。

2. 报告和审核:主治医生将输血适应症的判断结果报告给医院输血委员会,并经相关专家审核确认。

3. 记录和通知:医院输血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将输血适应症的判断结果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并通知主治医生。

4. 输血操作:若输血适应症判断为肯定,医生应进行相应的输血操作,并监测患者的输血反应。

法规依据本条例制定遵循以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总结输血适应症管理条例旨在确保输血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避免不必要的输血风险。

主治医生应根据临床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科学判断,医院输血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相应的输血操作。

同时,患者的禁忌症也需要充分考虑。

本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输血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规范临床医师输血行为,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的准入与培训1. 临床医师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方可申请获得输血处方权限。

2. 临床医师获得输血处方权限前,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3. 获得输血处方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临床医师输血分级管理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合理输血管理1.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积极推广成分输血,严禁输安慰血、搭配血、人情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五、临床输血申请与审批1. 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等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导言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临床输血管理在医疗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输血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过程,直接涉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加强我国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提高我国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一、输血适应症的规定1. 严格控制血液临床使用指征,临床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给予合理的血液治疗。

2. 制定血液适应症指南,规范使用不同血液成分的适应症,避免过度输血或不必要的输血。

3. 推动临床用血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用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血液安全管理的规定1. 加强血液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确保输血前的血液质量安全。

2. 完善临床输血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血液质量档案,追溯血液的来源和处理过程。

3. 制定严格的血袋和血液组分存储管理规定,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性,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4. 加强供血者病史调查和献血者筛选,排除潜在感染风险的供血者。

三、输血操作和监护的规范1. 输血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完善输血操作规程,规范输血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避免人为失误。

3. 加强输血监护工作,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四、输血风险管理的规定1. 加强输血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中的风险因素。

2. 建立血液事故报告制度,对输血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3. 制定输血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输血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救治。

五、建立血液管理信息系统1. 建立全国性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和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同步更新。

2. 加强血液管理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3. 优化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的界面和功能,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目的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临床用血科科室定义本规定所称临床输血管理是指我院临床医生为患者实施输血时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定。

标准(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原则上血红蛋白>60g∕1.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60g/1.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1.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例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O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o~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

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他种类液体。

晶体/胶体应当维持适当比例。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1.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吗,征得其同意后,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由2个医师共同签字,同时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ABO血型、RH(D)、交叉配血试验、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生到永川血站或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补填。

(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因中心无血库,如遇紧急抢救患者需输血时,由医务科与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联系用血。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一、临床医师在决定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评估输血的必要性,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避免浪费、滥用血液。

输血科对不符合输血指征的申请单,有权退回临床,拒绝发血。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无自主意识又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患者紧急输血,正常工作时间报医务科,非正常工作时间报院总值班室同意签字,并记入病程记录。

三、对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进行相关血清学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ALT、乙肝五项、HIV抗体、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率必须达到100%。

急诊患者必须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送检。

四、临床科室备血必须由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医师申请。

同一患者24小时内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24小时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24小时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五、急诊(抢救)用血时,应填写急诊(抢救)用血申请表,报请医务科或总值班批准后,将急诊(抢救)用血申请表连同输血申请单一同送交输血科,方可用血。

若当时来不及审批的,事后24小时内要补全审批手续,随病历归档。

六、《输血申请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不能缺项、空项。

输血前检查严格按最近一次检验结果填写,结果用“阴性”和“陽性”表示,禁止用“-”、“+”替代(若有结果尚未回报,可填写“已送检,结果未回”)。

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七、择期治疗用血和择期手术用血的申请单和血标本必须于计划用血前日16:30前送达输血科,稀有血型(如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治疗用血应提前2-3天提出申请预约,以保证与区人民医院血库有充足时间调配血液,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是指在临床实践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对输血适应症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
1. 输血适应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严格执行输血适应症审查制度,确保每一次输血都是必要的。

3. 对于有输血史的患者,应该详细了解其输血史、输血原因、输血量等信息,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关检查。

4. 对于新的输血患者,应该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输血。

5. 对于输血适应症不明确的患者,应该进行多学科会诊,确定输血指征。

6. 对于输血适应症明确的患者,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选择合适的输血血型和血液制品。

7. 对于输血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该及时处理并报告。

8. 对于输血后的观察和护理,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反应情况,
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

9. 对于输血访,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反应情况,制定相应的随访计划。

10. 对于输血适应症管理的质量控制,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一、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征:(1)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病人,或病人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25%。

(2)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带氧能力,但血容量基本正常的病人。

血红蛋白>100克/升,可以不输;血红蛋白<60克/升,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60-100克/升之间,根据病人的代偿能力,是否有其他器官器质性病变来决定。

(3)血小板,用于病人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血小板计数>100x109/升,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x109/升,应考虑输;血小板计数在(50-100)x109/升之间,应根据出血是否易于控制来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限制。

(4)新鲜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病人。

PT或PTT>正常值的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病人急性大出血(出血量相当于病人自身血容量的60%),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病史或临床过程表明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二、内科输血指征:(1)全血:用于任何原因引起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

血红蛋白<80克/升或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输注。

(2)红细胞:用于红细胞破坏、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贫血缺氧症状。

血红蛋白<80克/升,或红细胞比积<0.30时输注。

(3)血小板:血小板数减少或血小板功能低下,伴有出血表现。

血小板计数<30x109升,或血小板功能低下且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4)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一般需输入体重为10-15毫升/千克新鲜冰冻血浆。

(5)新鲜液体血浆:主要用于补充凝血因子(特别是Ⅷ因子)的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6)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疾病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高血钾症或缺IgA抗原但已有IgA抗体的患者。

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

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

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Ⅰ、引言输血是医疗领域中常见的治疗手段,对于一些严重贫血、手术失血等病情十分重要。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减少输血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我院输血科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输血过程中各个环节科学规范。

本文将对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Ⅱ、患者输血适应症1. 溶血性贫血:包括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溶血性贫血等;2. 大出血:外科手术或严重外伤导致大量失血;3. 全身性感染:伴有明显中毒症状、败血症的患者;4. 严重贫血: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贫血,已经影响到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Ⅲ、输血前的准备1. 输血前严格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等相关资料,确保患者的输血适应症;2. 确认患者需要输血的种类和数量,并核对患者和献血者的血型、RH血型,以确保输血安全;3. 准备输血所需的器材和用血产品,检查用血产品的质量、过期时间等信息;4. 对输血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Ⅳ、输血过程1. 输血前患者需要签署同意书,确认同意接受输血治疗;2. 输血时必须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确保输血器械的消毒和安全;3. 输血速度应根据患者的情况适度控制,避免输血速度过快导致输血反应;4. 输血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如出现呼吸困难、皮肤发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Ⅴ、输血后的处理1. 输血后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确保患者的病情稳定;2. 输血后定期检查患者的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以评估输血治疗的效果;3. 输血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等并发症应及时处理。

Ⅵ、输血后的随访1. 输血治疗后,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2. 针对输血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应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患者的康复;3. 输血治疗后,患者需要遵守医生的建议,注意休息和调养,加强营养,促进康复。

通过以上介绍,我院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确保了输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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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能使贫血迅速减轻以至完全得到纠正,虽然它的效果仅是暂时的,但仍然是贫血对症治疗中最重要的措施。

输血绝非有益无害,严重的输血反应可以致命。

故必须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无明确适应症者不应滥用输血。

输血的适应症如下:
1.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

自体免疫溶血性贫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

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

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

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

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

2.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

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

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

3.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

4.重型β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β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

输血对这类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

有人主张对重型β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

亦有人采用
“新生红细胞”输血的方法,以延长输血的效果、减少输血次数,从而延迟血色
病的出现。

输血也用以抑制骨髓产生易溶血的PNH细胞,以减轻溶血。

5.急性大量失血时,在液体大量进入血流之前,血液中红细胞的浓度变化不大。

而血液总量减少的后果如血压下降、发生循环系统休克,比红细胞量的减少严重得多。

当一次失血量估计超过全身血液总量的15%时,就应输血或先输液。

失血量不易准确估计,应多注意病人的血压、脉搏,是否有出汗、恶心、烦躁等症状。

在输血尚未准备就绪时,应先予以补液。

以全血输血最为适宜,但也可用浓集红细胞加晶体溶液及血浆或白蛋白溶液。

6.烧伤病人在最初几天之内皮肤烧伤面丧失大量血浆。

这时最需要补充血浆和晶体溶液,以恢复血液总量。

以后溶血性贫血逐渐加重时,可输以浓缩红细胞。

7.因血液凝血因子缺乏(如血友病)或血小板缺乏而有严重出血和贫血时,亦需要输血。

通常都用新鲜全血,因除了补充红细胞,还能补充血浆中凝血因子和血小板。

但如果贫血不很严重,主要的目的是止血,则还不如用新鲜血浆或血浆的生物制品——浓缩的凝血因子,效果更好。

如血友病即可用因子Ⅷ的冷沉淀或高度浓缩物;血小板缺乏的出血可用浓集血小板的成分输血。

缺铁性贫血、叶酸缺乏或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细胞贫血,即使贫血较严重,一般不需输血。

因为用铁剂、叶酸或维生素B12治疗后,自觉症状很快改善,血象进步
很快,就没有必要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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