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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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
办发[2022]8号)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22()13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1日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
【总页数】4页(P15-18)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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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4.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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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专栏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专栏欢迎来到我们的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这里将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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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专栏,我们将分享政务公开的理念、政策、实践经验,让您深入了解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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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专题专栏,我们希望能够搭建一个政府与公众沟通的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敬请关注我们的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推动政务公开的发展!(您的机构/政府名称)。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一、政务公开工作(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解读中、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在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解读。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公路、水务、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计、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宜府办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紧盯重点民生领域,推进信息有序公开。
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规范政务公开活动
1.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按
照规定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2.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职责和程序,规
范政务公开的实施程序。
3.推行信息公开分级制度,分类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实行
信息公开分级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加强政务公开的质量
1.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的政府工作,结合机关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管理,健全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制度,
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
3.加强政务公开的信息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
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政务公开的督查监督,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督查监督,确保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青政办〔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5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做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政务公开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深化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依法依规公开各类规划。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
12月底前,各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公开本地区各类主动公开的规划;省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地区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地区发展规划体系。
(二)集中统一公开行政法规规章。
用好国家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涉及的行政法规文本。
对照行政法规、规章,系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更新。
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各地区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聚焦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专题招商、“飞地经济”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强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持续征集营商环境“不满意”问题线索,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公开。
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建、宜荆荆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战略任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政策制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
聚焦东部未来城核心区建设、高铁新城建设、宜昌科教城建设,做好城建、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及注意要点

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及注意要点一、政务公开的含义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管理社会事务。
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推行政务公开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1、基本概念:(1)知情权宪法明确规定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管理国家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全力,所以享有知情权是形式这一权利的基本前提。
知情权就是“知的权利”、“信息获取权”。
基本含义就是人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广义的知情权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要求政府公开一定政府信息的权利和依法自主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
狭义的知情权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政府掌握的信息知悉的权利。
国家应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获取信息的全力,尤其是政府信息的权利。
(2)政务公开广义理解:政务就是指有关的种种事物,包括政党事务、行政事务和其他社会公共事务。
政务公开就是指属于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党务、行政事务、社会公共事业等都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涵盖了我国当前比较普遍实行的人大活动公开、村务公开、审判公开、警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
狭义理解:公务公开仅限于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开,不含上述几项公开。
(3)公开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基层工作机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2、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内容分为职能、许可、服务、决策、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六大类。
具体内容为:(1)职能类:公开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
(2)许可类:按《行政许可法》要求,公开许可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等内容以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3)服务类:公开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及服务承诺,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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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实施阳光行政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也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措施。
一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依法合理确定本单位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行政权限,并明确职权来源和依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公开并明确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具体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各县区要大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和管理,未建立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已经运行的要进一步理顺管理和运行机制,要依据本县的政务公开目录和职权目录,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对进厅项目进行充实和规范,坚决纠正两头受理增加环节和窗口只是收发的现象,要加强对中心各窗口的管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民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的整体水平;要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政风行风热线建设水平,逐步建立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积极构建提高
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平台,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
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不涉密的前提下,都应如实公开。
二是坚持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各级各部门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流程,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
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
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
开。
三、重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运行
把政务公开的原则要求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落实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做到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环节透明运行,保证项目和资金安全。
对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有关扩内需保增长有关政策规定,都要由具体的承办单位和项目业主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政策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应向社会公示。
同时要采取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举行新闻发布会及其它适当形式,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党的全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加大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的公开力度。
二
是着眼于加快农村灾后重建,加大救灾物资、重建补助资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的公开力度。
三是着眼于维护农村基层群众的物质利益,加大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措施,以及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
四是着眼于维护农村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
五是着眼于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
建立和完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树立先进典型,抓好示范点建设,努力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五、切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因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我市去年还发生了群体性事件,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对社会稳定带来冲击,也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
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要切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畅通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采取公开听证会商、信访民主评议、邀请群众参与等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于一些重大事故事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计划规划范文:党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