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合集下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梧政办发〔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6日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公开机构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1970.01.01•【字号】•【施行日期】197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为进一步抓好省应急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公开方面1.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实现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牵头处室:执法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

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责任处室: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处、减灾处、调查统计处等相关处室。

)4.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厅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各处室。

)6.系统梳理省应急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同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逐步整理形成省应急厅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德政办字〔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公开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全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三、强化督导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已连续多年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
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30
•【字号】云府办函〔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鹰府办字〔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9日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六个强起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务全过程公开(一)加强决策公开。

全市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

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二)加强管理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特别是市行政审批局和成立了行政审批局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0年7月14日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推进石景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新进程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服发〔2020〕19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助力区域协同发展(一)实行全清单管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及重点领域的发布工作。

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特别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各单位职责变化情况,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清单事项完整无遗漏。

区政府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限公布“主动公开清单”、“重点领域专栏”信息,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特别是要对照主动公开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做好石景山分区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四道”融合等专项规划的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机关的决策、工作、经济、财务等信息的一种行为。

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务透明化的重点所在,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互动的重要途径。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结(一)工作开展情况1.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汇报。

2.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政策意识和参与意识。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工作信息。

4.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透明度。

5.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及时回应各类建议和意见。

(二)工作成绩2.政务公开网站深度整合行政管理平台,较大程度实现本单位机关工作全过程信息公开。

3.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各职能部门担负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4.成功推广“政务公开”App,使信息公开更便捷、更实用。

5.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扩展了政府工作信息的发布范围和层次。

(三)存在问题1.政务公开意识仍需要进一步增强。

3.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加强。

4.政务公开的规范化需要加强,标准化程度不高。

二、工作打算(一)制定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实现更高效和协调。

(二)加强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的互动,着力解决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

(四)加强政府工作信息的发布,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政务公开意识的宣传,提高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

(六)推行多元化的政务公开渠道,让更多的公众参与政府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年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X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 年X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X.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全市相关经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解读素材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

围绕出台促进就业规划、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落实情况等。

围绕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等信贷政策,通过政策通报会、银企对接会等方式,加大货币和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以政策解读的
“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加强市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X.加强统计信息公开。

组织召开月度、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新闻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X.加强审计信息公开。

积极完善以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
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X.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申请人、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定期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X.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出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加快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电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成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

健全完善制度规则体系,研究出台X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电子系统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专家抽取考核、信用管理等制度规则。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实施目录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作为监管依据。

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

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X.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市、县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市编办、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X.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X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市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X.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X月底前由各级政府汇总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X)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布公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挥小微企业数据库作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在发起惩戒的有关部门网站和“信用X”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纳入国家有关部委签订的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失信“黑名单”信息。

(市编办、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X.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完善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实现市、县两级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年内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联通。

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参照上市公司标准,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定期在政府网站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

公开煤炭企业改革重组、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信息,督促引导公开市县国有资本向社保基金划转试点信息。

按月公开市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推进新成立企业信息公开、市管企业所属二级企
业先行在企业内部实现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市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夏秋粮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市内粮食收购进度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推动各级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完善各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