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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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焊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焊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焊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弧焊接、气焊、激光焊接等。

三、安全责任1.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 焊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焊接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3. 焊接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本现场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焊接作业的安全工作。

4.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焊接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安全措施1. 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焊接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禁止在密闭空间进行焊接作业。

4. 焊接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工具、电源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5. 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6. 焊接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7. 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五、安全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焊接作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焊接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焊接作业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合同工以及外包单位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贯彻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4. 焊接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开展焊接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焊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的焊接作业人员应接受足够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1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施焊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工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线路时,应自觉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漏电保护系统。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

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保障焊接人员的安全,预防焊接作业中的事故和灾害,规范焊接作业行为而制定的。

一、焊接人员的资质要求1. 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焊接知识和技能;2. 持有焊接相关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3.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二、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1. 焊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4. 焊接设备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电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安装及要求1、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符合标准。

2、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二、操作步骤2.1安全注意事项2.1.1电焊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具有焊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电焊操作。

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并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1.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1.4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电焊机外壳是否可靠接地,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1.5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栓、螺帽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2.1.6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准超过2米,安装与电焊机功率相匹配的有过流保护的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当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拖在地面上。

焊机与焊钳须用软电缆线连接,长度不准超过30米。

焊机电缆线应为一整根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接头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2.1.7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靴。

2.1.8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焊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焊接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焊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管道、设备安装等焊接作业。

第三条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焊接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焊接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满足焊接作业条件。

第九条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一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手套等。

第十二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进行电气设备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九条发生焊接工程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上级部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焊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焊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所有新进焊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焊接的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等。

2. 人员配备:根据焊接作业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足够数量和技术水平的焊工,避免过劳作业和技术不足导致的安全事故。

3.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具,包括焊接面罩、防护手套、防火服、防护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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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焊接作业造成的伤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包括分包商)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是作业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在建项目作业行为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3.2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3.3办公室负责焊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管理。

4定义
(1)焊接:焊接作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零件(同种或异种材料),通过局部加热或加压达到原子间的结合,造成永久性结合的工艺。

(2)焊接作业:焊接作业是按照给定的焊接工艺,完成焊接过程的各种动作。

5基本要求
(1)凡从事焊接与气割的工作人员,应熟知本标准及有关安全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时不擅离职守,进入岗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焊接和气割的场所,应设有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焊工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能够准确使用。

(4)凡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及带电的设备和容器、管道,无可靠安全保障措施禁止焊割。

(5)对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接与切割时,要将易燃物和有毒气体放尽,用水冲洗干净,打开全部管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方可进行焊接和切割,容器外要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

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6)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和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禁止在混凝土地面上直接进行切割。

(7)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库区内从事焊接作业。

(8)在距焊接作业点火源10m以内,在高空作业下方和火星所涉及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有机灰尘、木材木屑、棉纱棉布、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

如有不能撤离的易燃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隔绝火星与易燃物接触。

对填有可燃物的隔层,在未拆除前不得施焊。

(9)焊接大件需有人辅助时,动作应协调一致,工件应放平垫稳。

(10)在金属容器内进行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要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并应设置防尘设施。

(11)在潮湿地方、金属容器和箱型结构内工作,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绝缘胶鞋,身体不得与被焊件接触,脚下应垫绝缘垫。

(12)在金属容器中进行气焊和气割工作时,焊割炬应在容器外点火调试,并严禁使用漏燃气的焊割炬、管、带,以防止逸出的可燃混合气遇明火爆炸。

(13)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

(14)焊接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光线应保持充足。

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

风力5级以下、3级以上时应搭设挡风屏,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16)离地面1.5m以上进行工作应设置脚手架或专用作业平台,并应设有1.2m高防护栏杆,脚下所用垫物要牢固可靠。

(17)工作结束后应拉下焊机闸刀,切断电源。

对于气割(气焊)作业则应解除氧气、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的工作状态。

要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18)使用风动工具时,先检查风管接头是否牢固,选用的工具是否完好无损。

(19)禁止通过使用管道、设备、容器、钢轨、脚手架、钢丝绳等作为临时接地线(接零线)的通路。

(20)高空焊割作业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高空焊割作业须设监护人,焊接电源开关应设在监护人近旁。

b)焊割作业坠落点场面上,至少10m以内不得存放可燃或易燃
易爆物品。

c)高空焊割作业人员应戴好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应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防火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固定可靠。

d)露天下雪、下雨或有5级大风时禁止高处焊接作业。

(21)电焊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并有过流保护装置。

一次线不许用插头式连接,长度不宜长于3~5m。

(22)二次线接长不宜超过两处。

(23)严禁将电焊机导线靠近热源、电线、钢丝绳、转动机械或氧气、乙炔瓶。

(24)氧气、乙炔气瓶管理:
a)距明火10m以上,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5m。

b)氧气、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c)乙炔空瓶任何时间都不许平放,要有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25)严格遵守焊接“十不焊”: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b)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c)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进行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焊、割。

e)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

未经彻底
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f)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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